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灣人那麼愛排隊為什麼開車一直插隊?
※ 引述《kerker ()》之銘言:
: 可能跟駕駛教育有關。
: 我在荷蘭,取得駕照超困難,我同事有的考了四次才過。這裡的考照訓練,把「讓」當成: 了基本功在要求了。礙於篇幅我只能很簡單舉例幾種「讓」:
: 1.兩個車道匯入一個車道時,一台左側車過,第二台左側車會讓右側車過,一左一右的。: 沒有人搶道。
拉鍊式合併,我有做,但有時我只想讓一輛會連續三輛過去
https://c.8891.com.tw/news/14600
台灣有入法,有網友回過我不照做依法有罰則,但我不會查
: 2.另外你只要打方向燈,基本上後車也會讓你。我回台灣開車常常覺得我打方向燈要變道: ,後車竟然加速要超過我。
身為一個電腦工程師,我比較喜歡數位網路的概念
也就是 碰撞檢出
https://blog.toright.com/posts/1243/csmacd-%E8%88%87-csmaca-%E4%B9%8B%E9%96%93%E7%9A%84%E5%B7%AE%E7%95%B0.html
https://tinyurl.com/5sfwp9mx
internet 可以運作得又快又不掉封包,人家是有 protocol 的
碰撞檢出指的是雙方各送各的,但也不斷檢查有沒有發生碰撞,若發生碰撞則等待重送
(適用於有線)
移植到公路上,我們不能等待實體物理碰撞
但我們可以就燈光音響上先進行碰撞,也就類似比較嚴格的載波偵測型式(適用於無線)
我不認為人是穩定的個體,今天想讓明天不想讓是正常
我也不認為一定要誰讓,每三輛車有一輛想讓,33% 的機率也可以接受
我也不會每次都讓,但我確定自己是很常讓
讓或不讓是這樣,但必需先講清楚
如果閃了大燈,就是堅持;反過來也可以取消大燈,取消左右轉燈,代表不堅持
講好了再開便是
最近最杜爛的是有輛車在路肩要起步,我方為直行車,車速略快
如果要讓他必需急剎,或是剎停讓他時車身已過,無法讓
所以我決定不讓並且閃了大燈,但在經過時他還是衝出來了;我只好急剎
剎停後我再閃一次大燈,並且起步,他又第二次衝出來了
在這期間,他既然堅持,但卻沒有按喇叭
所以是要我有它心通?還是非讓不可?
像這就是不懂 protocol 的傢伙
我後方又沒車,等我過了不是很安全?非要搶
(我要切出時都有看照後鏡,這些我會很清楚,他則是看到我才剎車,似乎沒在看)
如果我在路邊要起步,都是看到來車很近就會取消左轉燈;這一輪放棄上路
等一段時間再打左轉燈;而且雖然是上路失敗又重打
但是我打燈的頻率可以讓後車的後車看到,我是想切出但切不出的
通常不到三次,就有後車刻意慢下來讓我出去
這就是網路工程師可以領悟到的,按照 protocol 行車的路感
: 4. 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內側,超完車要回去,或看到後車比你快速行駛,你要讓到外側: 去。
台灣這點的困難是車多,超完要回去,八成是要減速了
不然中線車道仍然有車,是要怎麼切回去
我的做法就是減速,如果說加速超過再切就好,這句話就會一直持續下去,又想超一輛。
但也因為這樣,所以是精神好有能力貼車時,才連續行駛內線
精神差就切回中線
畢竟走內線就是要夠快,但內線前方還有車,就快不了了;也就是車多。。
這種車多,我就算讓了,切回中線,我後方還是過不了;只前進一個車位
所以需要讓?我貼緊就是了,但貼緊時要隨時準備剎車,因此較耗精神
前不久檢舉一輛插我安全距離的,想看看政府的態度
如果不認為這是不該的插隊,那我以後也不保留安全距離。
我精神夠好,有能力貼更緊。
當時我離前車距離只是適當,右方要插入的刻意離他的前車更近;這都危險駕駛了
很簡單的原則:你切進來,我不後退,你會不會覺得我太近,在逼車?
會,那你進來不就是在逼車?
