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
若從法律觀點,應該是「內線最高速限定速巡航」(下稱巡航派)獲勝。
整理一下目前為止的交鋒:
Q1:巡航派佔著,是否剝奪其他車輛「內線超車」的權利?
A:不論依照兩個條文的體系解釋,或主管機關解釋,「內線超車」的法律都不保障
「違規超速超車」的權利;既然沒有這種權利,就沒有剝奪的問題。
Q2:就算用內線超速超車違規,也是超車者自己承擔,巡航派有何權利阻擋?
A:這是循環論證。如果內線超速超車是違規的,巡航派就不算「阻擋」。難道
等紅綠燈的後車想闖紅燈(也是自己承擔違規責任),前車就要讓開?再說,
既然前提已經設定後車「寧願違規也要超速超車」,那又何必非用內線超車,
任何車道都可以超速超車,不是嗎?反正都是違規。
Q3:若包含內線,每一線都是巡航派併排,後車怎麼辦?
A:不怎麼辦,大不了各線後車也併排最高速巡航。除非修法廢除最高速限。
Q4:巡航派錶不準,憑什麼說自己維持在最高速限?
A:這是假議題,因為除非事後諸葛或警察開罰,否則當下後車認為前車只有105,怎麼知
道不是後車自己的錶就慢了?要設定「錶不準」這個變數,就要前後車一律套用。
Q5:如果不是只差幾公里,很明顯巡航派沒用最高速限霸佔內線?
A:檢舉他。明顯未達最高速的,本來就不是討論核心的巡航派。
Q6:法律只是道德最低限度,明明就可以讓別人超車方便,為何只死咬法規?
A:法律不是「最低」道德,是「最明確」道德。如果脫離法律,每個人道德觀、
價值觀都不同,要以誰為準?訴諸多數決,決意範圍如何劃定?是PTT汽車板、
PTT全站、有上過國道的車主、全體車主、全體國民?你認為的「多數意見」
與我認為的「多數意見」不一致時,以誰的觀察為準?最後還是要回歸法律,
因為不管法律是好是壞,至少表彰最大範圍的民意基礎;超出法律之外,誰有
客觀把握「自己的道德比別人的道德,更具多數代表性」?
Q7:「10公里誤差不罰」怎麼處理?
A:不用處理,因為與巡航派爭點無關。只要前後車的標準一樣(適用就一起適用、
不適用就都不適用),不管幾公里不罰都不影響上面各題答案。
Q8:所以到底「內線道是超車道」這條法律有什麼意義?什麼情況下可以拿來超車?
A:當非內線車道的前車車速低於最高限速時,後車可以用內線以最高速限超車;超車
成功後,如果有把握一直維持最高速限,那可以維持在內線;但若無法或不想維持
最高速限,超完車就要回原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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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吃午餐了
沒意義啦,我就不相信那些上國道說自己不超速的人沒
其實兩邊都是巡航派,只是一個守法規速度巡航,另一
有違停買東西或接人過,反正都是違規仔大家一家親
除非明顯比中外車道慢 不然內線速限巡航就合法啊
個想要超速巡航。 在內線用最高速限排隊都會路怒的
你Q1邏輯就錯了,一般民眾沒有能認定對方違規超速的
垃圾上網後宣稱他超完車就會回更慢的中外線排隊
這種笑話只有飆仔自己信
權力,既然你不能認定對方超速,那你擋住不讓內線超車
扣別人都超速的帽子 認真打了整篇廢話
反而才是剝奪對方內線超車的權力
回覆i386:照你的邏輯,後車一樣不能認定前車低於最高速限,所以後車硬要前車讓道, 也剝奪了前車最高速巡航內線的權利。這種「不是前車說了算,也不是後車說了算」的 問題,是取決實際個案的舉證,不是法律解釋的問題。
飆仔:你的錶一定是錯的但我的錶一定是對的
同意 提倡一起定119 順暢又不會被拍
定速限+10就好了,定119如果你車沒太爛在北部會拍
內線速限行駛就合法啊 你也沒辦法認定對方低速
那前車也沒有擋住別人超車的道理
內線超速巡航的飆仔本身要求不合理,硬掰出來的理由
你是不是忘了前提是不堵塞後車,你就擋住後車就是堵
細看之後也都是脆弱到不行
塞後車,那本來就失去了一直開內線的權力阿
回覆i386:條文是「不堵塞行車」,你確定「前、後車都以最高速限往前進」的情形, 構成「堵塞行車」?
