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官崩潰!詐欺案如土石流解方難尋 司法
看到推文講到輕判問題
我認為這還是在能夠理解的範圍之內
畢竟刑度法律上的規範本來就是在一個區間之中
讓司法官依照犯罪情節而增減
這本來就是法官的權責
我比較難理解的是這件事情
【高虹安出庭實錄4】一段辯詞讓2檢察官當庭狂搖頭 檢方打臉:就像詐騙集團首腦與車手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https://reurl.cc/A0jmr3
隨後,廖彥鈞發言時更直接打臉高虹安律師說,高的辯護律師所舉的判例,已是14年前的案子,此案甚至連人頭助理都被認定無罪,但這幾年實務見解已有改變,被判有罪的助理費案樣態,除了人頭助理外,也包括低薪高報,直指「辯方的說法是相互矛盾」。
高的案子不是我要談論的重點
那個有立場
本篇我也不想扯政治
重點是
我直到今天才知道
同樣行為,在同樣法條之下
可以因為司法官與檢察官的"實務見解"改變
而決定這個行為是否有罪
我就是個法盲
但身為人民這種事情我真的無法接受
如果這個道理是通的
那法條不就會淪為少數擁有解釋權的人任意操弄的對象嗎?
他今天說有罪
明天遇到高官權貴就可以說實務見解改了,現在沒罪
再到後天
又個死老百姓做了,實務見解再度改變,此時此刻的現在又有罪了
請問
人民到底該如何守法?
人民守的又是"法",還是"實務見解"?
今天美國要搞零元購
也是要修法通過950美金以下不舉
那警察與檢察官就照著法條走
而不會因為今天一個,甚或者是全部的司法官檢察官
"實務見解"改變了
950美金以下的偷竊,就變成有罪或者是無罪
過去當人民靠北法院判決,靠北恐龍法官時
總是會有專業人士跳出來喊法盲
法律條文就是如此
法官不可能判超過法條範圍之外的刑責
刁民不爽的話請去靠北立委
這些垃圾立委都你們自己投的
我就信了
但今天的新聞告訴我
原來"實務見解"這麼好用
同樣行為在同樣法條下有罪無罪是看你們的實務見解
而非適法性的問題
再說回頭
現在實務見解改變
同樣行為在同樣法條下變成違法了
那過去十四年的九個無罪案件
是不是算是法院誤判?
算不算司法縱放犯人?
不應該把這九個當事人抓回來關嗎?
同樣道理
現在實務見解改變
過去認為違法的作為
現在都會判無罪
那過去被關的是不是要進行國賠?
被罰錢的是不是該按利息補償?
這樣太奇怪了吧?
我知道版上高手很多
拜託來個律師檢察官或者是司法官來說明一下
同樣行為在同條法律下
不是刑度這種個人主觀影響比較大的不同
而是更根本的為什麼可以到有罪/無罪的差別?
--
法院是去上班的地方
就跟聖經解經一樣
問題法院判決直接影響一個人的人生耶 有罪,那就該服刑 無罪,就該自由 實務見解改動 沒有民意基礎 過去有罪變冤案 過去的無罪變縱放 這到底是甚麼垃圾司法? 可以這樣玩?
問就是沒黨證
不要認真跟文組討論 他們最後會惱羞
因為對法庭的詮釋不同
法條
為了統一見解,法院自己也會開會決定
小英民進黨司改功不可沒
實務見解柯大麻兒的手機不見是主觀有意還
是無意?
基本上都被法官學院洗成一致了,不然
你看學說真的是百家爭鳴
學說我不管 至少實務判決司法單位要一致啊 整天改來改去 請問民眾到底該如何守法? 這太奇怪了吧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66.140 臺灣), 10/12/2023 09:04:52法律系最常做的就是先射箭再畫靶,往往
都是目的取向,只是愛包裝成自己有邏輯
其實最該被AI取代的職業就是法官
高虹安的辯護律師都是司法官退下來的
因為有時候也是立法品質的問題,
立法品質 那是立法的事情 司法可以跨到立法去自己決斷嗎? 司法哪來的民意基礎可以這樣搞? 對不同行為在同樣法條下的實務見解不同我可以理解 同樣行為在同樣法條下實務見解還可以不同 到底是怎樣? 司法官與檢察官應該對律師所提的案例 提出現在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有何不同之處 因此處置不同 這樣才合理吧 不是法官都應該看過去判例嗎?
,比這幾個剛轉公訴的資深多了,訴訟
策略比他們還精準吧
實務見解是累積判例後,大家形成共識。真正
累積幾個? 那第一個吃螃蟹的,他的累積判例在哪裡?
舉例不就林益世跟陳水扁嗎 一個已經是民
要問的,是法官自由心證…
這邊也很矛盾 一面說要累積判例 一面又說可以法官自由心證 阿幹,到底是判例比較大,還是法官心證比較大? 說心證大 那不就是看法官怎麼爽怎麼判?看抽法官的籤運? 國外可以BAN評審團成員 台灣可以BAN法官嗎? 說判例大 一百萬個判決 有六十萬判有罪,四十萬判無罪 請問這個行為在同條法律下到底該有罪還無罪? 六十萬比四十萬多,聽六十萬? 但四十萬又真的很少嗎?
有時候是法條跟不上社會變遷
那就回到我原文所說 雖然很無奈 但法條就這樣定 我也只能判無罪或有罪 譬如久病厭世,親人幫忙自殺 按理說,如果今天安樂死合法就不該被判刑 但現在判有罪,那也沒辦法,因為法條這樣定 但法官可以自己決定說,法條跟不上社會變遷 自己判無罪嗎? 不行啊,最多就是刑期給你定罪清而已啊 或者是嫖妓賣淫甚至賭博好了 國外一堆地方合法啊 在台灣也合法啊 只是法規規定要在專區內進行才合法 但台灣根本就沒有專區存在 是行政怠惰陷人民犯罪 那法官就可以自己判無罪嗎? 當然也是不行啊 那為啥這時候實務見解就不出來活動一下?
