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蔣萬安說了!京華城容積變更符合程序 合
※ 引述《Neymar (內馬爾)》之銘言:
: ※ 引述《ilovettb (4%白蠊教民眾堂專版)》之銘言:
: : 這段期間 小草的浮木 就是章萬安
: : 國蔥拿出 市府公文
: : https://imgur.com/hJSVpaW
: : 小草馬上在八卦版洗
: : 沒想到 李四川馬上出來打臉
: : 白喊「蔣市府認京華城案合法」 李四川:僅符合程序
: : 憨草智商太低
: : 我來解釋給憨草聽
: : 我去農業局申請農地農用 農業局也核准了
: : 程序都對
: : 結果我被調查局抄了
: : 我主張我依程序申請 一切合法 農業局也核了
: : 調查局:大哥 你不是種高麗菜 你是種大麻唉
: : 憨草:一切合法
: 手機排版請見諒:
: 以下純粹法律討論,圖利罪成立要件中,怎麼分辨是圖利還是便民?就是明知違法還故意: 為之。
: 美河市的兩個小官,是竄改數據,這個行為不用說一定是違法。
: 京華城20%獎勵的時序為
: 1. 本案都委會通過是2021年用都市計畫法准用都市更新獎勵。(地方政府有裁定20%上限: 權力)
: https://i.imgur.com/gGpSxbt.jpeg
: 3. 北市其他都市計畫開發案(例如南港輪胎)也都給予其他容積獎勵(非都更)
: https://i.imgur.com/eAME22R.jpeg
: 4. 圖利罪要明知違法而為之,依照上述的界定,要如何證明"明知違法"而故意為之?: 5. 目前法官在裁決書都寫到客觀上的違法,是參考監察院糾正。然而本案目前為止尚未: 就20%獎勵是否違法有正式行政判決。
: ==============
: 監院提出糾正,認為於法無據。
: 前後任北市府認為程序合法,
: 因為當初是用都市計畫開發,
: 就像南港輪胎開發案一樣是用都市計畫給予容積獎勵。
: 程序上不違法,因為一切照流程來
: 用都市計畫的方式
: 爭議點在於,準用都市更新的獎勵
: 套用在非都市更新的都市計畫裡面
: 監察院提出糾正,也只是認為:
: 你非都市更新怎麼可以準用都更獎勵?
: 但是如上所說,非都市更新就不能有容積獎勵嗎?
: 再highligh一次:
: https://i.imgur.com/wPP5SmZ.jpeg
: 都市計畫於法定容積外增加容積額度的依據有:
: 1. 法律與法規命令
: 2. 自治條例與自治規則
: 3. 都市計畫書
都市計畫法
第 22 條
細部計畫應以細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就左列事項表明之:
一、計畫地區範圍。
二、居住密度及容納人口。
三、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四、事業及財務計畫。
五、道路系統。
六、地區性之公共設施用地。
七、其他。
前項細部計畫圖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
第 23 條
細部計畫擬定後,除依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擬定者,由內政部核定實施外,其餘均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
前項細部計畫核定之審議原則,由內政部定之。
細部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應於一年內豎立都市計畫樁、計算坐標及辦理地籍分割測量,並將道路及其他公共設施用地、土地使用分區之界線測繪於地籍圖上,以供公眾閱覽或申請謄本之用。
前項都市計畫樁之測定、管理及維護等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細部計畫之擬定、審議、公開展覽及發布實施,應分別依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
第 24 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https://webgis.udd.gov.taipei/book/P084011.pdf
台北市政府在民國84年已經用都市計畫21條公告都市計畫實施,
這個案子的主管機關的權限在台北市政府手上。
今天台北市長說,行政流程符合行政程序法,那按照都市計畫法第22條提出的細部計畫,請問是違法哪一條法律?
: 所以監察院認為,準用都市更新獎勵有疑慮,提出糾正。
: 但是真的代表這20%獎勵,市政府無法裁定?
: 到底有沒有違法,還是得等行政官司的宣判吧?
: 回頭來看,要怎麼認定柯P
: 是明知違法而故意為知?
: 圖利罪要定罪,相對困難許多
--
法官覺得~~要辦你不用理由
實質影響力說,法定職權說
小草白天保全 晚上鍵盤律師
這麼厲害 鄭深元律師不知道 阿北找你好
正常的律師不會懂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技師 全國1076名 (111年),比律師稀有呢。
※ 編輯: nic0911 (175.181.135.160 臺灣), 09/09/2024 23:15:58卡提諾法學院出來指教法院跟北市府
花30%錢買到50%不能過太爽,弄一下
字太多懶得看 你覺得對就對吧☺
一年百個國賠,只有87會把司法人員當神~
都是人好嗎
要不然就是朝廷走狗~
監察院講的很清楚喔
所以你是都市計畫技師?
