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一口氣搞懂京華城爭議
※ 引述《peisc (kk)》之銘言:
: ※ 引述《platinum500a (變形驚肛AAA)》之銘言:
: : :引述《platinum500a (變形驚肛AAA)》之銘言:
: : 靠 仔細研究之後
: : 民眾黨用的圖片
: : 只是想說
: : 「直轄市以外其他區域
: : 有非都更案的獎勵條件
: : 有包跨綠建築等等之類的」
: : 實際上京華城並不適用這個
: :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
: : 小編有夠爛 這根本只是來誤導的來亂的
: : 根據[1;32m《都市計畫法》85條
: : 本法施行細則,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訂定,送
: : 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在省由內政部訂定,送
: : 請行政院備案。
: : 台北市有自己的都市計畫法
: : 可以根據自己計畫法給予容積獎勵
: : (高雄就是用《都市計劃法高雄市施行細則》)
: : 但是目前台北市用的計畫法是
: : 《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
: : 裡面條文並沒有規定通案的容積獎勵
: : 但是第25條讓政府可以到細部計畫中
: : 再規定該地區的容積率(包括容積獎勵)
: : 而他們細部計畫中的容積獎勵
: : 則是參考《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
: : 所以北市府不認為
: : 他們細部計畫的獎勵是胡亂獎勵
: : 但現在的問題是
: : 《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中
: : 並沒有容積獎勵的細則規範
: : 所以台北市只能在「細部計畫」階段中
: : 用其他法規中的細則規範來當作參考
: : 那這個「細部計畫」則變得有個灰色地帶
: : 變成直轄市好像想給多少就給多少
: : 因為母法[1;32m《都市計畫法》85條
: : 有提到本法施行細則,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訂定
: : 而台北市訂定的就是
: : 《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
: : 政府可以到細部計畫中
: : 再規定該地區的容積率(包括容積獎勵)
: : 參考資料
: : https://reurl.cc/4dN8eK
: : 楊智傑/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教授
: : 哇這個教授好像蠻懂得
: : 問題就是台北市一直沒有訂好容積獎勵細則
: : 結果容積獎勵變成到細部計畫階段
: : 好像可以有都委會隨意決定
: : 但怕隨意決定好像很草率
: : 所以又拿「都市計畫法台灣省」的獎勵來參考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5.
: 傻眼,直接把臺灣省法規的大前提
: 三十年以上+五層樓公寓大廈拿掉
: 就跟你們這些白痴講臺灣省的是
: 三十年老建築有達到那五種條件
: 才有20%,到底要洗多久
: 真得民眾黨把支持者當智障
: 拿掉在那催眠
: 雜草也是照單全收,完全不會思考
: 什麼高學歷政黨他媽的笑死
: 是一群白痴的政黨吧
有時候我真的是覺得 為什麼台灣會有這麼多智障
簡單來說 法律跟你說 台北是可以自訂容積獎勵
但只有20%
換句話說 無論你怎麼訂 都是隨你高興
其實就這麼簡單而已
那個什麼34條還是340條也不是很重要
他只是給你一個說法說我有參考34條的看法
沒人跟你說一定要符合34的內容
為什麼中文這麼簡單 這麼多智障看不懂
今天這20% 就是他愛給多少是多少
至於給的有沒有問題 這不是法律問題 是政治問題
是選民要去檢視的問題
這東西本來就合法
不會只有一個京華城適用台北依計畫自提的容積獎勵
他就是可以給到20% 你不爽就去修法而已
--
我們活在智障講話特別大生的世界
這不噓會被當智障。
就算智障也是要繼續洗沒辦法
去看上篇文有人推文有解釋了.但槓精
還是槓精
柯糞都是智障槓精
#1cvmgpcp 看看這篇推文吧,東拉西
扯成這樣很難看
很簡單啊 你就讓法律認定台北市容積獎勵全部違法不就好了 真的跟傻子講話很累
在網路狂洗合法 然後現實是CF不敢承認他決
議的 呵
你一直罵智障 我看可能你比較像 所以土管
條例在你眼中是空氣嗎?
不是這樣好嗎
京華城那塊地不是都市計畫區域,用
都講幾百遍不用都市計畫也能自訂容積獎勵 真的是... 綠鳥都是這種程度嗎@@
講人智障自己文章卻從頭錯到尾也是
不簡單
你是法盲耶!就訂了土管條例了,還在想
怎訂就怎訂?
錯的法條去凹錯的地點
再來阿北為何不抗告?不是沒圖利?2
0%合法?在怕啥?那根小草能解釋下
?
