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遭撞 驚悚畫面
這邊發表一下我的看法
先不論汽機車前面的各個違規事實
單純就碰撞車禍當下做討論
先說紀錄器內可以看到的事實
1.重機違規行駛在道路分隔島至黃線區域
2.汽車跨越黃線碰撞到重機
https://i.imgur.com/mxehDw1.jpg
先上圖以免有資訊上的誤會
再來說說目前的看法
法官是否認定汽車車主已有注意到機車在左後方進行超車動作,如果有,那向左偏移是否為有意無意必須要好好解釋,否則跨越黃線撞擊到他人是否有害人意圖?
那如果法官認定 車主本來就沒注意到他在左後方,嗯…應注意未注意嗎?
大家討論一下
--
後方也要應注意未注意喔
重機一定有罰單,肇責要先看碰撞事件是過失還是蓄意
沒有注意義務哪來的應注意XDD
左後方超車應該是很難「應注意」。 一般情況
哪裡跨越車道?2車都在同車道
內線不會有人看左後照鏡吧
被人左側分隔島超車不可能有注意義務啦
上面爆文那篇不是這樣講欸,幾乎每個人都說汽車
就看法官是否認定是特殊情況了
從頭到尾在同車道耶
為了不讓這篇不再繼續討論分隔島島到黃線區域是否為同車道,內文黃字處改成黃線
應注意而未注意,後方的肇責較大,因為他是面對著前
跨越車道? 左邊是邊線哪來的車道??
過黃線算同車道嗎?我也不了
新人類喔 還要感應內線左後方
方
討論屁 兩個都去死就好了 一直爭誰比較錯 另一個就
可以被拍拍原諒? 如果單獨拉出來 兩個都是垃圾 懂
怕遇到同樣的人啊
黃線具有分隔雙向車流或標識路線左邊邊緣之功用。
爭錯?大家是怕遇到同樣情況
後車才是要注意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你到底在說啥
所以如果前車是無意的側邊碰撞基本上全身而退嗎?畢竟沒有你說的應注意未注意
都是垃圾
你左邊是分隔牆,你會預期到那個位置有人超車?笑
過了黃線就不是車道了
我每天開140公里也是看很多
爛,不要再護航啦,另外重機不要從那邊硬要加速超
那重機未保持行車距離 是否也應注意而未注意…
現在不是說雙方都垃圾了嗎,只是重機很難站得住腳
影片超車部分1000趴就是重機的鍋
開在內線還要注意左後方有沒有人超車...是閃電跑法
嗎
應該還站得住腳啦,畢竟斷的是手
這…差低
台灣交通真好玩 應注意而未注意 兩方都有問題XD
比愛因斯坦還天才出現了,內線的內線發現了新車道,屌
你要注意分隔島縫隙有人要超車 快速道路上 不怕
被笑死喔
phoenixzro 應該也是流浪社員 哈哈哈哈哈哈
該說天才還是天兵呢?
誰幫轉一下地獄哏社團
重機斷手只是結果,過程是他自己選擇造成的
哈哈哈哈,內線了不起嗎? 我有內線裡面的內線
二輪毛真的有夠多
你這判決下去 每個四輪仔都要玩分隔島超車啦
內線的內線超車 前車要注意 確定??
高速跟快速道路的內線還要注意左側的來車 可憐啊
幽靈馬車吧 哈哈哈
今天你好好開在內側車道上你要不要注意左邊當然隨便你我管不著,我想討論的應注意指 的是這起案件米漿車主有沒有注意到重機騎士在左後方然後才進行碰撞
※ 編輯: joseph871012 (220.141.25.107 臺灣), 03/19/2023 12:19:18重機技術差還敢跟人家玩 可憐
那邊不應該有車,所以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我覺得不
適用
了解
沒有注意義務就不會有應注意 就這麼簡單
你要不要說綠燈要注意別人闖紅燈?
現在一堆兩輪真的都不講道理的
路權就是路權,討論什麼這個案件 笑死誰
請問你開在內側車道有注意左後方的義務嗎?那條交
通規則有規定?
