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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作者
j0588
(提前退休ing)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20

※ 引述《z3645230 (請輸入新暱稱有中華民國s)》之銘言:
: 這裡的3.牴觸上位規範就是實體違法部分,今天京華城案件最大的爭議就是「台北市都市: 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到底有沒有牴觸「都市計畫法」,所以北市府對於此實體部分認: 定,目前就是尊重法院有關適法性的見解。

: 所以即使依照判斷餘地,一樣回歸程序和實體,目前北市都發局的聲明稿,很清楚就是在: 說,「程序」沒有違法,但「實體」適法性尊重法院判斷,因此...
: 北市府絕對沒有說目前京華城560%以上的實體認定是合法,目前只要是適法性就是先依照: 法院認定,而法院目前初步以羈押裁定來看,就是認定560%以上違法。
: 其實裁定書的判斷也不是終局判斷,還是等正式判決書才能知道京華城560%以上是否違法。
: 我要強調的是
: 北市府9/5聲明稿就是重新澄清1月份新聞稿,只有說目前「程序」合法,並沒有說目前「: 實體」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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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S7110.

一開始我還想說你是對這法律問題真的有興趣

看了你的解讀後,我現在認為你明顯是在帶風向,不然就是邏輯死當,考試0分

一旦個案羈屬於行政法院,該個案不論程序及實體,同受法院之審查。市府不會說程序我來認定合法,你行政法院不得干涉。你明顯是利用錯誤的邏輯在帶風向

至於你講的京華城最大爭議「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到底有沒有牴觸「都市計畫法」...

很抱歉,你講的這個不在法院的個案審查範圍。我懶得講太多,我只對被你誤導的人簡單講一個例子,法官在審案時如認為適用的法律違反憲法會怎麼做?一是繼續照該適用法條判決,二是停止審判聲請釋憲。

你對判斷餘地恣意濫用的解讀明顯就是自以為應該這樣,但很抱歉法理上偏偏不是這樣

大家不用在這串繼續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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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0476 09/08 07:33跟都市更新沒關係 京華城從頭到尾都不是

kai0476 09/08 07:33都市更新 請參考臺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

kai0476 09/08 07:33自治條例第九條

kai0476 09/08 07:33如果是都更 數字會跟高雄國賓一樣飛天

treeeasy 09/08 08:12國賓是危老不是都更,雖然有沒公益性及

treeeasy 09/08 08:12數據爭議XD

DuvetLain 09/08 08:28京華城一直是都計

DuvetLain 09/08 08:33第9條講的是30%+20%,這邊20%因為是自

DuvetLain 09/08 08:33提計劃,因此獎勵是採用都更的內容提出

DuvetLain 09/08 08:33申請

DuvetLain 09/08 08:34那問題是在這20%的創設權

DuvetLain 09/08 08:35京華城為了避免爭議,以都更法的限制

DuvetLain 09/08 08:36自我限縮

DuvetLain 09/08 08:37這就表示即使符合都更獎勵,也會符合

DuvetLain 09/08 08:37都計獎勵的上限

DuvetLain 09/08 08:38等於這20%同時具備都計和都更獎勵的性

DuvetLain 09/08 08:38

harry0702000 09/08 08:40還在帶風向,有法源依據的依照法源

harry0702000 09/08 08:40當然沒問題,沒法源依據的東西,行

harry0702000 09/08 08:41政法院尚未裁決地方政府是否能有容

harry0702000 09/08 08:41積率創設權就直接被地院法官認定違

harry0702000 09/08 08:41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