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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工作簿「wen」是柯文哲!北檢抗告理由證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工作簿「wen」是柯文哲!北檢抗告理由證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6 推:6 噓:0 →:30

單純回 #1dT45TH0 (Gossiping) 的推文:

: → TINBING: 北檢用他的理由去“合理”推論了,這時 114.45.7.60 01/01 03:33: → TINBING: 的舉證責任就變成柯了,只要能讓這推論 114.45.7.60 01/01 03:33: → TINBING: 有一點點不合理就行了。但這舉證絕不是 114.45.7.60 01/01 03:33: → TINBING: 嘴上說不知道就可以了,這就是幽靈抗辯 114.45.7.60 01/01 03:33: → TINBING: 。 114.45.7.60 01/01 03:33
要研究基礎的話,需要先看「最高法院九八年度台上字第七一二零號」刑事判決中,對於該論述的說法:

所謂之「幽靈抗辯」,意指被告於案發後,或因不願據實陳述實際之行為人,或有其他顧慮,遂將其犯行均推卸予已故之某人,甚或是任意捏造而實際上不存在之人,以資卸責。惟因法院無從使被告與該已故或不存在之人對質,其辯解之真實性如何,即屬無從檢驗,而難以遽信。是在無積極證據足資佐證下,固得認其所為抗辯係非有效之抗辯。但倘被告已提出足以支持其抗辯之相關證據,且有合理懷疑其所辯為真時,即難逕認其所為抗辯係屬無效之「幽靈抗辯」。

現實上,只看上述內容,表面可理解為:

是否有存在「無名氏」、「實際不存在(虛構)」之類的人物,地檢署需要主動負擔舉證的責任,而不是要被告自行說明「不該被定罪的理由、理據」。



可是在某些情況下,「幽靈抗辯」似乎也會被當作有罪的心證根據,且法院可能不予相信類似奇形怪狀的說法

另一個判例:(最高法院一一三年度台上字第四零八五號刑事判決)

經驗法則係指在日常生活中反覆發生的一種常態現象之生活經驗,具有普遍意義之典型特徵,而為一般人普遍體察、感受,在一般情況下,符合該經驗法則之事實可以完全重現,以事實之一定蓋然性為其內容,與科學之定則有別。具體案件所要求之日常生活的一般經驗法則蓋然性標準,應依其待證事實、關連證據之整體評價,暨所據之理由予以確定。又,最佳證據原則係指為證明書面、照片、錄音、錄影或其他電磁紀錄等文件「內容」之真實性,法院原則上應採用文件之「原始證據」加以認定事實之證明規則,以原始證據存在且有調查內容真實性之必要為前提。



不管怎樣,縱使只是「合理」推論

如果違背正常情況下應有的思維模式(即理當遵循之法理、情理等),該證據就會遭到排除、不當作證據來看了

進而,「不自證己罪原則」仍存在發揮的空間,且無從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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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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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07130 01/01 08:43醒醒 這不是一般案件 這些法則不適用

laptic 01/01 08:45:(

michael54 01/01 09:06要羈押找理由

gogorice 01/01 09:12檢察官就很無恥的要別人舉證

hygen 01/01 09:12北檢都會造假證人證詞了,這1500是不是造假

hygen 01/01 09:12的很難說啊

gogorice 01/01 09:13你有經過豬圈豬發出慘叫,我合理判斷你

gogorice 01/01 09:13強姦母豬,如果沒有請你舉證

agow 01/01 09:37忠狗就是笑話

TINBING 01/01 12:13好難理解第一段啊~但終於有人認真回文

TINBING 01/01 12:13討論了QQ

twolight 01/02 00:26你第一段根本不會講,我知道有時候白話

twolight 01/02 00:26文很難懂,幫你用白話文翻譯一下:被告

twolight 01/02 00:26有時因為不明原因不說是誰幹的,就說是

twolight 01/02 00:26鬼幹的,因為法院沒辦法叫被告跟鬼對質

twolight 01/02 00:26,所以可以判定這是幽靈抗辯,說這是無

twolight 01/02 00:26效的鬼扯,但有個但書,如果被告拿得出

twolight 01/02 00:26佐證說就是鬼幹的,那法院就不能說這是

twolight 01/02 00:26幽靈抗辯的無效鬼扯

twolight 01/02 00:37經驗法則則跟幽靈抗辯的概念沒關係,這

twolight 01/02 00:37世上有太多可能性可以說明某些犯罪不成

twolight 01/02 00:37立,若強用嚴格的科學證據經常會使得某

twolight 01/02 00:37些顯然犯罪無法成立,這種情況要根據社

twolight 01/02 00:37會經驗靠人去背書,使法官採信就這個社

twolight 01/02 00:38會一般人都能想像的到的經驗,能夠說明

twolight 01/02 00:38犯罪,舉個例子因為AI未來某天能夠完全

twolight 01/02 00:38造假疑犯殺人的影像,但凡有這種微小的

twolight 01/02 00:38可能性出現,就不能充分證明疑犯殺人,

twolight 01/02 00:38但假若要達到這種程度,需要舉國之力使

twolight 01/02 00:38用超級電腦耗時達成,根據經驗法則沒人

twolight 01/02 00:38閒到這樣幹,法院仍能據此判斷疑犯殺人

twolight 01/02 00:38影像就是真的,大概不是AI在陷害他,從

twolight 01/02 00:38而判定疑犯殺人

twolight 01/02 00:40但這種靠人背書的經驗法則只能用到人人

twolight 01/02 00:40用家裡電腦都能造假的那一天

TINBING 01/02 01:36兩光哥解釋的真好,一下就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