嗯為什麼這個案件可以討論..因為米漿跨越黃線向左偏移了,然後碰撞發生。所以回到內 文,法官認為有注意到,蓄意。沒注意到,沒事。
※ 編輯: joseph871012 (220.141.25.107 臺灣), 03/19/2023 12:25:58笑死人都在內側還要注意左後方來車,重機視同四輪
本來就不應該從內側左後超車了
汽車注意到重機在左後方也撞不到啊,如果沒搭配重
BMW要閃避東西要撞牆也是他家的事,那為何後車會
機往左側超車根本撞不到
出現在那個位置呢? 大家來作文就好了啊
但問題是重機可以這樣超車嗎
嗎
所以用你的垃圾邏輯就是對方闖紅燈 但我有看到他
我就應該要閃避不然我就有責任的意思
我認為有點不太一樣,你舉例如果是保持動向結果對方闖紅燈,你閃避不及 那你絕對是 對的。但今天重機從左後超車,你往左偏移撞到他代表你沒有保持動向,這樣甚至有可以 討論意圖的空間吧?
講真的那位子後照鏡死角吧
就法規有問題吧我覺得拿BMW沒皮條
如果今天前車是靠牆摩擦至後機車死亡,前車仍可主
張我想摩擦牆我爽就好嗎?
硬要吵汽車跨過黃線蠻無聊的,那邊本來就不應該有
車,它要去撞那是它的事,法官又不是萬能還要去揣
測他是有意還無意
有意無意不重要嗎? 我不否認很難去揣測車主心態沒錯。那邊不應該有車沒錯,但你如 果注意到那邊有車,然後有意地撞他,不覺得怪怪的嗎?
※ 編輯: joseph871012 (220.141.25.107 臺灣), 03/19/2023 12:34:37事實是「兩車在黃線部分相撞」,並不是你說的汽車撞
機車,就像拍手時你無法說是左手打右手還是右手打左
說什麼保持動向閃避不及,照你的邏輯就是可注意啊
手一樣。
那請問今天對方闖紅燈 我有機會閃避 但我被撞了
吵汽車跨過黃線真的很可笑 但二輪猴子最喜歡拿:「
我有沒有責任?
對方有跨線!」拿來做指控...(然後自己騎乘時滿滿雙
實線跨線,卻沒那個臉提)
無聊?這樣有錢人要在路上弄死人超容易的
重點是重機這樣超車就是違規
左手跟右手之間安全距離夠的話就拍不到了啊
本來意圖關門,機車加速撞上來
這個說法我認為合理
就算死了也不怕 竹北有錢人多
@AK 沒錯 這也是前後車,後車問題大的論點
確實,碰撞是雙方碰撞發生,你這樣講比較客觀
錯誤舉例,拍手是合意相撞XD
原來內側黃線左側也算是車道?
某a滑坡大師嗎,這種假設只會被法官打臉
對啊 法規上安全距離偏由後車控制
合意拍手的話就...嗯...害我想到昨天有人講合意鈑交
法官要揣測汽車日”如果”看到內側有車,再揣測他
有意撞他,最好是法官會通靈
這篇文就是疑惑這個啊 你講的沒錯
※ 編輯: joseph871012 (220.141.25.107 臺灣), 03/19/2023 12:40:50滑坡什麼?我只是問說,依此邏輯前車若靠牆摩擦是
不是也不能質疑其故意。法官是要打臉什麼?
好了啦,還想替重機仔開脫噁不噁心
我開車啊怎麼了
是否可以就不是給你用 猜 的
就說我說闖紅燈的例子你就無法回應了
如果對方闖紅燈 我有看到而且有機會閃 但我不閃
那我算不算故意撞他?我有沒有責任?
你講的這個就是我下一步在想的,我的答案是闖紅燈沒閃不算故意,你保持動線啊 今天 影片看起來裡面的車子呢?
※ 編輯: joseph871012 (220.141.25.107 臺灣), 03/19/2023 12:44:47左邊也要注意的話 就不會有那麼多龜在裡面了
為什麼日美都是絕對路權論你了解嗎?
你無法揣測其他人心態 所以就是路權至上
避免自己違規就對了,別人違規撞你那就是你贏
確實,就這個案例來看 絕對路權就不會有什麼意圖不意圖的問題了
開脫個屁,正常討論法律與法盲可能的觀念落差怎變
成開脫?心裡骯髒以為他人都如此
合意鈑交是啥咪啦XDDD
h大舉的例子,我是覺得你不閃沒關係 但至少要煞車,
沒超速有煞車還撞上,有機會無責。為什麼說有機會呢
合意鈑交XDDD
?鬼島你懂的..