看到沒有,超速飆仔覺得擋住他超速叫堵塞呢
內線巡航沒比中外車道慢 就不算堵塞車流
難怪飆仔會鬧出全線開110被他認為是交通阻塞的笑話
因為他可能就是速限行駛
垃圾飆仔的各種歪理都會直接忽略最大前提 - 不超速
其實我那一篇都講完了,不過垃圾飆仔還是會蔓延各處
繼續重複跳針他們的歪理
我看賴線龜個個都有把握車速可以控在"最"高速限耶
這篇邏輯那麼簡單,還有誰會看不懂?
很多人自以為執法者,笑死
站著茅坑不拉屎犯法了嗎? 哪條法律規定他不能佔茅坑
內線就是高風險車道 喜歡的就給他去吃金幣吃到爽
對面飛車過來,內線還能替我擋
真要解決內線最高速並排巡航,就只能交通部出來改速
回覆Sighman:沒錯,而且最有效的是「廢除最高速限」,否則只要有速限,就會有合法的 巡航,差別只是現在的110巡航變180巡航。
限,超車道速限比中道高,這樣還能併行就是鬼
假設你我都是110速表誤差正負5,那我們之間的速差
就是10,這是一個後車可以逼近前車的速差
但期待交通部改速限,還是洗洗睡
這時你阻塞後車行駛則失去巡航的條件,納是不是應
該切回中線車道
內線維持最高速一路超車中線沒錯啊
說錶速不準的,誰家錶出廠沒符合法規
只要開到龜仔前面比他更龜 讓他知道是自己人就會乖
乖離開內線了
所以說在雙方符合法規誤差的狀況下是有可能發生後
車快於前車切明顯逼近的狀況啊
樓上p大說的不會哦,通常只要有機會馬上就回內
回覆j198811:重點是你的「假設」只能從「上帝視角」或「警察第三方觀點」才能確定, 在行車當下的前後車,誰也無法客觀斷定屬於「後車還沒到最高速限,就被前車擋住」。 所以現實操作就會變成,如果後車真有把握前車沒到最高速限,那就檢舉,用事後觀點賭 後車的「速感」是否正確。但就算後車賭對了,那就代表「前車沒到最高速限」,也就不 符合「最高速巡航」的定義,而不在核心討論範圍。
有不少垃圾路隊長只有自己的表才是絕對,你擋到他前
面就是龜仔會按你喇叭/閃大燈
剛開始開車會在垃圾面前鬆油門比他稍慢同樣方法回敬
都知道沒辦法客觀斷定了 巡航仔也是堅持自己一定
巡航再剛好110
現在的acc都蠻準的了,不準也可以對神盾的速度
飆仔別裝了,你們也是內線巡航仔,只是超速巡航而已
變成無限速高,這跳躍太大,不覺得我們國道路的素質
行車記錄器不也有時速可以看,交叉比對理直氣壯
有到那麼優秀的程度,包含坡度/平整度等等
要滿足飆仔必須無限速才行,不然到時候只會從開110
是龜車變成只開130是龜車或只開150是龜車
推
推這篇解釋,另外哪派先生氣的就是輸了阿
幫補
飆仔:我的錶就是對的 我就是要超車
是不是不知道你的表速甚至GPS都只是參考值而已,你今
天被拍一張121km超速1km的罰單,你拿GPS說我整路都開
120km去申訴你覺得會銷的掉罰單嗎
"得以最高速行駛"就是一個邏輯陷阱,甚至是有沒有超
速,都是執法機關認定的事情,邏輯錯誤就是把自己當執
法者來看
你不滿意前方車速 1.檢舉 2.撞上去 就這樣囉
老是在那邊自己的錶速 別人的錶速 是在幹嘛
照你的邏輯 也不存在前車要讓這種事 你在超車前方
也正在超車 再怎麼樣也是排隊 不是叫前方車讓開
有版友就直接點出來了 叫前方讓開的 自己也是占用仔
前車正在超車的話,就跟著一起超阿,有甚麼好怒
而且正在超車是要怎麼讓,叫他按跳躍鍵跳起來嗎
被拍一張121超速的罰單,表示有超速違規事實,就把
罰單繳掉,好好修正自己行為阿,不就是這樣而已
因此才不存在 後車叫前車讓開這種事
那你怎麼知道你開在最高速?