當然我也可以讓,但我閃了三次大燈表明不讓,你還硬要切進來
那我只好檢舉,看看國家的態度了。
(我前方又不是沒車,切進來是有什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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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之前在別篇,我提過的分割車道,發函請交通部制定標準
交通部回應'尊重地方政府及法院'
政府四年一換,看來不能要求交通部,應該要求裡面不換的事務官
這些都路政司在回應,以後盯著路政司好了
尊重地方政府的問題在於沒有標準
地方政府有權劃設標誌標線
但標誌標線的解釋應該全國統一
如果有的地方政府雙黃線可以超車,有的不行,不是天下大亂?
但要不要劃設雙黃線是地方政府職權,這可以接受
所以這個回應我並不滿意
因為分割車道已經可以把所有規則洗牌了
在你右邊開一道又直行車優先,這不是繞了個圈破解現行法規嗎?
就好像欠債必需還錢,若不還錢必需坐牢(數十年前還有票據法的時代)
但只要加一條:債務人可以自行取消債務
靠,這條法有跟沒有不是一樣;我說我沒欠債可以自行宣告,那欠債坐牢有何意義
現在分割車道就是這種可以強姦任何路權的狀況
政府劃設的標誌標線是政府畫的
我可以在心中任意再劃一道
規則是沒有規則。。。
而最後一條規則是撞上了才說不可以
講人話就是'沒撞上都能分割'
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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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的城市已經利用拍照檢出未拉鍊的駕駛逕行舉
發
科技執法
你在哪?
有時候覺得是我的塞車不是你的塞車,跟近點就一起
插入了
上次我有發影片,有人來噓我,說我的安全距離和別人定義不同 他習慣更緊是吧! 很簡單的規則啊:那我維持更近更久,他真的不覺得是逼車嗎? 我不會閃大燈按喇叭,我就跟著而已;能接受?
※ 編輯: HuangJC (123.204.157.47 臺灣), 12/01/2022 09:38:46台灣某些高級車駕駛很愛死不讓 一副碰到你賠不起
的嘴臉 品牌形象都被這種駕駛搞爛
有按規矩打燈慢慢切的我會讓,如果是明顯想投機把其
他人當白癡的我不會讓
推這篇
台灣問題是很多車都是等到畫槽線才排隊插入
你以為我不知道?
※ 編輯: HuangJC (123.204.157.47 臺灣), 12/01/2022 17:28:0553
首Po台灣人自詡有禮貌、有秩序 可是開車上路各種插隊鑽車縫 開到機慢車道超車的 還有高速公路各種下交流道插隊 衝到加減速車道最後才鬼切天天上演2
我在北加州和南加州開車時,塞車時間基本上也是一堆人在插隊。 甚至我那從小在美國長大的表弟,在LAX也是想切就切,還跟我講 "我的卡車夠大台,所以大家要讓我。" 我基本上只要看到人家有打燈,也就會讓人插隊,開車總有不小心衝過頭的時候, 讓一下又不會少塊肉。74
可能跟駕駛教育有關。 我在荷蘭,取得駕照超困難,我同事有的考了四次才過。這裡的考照訓練,把「讓」當成 了基本功在要求了。礙於篇幅我只能很簡單舉例幾種「讓」: 1.兩個車道匯入一個車道時,一台左側車過,第二台左側車會讓右側車過,一左一右的。 沒有人搶道。3
關於安全距離,現在ACC盛行 但常常開倒數第二短的還能被插隊(V牌ACC) 就只能開到最短那段跟車,導致行車質感變差 更討厭的是,插完你車結果速度比你原本還慢 也是龜車硬插你前面,超完龜龜車後6
不爽讓人家插就把車子靠左一點,基本要插你前面就很難。 但是有時候沒必要為了一個白癡硬不讓啦,他真的要插我還是會讓他進來,因為真的撞到 等警察做筆錄送車子進廠維修,浪費掉的時間根本遠大於教訓他的成本。 我真心覺得這是台灣教育失敗的顯現,在學校有人維持秩序(警察、科技執法)就不會有 人敢太明目張膽亂(違規),與其抱怨台灣人為什麼xxx,不如就從自己身上開始執行;5
插隊要吃空間跟角度啦~ 如果是下交流道 不想被插隊的話 你就貼在線的最左邊 這樣可以被切的角度就很小 每次看到有車要插隊4X
我的檢舉案下來了 一、 本案經所屬承辦分隊檢視所提供之檢舉資料, 依據臺灣台北地方法院107年交字第416號及105年度交字第415號行政判決案例, 有關變換車道「安全距離」之規範,並非單純機械性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5