沒有注意到機車會突然左撇一下我是相信不太
法律不是用你相不相信來判的
實務上很多原因都可能導致車輛偏駛
失控 風吹 撿東西 晃神 隨便一個
你怎麼舉證他故意?或者他說謊?
對 大家都不相信 但車主的講法可以有太多種了,最
多給他個應注意未注意,但重機貼車未保持距離+違規
超車完全無法辯解
打拳擊也都要注意對方的動態啊 兩方相鬥 應當都緊盯
對方 不然怎會有那一撇
對滴 你信不信不重要 重點在證據,如果取得副駕的即
時轉播(副駕:目標出現,3.. 2.. 1.. 吼起啦~),應
該就有機會。
就是hy說的,大家覺得汽車故意的,但你要舉證他是
故意的,請問怎麼做?
左側黃色也算車道邊線啊,就像右邊路肩寬線也是
汽車想關門,結果對方敢硬鑽,就撞了
說跨車道的是在挑戰交通部快車道定義?
內線還要注意左後?實務上要超車右側車道可以走啊
後車問題最大 沒保持安全車距
不要為了護航重機發表奇怪言論 如果今天是2台汽車
發生後車撞前車 你會說前車應注意是未注意?
只要把車種對調這種奇怪的言論就不攻自破,即使兩
台汽車前面那台在那邊故意甩一下撞你,你還是會吃
未保持安全距離,不是換成重機就可以吃自助餐欸
車主不是故意就是無責 沒有過失的空間
我是說法庭攻防方向
車主要往根本不知道後方機車要從左側超車的方向辯
二輪要往車主故意左撇殺人未遂方向告
故意或非故意無法證明 最後又是法官自由心證
重機到左後,剛好要閃小動物,扭了方向盤,剛好撞到
還開到黃線,也太唬洨
筆錄詢問就說不知道就好了啊,從那邊超本來就是後車
毛多
別小看竹北人財力 人家故意撞也不意外 有錢就是敢
最內線車道沒義務看左後照鏡去注意吧
掰個風大車子剛好吹偏一下就過了
又一個今天之前都沒在車板留言 發文 但在重機板
常留言的帳號來了 鐵了心要護航同類到底
猜一下今天還有幾隻呢
嗯 哪裡護航了?
※ 編輯: joseph871012 (220.141.25.107 臺灣), 03/19/2023 13:53:19二輪猴在你身邊三公尺都要注意
哪裡跨越了 ?
笑爛~~這樣關心猴子??
猴子發的廢文 你開內線還要注意左邊? 沒開過車喔
自己鑽上去左側護欄就不是正常超車行為,誰開內線還
會看左後方有沒有車上來,只有猴子會這樣鑽
自己的車道也要注意後方? 又不是再切車道
先擋才後撞前,且並非可行駛車道
沒注意,沒人會注意有車子在內線左側
再來是後車危險駕駛
重機仔真的不能上國道,超愛亂鑽
重機上國道 台灣人口會迅速減少 也不賴
那是不是隨時要注意天上有沒有人掉下來?
都起衝突了一定知道後面有車,還要方向盤一偏去擋
造成車禍,故意傷害跑不掉
這樣叫故意傷害那全部機車車禍都是了
因為騎士比較容易受傷,大家要讓,不然就是傷害罪
怎麼我騎機車時就沒有遇過這條
公平的話,前車故意逼車急煞難道沒有傷害罪?
樓上幾樓講的天上掉下來,想到復興航空撞計程車
該不會小黃被判應注意未注意吧
法官:你怎麼會沒料到有飛機掉下來呢?!
今日最好笑:內側車道旁邊還有內內側車道
兩個都被送公共危險了@@
實情是這兩隻已經在路上pk了,根本不是一般的駕駛
行為可以推論。
肇責誰多誰少沒太大意義,民事有保險就不是問題,
現在2輪受傷了,4輪即使只有1%肇責也得吃過失傷害
吧
內內線車道嗎?
兩個正在廝殺中 當然彼此都緊盯對方在哪裡
不然是要怎麼打對方
汽車剛從右線加速閃車切到內線,整個行車動態都還
沒回穩,你要說這時故意撇一下是為了夾殺機車,未
免太過牽強,有開車的人都知道如果高速變換車道一
不小心就會失控擦撞護欄(俗稱自撞),又不是在打電
動按個左鍵就馬上瞬切過去然後直直開
國道一堆自撞護欄的+9,難道都是要夾殺機車失敗才
自撞的嗎?他們夾的是空氣吧
另外兩車對尬,並不包含撞這個選項,如果汽車要撞
,一開始就朝正前方攔路的機車撞下去不就得了?何
必一番閃切突圍之後才決定該用車屁股撞對方?某人
是不是開車上路看別人不順眼就想撞啊?還對打咧,
汽車若不爽要撞機車,前大半段會找不到機會嗎?