本來就不存在,應該要自主性讓開才對
大家都自主性讓開的話 高速公路才真的是高速公路
否則也只是另一個互相折磨的環境,跟公司87%像
一堆人都可以用眼睛幫機車測速了 你講一堆都沒用
說真的扣除給別人10左右的寬限值外 只有警察有權利
決定誰是剛好110誰超過或少於110 很計較時速5以內差
距的建議換個好一點的行車記錄器去跟警察檢舉 前車
或後車是超速還是龜速比較實在 我的話假如對方不讓
就自己繞走方便多了
警察出來洗地囉
堵塞妨礙超車 最明顯的就是中線車速大於內線 假如真
的要考慮比較實際的檢舉方式 就是先按喇叭或閃燈一
次 當作影片開頭 然後要照到地上標線跟前方無車 還
有隔壁車道有更快車通過 且對應標線無明顯超速 中間
有2-3次以上4秒空檔 可以考慮這樣設計檢舉佔用 不過
是我寧可稱那2-3次空檔自己走中線就好了
不然後車說 我比你快你就要讓我 超速是我跟警察的事
前車說我自認最高速不讓你說我表不準那也是我跟警
察的事 就互相檢舉看警察受理那個啦
龜車仔腦子有洞嗎,還巡航咧
要講法律的話,你實際速度105就不是最高速了啦
的確是不過照後車理論那是他跟警察的事
你當然也可以逼車 狂按喇叭 狂閃他 撞他 接下來就可
能變成你跟警察的事了
假如龜車跟飆仔要決勝負建議就是加強親厚行車記錄器
然後把認為對方違規的部分都送警方檢舉 比較實在
唯一邏輯正確的 邏輯正確的人怎麼會當超速仔 還要
有可能因為每個人認為的最高速跟超速不一樣 比如表
速110 gps110表速110+10 gps110+10 跟不管多少都給
我讓
每個人認為的安全超車空間也不同 有些人認為有3-4個
車距就夠 有些人覺得需要10+個
一併回覆不同意見: 當後車認為「前車沒到最高速限」以致自己「沒到最高速限就被前車擋住」時,有三種 處理方式: (一)前車擋個屁,撞上去 (二)被迫跟在後面,檢舉 (三)放棄,切到其他車道 第一種法律不允許(就算前車只開80也不能撞),第三種沒有討論意義,所以結論其實 只有一種,就是檢舉前車,讓警察或法院「事後」判斷決定「前車有沒有到最高速限」 那既然是個案檢舉,就看個案證據,而不是法規解釋的問題。
儀表不准本來就是一體適用,但不是可以阻擋他人超車
理由。就算自己表速與時速明顯超過速限,後方有更快
車輛靠近時,退出內線是普世公認的做法,就只有台灣
人因為一條不阻礙交通時可以以最高速在內線巡航誤導
回覆以上:我是真不知道「普世公認」的基礎為何,但就算再多國家明文立法禁止最高速 巡航,那也是外國法,不適用臺灣。我這篇只處理臺灣的現行法如何解釋,至於修不修法 我沒有意見,也不在我這篇的討論範圍。
一堆人都在拿能否最高速限在辯駁…我就覺得奇怪,為
什麼最高速限一定要用110,而不能用100-110去討論,
不就是機器都有誤差所以才給你10的緩沖嗎?低過這速
度的也會被開罰,這才是真正該離開內線的吧?
