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停車場被撞不算肇逃?警察不想理的理由
首先要先能找到犯人
找到犯人的意思是指 知道他的姓名 生日 身分證字號 居住地地址
因為在私人用地上出事 所以除非對方是故意 讓你可以請求刑附民賠償
否則要用來讓對方賠錢的法條是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但你其實並不知道對方是誰 即使你有錄影
你也不知道對方是誰 也因為不是刑事案件 所以警察沒必要幫你找人
找不到人 就連要告誰都不知道
刑事毀損不懲罰過失 所以你告他毀損通常都無罪
但這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告他刑事毀損 檢察官就會叫警察幫找人 畢竟要先找到人
檢察官才能知道對方是故意還是過失
找到人了 你會收到相關資料 可以進一步得到對方的
姓名身分證字號生日居住地 然後才可以告他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沒有很難 但很冗長 還要請假去出庭 這才是麻煩的地方
※ 引述《adeson (煞科)》之銘言:
: 原文連結:https://reurl.cc/l5Q036
: 原文內容:
: 車子被撞了怎麼辦?一些開車經驗豐富的朋友就算未曾出過事故,大概也知道報警、保存: 證據、聯絡百貨公司...等措施。但假如第一時間沒有發現,而且報案的時候警察愛理不: 理,那又該怎麼辦?有DCARD網友碰上了這樣的麻煩事情,偏偏停的還不是一般路邊停車: 格,而是私有停車場。
: DCARD網友週六晚上去拿車的時候,因為光線昏暗並沒有第一時間發現自己停在格子裡面: 的車被撞到,隔了一天後才看到車頭右前方保險桿凹了好大一個洞。當時他就立刻去找停: 車管理員聯繫,想要調錄影記錄,看看能不能查出罪魁禍首。但管理員要求需要報警後由: 警方出面,才願意提供,避免可能的法律糾紛。
: 於是網友生平第一次去警察局報警,但沒想到警察表現出來的態度卻有點不太想處理,: 問問題的態度也讓他感覺不是很舒服。不過員警還是陪同前往停車場,協助調閱監視錄影: 內容。可是因為該停車場監視器設置的位置沒能拍到該網友所停放的車格位置,只有拍到: 車前道路,員警認為能夠找到人的機會很渺茫。當事人覺得員警就一直強調這種案件不可: 能抓到犯人,不要報什麼希望,好像是在潑冷水一樣,讓他感覺很差。
: 有網友分析,這樣的車禍事故的確不容易處理,首先沒有人受傷,所以刑法非告訴乃論(: 也就是大家常說的公訴罪)的肇事逃逸並不成立;停車場不是道路範圍,所以也不適用道: 路交通管理條例;正因為不是道路範圍,這裡發生的不算交通事故,只算是民事糾紛,有: 些警察單位是傾向不處理單純民事財損糾紛的;如果找不到肇事者,連保險都很難理賠,: 只有甲式可用不明車損的理由賠償;至於毀損罪得要有故意存在,成立的機率極低,況且: 又回到最前面的問題,得找到人。
: 那麼停在私人停車場,我們一般人可以怎麼避免這類事情發生呢?很多愛車人都會做的第: 一件事情,就是找一個「王位」。最好兩邊都是柱子牆壁或禁止停車處,就能很大程度避: 免被撞,或至少避開車道轉角位置,這些都是特別容易被人不小心擦撞倒的地方;假如還: 是運氣不好,碰到技術太差的人怎麼辦?一般私人停車場都有攝影機,因此沒有安全的停: 車位置,至少也挑在能夠被攝影機拍到的地方,這樣就算被撞了,也能找到肇事者進一步: 求償。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我自己是有在停車場和其他車發生碰撞的經驗過
: 不管是不是肇逃,警察都不是很想理會
: 因為停車場是屬於私有地,非一般道路行駛,交通規則可能不合用
: 但找警察來是幫忙雙方先留個記錄,後續就是兩家保險公司的事情
: 不過如果有錄影畫面,應該還是可以求償財物損害之類的吧?
: 只是撞了跑掉不能算肇事逃逸
: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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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那關難道不會看看影片判定非蓄意直接擋嗎?
