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基隆NET案,螢真律師也做一集解釋了
最厲害的是NET想要的不是剩下2年的續約權
而是2-4樓的永久地上權
幹 遠雄花數百億蓋大巨蛋都只有50年地上權了
你就蓋個附著物就要永久地上權
而且還能長期收租 市政府不能介入
這如果謝國樑不硬起來 他這市長也不用做了好嗎
公有地出現私人的永久地上權
而且這個地上權的所有人從來沒跟政府簽約過
這是什麼神奇的東西?
而且NET一直吵2-4樓所有權
法律上2-4樓的增建物為1樓的附著物
根本不能主張所有權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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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圖利私人公司,不知道要不要坐牢
要看有沒有獨立性,不過有獨立性就拆屋
還地就好,這件看起來沒那麼複雜,哪有
什麼占有的合法權源
那算不算違建,可以直接拆掉ㄇ
不就女的林治群
沒獨立性就遷讓房屋,感覺只是在拖,加
減在那邊開店加減賺吧,就算法院用租金
算不當得利也沒虧
當違建行政法拆除好像也沒不行
NET 是自己說的 還是有人承諾他的
那麼大的公司,客觀上明顯不占理的東西
不知道在吵什麼
NET搞清楚違約的又不是市政府
少在那邊情勒啦
就不是你的你自己要出錢怪我喔
如果合約有說要回復原狀 那就通通拆掉囉
反正上面都有人示範過賴著不拆了
人家只是有樣學樣而已
支持謝市長 把林右昌抓去關到死
![圖 基隆NET案,螢真律師也做一集解釋了](https://i.imgur.com/oUe0RyL.jpg?e=1708084068&s=xRzbA4DX79bGjHC0KnWk8g)
約裡面跟大日都載明的範圍,你他媽哪來的臉
拆個屁。
塔綠中央病房又來了
現況就是尼特申請假處分三次,通通都失敗。
東告西告求爺爺告奶奶的情況下,行政法院不
受理直接移給民事庭併案處理。你他媽尼特就
乖乖滾去民事庭吵啊,一天到晚在那邊情勒,
你他媽484想害到林右昌坐牢才爽?
圖利的那頭豬還在當內政部長
2-4樓沒人有權使用,有種微風只用一樓啦!
哭啊 本留言有法官
如果法院真的判2-4樓是NET的,林右
昌應該就要擔心了。
二到四樓早租出去了,當初還是ney租給
人的好嗎
使用權跟所有權分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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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基本上就是說,基隆市政僅有停車場的所有權 2-4樓所有權是建造人 至於市府拿出的合約中規定的依促參法的第八條第一項第五條規定 物權的確是屬於甲方(基市府)的 但依這條法的規定,是原始存在的建物,非後續增建6
為什麼一個在合約上 只是乙方(大日開發)的協力廠商 可以隨便蓋一座增建物 就說這整片都他的啊? 地不是基隆市政府的嗎? 增建物的定作人不也是基隆市政府嗎?7
當初ot改rot案 議會就炒過適法性問題啦 財政部就說沒約定的部分 以投資契約約定 投資契約就說營運期滿20
這次律師真的是有失水準 資料收集真的不夠 1. 他用房東不可以輕易趕走房客這論點 問題是房客不是NET阿 這次換的是往3~4樓的鎖
爆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當年的OT合約規定營運五年後要把建物轉移給市府 市府從2018年開始就催促NET轉移建物, NET一直置之不理 2021年, 規定的五年期限到, NET還是置之不理 2022年, 市長換人, 又催促NET轉移建議, 還是置之不理 到今年1/31合約結束, NET宣稱建物是他的46
Re: [新聞] 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碰」稍微看了一下今天點交的新聞 1. 為了避免爭議,市政府只點交了B1-B4 等於微風的權益受損,不知道要如何處理 必須等待司法和監察院的介入36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其實我搞不懂 這個案子 明明就是大日因為行賄害到NET少經營兩年 但是全部的NET律師 都不去對付大日開發 反而都在攻擊市府 這真的很詭異阿 如果我是NET的委任律師 我一定是跟大日開發求償我司的損失阿 大日開發又不是沒錢 還是倒閉了 每年營業額也有好幾億27
Re: [新聞] 「台灣本土最佛企業」踢鐵板 3億蓋1.新聞網址︰ =mmpage&fbclid=IwAR2hcoaFEgntE7Ffig5ae8x22PQx4c1SmMOh4GsmQUpnRgFJlhiuEmqQSw0 2.新聞來源︰ 鏡周刊13
[討論] 基隆Net事件從新聞上看 對於NET的產權爭議 基隆前、後任市長其實是有預料到的 因為違規 提前取消二房東的承租權是沒什麼爭議 但增建2~4的部分是Net9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基隆律師出來表達法律意見 首先市府和NET都沒有完成產權登記的文件 但市府有OT合約NET有出資興建證明 所以是屬於產權未定的狀態待法院判決9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建築法第 9 條 本法所稱建造,係指左列行為: 一、新建:為新建造之建築物或將原建築物全部拆除而重行建築者。 二、增建:於原建築物增加其面積或高度者。但以過廊與原建築物連接者,應視為新建。 三、改建:將建築物之一部分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9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看推文真的笑出來 這事件首先看當初契約怎麼寫 一般地上權40年-70年甚至更長 文中有提到建物所有權應該是NET的 當初蓋建物時土地所有權人一定也會知道5
Re: [閒聊] 會選擇地上權的房子嗎?答案:看國家 新加坡香港倫敦的地上權 我會買 台灣的我完全不碰 地上權這東西 名稱都叫做地上權 但各國制度不同 所以同樣姓名都叫地上權 但本質根本不是同樣一種東西 地上權如果有辦法無條件續約 那跟永久產權基本上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