訂閱大法官的法官國蔥頻道 現在小草
都比法官懂www
自介
台北市以前沒有案子像京華城 為什麼要因
為京華城讓其它合法容積獎勵認定為違法?
台北市依計畫自提的容積獎勵規定都運行幾十年了 你以為今年才照這個方式給容積獎勵嗎= = 只要這個是違法的 全部就都違法 邏輯就是這樣 我只是依照你的邏輯而已 懂嗎...
去跟法官講啦
運行幾十年了 所以上一個跟京華城類似的自
創容積爭議案例想必講的出來吧
還是要解釋沒法源的20%容積獎勵是基於哪個
運行十幾年的容積獎勵規定?XD
為了救柯失去最重要的東西何必呢?
好好笑 如果這個獎勵方式是以前就存在
的通例,前幾個經手的都發局跟建管
會跟你講有違法疑慮?
你這個小草就這點程度?你懂蓋房子嗎XD
不服來辯拉
自提容積獎勵幾十年?你知道苗博雅有在議
會問過都發局有沒有其它例子 都發局講不
出來嗎?
蔣萬安撒謊是不是?
幾十年都這樣搞,那郝龍斌也撒謊是不是?
推一樓
通篇鬼扯
考過國考的基層公務人員都是智障嗎
這不是長官說了算的
都不忍噓了,程度怎麼可以差成這樣(嘆
哇塞好純
智障講話比較大聲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
始的?2018?
你洗這些有用嗎?他最後不是一樣會被關到
漏尿XD
自訂為什麼不200%,怕小沉錢不夠嗎
給多少都行,那還寫什麼20%
智障言論很值得噓
獎勵上限20%… 條文都有寫
一堆人沒看內文,就回文
原來小草被洗腦是真的
幫補血
並沒有。
心理系談法條 什麼年代的笑話 lol
除了京華城還有這樣用啊!說一下
只有京華城這樣用耶 所以只有它違法
這波洗無罪的力道很強喔 國廁五毛動
得厲害
雜草大便吃多了 需克制
推一二樓
想洗合法不然就洗大家都違法
真希望師傅跟師傅的律師就用這套說詞
謝謝雜草發言 謝謝你證實即時國民義務
教育普及仍有文盲
原來是這種文 想說怎麼這麼多噓
爆
[爆卦] 蔡正元FB672是什麼罪狀? 台北地檢提訊柯文哲 指控柯文哲圖利京華城 給予20%獎勵容積率69
Re: [新聞] 京華城案扯出高雄國賓容積率1142% 高市週末冒出這麼大一件事, 認真查了一下840%的法源。 這邊有篇文講得很長很清楚: 簡要來說:55
Re: [討論] 黃國昌:京華城30%容積是自己花錢買的欸黃國昌又在示範怎麼講一半了 30%是容積移轉可以買,但他不告訴你爭議點在購買的對價夠不夠 20%是縣市政府可以給的獎勵,但他不告訴你這個是法律保留事項 要給容積獎勵要符合法律規定 然後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十一章就有給予容積獎勵的條件29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我奇怪為什麼八卦都沒有人願意釐清一下 那我就盡量簡單講一下,盡量沒有法律專業也聽得懂 首先有兩個概念 一個叫法律保留原則 那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如果你爸當市長,然後用市府預算買車給你可以嗎?X
Re: [爆卦] 蔡正元FB以上我都沒甚麼意見 ---------------------------------------------- : 第四 : 台北市於是自訂的 : 「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2
Re: [問卦] 請問容積率問題 我覺得沒幾個人敢老實說要看有沒有人去監察院陳情吧 郝市府是因為堅持京華城只能用原本商三特的法定容積率392% (商三特是因為京華城原本的土地是工業用地要變更為商業用地 當時的黃大洲市府要求捐地30%,並且法定容積率要打七折) 京華城就跑去監察院陳情2X
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原本台北市政府核定京華城容積392% 後來監察院糾正 京華城為商三特 基礎容積560% 京華城自己去買30%容積來換 變728% (這個合法交換) 然後柯文哲政府亂引用都更條例多給20% 變成840%- 就真的沒有違法阿 法律規定是說危老可給 京華城雖然不符合危老 那又怎樣 不符合危老也沒說不能給
X
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這邊都是對的 你只要把這篇看完應該就有結論了 簡單講就是 1. 非都更案的獎勵容積法源在臺北市土地使用管制自治條例裡的79 80-1~80-5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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