沒錯,刑訴法228,檢察官依客觀證據判定非刑事案件
的話,連調查或傳訊被告都不用,原po想靠這招查出對
方不見得有用
舉證責任在哪邊都搞不清楚 亂寫一通
不自證己罪 是你原告要負責舉證對方是故意的
人家反咬誣告不就換你被煩死嗎 幹嘛想不開
誣告更難成立好嗎
因為誣告很難成立 所以就濫用訴訟權 大家一起濫告
啊
我也可以反告誣告讓你跑法院 我爽啊
你怎知道對方是不是故意撞的?當然先躧A說啊
提告是民眾權益, 你喜歡提誣告我尊重你
法律這樣定, 怪人濫訴喔? 撞到別人的車(非故意)人直
接跑這樣沒刑責, 這才是好笑的地方
這麼好用的話,欠錢跑路告詐欺,借書不還告侵占讓
檢警幫你找人就好了
如果對方承認損毀->刑事成立
對方不承認或不起訴->拿不起訴書上被告資料走民事
這本來就是民事糾紛的問題,與刑責無關
日常活動硬要什麼都用刑法才是真正的好笑
那叫做警察國家
現實面台灣光是汽機車失竊就7~8千件,這種小案
很多案件的目的本來就是為了取得有利資訊,是為之後
的真正訴訟做好準備
你認為警察重視程度如何?
更何況你都知道這招了,檢警會不知道?
知道又怎樣? 判決書上還是要寫上被告資料不是嗎?
原來撞到人家車子, 沒人發現落跑沒刑責很好笑喔
意思就是說只要沒有人受傷, 你不小心把人家的資產毀
掉都沒事, 能跑就跑不要被發現就好,反正沒刑責
雖然是不小心弄壞別人的財產,但明知道闖禍卻落跑
對 就真的是這樣
這行為吃刑責到底好笑在哪?
明明就法律有問題, 原來道德標準是參照法律來決定的
照這樣講,以後討債集團直接告對方詐欺就好了啊還
討屁債噢,民事剛刑事差那麼多也能混在一起講,難
怪一堆恐龍法官,整天處理這些智障事就飽了
民事案不留下不報警就要吃刑責,這也太硬了吧,
電話費晚繳沒報警就要吃刑責?
法諺有云檢座不是私人的徵信社!是代表國家維護刑法
法益!您的目的找徵信社就可達成!
而且太離譜,檢座應該會先請您釐清案情,直接處分,
還發交或讓對方告誣告或甚至被對方告泄露個資,想太
美好
舉證對方故意哪有什麼困難,正常人就不會撞,對方就
會撞,撞了還心虛跑掉,擺明心裡有鬼,不是毒駕酒駕
就是故意撞啊,請檢座依故意毀損罪嫌緝兇。
而且上刑又如何,我媽被詐欺,上星期言詞辯論,詐欺
犯當庭說不還,和他媽媽當庭罵我媽和我,法官制止都
無效,天下無賴最大!
連對方是故意還是過失都不知道 就自由心證說這是民
事案件隨他去吧縱放罪犯 打著節約司法資源的大旗 實
則縱容罪犯橫行世間 法律人淪落至此 也是人民的不幸
又來自由心證,一聽就知道不是自己人,自由心証要符
合經驗和論理法則
如果你舉證對方故意, 只是用「撞了心虛跑掉=擺明心
裡有鬼」這種推論,那等著換來檢察官一聲冷笑而已
不然呢 對方覺得我車停的不好 擠壓到他的行進路線
想給我一點顏色瞧瞧 這樣算不算故意
偵查階段哪有什麼自由心證…
合理的故意理由要多少有多少 我就問一句 你憑什麼
說對方是過失然後直接當成民事處理嘛
要睡了,不過您最好碰到實際案例不要亂教,萬一對方
聽你的真告,到時有可能教唆誣告!
真的就被撞了 是要誣告什麼啦 小朋友
只是你覺得,所以咧?舉證是你要負責啊,只靠你 覺
得 就想說服人你的車是被故意撞的,呵呵…
你要有事實啊,這原陳述就沒有達到動刑啊!刑法有謙
抑性!
請注意言詞!討論事情就好,我五十歲了!
到底是過失還是故意 是檢察官決定的 不是當事人決定
的 當事人就是合理舉證 讓檢察官去調查 這是你的權
利 千萬不要聽這些人的話直接認定對方不是故意 當成
民事自己吞掉
你能舉證就儘量舉證 千萬不要因爲有人在那邊說哎呀
你沒證據啦證據不夠明確啦就放棄爭取自己的權利 有
人只是想要看你失敗 看兇手逍遙法外
笑到不行
以現行法律規定來說非道路肇逃的確是個模糊地帶,很
多停車場管理員都會要求調監視器要警方陪同,但不代
表這案件是警察要負責處理,老實說連過濾人車都應該
是當事人自己要做,警察幫忙調只能算是為民服務而已
。
這種毀損案對警察來說根本沒案件壓力的問題,沒破
案也很少被檢討
就不能把多餘的時間跟錢拿去裝個行車記錄器嗎?