法規對龜仔就是這麼無恥的寬容度 所以我現在都超到
前面用更龜的速度把龜仔請出超車道
前幾篇很多論點很有趣的怎麼都不出現了,我還想看
有趣的對話
你是龜車大將軍某sh的小帳嗎?寫落落長但沒重點也
沒邏輯
回覆SiriusJinn:我不是誰的小帳,但歡迎你提出有重點、有邏輯的回文。
因為討論100-110就沒有討論空間啦 後車就是要108 10
9 109.9來挑戰你怎麼保證最高速啊 你怎麼肯定你剛好
110不是109.9龜速 110.1超速呢
peeh大龜仔都懂前面車你覺得他慢就自己還道走 隊長
讓你當 你怎麼不懂這樣做呢
美國是內側是超車道 後面來車行駛比你快一定要讓他
就算他超速也是
同意但是你在台灣不是美國
都用了*最高*兩個字了,又何來範圍
而且說實在的2018才有一個新聞說美國有一個州開罰低
於最低速行駛最內線 但但但只限雙線道區間 三線道不
適用 表示美國也有這個問題 且人家只有一個州對雙
線道開罰 沒有你說的美國都怎樣
我都可以開到龜龜車前了 怎麼會不知道怎麼換車道 真
可愛
應該要標佩大聲公 預設語音:前面龜車請讓道
飆仔邏輯:你講的話我不愛聽就是沒重點沒邏輯
事實上你的論點只成立在內線真的最高速限行駛,但實
際上遇到龜內線的,常常開110就能超他車,不是每個
既然知道這題就沒什麼好討論的啦 畢竟龜也知道繞走
龜內線的都最高限速,也不是每個想超車的都超速
覺得慢繞走得證
內線開90是不會上PTT討罵的 在場都是開119的龜車
講到最後就是兩邊空集合在互噴
你這篇字太多了飆仔猴看不懂啦,定速速限+5+10你還
覺得慢想超車肯定是基於前車的速度再+10就超速了,
超速就低調點摸摸鼻子自己想辦法繞過去很難嗎?哪
來的臉皮一直要別人禮讓你的違規啊?還有人拿個不
存在的假設大家都開110就會堵塞下不了交流道的通篇
廢話,超速猴的思維真的世界奇觀
我平時不超車 就是會讓開內線啦 遇到內線龜也無法
想辦法繞過去? 龜車說的理直氣壯??
中肯,這篇邏輯完全正確
覺得錶失誤的這篇文已經回答清楚了
龜龜就開身份證用雞腿換的 整天叫人家右側超車
peeh大右側超車只在同道情況下 你到隔壁的過安全距
離再回來不算右側超車 你花了一個雞腿嗎
前方高速並排的話後面就跟著一起並排?內線龜龜不
敢加速的話可以減速匯入中線好嗎
標題就在討論最高速限佔用內車道了還在龜三小,超
速猴是看不懂中文還是覺得都最高速限了還是龜?不
要扯什麼表速真實速度啦,都會講超速是警察的事了
啊怎麼到前車佔用又變成我覺得你速度不到最高速限
趕快滾開,不要這麼雙標好嗎
樓上,那麼多篇內容你都沒看欸瘋狂堅持己見原地跳
針,既然沒有交集你又何必留言
這篇寫的很好~~~看下來唯一客觀在討論事情的
我是指S