呵呵,有在開車的都知道90公里變換車道還可以讓車
子晃成這樣,尤其還載老婆這樣開就是討罵,不要睜
眼說瞎話還沒回穩這種鬼話,關門不成撞到人就是事
實
誰開內線道會注意左邊有沒有車
178樓,是會有過失傷害,不過多數情況都可易科罰金
真的沒想像中的可怕,好像有過失傷害一樣可以當保全
你要看動態啦 車子前一秒往右壓線再及拉回來
基本上除了底盤真的很低抓地超好的車子多數都會過頭
只有重機可以跨越黃線~~
二輪仔竟然用這招來討拍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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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推文的Scon大有貼個連結 如果沒這個影片 我真的沒想過機車怎麼逼車 汽車逼車大概就是,擋在你前面,想要達到後撞前。28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645號判決: 刑法第185之4之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 係以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為目的, 俾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 以減少死傷,此觀該條之立法理由,3
後車行車紀錄器是不是少放一段阿? 感覺事情發生完整情況應該是 機車被超後,"馬上加速想從另一邊鑽 汽車超過後要關門或回正" 機車撞到汽車車尾部份39
任何這種戰輪數的案例 只要把輪數對調 護航言論就能不攻自破 --- 假設今天有一台汽車 開在內線 前面一片空曠 也沒要超車 然後看到後方的機車往前貼近的時候6
一般開車互尬不就是這樣 反正某種原因雙方互相不爽 這種逼車決鬥的默契不就是谁孬掉誰輸嗎 重機最後想反超結果被想關門的BMW撞上 單論挑釁決鬥這件事5
我只說一次…不管重機還是四輪或更多輪 兩道前方都沒車 為什麼要併排呢? 不怕旁邊車輛突然失控 或是爆胎 受魚池之殃嗎? ※ 引述《Supergreen (Hi)》之銘言: : 原文連結:75
快速道路上 也就是說重機等同汽車 就是兩隻猴子在玩啊== 前面重機逼車 (我不知道更早之前怎麼了)19
這波重機是不是潰爛啊 對汽車來說 車輛維修跟醫藥費 讓第三責任險負責 頂多就過失傷害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10
這件不只是過失傷害啦 比過失傷害更嚴重的是肇事逃逸 第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 100%完全是肇事逃逸23
這時候就是看誰懂法律 不過要構成肇逃很難 阿不是「雙方已經行車上有糾紛」了嗎 那這件事可以看成「故意」
爆
Re: [新聞]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遭撞 驚悚畫面太多篇了 少數關鍵有用的影片藏在裡面大家很難找耶 幫回文擷取出來 講一堆猜一堆爆
Re: [新聞]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遭撞 驚悚若上法院 法官判決依肇責比例 肇責比例來自車鑑會的車禍鑑定 車禍鑑定只看當下 更前面發生的前因幾乎不管 車禍發生時 汽車沒跨越車道 沒越線 沒超車 指責汽車甩尾關門 汽車可說風切或方向盤沒握好38
Re: [新聞]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遭撞 驚悚畫面猴子就是猴子 今天先不說米漿是否故意關門 正常人怎麼會有同車道 然後左邊是分隔牆的狀況下 還鑽左邊小縫超車14
Re: [新聞]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遭撞 驚悚畫面分享一下自己看法 汽車 重機 發生車禍之前的同車道超車 減速 卡位11
Re: [新聞]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遭撞 驚悚畫面我比較有疑問的是 , 警察說因為事後汽車車主有報案 , 所以不算肇逃 怎麼覺得怪怪的 ? 公堂之上假設一下 , 假如今天車主因為有原因不能當場停下 (無照駕駛 / 車上有見不得光的物品) 車主只要當下趕快開走 , 把證據都處理好 / 換了車主8
Re: [新聞] 驚悚畫面曝!重機新生高架追撞倒地 慘遭參考影片 連續畫面看得清楚 ※ 引述《IanPong (Ian)》之銘言: : 結果現在被重機撞的車主po出行車記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