營了還用實質影響力 一個還沒民營然後說
實務見解 實質轉型 認知不同
行政院只有三個人上班沒影響力
最近討論比較兇的是這件
所以才要大法庭制度統一法律見解啊
合理啊 要有統一標準嘛
推
實務見解怎麼了嗎?檢察官實務認定柯公
子沒有要吸毒啊!
最後還是心證問題最大
判例不一定是正確的呀,有時候判例還
會被學者批鬥,批評完給司法官看到,
司法官想說對呀對呀這號判例不合理,
就不會援用了
但還是判決確定了啊 那被判有罪的的不合理判例當事人 不是幹衰小? 既然學者覺得不合理 司法官也覺得對啊對呀不合理,我他媽不援引 但當事人已經進去關了啊 這不是超靠北的?
最高法院負責統一見解
推
不就跟辯論一樣一個問題觀點不同見解就不
同.有很難理解嗎
當然難理解啊 辯論不同見解,我尊重你的看法 因為實務上對我人生一點影響都沒有 但法院判決這樣搞 A法官尊重B法官看法 結果就是當事人在A法官判決下,不用被關 在B法官判決下要被關 原來司法判決大家憑的是運氣嗎?
舉通姦罪的例子,學界認為不合理,實
務也覺得怪怪,但還是判下去了,為什
麼,社會穩定啊,等學界實務吵完,天
這沒問題啊 實務都這樣判有罪 見解相同 嫖的人也知道會被警察抓 警察也知道嫖的人該被抓 法院也知道嫖的人會被判有罪 完全沒問題啊 現在我提的疑問是 嫖的人不知道會不會被警察抓 警察也不知道該不該抓 送到法院法官也不知道該不該判有罪 這人民到底怎麼守法?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66.140 臺灣), 10/12/2023 09:23:45下大亂,這是人民所期望的嗎
@enso 我真的看不懂你在供三小耶
民進黨司法改革大成功
時代會變 見解當然會變
法律是維持社會穩定的手段,公平正義不是主
要訴求,這段話有看過不知道誰說的
我沒在說公平正義 個別法官的實務見解不同可以決定有罪無罪 那結果社會不會穩定啊 因為人民不知道現下行為到底合不合法 跑去花錢問律師 律師說,阿幹,這樣看你抽到哪個法官我才能回答你 這怎麼搞? 余鐵雄:將軍我一定判你有罪 將軍:你先等我抽到你在說啊,乖
笑死
法律本來就不是保護你的 他只是維
穩
推
那段話檢察官跟法官都看人說過
對法律最理解的人都會告訴你先不要
讓自己成為受害人最實在
司法已經淪為權貴打壓人民的工具了
當然如果你變政治犯的話good luck
沒有自由心證怎麼累積判決?
不對吧,沒有自由心證為啥不能累積判決? 就統一見解,大家照著走就好了啊
台灣司法本來就是自由心證
爭議太大的法案理論上應該要修正
但我國司法改革實在是...
法院本來就是抽法官
我問的是能不能BAN法官 我是律師看到抽到的法官過去判決某種犯罪一律都是高刑度有罪 隔壁的因為實務見解不同,一律都是輕刑度或直接無罪 那我就BAN掉啊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66.140 臺灣), 10/12/2023 09:29:35彎彎司法你敢信
台灣就是人治非法治
以前的綁架,現在是妨害自由、強制罪
相信民進黨
還記得你們戰神還跟塔綠基很麻吉的時候
是如何剽悍質詢羅瑩雪輕輕放過翁啟惠的
党就是法,不爽移民
嗎? 遇到國民黨的各種要你死,遇到塔綠
不然柯兒呼麻為何不起訴?
班就各種惋惜…
高虹安害小智不一樣好嗎
請參考“實質影響力”是怎麼搞出來的。
黨>>>>>>>>>>>>法
柯之子的大麻案不就是經典案例嗎
台灣本來就不是法治國家現在才知道跟對岸
檢警全都放行,跟以往實例都不相同
法律人你敢嘴 看看柯麻兒
一樣嗎
地方法院的見解本來就會比較開放多元
不是啊要開放多元三小啊? 開放多元是該放在司法判決來用的嗎? 法條這樣定 有罪就有罪,無罪就無罪 不同行為,相同法條不同判決,我認同 同樣行為,相同法條不同判決!!?這三小?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66.140 臺灣), 10/12/2023 09:37:00這裡是講情理法不是講法律的地方
法官比較年輕 見解變化比較大
但不滿的一方可以上訴
柯兒的案子就沒看過哪個律師敢發表意
你搞不清楚法律人的專業 就是客戶
黑的要寫成白的才能實現正義 白的
都升黨旗了還能指望司法什麼
被告要寫成黑的才能實現黨意
意外嗎 看看柯麻兒
最高法院會統一見解來拘束下級審
既然都統一見解了 你他媽地方法院還在見解變化比較大是三小? 是不會去看最高法院統一見解再來下判決? 那這樣地院法官是不是也太懈怠瀆職了? 為啥小我要因為腦殘法官的自己不讀書 還要花時間花錢去上訴? 幹她媽的地院法官應該為自己的開放多元的腦殘行為 該賠我時間跟金錢啊 全台灣法官都說無罪,就這個垃圾判我有罪 這樣亂判她媽的還沒責任?
