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在野提房價 陳建仁:研議地上權住宅
※ 引述《partsex (部分的性)》之銘言:
: 看了一串講地上權的理論
: 發現 台灣的地上權理論 什麼價值隨時間遞減
: 放在台灣看 很符合現實
: 但是你這些理論拿到國際上的地上權國家來看 根本就失效
: 香港:一般私有房屋多為70年產權
: 結果這些70年產權的玩意 每坪價格居然是亞洲最貴
: 哪來價值遞減? 並且70年都不知道過幾輪了
: 倫敦:英國除非為透天或聯排別墅為永久產權,一般電梯大樓或公寓產權則為地上使用權: 倫敦的房價在世界也是堅挺無比 是哪來價值遞減了?
: 新加坡:不講組屋 只講私人住宅 私人住宅一樣幾乎是99年地上權 和香港差不多貴
: 是哪來價值遞減了
: so 台灣的地上權我是不會碰啦
: 其實房地產就是超local市場 台灣的地上權確實就是沒價值 台灣市場實證的結果就是如此
: 但出了台灣根本就不一樣
: 其他台灣外的地上權 我碰很爽 也沒遇到價值遞減的問題
: 只是 why台灣的地上權理論 拿到什麼倫敦 香港 新加坡 都失效
: 照這理論 倫敦跟香港新加坡房子應該跟汽車一樣 二手價要越來越便宜折舊 哪有越來越貴
: 還貴到
: 世界前五
: lol
地上權唯一的重點在於"能否續約"
只要地上權能續約,
那麼地上權基本等於所有權
不懂的人去看土地法第十條
理解一下上級所有權跟
下級所有權的概念就知道了
台灣地上權的問題主要有幾個
第一個就是制度完全沒跟上
租金用公告地價來算
會算出天價地租,像台北花園
就是這樣的問題
其次貸款問題也很大
沒有土地權狀一般是貸不下來
像一些仁濟院或者國有財產局
土地被蓋上房子這種通常無法貸款
現在為了地上權房子
搞出一堆專案貸款
買了之後要轉賣問題一堆
然後地上權到期的時候處理方式
究竟是按照租約到期拆屋還地
還是給你繼續續約
台灣的既有建物占用土地問題
牽涉的法條跟陷阱很多,非常複雜
比較早期的地上權案子
這方面通常說的不清不楚
誰都說不準到期後到底怎麼處理
當然後期的地上權案子都講很清楚
時間到就是拆屋還地
但是依照台灣鯛的尿性
你去拆屋還地,他給你肉身護屋
左膠vs合約精神的大亂鬥
台灣就是越不要臉的人越厲害
所以地上權的房子越到後期
經常會入住的人素質越差
越來越多那種甚麼都沒有命一條
的人住進去拚翻身
加上房價低市價一截
所以在台灣地上權房子的價值
就是很低落,正常有點身家的人
不會去考慮這種物件
所以要玩地上權,
就是要把相關規則講清楚說明白
然後要有強制力去執行
現在的政府明顯就是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且戰且走
只要是沒錢撈的政策
幾年任期結束後的問題都懶的理
更不用說這種70年後的問題了
陳建仁就過渡內閣,
面對高房價無心也無力去處理
地上權種種問題明顯沒做過研究
就隨便丟個議題出來大家吵吵吵
撐到 2024 他就解套了~
--
根本就不難,瘋狂重劃農地,提高容積率,雙管齊下就好
了
農地沒那麼好徵收重劃...現在還給你搞一個國土計畫法
用糧食安全、環境生態的大義就卡死你了。左膠沒路用
農地也一堆釘子戶阿。動不動要搞個一二十年。
正解 社宅蓋了幾戶 不用想太多
土地權一直被視為不完全的所有權 政府就是依據的個法源
去徵收地價稅
完全所有權的東西 政府是不能對其徵收任何持有稅的
就像你有一隻iphone 那是完全所有權 政府不能因為你持有
他而對你課徵任何持有稅
上級所有權 可以指揮 下級所有權 包含徵稅徵收管制沒收
在持有稅高的國家 其實就是屋主在為自己房產繳租金給政府
