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房子遺產贈與的問題
※ 引述《xa9277178 (楓曦)》之銘言:
: 想請教一下各位大神
: 不知道從哪邊得知到一個資訊
: 如果今天你手上的房子貸款沒有繳完
: 當你把他當遺產給自己的小孩的時候
: 剩餘的貸款和公告現值 是以哪個為高為基準點作為房子的成本
: 大概會有以下3個好處
: 1.
: 如果房價1000萬
: 貸款8成都沒繳
: 遺產過戶的時候 會等於1000-800-244=負數
: 所以不用繳交遺產稅
: 2.
: 就算公告現值是300萬
: 但會以貸款剩餘額度為準
: 所以你的房子要賣1000萬的話 只要算800為取得成本即可
: 3.
: 如果房子增值,只要無限轉增貸
: 假設漲到2000萬,貸1600萬
: 子孫繼承後的取得成本會以1600萬來算
: 則可以規避掉原始入手1000變成1600萬的成本計算差額的增值稅
: 所以得出的結論是 房子要給小孩繼承
: 只要無限轉貸 貸款成數越高 到時候繼承稅不用繳
: 房價的成本價也可以無限拉高
: 這個說法到底有依據還是我朋友在胡扯?
: 我怎麼記得大家都說是要依照公告現值當作房價成本
: 有這種依照剩餘貸款額度當成本的說法嗎?
這個案例查一下就知道了
有民眾的老爸,在107年1月1日
買了一間房屋
112年5月1日,老爸過世繼承完畢
後因為老爸的貸款無力負擔償還
在112年9月30日以900萬出售
出售時,當年的房屋+土地評定現值是400萬
貸款還有700萬
問要繳多少房地合一稅
400萬首先要先用台灣地區消費者物價指數還原
400X107.5=430萬,當作新的成本
700萬的貸款扣去評定現值,等於出現300萬的額外負擔
還有一個法定的3%移轉成本=900X0.03=的27萬
全部獲利=900-430-300-27=143萬
自107年1月1日到112年9月30日
持有期間併計
適用20%的稅率
143X0.2=28.6萬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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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請問這個案例中400萬公告地價的意思嗎?
請問300萬,約等於現階段的貸款700萬減去公告地價400萬,
的意思?
是的,貸款餘額扣掉現在的房屋+土地現值,是差額負
擔,也是成本
謝謝,再請教遺產稅,和買賣所產生的房地合一稅,也是在同
一個基礎上課稅嗎?因為原Po問的是遺產稅,而J大你回答的
卻是房地合一稅. 請教只要有轉手,課的稅是一樣的,這樣的
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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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財政部出手 瞄準豪宅主祭雙重租稅嚴厲措施2/17補充看來有很多人會誤解 這條法令嚴格上來說只有讓101/7以前買的,查不到成本 需要用標準認定方式,才會有影響 其實簡單來說 就是把這條線往下修,讓以往出售高總價住宅可以不用繳這麼多稅15
[請益] 關於贈與的幾個問題因父親在去年過世 母親起了想要在生前將房屋轉到我名下的念頭 (房屋目前是母親自住 沒有打算要賣 會長期持有) 查了一些資料 還是有點迷惑 想請教版上各位 1 房屋的評定現值 請問這個評定現值是房屋稅繳款書上的金額嗎?6
[請益] 都更後賣房的稅務疑問-選擇題以下是財政部對於都更後賣房的課稅說明: 其中有三句話: 「土地適用舊制,免課所得稅」 「都更完成之房屋,應適用房地合一新制課稅」4
Re: [請益] 繼承土地後 賣出需要繳什麼稅如果 如果 如果 (很重要) 出售繼承而來的標的只有土地 因為被繼承人是102年取得,所以你出售時適用舊制 而土地不屬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的課稅範圍 (財產交易所得只針對房屋) 故該筆土地出售僅須繳納土地增值稅 (前次移轉現值為繼承取得時之現值) 補充舊制計算:3
[請益] 關於二等親交易的一些問題詢問想請問版大們一些由親屬交易房屋給我的問題 條件1:親屬房屋已經持有接近40年(老公寓),已退休(無收入),和我合併申報所得稅 條件2:已和合作銀行聯絡好貸款事宜,銀行房地估價520萬,可貸款7成(364萬) 條件3:自身工作現金流,貸款每月還款金額沒問題 條件4:剩下3成的頭期款(156萬)直接用贈與方式抵銷1
Re: [閒聊] 房屋已非合適傳家寶,為何還一直驚驚漲?: 現在就是這個免稅扣除額的計算問題了....若國稅局能以實價登錄認定遺產房屋價值 那遺產稅就會收比較多,或者有些人用公告現值計算不用繳遺產稅,但用實價是要繳稅的 只是國稅局目前就是用公告現值認定繼承取得價值,導致將來買賣後,計算房地合一稅 的獲利是虛的,是不實的....1
Re: [請益] 房屋買賣稅務問題沒有,97年國稅局那邊應該也不一定撈的到資料 : 2.如果真的找不到任何購入價的合約,那賣房的稅應如何計算呢? : (依母親的購入時間應該屬於舊制) : (1).土地增值稅:依購入及賣出的土地現值差額,乘上指定稅率得到應交稅額。 : =》應該用不到當時的買入合約。- 發布日期:109-07-15 類 別:新聞稿 詳細內容: 財政部今(15)日核釋個人繼承房屋及土地(下稱房地)時,併同繼承被繼承人所遺以該房地 為擔保向金融機構抵押貸款之未償債務餘額(下稱貸款餘額)者,嗣交易該房地,依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