可以研擬用AI處理詐騙案嗎?
見,所以說只要是人的地方就會有漏洞
你都有答案了還想在八卦板問啥
不然你能怎辦
我認為不合理 原因是我內文的分析 但司法專業人士有自己的專業 我希望聽到合邏輯的專業見解啊
解釋權當然要在我手上 不然幹嘛那
麼難考 幹嘛分一二三審論資排輩
台灣針對檢察官濫訴或不起訴的防範機
因為立法豬公法條沒寫好啊
又推給立院豬公 阿幹,不是在談法院的實質見解不同嗎? 也是 立院該修法訂出一條限制法官不該開放多元 應該依循最高法院統一見解判刑 否則考績乙等
法官判案或大法官釋憲都是先判定立
場aka審查基準 再去找理由說明 絕
對不是先邏輯推演得出結論 你幻想
的平行時空不存在
制比起其他民主國家來說算是低落的
寫的跟論語一樣精要 然後要別人通靈
要嘛語焉不詳 只能拿法理去猜
不能質疑法綠人
要嘛補東漏西 只能自己擴張解釋
等等 你真心覺得法官或檢察官自己擴張解釋沒問題嗎? 如果有問題 那就從制度面去修正 你覺得沒問題 只會怪立院法條訂得不好 卻無視實質見解不同造成太多司法資源的浪費 假設統一見解 沒有額外證據 到二審三審也一樣判決 那律師就直接建議你不要上訴了,浪費錢與時間 但偏偏原來台灣的多元開放是用在司法判決上 一審專業司法人員的判決 可以輕易的被二審專業司法人員用實質見解不同給推翻 完全不需要新的事證 那要一審幹嘛? 大家直接拚二審籤運就好了啊 幹嘛要多抽一審一次?反正都要上訴到二審去的
法條解釋千百樣,都是人的問題,事實
上法官就是司法公正的干擾源
我認為你有罪的見解
美國陪審團制度也是抽法官啊 所以
檢方辯方可以ban人 不然你以為在幹
嘛 依組成員的種族性別年齡直接決
不是啊,台灣不行啊 我們一樣是抽法官 但我們不能BAN人啊
老哥 法律人也是有他的苦衷的
苦衷我懂 但制度明顯不合理啊
定勝率
沒辦法 台灣就是人治社會阿 法律真
的就是參考用而已
這件事情可怕的是連高都這樣了,何況
一般民眾,還傻傻的以為自己守法就好
釋憲15個大法官寫出17種意見書看過
寫出一百種意見書我都沒意見 因為最後釋憲案只會有一個認定結果 大家就案此結果去走
有黨證就沒關係 看看那柯麻兒
沒有 不要以為眾人皆醉你獨醒 好像
只有你發現問題
判決過後不服判決可以行使救濟 上訴後不
會是同一批法官審理
問題是 假釋一審法官是正常人 反而是二審法官使用開放多元理論,讓實務見解改變呢? 我主張 1.統一判決見解,個別法官若超過統一見解,判決直接無效,要究辦 2.二審應該是增加法官人數,同批沒關係,一審三人,二審變七人,多數決 稀釋個別法官心證的權力
大水庫理論:
所以有時候要搞人就會轉調司法人員
看看麻柯兒 就知道操弄實務見解有多好用
你有迴避制度……
是迴避利害關係人 而不是可以BAN掉自己覺得不利的法官吧?
台灣越來越人治化
司法改革 呵
司法人員也有自己的政治傾向,可以操控的~
看是陪審還是參審制度都好,反正越
謊紅小英:無需嚴刑 嚇阻犯罪 (震怒換臉
別在沒法律的中國追求法律的公平正義
法律人:千錯萬錯都是你們法盲的錯
所以你法盲人家專業啊 你幻想每件
事存在一條真理嘛 只能有一個解釋
哈囉 同樣行為在同樣法條下可以有不同解釋 你解釋解釋這叫三小?
我們不會錯
看看賤民子私運毒品案就知道臺灣司法
我司法救濟體系要怎麼運作?
及檢調是為權貴服務
多樣化、獨立性越高、意見越廣泛
獨裁國家不都這樣按上面旨意判 要習慣
就能更趨完善性,目前台灣改進的地方
還很多,因人設事的判決也時有所聞
時空背景不同
印象中,參考判例是英美法系,台灣是大
陸法系,每個法官有獨立性依條文各判各
一個原因是,沒有一個案例會是完全相同的。
的。更深入的話要請其他高手回答了
台灣目前是朝向參審制,大家多多關注
審判過程一方會擷取舊例中相似且對自己有利
你不用什麼主張了 看就知道幻想加
說你有罪就是有罪,這裡是台灣
的部份,對方則要找出兩案不同的地方。
你這樣說合乎邏輯 也是我過去認為的狀態 但現在檢察官直接說了 過去與現在實務見解不同 所以現在變有罪了 這到底是三小?
理想根本運作不起來 別的國家也是
這樣 不接受移民火星
笑爛掉 台灣的法制跟世界上哪個國家完全一致的啊? 人家有陪審團,台灣靠法官心證 人家可以BAN法官BAN陪審團 台灣抽中了就算你衰小 制度上有問題不允許人靠北 要不就移民火星? 那你先移民專制國家去好了 太平洋沒加蓋
至於檢察官濫訴或不起訴也可以再引入
類似獨立陪審團機制來防止,只是目前
嗯嗯
台灣並沒有想動檢察官這塊
三個法官也有不同意見,最後判決也只
因為法律人就是智障 結案 司法自助餐
會有一個認定結果
心證通黨證
我國司法體系幾十年下來你以為你第
一個發現問題的?事實就是審判的核
心無法改變 有解釋權的人最終決定
官司結果end
噢,所以司法改革到底是要改三小? 幾十年下來以為他們是第一個發現問題的? 幾十年下來也沒人靠北啊(摀耳) 你活在台灣真的是虧欠你的天分了
支持ai法官
體會法官亂凹就知道我們司法品質多差了
再怎麼統一見解 法官認定事實變更
後一樣可以不適用該見解 不要再覺
得自己很天才了
我倒是看到某人覺得自己很專業 但講不出甚麼玩意出來
情理法 懂?
