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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余正煌律師再曝鐵證:林就算沒抄余 也抄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余正煌律師再曝鐵證:林就算沒抄余 也抄作者
Mulvey
(選擇)
時間推噓 7 推:8 噓:1 →:21

※ 引述《hawick (刺蝟哲學)》之銘言:
: 林的論文初稿有公證的時間
: 余的口試也有明確的時間
: 林的指導教授作證余有看過林的論文初稿
: 時間序是林的論文初稿;余的口試;林的口試
: 如果余拿不出自己論文初稿的公證時間
: 林的律師只要死咬余看過林的論文初稿而且有證人
: 這樣余即使口試在前
: 也不能排除余在參考林的論文初稿後
: 才完成自己的論文初稿
: 除非余的律師可以推翻余看過林的論文初稿
: 不然林跟余論文相似度高這件事
: 在無法排除林抄襲余的所有其他可能之下
: 應該是會安全下莊吧
: 也就是說兩個人都無法排除抄襲嫌疑的話
: 台大就不能取消其中一個人的學位證書
: 林的律師策略應該是這樣

論文初稿是寫在什麼時間這種事根本無法作為公證可以證明的客體。
為何可以無視公證法規定如此睜眼說瞎話。

身為執業多年律師真心對此無法理解…
還是有哪位公證人要來指正ㄧ下魯姐對公證法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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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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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iel1618 07/28 17:56幹既然是律師你先解釋公證法到底是

lucifiel1618 07/28 17:56怎樣啊,一副我們就懂的樣子

ksas 07/28 17:56騙不懂的人而已,先寫又如何?沒發表都不算

pauljet 07/28 17:56就刑不上大夫 禮不下平民

djdjdjek 07/28 17:57喔喔!就是拖別人下水

antonny 07/28 17:57法律人事不關己的一堆 法治可笑很久

ksas 07/28 17:57我怎麼知道你有沒有把內容賣給別人?

david190 07/28 17:59 有一個姓黃講的 你找他去對線

nennykkk 07/28 18:00律師不都拿錢辦事?

clarafly 07/28 18:03email不能公證嗎?

Lia 07/28 18:03退一萬步說就算真的比較早寫 學術上也是以先

Lia 07/28 18:04發表的為主 公證這個根本沒有意義

Mulvey 07/28 18:06請黃律師把他聲稱的111年北院公證書拿出

Mulvey 07/28 18:07來看看上面公證的是什麼就知道了。

willism 07/28 18:22法庭之外,隨便假設都行啊,反正我說了

z2v2r2mk2 07/28 18:22公證書並沒有「時間寶石」的功能,公

willism 07/28 18:22算,這是選戰法

z2v2r2mk2 07/28 18:22證律師可以時光回溯看初稿的時間?公

z2v2r2mk2 07/28 18:22證只會寫你申請人拿來什麼,我公證人

z2v2r2mk2 07/28 18:22看到什麼。余也可以拿更早的Email檔案

z2v2r2mk2 07/28 18:23找公證人公證,這個不是比誰先辦理公

z2v2r2mk2 07/28 18:23證好嗎?論文倒是比誰先發表就是了。

skyofme 07/28 18:23頂多只是公證那封mail不是假的吧

skyofme 07/28 18:23但沒辦法擴大解釋成他就最早的

skyofme 07/28 18:25但既然都開始走流程了,對方根本沒必要

skyofme 07/28 18:25配合林智堅去場外證明誰更早

bkm1 07/28 20:58呵呵~公證是跟專利一樣嚴謹嗎? 超跑堅笑死!

tactics2100 07/29 01:16https://i.imgur.com/zJtqgmm.jpg

圖https://i.imgur.com/zJtqgmm.jpg?e=1666771350&s=ZosmOxW69GtB5sYF5jH_Gg, 余正煌律師再曝鐵證:林就算沒抄余 也抄

tactics2100 07/29 01:18既然自姦早於余 那為什麼自捅丹要建

tactics2100 07/29 01:18議改成已經有人在寫碩論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