厲害的是有人直接認定違法
問題在25條,故意不列嗎?
沒人管容積率到底是幾%了,明明就是560%
加上基準的20%容獎是672%,現在媒體側翼
洗840就變840了
所有黨媒標題都是這樣洗,連法官都採信
推
而且檯面上辦案動機是公務員收賄,都人贓
並獲了,還有擴大辦案
...講啥呢?問題都在容積率啊
查不到金流還要羈押繼續取供,真是夠了
容積率哪裡有問題?
問題是收賄好嗎?
36.227.202.11 09/09 23:35 在高雄市就沒問題了XD 第二十九條 本府適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建蔽率或容積率規 定有疑義時,得提送都委會審定。
https://urban-web.kcg.gov.tw/KDA/web_upload/KDA03/KDA0303/20240619171310-7.pdf※ 編輯: nic0911 (175.181.135.160 臺灣), 09/09/2024 23:37:17
你慢慢看吧
蔣都不背書了,呵呵
法條也引用錯誤,都說台北市不適用省
細
台北市都市計畫書細部計劃案
黨就是法律
細部計畫 = 大送錢 = 合法 XDDDD
黨說不行就是不行
財團自行擬定"送錢計畫" 北市府通過
一切符合24條,沒有違法喔
你認為什麼就什麼吧,當看戲罷了
去FB看蘇偉碩的分析就知道了
講一堆法官一句話不採信狡辯-結案
講對自己有利的
台北市不適用省細,難道高雄市就適用嗎?
有人該不會不知道最早以前只有兩個直轄市
就是台北市跟高雄市
要辦收賄就用收賄罪嫌疑聲押,要保全的
證據就是收賄的證據;哪有收賄尚無嫌疑
改用圖利嫌疑押人,保全收賄證據的,真
是開眼界了,還浮動偵查程序,此例一開
,以後要羈押一個人真的不要太簡單
你有保全收賄證據必要,至少釋明被告有
收賄嫌疑,那既然有收賄嫌疑就直接用收
賄押人就好,何必用圖利?顯然沒辦法釋
明嘛,等同於告訴法官「雖然不能釋明收
賄,但能不能先用別條押起來讓我們慢慢
找證據?」,這種情況下法官還能准押,
真的很好笑
辛苦你了,傻鳥
15
前任市長柯文哲:我不知道合法與否 法官:明知違法,執意為之! 收押禁見! 現任市長蔣萬安:我不知道合法與否 法官:(等等我請示完上級) 大概就是這樣爆
其實這東西 客觀來看法官和檢察官翻車是翻定了 但是綠色恐怖要多無下限 我不知道賴的底線在哪裡 只能說民進黨識相真的是自己摸摸鼻子 你都搜光人家祖宗18代還找不到東西 見好就收吧 不然真的很難看 每天透過那個1500捏造1500萬的新聞4X
這段期間 小草的浮木 就是章萬安 國蔥拿出 市府公文 小草馬上在八卦版洗 沒想到 李四川馬上出來打臉4
連北市府上上下下都沒有辦法作出是否違法的結論 綠色法官就認定醫學專業出身的柯文哲必定知道違法又執意為之 故引用圖利罪判定有罪 再用有罪推定認為柯文哲一定有收錢只是還沒查出來 故羈押之8
程序合法結果不合法?一堆專家跟審議委員還 有公務員花那麼多時間開會去審查一個違法 的東西,是不是當這些人都白癡?如果真的 違法蔣萬安可以直接說為啥還要等法院判, 不就代表還不知道會不會違法,這樣柯當時2
我去農業局申請農地農用 農業局也核准了 沈 都發局 改建 都發局 程序都對 結果我被調查局抄了 柯13
阿肥只是好奇啦,純法律面而言,我國法院審判權(民事、刑事、行政),互不干涉,也 不受其他審判權法院認定的拘束。 京華城給容積的行政處分是機關做的,有沒有違法要不要撤銷原處分應該是行政法院的權 利。 現在羈押的法院是刑事法院,刑事法院理論上只能判有沒有罪,就算認定有違法圖利,如15
好笑的是 程序合法+都委會決議 = 沒參加審議的柯文哲「顯然明知違法」羈押 欸不是現在的蔣萬安市政府公開宣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行政處分是不是合法/違法,台北地方法院呂政燁法官卻可以認定當年的柯文哲顯然明知違法,通靈了喔 ※ 引述《STi2011 (りしれ供さ小)》之銘言: : TVBS10
客觀來說,就是柯文哲自己承認:賴清德不會放過他。 因為只要是民眾黨的案子,就會被法官判決違法。 所以民眾黨做任何事,就是圖利:明知法官會判違法,民眾黨卻還去做。 這樣就構成圖利的要件:明知違法還要做。 小草懂了嗎?1
這個情況就好像台北市是一輛客運 這輛客運已經確定要開往B點 柯文哲開了前半段 交班給蔣萬安繼續開 此時的蔣萬安只能知道有一個已設立的目的地
62
[問卦] 都市計畫法24條 到底能不能增加獎勵容積第 24 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38
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小弟卡提諾法學者,想來跟各位大大討論一下威京這案。 都市計畫法24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14
Re: [新聞] 京華城容積率變更爆爭議 威京集團痛陳三民進黨在今年1月8日 開記者會指控柯文哲以京華城案貪污圖利120億 說840%是柯文哲送的大禮 但有爭議的就只有20% 就是監察院稱不當參考採用9