法律是很專門的知識,還是請專業人士回答吧,樓上幾
位筆戰朋友們有法律專業嗎?都沒有的話豈不是吵心
酸的?就像不懂醫療的人吵怎麼治療癌症一樣
我四大法研所的,不過講道理不是看學歷的!講您的看
法就好,多餘的話duck不必!律師也是歪理一堆的!
任何人就事論事,都有言論自由,您可能不知道明年就
國民法官了!照您的見解,請教如何解釋國民法官?
您有法律專業很好啊!那就麻煩您教育大家一下囉,
言論自由建立在言論責任自負的基礎上,我自認沒有法
律專業,所以我很乖不會對法律問題說三道四
告訴內容只要不是虛構事實,基本上就不會觸犯誣告罪
而故意或過失是被告內心的主觀意思,不容易認定,相
對而言也就難認定告訴人明知是過失卻仍提告故意毀損
不管你要告毀損 還是對方要告誣告
現行制度就是只要爽就能告
大家一起浪費時間 跑已知道結果的程序
雙方浪費一堆時間跑法院 結果問題沒解決
律師最愛接這種案件 反正結果早已知道 陪你跑個程
序輕鬆賺
至於蹷ㄖi得成 不甘他的事
法律沒有說沒有專業就該閉嘴!反而教的是尊重每個人
的觀點!我不同意您,但是要尊重您!要教的是正確的
概念!
明年國民法官會隨機選,您被選中,就要對別人真實的
法律刑事案件說三道四,反而是有法律專業的被排除在
國民法官之外!
以過失傷害刑逼民談程序利益,誣告卻談無結果?難道
誣告沒程序利益?
80
Re: 停紅燈被後面計程車推撞小弟法律系畢業 現在任職於某公營銀行法務部門 雖然商事法比較是我的專長而非刑法 不過據您文中陳述 對方推撞你的車「數次」55
Re: [問題] 車禍對方要求本人到場道歉才和解?狀況一: 自掏腰包3千道歉,記得簽書面和解就是了 結果是不用出險漲保費、不用花時間上法院、不用背前科 狀況二: 信了板上很多吃瓜鄉民的建議,覺得有買保險就丟給保險處裡就好53
Re: [求助] 侵害配偶權互告的問題對方老婆不知情你就找對方出來談啊,說你也不想破壞他跟他老婆的感情,但這綠帽一頂 該賣多少錢?叫他私下賠給你啊 分享我執業碰到的案件經驗 你先確定自己什麼時候知道老婆外遇,然後跟老婆問清楚案情爆發的時候她有沒有跟姦夫 討論你發現了13
Re: [討論] 車停停車格被醉漢毀損 求償問題你這種就是純民事啦~ 警察本來就不介入民事案件 整件事情根本就跟警察無關 自然沒有吃不吃案的問題... 一堆鄉民 法律知識貧乏得讓人想笑...8
[問卦] 為什麼車禍不直接提民事損害賠償?而告刑地檢署案件這麼多,案子都處理不完, 車禍小破皮小擦傷,過失傷害很容易就不起訴, 這個不是大家都知道的嗎? 告刑事過失傷害就算有罪, 罰錢也是入國庫,9
Re: [問題] 講個很倒楣的事這種案子就是單純的民事賠償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值得說明的是,故意與過失雖是互斥,但並非是相對的概念 有故意就不會是過失,是過失就不會是故意7
Re: [新聞] 輾斃朱高正兒 男遭求償3百萬鍵盤律師回應一下 新聞內案例的法律責任,簡易討論刑事與民事責任如下: 刑事責任原則上會是是否成立「過失致死罪」,而民事責任則是是否成立「侵權行為」 而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過失致死罪的要件看罪名就很清楚:有一個人是否因為行為人的「過失行為」而「導致」4
Re: [問題] 車禍 過失傷害 以刑逼民不算,重傷害的定義是毀損無法復原,骨折不屬於此類別,因為事主還是有未保持安全距 離,所以他頂多只能針對「過失傷害罪」提告刑事 : 像這種情形 我想我已經符合自首、充分悔意、態度良好 : 如果對方堅持提告 大概會被判多久? 過失傷害最高就是六個月刑責,但是通常車禍案件易科罰金的機會比較大,而且民事肇責2
Re: [問卦] 網購跑單到底會不會被判有罪?發錢!乾,就是一堆這種小白,真的是看賣家要不要玩你而己,因為成本很高 民法第184條第一項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 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刑法只會懲罰故意犯罪,如果是不小心忘了取貨付款,或沒有任何客觀證據可以證明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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