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iwin] iWIN FB回應這次事件
節錄自iWIN FB
https://reurl.cc/g4YE1z
或許有人覺得,iWIN是什麼東西可以認定違法
其實,大家誤會了
iWIN並沒有任何公權力,我們無法進行裁罰
任何業者不理會iWIN通知,不會受到任何裁罰
-
但,為什麼業者們會接受iWIN的通知與處理建議?
是因為,長期我們與業者合作過程中
業者們可以知道,iWIN就是海嘯來臨前的鈴鐺
當鈴鐺響了,沒有任何因應措施
緊接而來的,就可能會是機關的行政裁處或追訴
-
回過頭來
我們正因為清楚知道法律執行的困難,會造成的衝突
所以我們謹慎地面對每個案件的判斷
我們不希望有任何人,不小心就踩到了第38條,遭到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因此,雖然各界給我們許多判斷建議,但我們仍僅可能採我們認為最嚴格的判斷方式,以降低民眾對法律規範的牴觸
所有被判定有違法之虞的案件,也會依流程交由檢警、社政裁處
如果,業者對於iWIN的判斷不信任
亦可不進行處理,待警社政的判斷再行依法處理
不理會不處理 不會受到裁罰
原來一切都是誤會
--
怎麼沒把盜圖也貼出來
算了 反正就備份
簡單講就是後果自負
這不就拿訴訟來嚇唬人 原來是訟棍機關
那條被通知後未改善就要罰六萬且可連續開罰直到改善的
法條是哪一條來著,它說的被通知是被哪種單位通知?
全台灣最多色情兒少的電腦是不是在iwin裡面
找到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
不對,第四十七條說的是違反第八條的罰則
第八條第一項是這樣:
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及網際網
路接取服務提供者,透過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主管機關、
警察機關或其他機關,知有第四章之犯罪嫌疑情事,應先
行限制瀏覽或移除與第四章犯罪有關之網頁資料。
那iwin不就是其中所提及的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不遵從它
的通知是會立即觸法的
FB文說不理他們不會出事根本在唬爛
如樓上所說,裁罰不是他們判的,但裁罰基準是他們訂的
,他們就是在模糊焦點
不會受到裁罰,但你會被調查哦
爆
首Po內容有點長、大家自己點進去看 感覺算是有溝通機會,但看下來的重點在於他們認為 「不要把任何兒少,跟”性”做連結」 --26
我不是很認同你這個看法 ------- 引文開始 ------- 雖然我也認為,一下子將法律界限拉到虛擬兒少角色,在沒有充分溝通下,可能太早了 但我能理解,政府的決策、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想傳達的理念 「不要把任何兒少,跟”性”做連結」9
那個… iWIN這篇FB貼文是不是又盜圖了啊? 他們發這篇文之前有先跟原作者徵求同意使用了嗎? -- 外出た瞬間終わったわ10
所以那個無限六萬到下架是怎麼回事 所以到底干虛擬屁事 可是你家主子(?)說開幾次會都一樣耶3
轉錄部分摘要 如這次案件,違反的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38條 這是刑事犯罪,違法者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iWIN通知平臺業者處理,縱然業者跟貼文者移除貼文 該案iWIN仍須依作業流程通報警方,由警方進行調查,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3
直接跟各位講, 這些當到高階主管職的公務人員絕對不會溝通, 他們要的只是要如何達成KPI, 就算那份報告不是快樂表,也會直接無視硬幹。 反正政府內部一堆快樂表都無視了,有差這次硬幹嗎?13
這文章有一段話是這樣的: 「我在從事這份工作前,我從不認為把兒少”性化”是什麼大問題,我甚至不認為那是”性 化”。 隨著工作,接觸到許多可怕的影像與內容後,我開始深刻理解到,「兒少遭性侵、性化」在 台灣並非少數。7