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根據都市計畫法的規定,「主要計畫」由市政府擬定後,提交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 予以參考審議,然後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完成後的主要 計畫就用來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 京華城這個案子是由威京自行提出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變更,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第1項規定,除依該法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擬7
Re: [討論] 都市計畫法24條 到底能不能增加容積?2的解釋是竹竿鬥菜刀一定會被關 24條是跟你講可以擬定細部計畫 細部計畫是什麼?請看22條 第 22 條 細部計畫應以細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就左列事項表明之:5
Re: [新聞] 快新聞/打臉柯文哲!林洲民:京華城案多次根據都市計畫法的規定,「主要計畫」由市政府擬定後,提交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 予以參考審議,然後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完成後的主要 計畫就用來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 京華城這個案子是由威京自行提出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變更,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 條第1項規定,除依該法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4
Re: [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我覺得是你擴大解讀了 必須配合 是有分區發展計畫 "必須"配合 而不是 沒有分區發展計畫=無法配合=不可自提 現在的問題是 沒有分區發展計畫 所以沒辦法配合 你跳太快了 直接說不可自提3
[討論] 難以理解吵都市計畫法是怎樣看到八卦版在吵,真的覺得 這麼清楚的事情還要吵喔 都市計畫法第24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3
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後來根據您的資訊 又額外去翻了都省會的會議紀錄 根據京華城細部計畫書 都省會開了兩次會議X
Re: [新聞] 撤銷理由曝!高院認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1;31m→ *[33mhosen*[m*[33m: 沒拿好處,你會甘冒圖利罪無期徒刑的風險 *[m123 這點我也覺得很奇怪,都計法24條是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 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 (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也就是賦予土地權利關係人有主動提出變更細部計畫申請的權利,但是並沒有賦予其提出
爆
[問卦] 護理師朋友離職了! 後面還一堆等著走98
[問卦] 為什麼日本有辦法讓89變成過街老鼠?97
Re: [新聞] 卓榮泰:天災來時 地方要自己面對88
[問卦] 為什麼高雄人覺得北中在搶他的錢87
Re: [新聞] 影/財劃法三讀 黃文益批無視高雄福祉83
[問卦] 蹦闆贏了面子 輸了裡子56
[問卦] 政黑:財劃法 台北拿那麼多錢幹嘛用93
[問卦] 台達跳樓案 這些公關帳號是哪裡請來的58
[問卦] 驚!全台有七萬人支持統神?62
[問卦] 台灣有可能出現希特勒嗎51
[問卦] 中共打來是誰要去面對?49
Re: [問卦] 中共打來是誰要去面對?44
[問卦] 桃園區是不是已經屌打中壢區?爆
[問卦] 為什麼感覺統神瞬間白回來了?47
[問卦] 幹 政府到底有沒有意識到黑子化?46
[問卦] 高雄人到底要什麼???37
[問卦] 蹦闆為什麼不敢提到增重失敗46
[問卦] F18被擊落45
[問卦] 89為什麼都要戴金項鍊?爆
Re: [新聞] 卓榮泰:天災來時 地方要自己面對38
[問卦] 看到街上國旗(中華民國)旗海飄揚什麼感37
[問卦] 鍾培生 threads 第二回 直指裁判不公35
[問卦] 如果超哥 蹦闆打起來要選一邊?35
[問卦] 有拳擊專業的人士出來分析到底誰贏了嗎30
[問卦] 拳王泰森拳套帶14盎司 那帶18盎司是?30
[問卦] 電視台只剩一種聲音 是誰的錯?28
[問卦] 8+9是都有割胃才這麼瘦嗎?19
[問卦] 為什麼一碗拉麵會比牛肉麵貴?25
[問卦] おい!吸管設計成這樣是在HELLO?51
[問卦] 請問統粉,統神的魅力到底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