看來大家討論了很多,所以就最後一次回覆不同意見,也當作小結: 一、 任何檢舉違規都會有「證據是否充分」的問題,所以當後車認為前車不到最高速限, 就請檢舉下去,讓警察或法院判斷,一翻兩瞪眼。至於「當下」,除非後車真的要 撞上去,否則檢舉是唯一選項(就像看到違停也不能當下自己派吊車把車拉走) 二、 如果前車已經到最高限速(請留意,法條裡的「最高限速」不包含10公里放寬,所以 限速110的地方開到118、119,就算把快樂表因素考慮進去,也不會被警察法院認定 「未依最高限速」),那就算前車「不敢加速」,這本來就是立法者的目的,後車不 因此取得超速超車的權利。 三、 制度都可以改變、法律都可以修正,所以不論哪一方真堅持自己是對的,其實循政治 途徑影響立法,才是真正現實有效的作法(包括要不要比照外國法)
※ 編輯: Dershowitz (61.219.23.107 臺灣), 03/22/2023 15:09:57垃圾飆仔哪天看到每支測速都能繼續超速不刻意降速再
來參與討論,要違規還選擇性當俗辣歐
龜仔經過匝道 施工路段都遵守速限再來叫 謝謝
樓上那說法再滑坡下去法律規定都可以廢掉了,科科
推~這篇理性說明目前法律現況~
這篇理性分析法條,可惜法盲看不懂
推這篇 飆仔已經語無倫次了
前車110後車115該讓不讓?除非不看後照鏡、沒有同理
心,不然前車沒壓力?如果山路會讓,國道反而不讓?
二最合理啊..我開在內線如果車速已經不低於最高速限
前面有車我就是跟著開. 偏偏常遇到一些飆仔很愛逼
樓樓上你例子錯了吧
你要舉山路, 山路的"對向車道" 才是超車道喔
如果你已經開到對向車道超車了, 這時候面有飆仔
你是要放棄超車減速縮回去讓飆仔先超嗎 XDDD
而且如果是超完這台後面還有很多台你要一直超的時候
難道你還跳格子? 我是不會啦
我的習慣是開在內線就一定會比中線車快
超完車直到中線確定回去後短時間不需要再超車,我才
會切回中線. 後面我才鳥你開多快, 乖乖排隊
這篇是我看過最有邏輯的一篇了,感謝你
既然超速是跟警察的事,猴子口中所謂的龜,也請勞駕
警察大人。沒聽說猴子有什麼執法權。至於恐嚇什麼內
線不安全,那好啊!聰明的猴子更應該去外線找學長聊
天,內線就給龜嘛!
推
自以為是聖人,其實是剩人
飆仔何不改騎重機?
不支持飆仔的就是龜仔。飆仔真的腦袋有洞
我就說法律一直都只有一套,不需要各自解釋
高公局官網都寫得很清楚了,駕照用雞腿換的不懂
你怎麼知道自己的錶速或GPS一定最準?
如果你錶速壞了或是誤差很大不就當了一整路的路隊
長,恢復超車道應有功能很難做到嗎
好了啦錶速仔,還在扯準不準根本假議題,虧你還在
這篇文底下回。大家都做得到還需要法律?道歉就有
用還需要監獄?只在這嘴砲超車道就會恢復功能?