這種距離在你的認知就叫插隊 你敢不敢PO一整天你的行車紀錄器 讓大家看你變換車道是有多遠 0:00-0:15 你所謂的安全距離目測超過5台車身的距離12
支持本文,也呼應前幾樓的你會不會讓打燈的人。 這些都是基本觀念,都在考照教育的時候就要完成概念, 結果台灣是 考照考它的,上路完全另一回事。 我們都知道能讓就讓,但部分駕駛如狼似虎,你讓就是笨蛋擋路,接著部分駕駛技術觀念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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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第一次發生碰撞開車幾年來~第一次發生碰撞 先上影片 停紅燈時 右方一台機車在我右前方 我完全看不到他方向燈 後來綠燈起步他直接左轉84
[分享] 本壘衝撞規則(i)本壘碰撞Collisions at home plate(原7.13) (1)企圖得分之跑壘員不可偏離原直接進壘路徑,以引起與捕手(或其他補位於本壘之 球員)之接觸、或其他應可避免之碰撞。 依裁判員之判斷,若企圖得分之跑壘員以此方 式碰撞捕手(或其他補位於本壘之球員),裁判員應宣告該跑壘員出局(無論補位本壘之 球員是否持球)。在此情形下,裁判員應宣告為比賽停止球,所有跑壘員應返回發生衝撞40
Re: [討論] 怎麼跟妹子講解棒球規則原文恕刪,先為手機排版道歉 沒辦法奢望菜鳥觀眾一次就懂各種規則啦,光怎樣一定要觸殺怎樣可以封殺就講不完了, 不過只要能感受到競技的氛圍我覺得就是個很好的體驗了 分享一下老媽的故事,她平常不懂這些運動的,但我爸跟我都是爪,吃飯時間有爪比賽的 話電視就是體育台,新聞台,XX大主廚在轉24
Re: [討論] 真的有人可以開車10年以上完全無擦撞嗎?到目前為止,同一輛車,我開了25年了,沒肇事過,沒出過任何的 擦撞、碰撞。 我習慣開快車,不過也是能快的地方我才快。該停、該慢、該讓的 時候,我都會讓。該打方向燈的時候,我一定會打。車速快不起來 的地方,我就跟著車流當乖寶寶。需要防衛性駕駛的地方,我大都24
[討論] 問題還是在有沒有持球吧我很仔細看了所謂3.25(c)規則補述, 這條補述開宗明義就說了他是講棒球規則6.01(i)(2)的阻擋之定義。 棒球規則6.01(i)(2)原文是說, 除非捕手持有球,否則不可阻擋企圖得分之跑壘員的進壘路徑。依裁判員之判斷,若捕手 未持球卻企圖阻擋跑壘員之進壘路徑時,裁判員應宣告或示意跑壘員安全進壘。但若依裁25
[討論] 就來談談車道分割車道分割到底合不合法,莫衷一是,目前以法院判例為可行,但就是沒有細節 在沒有細節之下有網友自行詮釋,認為"只要沒撞到都是合法", 已經沒有安全距離的規範 在影片 中,就是有網友認為可以。 見諸網路上查到的車道分割宣導網站,都會給很大的空間5
[問卦] 台灣交通規則的不合理性政府常常說要當一個守法的用路人 實務上根本在癡人說夢 制定的人有實務經驗嗎? 例子1 今天開車在一條單線道的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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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BMW G21 320i 選配請益9
[情報] 中華JSPACE 53-70萬/LV2/電子排檔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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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BMW G21 320i 選配請益4
Re: [閒聊] 有些人貼前車這麼近的心態是什麼?2
Re: [問題] BMW G21 320i 選配請益15
[情報] Rolls-Royce Cullinan可能搭載H3
[問題] 轉速表有沒有可能是快樂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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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宛如科幻小說 馬斯克的未來地底隧道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