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珊珊黃國昌裝瞎當法盲被謝震武吐槽
珊珊證明她不懂就贏了
因為圖利罪是明知違法還故意為之
但珊珊不知道這是違法的,她以為合法
窩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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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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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沒簽半個名,甚麼事都說"我以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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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33的案子還沒開始爆發,不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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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個根本不是她最大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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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氣夠好的話,2026年她辭立委準備選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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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保護傘的一瞬間,就是最精彩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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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的煙火,現在大家都只是存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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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小草還在掙扎,以為柯文哲過關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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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七,一堆炸彈等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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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是你講的這樣,黃珊珊真的好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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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高虹安案 她也硬凹是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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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一切就是在未來鋪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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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裝不懂 來不及了. 屁眼先洗乾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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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台北市法務局都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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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的最會閃躲飄 沒這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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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務局方面就反對給京華城容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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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呀!有人是雲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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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快笑死 先不管黃珊珊弄那個「台灣省」的低能內容被秦慧珠嗆就算了 謝震武直接說 京華城不符合屋齡30年以上5樓以下,後面連講都不用講 幹笑死5
奇怪的是 蔥3兩個法盲 好像都不在意自己的形象 今天柯黨小丑法律觀念 又被好幾個節目拿出來笑了25
新聞面對面大家吐槽雙黃,精簡版(重複和不重要句子我刪了) 謝震武: 仁俊,民眾黨似乎就是釜底抽薪: 直接問你們百分之二十獎勵容積誰說違法!!9
真得不愧是小武哥 前幾天一堆智障草在那或來或去 人家專業的直接突破盲腸 大前提沒到三十年 後面都廢話了,真得難怪阿北之前上節目54
京華城這件法律關係其實不複雜 你只要看一下民眾黨這一群人在講的時候 都在迴避什麼,哪一個法條明明就存在卻不敢講就知道 明明台北市早就依據都市計畫法第85條、施行自治條例第26條 制定了「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3
推 nFONn: 台北市只有在《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 111.250.15.211 09/17 15:48 → nFONn: 條例》,對「提供公共開放空間」此種情況明 111.250.15.211 09/17 15:49 → nFONn: 訂通案的容積獎勵,對於其他縣市都可援引的 111.250.15.211 09/17 15:49 → nFONn: 五種容積獎勵事由,台北市政府卻沒有通案規 111.250.15.211 09/17 15:49 → nFONn: 定。 111.250.15.211 09/17 15:49
爆
[問卦] 違法圖利有罪 那合法圖利叫什麼?請問一下 刑法規定公務員明知違背法令 圖自己或他人不法利益為圖利罪 違法圖利有罪 所以合法圖利意思是大家一起分享嗎?41
Re: [新聞] 羈押攻防範圍確定了!保障柯文哲防禦權我們來看看行政裁量權遇上圖利罪如何釐清 以下為陸委會廉政Q&A網址 內容很有點長但簡單易讀 總的來說就是29
[討論] 圖利罪的"明知"到底是什麼?先說我法盲。 圖利罪的明知違法到底是怎樣才符合條件? 照京華城這個案子 都審會說是合法的, 柯文哲當然可以說他不知道是違法的啊。13
[討論] 為什麼圖利罪要訂成必須“明知違法”?我法盲啦! 當初立法的時候,為什麼要加這個構成要件啊? 只要客觀上違法就算圖利罪不行嗎? 其他的罪都不需要明知違反法令 就這個罪需要,不是很奇怪?10
[討論] 圖利罪的判定標準?本吉 昨天忘了在哪一台的政論節目 看到來賓說圖利罪要滿足兩個條件 一個是違法 一個是故意X
[黑特] 一樣是圖利 為什麼民進黨就合法!對!生氣! 今天竹檢說兒童醫院查無不法! 「圖利罪:明知違反法律而故意為之」 那誰決定一項建設有沒有違法? 還不是你們司法系統!4
[討論] 圖利罪的明知違法------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圖利罪的明知違法 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他人利益 很多人解釋 明知是確定知道 但柯市府不知840%違法 連蔣市府都說要法院判違法才停工- 被網民酸過我是法盲 不過還是來討罵一下 貪汙很容易定罪 因為有查到對價金流 但是圖利很難定罪,因為沒有查到金流。 圖利罪之構成要件: (一)須有圖利之故意。 (二)須使自己或他人圖得利益。 (三)須有違背法令之行為
爆
[討論] 民進黨新北議員林銘仁被搜索爆
[討論] 吳子嘉:PG收到傳票轉被告了92
[轉錄] 賴清德FB:角力隊新鞋送到了66
[討論] 國民黨團宣布將修憲法訴訟法51
[討論] 郭正亮:賴清德打從骨子看不起韓國瑜54
[黑特] 《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25條56
[討論] 小草:「其實TVBS民調我們也不太相信」51
[討論] 認真問柯文哲關出來後 他的嘴會收斂嗎 ?48
Re: [黑特] 政論節目來賓的論述都是製作單位set好的?46
Re: [新聞] 快新聞/蔣友青現身士林地檢署外頭!45
Re: [討論] 國民黨團宣布將修憲法訴訟法54
Re: [討論] 現金占捐贈比例 柯86% 侯23% 賴0%43
[討論] 原來疫情期間都在偷渡資產送財團喔…爆
[討論] 現金占捐贈比例 柯86% 侯23% 賴0%34
[討論] 劉寶傑:(柯文哲)去死吧!36
[黑特] 你後悔捐款給柯文哲跟黃國昌嗎37
[討論] 中國上海3天內兩颱風登陸8
[轉錄] 台灣民眾黨 FB 依法行政,何來圖利!?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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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國民黨團宣布將修憲法訴訟法20
[黑特] 台北市20%容獎大方送?26
[討論] 年初票投柯文哲的出來+127
[討論] 小草現在該信哪份民調?25
[討論] 黃國昌幹嘛為了阿北整個人賠進去?22
[討論] 立法院反對到底,台灣會怎樣?26
[討論] 護肝大使真的被台灣省氣到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