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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決定今天抗告柯文哲:「橘子」不是共犯、只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決定今天抗告柯文哲:「橘子」不是共犯、只作者
dahlia7357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2

何不參考林秉文

叫Orange跨海拍片

說拎母是"證人"不是"被告"

至於證人要不要回來說明

時間是自己可以決定的

不過,這抗告的理由不就坐實了

柯文哲又在"隔空串證"

"要橘子擔當證人角色"

不是甚麼白手套、帳房

不過是一個貪玩的小秘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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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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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waking1 01/10 11:17第一次看到逃亡準備那麼充分的證人

a9563741 01/10 11:28藍白畜會說橘子被綠營控制不能拍片

treeeasy 01/10 12:20先說橘子收1500萬的證據是什麼?好嗎?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