是不是超速是不是龜速是不是佔用警察說了算啦,違
規超速要別人讓你還要雙標,真的不要這麼噁心啦
這篇真的邏輯最清楚
內線超速巡航的飆仔 <--這是啥? 找警察啊
就讓蠍子多收一蠍佔內線吧 最喜歡看到這種
推這篇
第8 條第3 款: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你在內線巡航, 如果堵塞後方車流, 就是違規
跟你車他車速度無關
如果你後視看到後方有車即將接近, 就提前切回中線
那你很乖
但如果你繼續佔用內車道那就是你違規
只要行駛最高限速就沒有違規
不對喔, 你堵塞車流就違反條款前提了
如果不信你可以檢舉看看
也可以寫信問高公局
你有疑義你自己去問囉, 內線開92 開 96 表速可能都
一百初, 被罰就是紅單一張3000, 新聞已有案例
車商表速一定比實際時速慢, 你有信心自己能夠跟玩
賽車遊戲一樣維持定速, 那你加油
未達最高限速才會被罰 你不信我也沒辦法
我沒差啊, 你自己不想被罰的話辦法你自己想啊
要多一隻眼睛盯 GPS速維持100/110, 也是一種辦法囉
不勞費心 我已經超過10年沒收到罰單
你不能用邏輯對付信仰,說不通的
國一限速100/110,用神盾或GMAP定速108/118開在內線
就是不會被罰,自己去問問看就知道,在那邊幻想這是
堵塞會開罰真的沒意義
飆仔希望大家提供給他一條舒適暢通的飆車環境,就
車版難得好文 請大大以後多發文
算沒意義也會一直講,第一講到你們煩,第二吸引所
有管不住右腳的一起跟他站隊,而且是愈新手愈好,
這樣才可以趕在他們看到高公局行文解釋什麼是超車
道時先洗腦超車就是超速道,速度愈快享受的福利愈
多,然後等這些人日後再看到高公局的解釋內容就會
本能反射政府在胡說八道,明明他先吸收到的就是一
般人要常常讓飆仔,飆仔只要偶爾讓更飆的仔,而最
飆的仔就可以一路通行無阻,內線這麼好玩怎容高公
局亂講話胡搞?所以他們會一輩子講下去,多講幾次
就會有新人加入,絕對有意義啊
看到滿滿的大家文有夠膩
台積哥怎麼還在跳針第八條第三款,阿這篇不是在討
論最高限速行駛狀況嗎嗎 XD
→ TSMCfabXX: 你在內線巡航, 如果堵塞後方車流,
就是違規
都依最高限速行駛還在堵塞車流?是不是又只能跳針
錶速不准了?
google 超車道可以超速嗎 第一篇就有解釋了 google
很難?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還在拿 8
-3 斷章取義自我催眠?
超車道可用最高速行駛,若該車未達最高速該如合檢舉
?
跟速度有關的無法檢舉 只能靠紅斑馬
推原po理性分析
推這篇
另外邏輯的話shamanlin那篇已經講完了,搞不懂真的
小學生的邏輯一堆人聽不懂
不過比飆仔派就真的沒邏輯
整理地不錯啊
82
首Po國道設計超車道 就是外車道若想要超前車 在安全的狀況,切到內側車道超車 超完後就駛離內側車道跑去外車道 現在的問題是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66
我記得我當年在考DMV駕照時候 有一題是 如果後方逼車時 你的做法該是? 正確答案是 換車道 讓後者先走 就算你已經是最高速行駛 看看美國這邊說法 車主閃大燈 不客氣逼車72
小弟滿常在國外開車的,我想歐美日的「高速公路」用路環境,應該沒人會說比台灣差吧 ? 以我自身的經驗,在這些國家開高速公路,真的極少遇到前面慢車不讓道的情況。撇除掉 那種尖峰時間,全線車多到沒空間切車道的塞車情況,大多數內線道只要你後車快過前車 ,都會很快讓出空間來讓你超車,連閃燈喇叭都不必。開起來真的就是舒服啊!3
交通規則真的不必一直看國外 因為國外的法規並沒有參照台灣 有些地區甚至連平面道路都有規定左側車道為準備左轉或超車用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5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19
台灣充斥自私沒公德心的用路人,只是有分程度而已 最低級的就是開車不看標線燈號,自己也不用燈號溝通,自把自為,常防不慎防的造成的 殺傷危害,各式三寶無須多加解釋 其次當然是飆車競速鑽車陣,不管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靠著別人的奉公守法保住自己跟其 他人的小命4
光是看每個月兩派人在那邊爭 就知道這是個有問題的規定 依照之前發信詢問國道警察的回覆 基本該法規目的就是 沒擋到人跟很塞的時候可以走8