法組法3條:「地方法院審判案件,以法
官一人獨任或三人合議行之。」、「高
日本的檢察官制度就很值得借鏡
等法院審判案件,以法官三人合議行之
。」、「最高法院審判案件,除法律另
有規定外,以法官五人合議行之。」
簡單說現行也是越上訴,法官人數越多 以降低個別法官心證的權力 感謝補充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66.140 臺灣), 10/12/2023 10:01:00雖然你不想討論政治,但這就是政治
自由心證就是笑話
民進黨操縱司法阿,817支持的
但日本檢察官權力很大,也是有弊端的
在那叫什麼 自己選的
再把這種個案間差異的數量、時間增加,就會
有新、舊案的問題。你可以想像不同醫生對同
一人病情的診斷跟處置都可能會有不同,法院
也是一樣的。
我認為這個比喻不是太好 醫生對同個人同病處置不同 譬如開刀或者是內科醫藥救治 兩者的目標都是救治 但法官對同人同罪處置不同(非指刑度而是有/無罪) 那產生的結果是天差地別 如果今天真的因為時空背景改變 現今多數的法官認為過去某個行為是無(有)罪,現在變有(無)罪 那也應該依循法規,促進修法 而不是自己主張改變,讓判決結果逆轉 因為法官是依法判決,不是立法判決
因為你只看表面才會認為同一種行為在同一
法條只能有相同解釋,動機不同身分不同時
空環境不同都能影響到一個行為的評價
我必須說你這樣的說法合乎邏輯很多啊 這也是ILALY大講的 找出不同之處
推
就跟觉的特別預算一樣,不用照既定程序走。
這種要跟多數人唱反調的判決,法官十
不然要怎麼辦?AI審判?
之八九會使盡全力去交代,為什麼我的
見解跟人家不一樣。去批評他跟通說不
一致,只是更顯得,你無力回應人家的
論證。
現在的問題是 假設這個判決剛好出現在高審呢? 對法官而言,指是難看,自己判決與通說不一致 但對當事人而言,那就是有罪與無罪的天差地別 甚至對告訴人而言,也是天差地別
黨說的算 綠能你不能
推
有罪就有罪 沒罪就沒罪 誰管你動機身份
所以可以上訴二審跟最高啊= =
如前述
動機跟身份是決定判刑區間落點而已好嗎
識時務者為俊傑
還只看表面勒 我看頭殼也只剩表面
裡面都沒東西了
台灣根本要改成陪審團制,法官根本扮
演神的角色
最後,法院也會隨時間進化。法條規定大多是
抽象的,比方什麼叫作「詐術」,立法當年想
像的手法跟十年後可能不一樣,但若新的手法
被發現本質上跟舊手法一樣,沒道理舊法條不
能用。那怎麼去闡述新舊手法本質上一樣,如
何將法條套用到新手法上,就是法院的專業領
域。
這我也理解 但這畢竟是不同行為 而非我原文強調的相同行為在相同法條下的問題 其實討論這麼久 我現在的感覺 應該是新聞斷章取義 或者是那個檢察官用詞遣句不精確 他或許想表達高案與其他案之不同 所以說請法官不要援引舊案判例 但又很難解釋 後面的那幾句話 實在很難讓我不去想到同樣行為實務見解不同而不同判決的結論就是.......
法官不扮演神的角色就是大家繼續吵啊
,要法官不扮演神,那就下來調解啊
有解釋空間就玩抽卡遊戲 沒中就多玩幾輪
原po提出很有爭議的點厲害,我提議若有
發生你說的同行為卻依實務見解而有不同
@wcp 去超商把商品故意放進包包未結帳走
出店外有罪沒罪?真的不小心忘記結帳帶出
店外有罪沒罪? 不都是同一行為嗎?要不
要管動機?
g大你講動機沒問題 我的問題是 "過去現在實務見解不同" 如果檢察官強調的是動機不同 那我不會有意見 對我而言那就是不同行為了,或者是說不同事例了
台灣司法就是個笑話
都有阿 誰叫你要忘記
導致判決結果不一致時,可以申請國民法
官參與,告訴些法官實務見解不能亂用(
因為綠能你不能
你法官自以為有道理就說服參與的國名法
官看看,不然說你恐龍你又不接受玻璃心
一堆網路罵人也是一下有罪一下無罪
我覺得這個例子也不錯 有些罵幹你娘,法官說是發語詞 有些就要賠錢 本質上來說 這條法存在的價值也很迷就是了
網路罵人,那是連結問題吧
看看收大麻的老爸不姓柯的都被關了 就知道
就雙標啊,行政立法司法都我的人,謗議
朝廷,你嫌頭重?
跟以前一清二清那樣,抓到切犯罪事實直接
法官權力有多大 單純法條根本沒屁用
送偏遠離島渡假,誰還在給你那麼爽幾萬交
保趴趴走、五年後玩完三審
來點能打得好不好 舉這啥大便例子
不要試圖理解文組邏輯
有罪 無罪 就是法官抽抽樂 法律人還不承認
你真忘記有辦法就說服店員不找人抓你
不然就跪哭法輕判 終究是有罪
支持AI取代法律人
請去看楚立功 法律早就哲學性問題
你現在才發現台灣是權貴獨裁國家?
