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家對於殺人犯想出書賺錢的看法是..?
: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5.12.44 臺灣), 03/21/2022 08:58:19
: → yudofu: 退一百步講、如果你認為幫助出版這件事可以證明是謊言,難 03/21 08:56: → yudofu: 道出版之前李都是對的?之前的書都是無效沒有類似的功能? 03/21 08:56: → yudofu: 還是你已經確認李講的完全就是出版這件事、或者你只是作了 03/21 08:56: → yudofu: 一部分?那麼是哪一部分?一般這種直線思考單行道的方式都 03/21 08:56: → yudofu: 是經不起反推的。 03/21 08:56
我再回一下油豆腐先生好了:
1. "幫助出版可以證明李茂生講的(家屬消失論)是謊言",
這句話並不代表"出版之前李都是對的";
謊言沒有人證偽,不等於謊言就是真的,你的論證方式有問題。
2. 在"淳"之前,也只有我出的"與絕望奮鬥"有這樣的功能,
換言之,持續關注這個議題的出版人,只有尚市長一個人。
3. 你看截圖應該知道,前面一位質疑者講的是
"出這本書是傷害家屬",
因此李才回應"家屬消失",所以從因果關係推論,
李確實就是在回應"出書傷害家屬"這個質疑無誤。
你是不是沒有看我截圖的內容,就對我加以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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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學會忍耐,哪怕周圍所有的人都不在了,只剩下你自己,你也要堅持到最後。"
--<<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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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自己最懂李茂生了,幹嘛還要問版友?
因為有好幾個人說他那套鬼話是"哲學"啊. 我的回答就是"那不是哲學,是沒有同理心的言論"。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5.12.44 臺灣), 03/21/2022 10:27:27人家也只是推文回應 修在同一篇不好嗎..強迫推銷?
沒辦法,我的回應太長了,獨立一篇比較好吧?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03/21/2022 18:45:153
首先,我認為各位板友不用糾結在尚市長和李茂生有甚麼私人恩怨。 看起來兩人純粹就是價值判斷上的不對盤。 退一步而言,假設兩人縱使有私人恩怨好了,也不影響該問題的討論。 我因為本身上過李茂生老師的課,算是曾經中過"毒"的人,很多同學都曾如此。 用中毒來形容是台大法律系的另一位老師說的,那位老師也是日本一喬大學留學的,15
不好意思,我講的是"淳:一個被害者父親的告白"這本書, 所以是同一個事件無誤。 所以我再問一次,如果"家屬消失了",怎麼會授權給我出書呢? 家屬的聲音如果被淹沒了,怎麼會把中文版的版權託付給我, 還把孩子的照片都授權我使用呢?4
不好意思我借用這個標題,問一個我長期以來的疑惑: 李茂生針對"絕歌"這件事,提出了一個奇怪的論述叫做"家屬消失論": 茂生說,"家屬已經消失在社會之中",可是家屬如果"消失了", 又怎能提出抗議、還授權我出書呢?2
日本未成年人的不法行為(侵權行為)責任規定在民法712,非709。而712規定的核心在 於是否「具備足夠的知能辨識自己行為的責任」(責任能力),此要件是個案判斷,而非只 要是未成年人就直接免賠。日本古早時期有出現過11歲少年騎腳踏車撞傷人被認為有責任 能力,需要自己負賠償責任之判例。 至於由父母賠償受害人的規定為日本民法714。前提是未成年人因為無責任能力而不負13
感謝jimwei在民法方面的賜教,不過我想回答一下您最後的這段問題, 因為我覺得有一個地方滿關鍵的... 1. 如同我在推文中所言,李國祥並不是檯面人物啊? 但我認為他在這起事件中扮演的角色甚至比李茂生更糟糕, 因為他欠缺一個出版人該有的道德良知;15
首Po之前新聞報導說到華山分屍案的嫌犯判無期徒刑定讞, 也有提到嫌犯打算要出書賺錢。 很多人是覺得很憤慨不平的,憑甚麼兇手可以犯罪之後還能出書名利雙收呢? 當時我剛好跟一個支持廢死的朋友在討論, 那位廢死朋友就說:那就禁止他出書就好啦!X
我有講過,絕歌根本的問題是, 李茂生、李國祥兩人都知道時報付的這三十萬台幣版稅, 一毛都不會落入被害者家屬手中! 這不是我在毀謗二李,而是李茂生在寫序的時候,就已經清楚知道這點了。4
這樣吧,我撇除掉茂生,再把問題問得更清楚一點: 如果知道這本書的收益全部會落到犯人手裡、一毛都不會給被害人, 那這家給犯人錢的出版社--不管日本還是台灣,需不需要負道德責任? 我一直認為這些人沒有道德良知可言, 之前也講過見城徹的故事,雖然見城徹很愛炒作也很愛賺錢,2
法院已經判處本案兇手賠償被害人父母約1400萬元、並加計5%的利息 可查詢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881號民事判決 我沒有查到上訴的判決 理論應以確定 就算上訴應該也不可能差太多 因此這不是家屬要不接受賠償的問題 也和家屬要不要原諒兇手無關 兇手就是刑事上要服刑並且民事上要賠償那麼多錢2
我查了一下日本民法709條,東真一郎犯罪的時候未成年, 所以應該是由東的父母擔負起賠償責任; 但我不懂的是,東真一郎現在三十五歲(好像), 那民事賠償責任還是歸屬於他的父母嗎? 如果是的話,那東這幾千萬不就可以中飽私囊,不用賠償了嗎?
爆
Re: [問卦] 王力宏才是比較可憐的吧!絕非公關好像滿多人都說不懂李靚蕾想要什麼跟她的操作 可能她的文都太長了懶得看完 個人覺得蕾神的作為一直都清晰並且一以貫之 以下嘗試分析 蕾神想要什麼?25
Re: [討論] 某板真的是恥度無下限...恥度無下限的回應是這樣的,他說"你的爆卦沒有附上來源"。 但是我看了一下,主流民意光是爆文,就有好幾篇停電文, 而這些停電文沒有一篇有"附上來源"的! 簡單說,他找的藉口不只是荒謬,而且完全證明了他管板的雙標... 補一下政黑點:21
[討論] 某出版社是一群恐龍在出書嗎?剛剛看到某出版社(不講哪一家,免得傷和氣)要推一位大陸作者的新書, 廣告上大大寫著"賈平凹盛讚"... 我要是那家出版社,會直接把這個企宣開除。 賈平凹因為徐州事件,名聲臭到一塌塗地, 你找一個名聲這麼臭的人來推書,不是害了這個作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