奇怪 跟車跟一陣子就知道前面那台有沒有壓在速限附近了啊 不論是acc還是腳踩,這速差應該不難判斷吧 你說精確到一兩公里當然不可能,但110上下跟90上下總會分吧 你說內線卡在90上下當然叫他滾,但110上下有什麼好生氣的?硬要他讓道?不就自己想飆 台灣車就多,空一道根本浪費,外加一堆人切車道根本沒留安全距離給後車,自己切過是爽15
飆仔的理由很詭異是正常的 他們表面上是很有道德的叫開最高速限的滾,維護超車道的用途只能超車 但其實內心的中心思維都是內線要清空給他們超速專用 用連小學生都懂的邏輯就能看出他們的矛盾 前提:內線道有車用最高速限行駛6
其實最尷尬的地方在於,高速公路三線道,小客車三條線都可以走,大型車輛只能走中外線 ,所以中線相對來說就是大型車的超車道。眾所皆知,高速公路的學長不管是大貨還是大客 ,速度都是飛快,雖然大型車輛限速90公里,但是很多都是110以上在跑的。 於是自小客車的駕駛就算在內線遇到快車想要換到中線讓道,有很大的機率遇到正在使用中 線道超車的學長門,一個不小心就會被夾殺。17
內線開100,外線也能開100, 內線龜何必堅持一定要龜內線? 別人覺得速限+10 不算超速,不會被罰, 你為何要強迫後面的車接受你的觀念? 比你快的就一定要扣別人是飆仔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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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最高速限開內車道有錯嗎以下對事不對人。 就問一句, 對在哪裡 ? 到底在內車道定速當龜車, 對整個國道使用上有什麼幫助?90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假設一下,A車以最高速巡航在內車道 前方有B車從交流道匯入中間車道 B車加速到最高速巡航剛好跟A車並排 B車目的地比A車遠,就設定定速一路巡航 而且一路暢空沒有其他車輛造成要加減速36
Re: [新聞] 國道"內線"開92公里吃紅單! 駕駛怨:又沒這不就來了嗎? : 看看這人說了啥屁話 #1Z7Oj01J (car) 是的,內線只要開到最高速限就可以待在內線繼續開 這是法規允許的,有關單位解釋過很多次的 因為當你開到最高速限的時候,你只會擋到氣噗噗的超速飆仔12
Re: [新聞] 國道內車道解除速限的連署提案,交通月經題看那麼久了 我覺得比右車道慢就該讓開,都比右車道慢了,那你就開右車道,反正前面都沒車 ,都可以巡航,讓出左道給開比你快的人,有困難嗎? 不過我也尊重最高速限派,畢竟高公局就有說,最高速限可以在內線巡航 也就是速限100KM,就老老實實開100KM在內線巡航的2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不是啊 這明明就超簡單 你保持最高速限可以繼續內線 但不管超速與否 只要有車已經靠近你了 就是要讓道啊9
Re: [問題] 國道內線開120km要不要讓道?真的很不懂為什麼這種文章要一直吵(抓頭) 各項規則鄉民應該都可以查得到, 不該超速,不該佔用超車道,可以在超車道用最高速行駛, 這些規則都很明確了。 無論你今天實際速度是多少(先不探討快樂表或是雷射槍)8
Re: [討論] 開快車到底有什麼厲害?各位,我有問題(舉手 我在高速公路上開車,路段是國道三號南下,速限110公里 法律規定速限在牌子±10 路上車子不多,大約是下午一點的時刻, 基本上是可以全程走速限直到下交流道或是遇到奇怪的車陣為止- 這種車真的越來越多 都不知道什麼叫速限,速限110開超過110就是超速了,還以為自己最正確 現在我都從右邊超車到他前面,然後定速110,GPS大概105,在他前面巡航 跟著我守法不好嗎?舒服,覺得我有問題請政府開我罰單嚕 因為政府開單的依據,是速限+-10KM,不是只有+10KM,還有-10KM
X
Re: [問題] 最高速限開內車道有錯嗎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 當你只能拿我又沒違反法規出來說嘴的時候, 表示你已經沒什麼理由可以捍衛你的立場了。 文明社會講求的是自重,不用高道德, 但基本的公德心還是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