推你 法界真的沒什麼長進欸
殺了人 我要你死刑就死刑 我要可教化就
教化理由也是一堆完全自由心證噁心法律
很簡單一件事情 你的問題就是是否司法
可以這樣雙標 而現實是台灣的司法體制
就是司法為政治服務 換句話就是司法武
器化 而這確實不像個民主國家該有情況
起訴罪犯的檢察官 當律師後就是犯人的SSR
法律早就被黨玩壞
推
這就是所謂的司法改革
下賤司法早就把法律當自己財產
現在就是人治國家 法條寫爽的
你今天才知道這個玩法?法院地檢署是法官
檢察官工作的地方 不是跟你討論公平正義
的地方
台灣的法律首要是用來服務權貴的
這麼想就能想通
灰色地帶真的太寬了
因為你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出發啊 站在權貴
的角度自由心證多方便啊
歡迎來到台灣
因為法律在制定的時候沒辦法把所有實
務上你會遇到的情況全部概括而論,這
個時候就會司法權依權責去裁量認定(
台灣就沒有判例系統 每個法條又寫得
或多或少會有點主觀意見),事實上不
很模糊 每場都是獨立事件
只司法,政府公務機關辦理有些認定型
的業務時也會有不同的認定標準(合法
房屋、既成道路…等)
黨就是王法
法律是懂法的人在玩的
簡單啊,就把無罪教科書送去法官學院,每個
都這樣判無罪就好
有黨證即可
司法不是早就死亡了嗎XD
的確是這樣啊 所以有些學校法律系教的跟
國考出題老師想法不一就錯了
官字兩個口啊
配偶權的主張也因通姦除罪化更分歧
司法官還多一個口
了
滿適合讀哲學系浪費時間研究這,人
生94充滿矛盾
55台上根本沒處理好配偶權
就跟不理讓行人一樣,完全看警察的心情
所以民進黨不動司法改革啊
推
最有名是就是大水庫啊
法律是為 党 服務的 聽党話 跟党走
有罪的論點很多 無罪的論點也很多 最後總
結一下 誰叫你家主席要出來選總統
看黨證,明顯大不同
大麻兒已經告訴你,啥是實務見解
所以才有人說不如給機器去判 至少標
準一致
實務見解就是民進黨覺得有罪就判有罪
民進黨覺得無罪就不起訴 可以超越司法
法界沒長進 不如期待AI法官算了 免的又出現
就只要法官判決連帶責任~保證社會祥和..
恐龍
換個人無罪判例就拿出來用了
於是柯走私大麻和蔡賣菸不起訴
人帥真好 人醜性騷擾
你看柯麻兒有法律人敢出來說話嗎?!各
種開綠燈無視違法
英美法系可以當判例的層級是有規定的
有的統一,有的不統一,就跟大學教授一樣
,同科目教的內容不一樣,及格標準也不同
,司法至少還有上訴制度,你可以去了解一
如果判重刑還有誰敢做詐騙
下救濟制度。
你今天才知道?,不然怎麼會有人說受害
推
者是法律人的會重判
基層法官都不錯,問題是最高法院那些老頭
法律千萬條,不如黃金一條
推推
法律是有錢有權人的遊戲 自古以來皆如此
你到現在才知道?人家考試都第一名,根本
不可能做不來,法盲在那叫什麼?
這就是台灣遠輸新加坡的地方 新加坡
立了法大家都照規則走 台灣的法是立
給奴隸遵守的
法未明文的地方,只能交給檢辯去爭
認真說,法律一直都是少數把持打壓異己的
執
工具
8+9:找律師最好找 那種高級法官退的 SSR
所以二審法官比較重要囉 大家都知道要
同意,還是依判例會比自由心證來得公正
拼二審
綠共的司法改革就是雙標丫 不然咧
法律的本質跟笑話沒兩樣 就是人造邏輯
唯一的差別只在於效力 喔 還有前者很難
笑
自由心證玩多久了現在才知道?
先媒體洗成妳有罪啊,反正事後沒人關
這就法律人在侵占立法權啊 講的自己那麼
有邏輯 連三權分立都不尊重
法律人自由心證判決還沾沾自喜 司法
改革?
這就是台灣的法學為什麼是垃圾的原因啊
任何自然科學都有一套嚴謹的邏輯發展
司法跟立法都同一群藍蛆塔綠班 你期待什
哪怕你是諾貝爾獎的得主
抄佛經就能減刑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你現在才知道法官心證影響多大?
也無法靠一張嘴去改變現實 但法律可以
研究一個靠嘴決定 標準隨時能變的東西
基本上這個研究就是垃圾
綠能呀 ,別人做就是有罪
推
所以法院有三審,不是一審定讞
文組就是這樣讓人家笑,有法條還要辯論,
你是辯論去修改法條耶
你以為台灣是法治社會 其實還是人治
台灣一直都是這樣的 只是這幾年更加嚴重
幫高調
實務見解 就算是對憲法的解釋都會變啊
謝謝分析
實務見解就是賤畜黨的藍綠爛招啦
司法AI化
法律見解的改變有可能是社會思想改變,
有可能是其他法律修正,或者單純當時就
有不同見解,只是主流改變
每個法官心中的尺不一樣
確實 同意你的說法
很簡單,黨意才是一切標準
嘿嘿 你發現了 這就是法匠懂玩的貓膩處
你終於明白黨說了算
法律就是為權貴服務的
法律之所以不被信任不是沒有原因的
確實
法律就是要服務有權人的
了解你的激動 但我覺得會變比較好
法律隨時間改變很正常 但這個時間如果
是以月為單位的短時間範圍內的變化
而且變過去還能變回來 那就很有趣了
直接結論:党就是法,党就是天
看到你中間突然躁起來 最後又懂了真
的很溫馨
等阿德上台就會改了 給阿德一個機會
法源落後或不足跟不上時代,太多模糊
空間才會讓自由心證凌駕於法律之上,
增訂或修法讓法官必需依法判決才是有
效的管理方式,相對的也是限縮法官權
力就是了,如何彈劾不適任法官又是另
一個問題
推薦YTR N楚立功 法律本來就是不科學的
實務見解就是這麼有趣,幾個最高法院法官
開會決定以後這種行為要不要關,而且完全
不涉及法條變更時的從新從輕原則
問就是沒黨證,又擋民進黨財路
現在才知道?
