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求助] 婚前購屋 / 婚後房子名下為老婆

看板marriage標題Re: [求助] 婚前購屋 / 婚後房子名下為老婆作者
skytowerlll
(Try)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1

※ 引述《elite9q ()》之銘言:
: 我覺得婚姻版的某些人也很有趣。
: 之前有一個文章不是說有個人錢要留著買車,
: 但房子要登記共有。
: 這些說要大氣一點,不要這麼計較沙小的。
: 這件案子,苦主房貸出六成。
: 以一間1000萬的房子計算,
: 頭期款兩成200萬,貸款不算利息也要800萬。
: 這樣少說要出480萬耶。
: 而且還有利息,再加上他說岳母出的頭期款是要還的耶。
: 這種狀況,某些人的意見是,
: 你住房子不用房租嗎!
: 登記給她剛好而已。
: 真是令人大開眼界。

算出來少說要出480萬, 但實際或已經出了多少?
對建商來說, 女方可是出了頭期又貸款背債借錢付了房款, 所以可以登記她名下.

男方出張嘴說 以後我會分擔六成還有還頭期就要登記,
試問, 你口頭跟賣家說以後我會慢慢付錢, 先登記給我, 人家會理你嗎?
還是你認為配偶就該買單?

沒頭期,沒頭洗下去貸款的決心, 那繳的就是房租不是房貸.
只是買房人身份是配偶才衍伸這些東西.

當然, 原原PO提到的未來已繳的部分是否可以拿回,
這部分確實該談清楚也該白底黑字.

------------

若真要比較文章或做違心的建議,
倒不如建議男方乾脆就不要登記, 也不要繳錢/還錢.
因為女方買房, 配偶本來就可以住免費的.

不繳房貸,不登記, 不付房租;
三不政策下,不吃虧還倒賺房租!
如果被要求家用比例增加, 還可以拿為什麼妳繳房貸我買消耗品來否決.
若離婚, 女方婚後繳的房貸又需要納入分配.

你看到的男方背負的風險是可能慢慢地付了480萬但什麼也沒登記.
可是女方是"已經"繳了頭期又背了貸款債務,
還要面對上面三不政策的可能性 (真會有這樣的人, 板上還有些人鼓吹呢!).

我會覺得現在就給男方登記,
是在考量男方風險下卻用了個對女方極為不力或不公平的方式.
如果她願意, 或夫妻間覺得沒差那沒問題.
否則應該再找其他同時對雙方更有保障的方式.
例如按比例分期登記, 立借據本票, 寫協議書,
做好轉帳紀錄..等等, 車房那篇就有出現的建議.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61.86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skytowerlll (111.248.161.86 臺灣), 08/12/2020 11:30:02

childeviler208/12 11:38沒有自己的份,就不要付錢就好,房貸讓有份的人去

childeviler208/12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