記得修法過了沒訂期限以30年為限
人頭都能課稅了 哪來的甚麼完全所得權不能課
民法上有分完全物權跟限定物權 但跟課稅無關
酸民老是說政府賣土地帶頭炒,政府要證明,
沒有土地一樣能炒
邏輯正確 但政治不正確
地上權不是解法啦 就是要沒有買賣才不能炒作
只租不賣 禁止轉租才能毫無炒作空間
Jamo大很專業 看得很透徹
以目前政府的建管能力,還是不要亂推地上權
最近好多人很愛說政府沒錢撈的都不做,有做的都要撈錢
真是一個不用負責的嘴法
回來說說國民黨民眾黨,地方執政可以撈多兇阿
捷運都會轉彎,厲害了
當立委反前瞻,當市長搶前瞻,為啥?不就為了撈錢嗎
這種才是沒錢的不做、只做有錢的
呵呵呵 蘇貞昌讓環狀線轉一個大彎到新板特區 不知道他是
國民黨還是民眾黨? XD
觀察入微
25
根據華人的習性, 地上權通常賣得跟永久產權一樣貴,可以參考東南亞那些盤子貨。 根據台灣人的習性, 看到地上權價格,永久產權的會賣的比地上權更貴。 結論,房價永動機,升升不息9
我覺得民眾黨跟政府在耍白痴 一直在糾結價格 現在的重點不是讓首購族群裡面收支比可以負擔的提前上車嗎? 我之前一篇在講一生一次、首購(名下無其他購屋貸款)、年紀小於35歲的 可以全貸長年限,有結婚生育的再享低利率補貼5
地上權 就是賣給結婚不生小孩的夫妻 剛好加劇少子化的理由了 反正也沒有後代 剛好死後 地上權政府建商收回去 新生兒跌到10萬人以下 應該是5年內的事情 --23
」 : 與「苦民所苦」中堂卷軸,期許新內閣能夠苦民所苦、憂民所憂,照顧每一個需要被照 顧 : 的國人,不要讓任何一個人孤單。陳建仁回應,他可以體認到大家都是憂國憂民、苦民 所22
無期限地上權是超強釘子戶. 但是期限地上權是"租金一次付清的租屋" 當然啦,地上權都可以貸款,也可以出租. 所以說地上權沒價值也不對. 例如有土地的,出租投報率3%,那地上權可能會有4~5%.6
看了一串講地上權的理論 發現 台灣的地上權理論 什麼價值隨時間遞減 放在台灣看 很符合現實 但是你這些理論拿到國際上的地上權國家來看 根本就失效 香港:一般私有房屋多為70年產權1
假設說1000萬的地上權房屋 6折買到,約600萬 附近的租金都是2萬左右 地上權的房屋也租個2萬 還是堅持不買房的族群繼續租屋(地上權屋)10
台灣政府很難供應廉價房屋甚至廉價租金公宅的主因 我後來想到 其實是因為 缺乏吸收虧損的機制 也就是 政府沒有一個賠錢賣地 賠錢賣房 賠錢出租的機制 為什麼賠錢很重要?2
這個厚 你也不要怪誰啦 世界上有兩種變因 一種是環境 一種是他人 那都是不能改變的 你能改變的只有自己 魯蛇在想些什麼可以參考一下老高 不喜勿點
38
Re: [閒聊] 會選擇地上權的房子嗎?感謝幾位版友的指正,這幾天再次想了一下, 決定模擬實際貸款狀況,觀察所有權及地上權的資產變化。 模擬條件為操作槓桿為1,也就是可以現金買下所有權物件。 規費因相同不計算,唯地租遠較地價稅高,故地價稅不計,僅算地租成本。 單位以千萬計算,實際狀況可帶入乘數等比例放大,不影響最後計算。X
Re: [閒聊] 會選擇地上權的房子嗎?最近在台北看了幾個地上權的案件,個人也是滿認同版友的說法, 今天無論是所有權或地上權的物件,最重要的還是地點、地點、地點, 單以台北中正區來說,有地段優勢的物件,和萬華交界或中正橋附近的區域來說, 以所有權物件舉例,當需求存在時,僅是幾分鐘車程的差異, 廈門街單坪70萬上下到金華街150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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