高雄的議員炸領費用,連貪污都不算
人治社會 情理法 意外嗎
法院就塔綠班開的啊,第一天出社會?在那
叫什麼.jpg
同樣的法律下會有不同的判決,那就叫人治而
不是法治,這些人說穿了也是拿錢辦事
恭喜你又找到一個法律人的盲點。
修法治標,但是改善法學培育跟教育方式才
是治本
像這樣應該要送憲法法庭了
有的時候根本不是法律的問題,是錯誤不斷
累積之後形成偏差的問題
法律系總統喊司法改革…結果
AI學習的內容是法官的判決,有個屁用
與其這樣法院Xxx開的還不如學英美都用判例
法
柯兒運毒無罪
你有民進黨懂法律? 乖乖閉嘴吧
再說台灣是法治社會笑死,根本人治社會
拼二審不對,要直接拼三審,二審大部分過
場跟做個翻案文章而已
同一個案子不同檢察官法官就能判你生
垃圾台灣司法
死
柯麻兒超級扯,我去跟警察說手機丟了
所以現在大眾對司法的信心低落啊
一定重罪。
這就是垃圾黨不知道嗎
柯鵝表示
有意見就是麻子 柯柯
台灣法官比較不管判例,判例是英美法系才
在重視的,台灣會說司法獨立、自由心證,
然後不鳥
物價漲太多 要賺外快
冤獄平反協會今年八月底的論壇,有針對這
類議題跟相對應的憲法判決開一場討論/解
析,但也不脫事實上的差異跟新舊法或適用
法律的差異,而不僅僅是「純實務上」見解
的演變。
台灣狠吃法官個人信仰 運氣好遇到犯人
就能被輕判 然後被外界評論恐龍法官也
不痛不癢 反正拿法官沒皮條
党就是法
你在台灣要做的是想辦法搞錢搞權讓自己
需要的時候有辦法處理,什麼公平正義這
是白癡才在爭的。
獨立審判,不受約束,謝謝指教
大部分人遇到這類問題,都沒有機會有大法
官幫看幫解析,而且卷宗很厚字很多很容易
讀漏,像有一個車牌M抄成N經手多少個書記
時空環境不同啦
官、法官助理、法官也沒人發現,當事人自
己被關了十幾年,在監獄裏考上律師自己去
閱卷之後才發現的
實務見解本來就會變動
放屁,繳罰金緩刑比比皆是,連關都沒關
,自己要放人繼續騙,被自己的傲慢壓垮
就說台灣不是法治國家
活該
聲請國賠,人家說冤獄賠償賠過了;跟最近
一堆「罰人民不罰政府」的決策一樣。不許
百姓點燈就是這樣,這看起來是整個政府跟
法界根深蒂固的觀念
你可以聲請法官迴避啊
重判會上訴 輕判就算算CP值認了 KPI
就有了
實(顏)務(色)見(正)解(確)
如果照那一場前大法官主持跟揭露最後答案
台灣司法被看笑話很久了 那精美的外役監
的案例討論來說,跟你認為的一樣,判決要
有差異,必須要有事實基礎與法源根據來適
用差異性,否則會有判決的不一致性的問題
,如果在同一案中的被告之間(例如告好幾
法匠自助餐
個)發生這種問題,應該得以有機會救濟。
上面噓的h大,實務見解本來就會變動?
那請問標準在哪?可以詳細解答一下嗎?
虛心求教
看你的背景夠不夠硬
不過你舉這個高虹安的例子,我覺得檢察官
的意思應該是指「人頭助理」是否有罪這件
事現在的實務見解跟以往不同,這是因為認
定的標準跟方法都有變了,並不是毫無根據
地不一致,否則以前很多性騷擾跟霸凌行為
也是無罪的。高虹安那個案子沒看到完整的
資料,不方便評論。
各位自求多福保佑沒有遇到的那天
我只是塵世中一個迷途老書僮
跟法律人講邏輯?講道德?你還是去看心理
醫生吧。ptt少上
因人而異的獨裁政治,不該意外啊
四個字 綠能你不能
法官迴避又不是你想迴避就迴避,蝦機吧教
耶
一個綠營扶植媒體 在那帶風向
法官律師都可被AI取代,有邏輯又客觀
看柯麻兒就知道了
隨便啦,票多的贏^^
所以完全執政的立委都一堆廢物
4%早早投黨吧!別受到迫害再來喊冤^^
既然抓了都輕判,監獄也容納不下人就改鞭
刑,30下分個幾天,傷口癒合再鞭鞭放你回
家
要就怪我們用大陸法系啊 自由心證就是
有那麼大的解釋空間 實務見解遇到不同
法官跟大便沒兩樣 呵呵
看看解釋賴的違建多快
支那閩人雖然說是過法治民主的社會,但
實際上是黨說了算,和支那87像
阿扁無罪
法官說了算 懂?