雖然整段文章落落長,但立論基礎其實只有短短這幾行字 「 我在從事這份工作前 我從不認為把兒少”性化”是什麼大問題,我甚至不認為那是”性化” 隨著工作,接觸到許多可怕的影像與內容後25
在我們跟衛服部吵何謂「兒少」的定義, 在那邊眼睛幾分之幾臉大時,根本就已經落入了他們的邏輯陷阱了。 最根本的根本,我們要先請衛服部說明 「自由創作與侵犯兒少犯罪的關聯性」 「自由創作與侵犯兒少犯罪的關聯性」1
有沒有可能 這個祕書只是高級反串 他也自稱動漫遊戲宅 其實自己也覺得這到底三小 所以才貼這種文章點火
爆
Re: [問題] 有沒有iWin懶人包?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的網站 所看到的文章 內文有提及動漫角色 大家可以參考看看他說的是否有理爆
Re: [問題] 有沒有iWin懶人包?突然想到之前巴哈的站長之前反對中介法的時候講過,他說業者在難以判斷一篇文章是否違 法的時候,只能刪除文章,但這會對論壇言論自由產生重大影響。 Line的總監那個時候也講過,她說要業者對那麼多言論進行管理根本不敷成本,然後中介法 等於跳過法院執行下架,等於是在「開後門」。 現在看來…iwin這個不就小型中介法?只是當初中介法掃到的範圍太大,老人家也會怕傳個爆
[IWIN] 被新聞報了喔UDN: 要PTT下架兒少性剝削圖鄉民炸鍋 iWIN:違法就得移除 去年12月中PTT及網路媒體被網友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檢舉,在留言版、小 編發文刊登某日本情色遊戲內容與連接網址,其中圖片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例iWIN指出,根據對遊戲內容圖片的判斷,確定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因此通知PTT77
[閒聊] Iwin:樂見PTT貼文兒少風波引發大眾關注以下是iwin fb貼文部份內容: 大家好,我是iWIN網路内容防護機構執行祕書 近期有關iWIN通知PTTC-chat板文章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一事,引起了廣大網 友不諒解,我們完全可以理解。 IWin作為法律前的緩衝區,通知業者進行因應,業者跟貼文者移除貼文,但iWIN仍須依作94
Re: [討論]黑白工房(色情抱枕製作商)被iWin了抱歉有點重要所以占一下版面 今天iwin跟我澄清NCC官員並沒有講這句話 是在同方向的某一個業者 應該是我視線被擋住所以誤會了 對話截圖如下64
[IWIN]通知PTT下架兒少性剝削影像 3天內1400件這則新聞有個重點在文章開頭先點出來: 『iWIN執行秘書劉昱均表示,現行iWIN兒少性剝削判斷標準非常嚴格,會依醫學孩童發育 量表,頭身比、胸部發育等因素判斷是否為小學2、3年級以下,沒抓青少年。3月起衛福 部將再開會討論標準。』 照這標準,以網路很紅的《梓喵打醬油》為例,這本不會被抓,因為中野梓是高校(高中)25
[閒聊] 關於iwin、衛福部與網路平台使用者間的關最近,因為ACG兒童色情問題,IWIN 燒起來了。 起因是IWIN函請PTT站方移除版友的貼文,以及後續函請業者下架產品。 看起來是IWIN對於業者乃至於版友都有限制言論自由,不過,這裡有一些問題,要被釐清。 1.IWIN有什麼公權力? 首先,IWIN是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法)46條成立的內容防護機構。31
Re: [問題] 有沒有iWin懶人包?我比較好奇 iWIN不是機關,沒有權力處罰平台,只能勸導 那如果平台自認沒違反規定 可不可以不理會iWIN的建議,直接由iWIN轉給權責機關處理? 還是權責機關都是依iWIN認定,他說是就是?25
[IWIN] 300歲的龍族也沒用!平胸、3頭身都算幼300歲的龍族也沒用!平胸、3頭身都算幼態 兒少羞恥貼文恐觸刑事 iWIN網路內容防護執行秘書劉昱均表示,12月有收到民眾檢舉好幾個網址,包含PTT內的一 篇貼文,某平台介紹1個成人遊戲,PTT的貼文是純文字的,並提供介紹成人遊戲的平台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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