這檢察官這麼會說 怎麼不去辦詐欺 可悲
你這叫做惡法亦法,不修過時法條就變這樣
你講的很有邏輯 但不要跟文組扯邏輯
台灣的法律不是科學 這樣想就比較符合邏
輯了
偉哉民進黨啊
你講了0元購不就知道這種違法還有一
個限額更智障 社會更混亂嗎?
幹 實務見解柯麻兒就是無罪
其它人收大麻通通有罪 懂!????
不起訴跟無罪分不出來麻煩開頭要加
法盲專業評論 懂?
其實文章也沒很長
: 同樣行為,在同樣法條之下 : 可以因為司法官與檢察官的"實務見解"改變 : 而決定這個行為是否有罪 : 我就是個法盲 : 但身為人民這種事情我真的無法接受有需要幫你上色加標注音嗎? 另外一提 台灣法律規定新台幣五百元以下免送警局 可自行保管 一個月後取得所有權 也有限額耶 你混亂了嗎?
笑死 柯麻兒不起訴跟無罪有什麼不一樣
講這種話真是台灣最大的笑話
以為法官就很正義哦 笑死我
大聲一點講啦 台灣司法全世界最公正啦
所以呢? 你能改變? 你敢抗爭?
你連你父母師長甚至到當兵的長官 你連
嗆他們都不敢了 是在哈囉?
細思極恐
台灣從來就不是法治國家 是党治國家..= =
自由心證問題就很大,每個人都有立場
你自己想想法律就寫在那邊,什麽都黑白分明
機器人判案不就好?
問題在現實世界不是這樣
刑事司法體系一直都是為了權貴服務的
機制
台灣就不是法治國家!法規亂七八糟又落後
一堆判例混亂毫無準則,只光交通肇責歸屬
就各認定各地,司改根本從來沒開始過
立法機關也在亂搞,一堆不切實際的法條
絕命律師有演 就是喬出來的
歡迎來到台灣
民刑混一起談,怎麼不把行政法也混
一起,這麼專業大家怎麼討論,還要
檢察官跟法官都混一起的
刑法沒幾條,你定一個標準好了,看
要用多少錢多少年,司法改革靠你了
,民刑還有法官檢察官搞不清楚,就
是這裡那麼多專家的原因
是說,您老是專家 您就提法界專業看法 對於所謂實務見解的改動 針對改動前後案的影響差別 具體配套應該怎麼進行 或者你以專業判斷 來分析為啥不用配套也沒差 那我沒話說 就看您攻擊個兩句 就想嗆法盲 台灣法普教育就這水準 那司法專業人士也別總靠北法盲多了
實務見解現在就是只能參考 個案怎樣還
是看法官
國民法官給你參考
就像有人收大麻無罪 有人脫不了身 家
底就是正義
我不是專家,所以才知道隨便評論跟
蠢蛋一樣,高市長提了什麼,被誰反
駁,反駁理由是什麼,你有去找原因
?你上面兩三行字打完的東西,走上
法院可能都是好幾十頁的論述,然後
你已經知道司法亂判了。阿館也覺得
別人的民調統計都是詐騙,他統計的
就不是這樣,這樣教得了嗎?
所以檢察官常被罵阿 哪來的天才見解
學學美國,搞個零元騙法案吧
原來不是專家(呵欠)
但我分得出法盲,民刑不分,法官檢
察官不分,又不想了解要人幫你上課
,加減乘除都不會,要出來討論微積
分喔
照八卦標準是應該要,不然車手有人
刑責重有人輕,老大有人重有人輕就
是標準不一司法不公了
加減乘除不會直接說人微積分亂算,
要討亂什麼?
喔 不然你要投柯文哲?
別氣了 就你沒黨證才這麼氣噗噗
好的,非專家
沒黨證你再多會都是法盲。懂?
法律不溯及既往啊,恭喜得到法盲標籤
就自由心證啊
塔綠班:檢警 司法改革大成功
說個笑話:司法改革
之前就有律師嘲諷說自己當事人收受襯衫就
被當成是贓款的代名詞
結果法官自己襯衫收好收滿卻合法
党要賺錢 大家忍忍
X
這個問題很簡單啊 現在法官是不是沒國際觀啊 加拿大都示範給我們看了 加拿大因為當地治安不好 導致當地監獄無法收容過多的罪犯8
說真的 假設全部重判 可能又會面臨監獄空間不足的問題 現在獄所人員就已經在哀人手不足 到最後說不定連執行都有困難2
法律人不是常常掛在嘴邊 要從小教育 可教化 回歸社會 結果這套害自己過勞喔 笑死 講白了 法治教育可教化 就是失敗了 才導致工作量越來越多 路就兩條 一條就嚴刑峻罰唯一死刑 死人不會犯罪 一條就是面對問題 搞好你那可教化理論的循環SOP 不可教化的真的就打掉6
台灣的司法官 一點都不值得同情啦 今年的新聞 法務部資料顯示,近5年詐騙案偵結起訴率僅有21.9%、不起訴比例高達45.1%,不起訴理 由多為犯罪嫌疑不足,雖詐團取款車手起訴比率高達59.0%,但單純提供人頭帳戶的詐騙 幫助犯,起訴率居然僅有18.0%。換句話說警辛苦抓了100名賣存摺金融卡給詐團的詐騙幫3
法官崩潰就對了啊 要的結果就是要讓法官崩潰. 制定法律想要的效果是什麼 一是讓犯罪者得到該有懲罰 二是警告犯罪者不要再犯 現在為什麼詐欺案件會多到癱瘓法院 因為一堆人覺得再犯很划算啊 這代表法官的判決有問題 完全沒達到法律要的效果 我不會要求法官一定要重判還是怎樣 但法官要去想想怎樣才不會讓人一直累犯3
監獄空間不足 新加坡也有給了不錯的idea啊 可以修法 輕刑犯不用關 但是就是用鞭的 看刑期要怎麼折算 例如一鞭折抵一個月 我相信應該也會蠻有效果的11
我叔叔在我奶奶過世後把他的遺產領出來 並且沒有告知我(我是代位繼承人)的狀況下 在銀行偽造我的簽名 但我提告,地檢署不起訴 說是我叔叔說我奶奶生前有委任他處理遺產1
土石流還有更猛更大的 接下來就要面臨 監獄爆滿 沒地方關罪犯的問題 而注重罪犯人權的民進黨政府 最可能的解方7
如果你跑過偵查程序就知道,檢察官是戴著有罪推定的眼鏡在看這些被告。 那為什麼有罪推定還起訴比率這麼低? 因為, 有多少被詐欺交付金錢白癡, 就有多少被詐欺交付帳戶或者為人取款的智障。
50
Re: [討論] 律師刻意幫罪犯辯護算是伸張正義嗎?討論這問題前,要先定義什麼是正義,不過理論上的法庭三方關係追求的正義是不同的 一般人心中的正義大概是發現真實讓該受罰的人受罰,阿這工作就是檢察官的,代表國家追 訴犯罪發現真實 律師的正義只有保障程序讓被告不受違法的國家權力侵害跟盡實質辯護義務為被告謀求利益 ,如果無罪辯駁就是讓被告不被關,如果是有罪就謀求關少一點,如此而已22
Re: [新聞]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起訴 北檢10個Q&A說明這邊很多律師、法、檢, 相信都已經看出法律的爭議在哪了, (就是起訴書有意或無意沒講清楚的地方) 即, 立法院編助理預算給立委用, 是怎麼的編法?怎麼個核銷? 套句醫療險的用語: 是實報實銷? 還是定額給付?11
[請益] 有罪有罪不可分的疑問[請益]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想請教各位大大關於有罪有罪不可分的問題,假設檢察官就裁判上一罪之A部分起訴B部分 未起訴,審理時法官認為A部分有罪B部分無罪,依實務見解(參最高107台上2696決)3
Re: [新聞] 【高虹安出庭實錄4】一段辯詞讓2檢察官當像? : 手 : 4.完整新聞內容︰ : 記者黃驛淵、攝影蘇立坤 :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案,遭檢方以貪污罪嫌起訴,台北地方法院6
[問卦] 有沒有檢察官也可以見解不同的八卦平常看見類似的案子 同一院的不同法官卻做出不同判決 法匠就傾巢而出說啥法官見解不同很常見 這是審判獨立、個案審查 我還看見才隔不到一個月同院不同庭6
Re: [問卦] 欸幹!警察說這樣不算肇事逃逸??!: : 刑法第185之4之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 : : 係以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為目的, :4
Re: [問卦] 「60萬交保 幾乎等於起訴」正確嗎?就實務案件觀察 如果檢察官有做聲押的動作 我沒去查確實數據 但記得都是起訴的 以政治案件說2
Re: [新聞] 刑訴法修法 交付審判轉型為准許提起自訴現行法和草案有差嗎? 有差 兩者的差別就像明金城 和金城武一樣 想像一下你是公訴檢察官 在一般偵查檢察官起訴的案件中3
[討論] 法律真專業,檢察官的QA,法院也會判斷吧如標題,法律真是專業啊,難怪要有律師這個職務,沒想到一件事情,檢察官、當事人的 見解都會不一樣... 檢察官認為是貪污治罪條例,我昨天看小武哥說這個判很重,本刑是七年有期徒刑,嚇死 人! 然後剛剛珊珊姐說是詐欺罪,這個比較低一點吧?!-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 只要裝弱勢就會輕判,檢察官還會幫忙說話 長期受暴為何不離婚? 不想分開卻又殺了對方? 以我個人的經驗
爆
Re: [新聞] 為愛赴緬做詐騙!靜宜女大生近期有望回台爆
[問卦] 人資:「上班偷錄音違反職場倫理」爆
Re: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91
[問卦] 今年2024代表詞要選什麼?71
[問卦] 被整層公寓的居民硬逼著搬走52
[問卦] 對工作單位充滿感謝,然後在單位上吊?71
Re: [新聞] 通知參加考績會「不讀不回」 謝宜容已與41
[問卦] 為啥很多女主管都喜歡緊迫釘人?39
[問卦] 為啥國際上泰國比台灣還有名94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31
[問卦] 加蛋加15元已經是常態了嗎?28
[問卦] 女上司未婚?已婚?哪一種更可怕?68
[問卦] 婚姻板在吵外派那篇 是謝宜容翻版嗎?24
[問卦] 烏克蘭的兩年戰事,給台灣的啟發?23
[問卦] 怕被霸凌要拜什麼神20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孩子18
[問卦] 洲際彈道飛彈很強嗎?17
[問卦] 涮乃葉要怎麼吃才可以吃讓到老闆哭出來22
Re: [新聞] 北市今開拆「和平新生天橋」!簡舒培:不15
[問卦] 稱胚胎、胎兒為寄生蟲的LGBTQ是卵生嗎?29
[問卦]普丁發表緊急談話12
[問卦] 新北沒人為霸凌案負責?10
[問卦] 有沒有週五絲襪日的八卦?22
[問卦] 謝宜容這種公主是不是一輩子沒低過頭9
[問卦] 為什麼謝宜容還可以撐在那邊?11
[問卦] 老遊民生命力怎麼這麼強?40
[問卦] 周杰倫如果沒被吳宗憲挖掘,還能大紅嗎?8
Re: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7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孩子9
Re: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