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FB 黃國昌 「機關代表人」與「訴訟代理
※ 引述 《rhino0314》 之銘言:
: 黃國昌說立委不能執行律師業務,所以他不能「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這點是對的
: 。但是憲法訴訟法第8條第3項第1款規定:「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理
: 人:一、法學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
: 原來黃國昌已經忘記或者徹底放棄他的法學教授身份了,黃國昌已經拋棄過去的自己了,這
: 可以解釋很多事情,可以不要再叫康乃爾回收他的畢業證書了嗎?他根本不屑有那種東西。
: 什麽法學教授,黃國昌不需要這個身份!
你這解釋有點硬要
他本來就有律師資格
如果照你說法
他以法學教授名義成為訴訟代理人
那麼如果我去檢舉黃
你能保證黃一定合法?
所謂用什麼身分申請
你是無法無視黃的其他身分的
再者
他已經是機關代理人
相當於原被告身份
必然會出庭
如果以一般法庭邏輯來看
黃是會被對方訴訟代理人提問的
卻沒辦法對對方機關代理人提問
能把黃問爆
而黃不能把民進黨問爆
不知道這還有什麼好不爽的
就dpp 來看根本爽爆吧!
--
※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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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黃國昌FB 3.轉錄內容︰1
法規名稱: 憲法訴訟法 第 8 條 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理人: 一、法學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13
我鬼哥來幫黃國昌補充一下。 黃國昌說立委不能執行律師業務,所以他不能「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這點是對的 。但是憲法訴訟法第8條第3項第1款規定:「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理 人:一、法學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 原來黃國昌已經忘記或者徹底放棄他的法學教授身份了,黃國昌已經拋棄過去的自己了,這19
之 : 專任人員。 : 所以回黃國昌回這個要表達啥可以有人告訴我嗎? : 訴訟代理人跟他是不是律師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 所以有小蔥可以告訴我X
很難想像鳥類的大腦真的那麼小 憲法訴訟法難道看不出來總結就是一般來 講就是要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 八條第三項 就是怕有些法學教授副教授沒有律師執照 所以特別立法說他們就算沒律師執照也可X
執業律師查詢: *本系統僅提供民國38年以後之執業律師資料; 但僅領有律師證書且未執業者,不提供查詢。 查不到黃國昌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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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黃國昌:立委不得執行律師職務不會親自出馬民眾黨擬推派黃國昌擔任訴訟代理人,不過黃國昌今也強調,訴訟代理人必須是現職律師 ,他現在是立委,雖然有律師執照,但依照律師法的規定,在當立委的時候,不能夠登錄 執業。而沒有登錄,就不能加入律師公會,也不能執業,即使因有牌而執業,也是違反律 師法的行為。 ---- 黃國昌的訴訟法究竟上哪學的啊?他當年的律師資格是怎麼拿到的,考選部要 不要說明一下? 憲法訴訟法第八條是強制律師代理,也就是不能讓當事人單獨參與訴訟,沒說 機關不能派代表人以當事人身分出席耶。對,他現在因為具有立法委員身分沒 辦法加入律師公會執行律師職務,問題第八條第三項第一款允許他可以用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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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憲法法庭辯論,民進黨團不參加本 : 法別有規定外,憲法法庭得逕為裁判」 : reticentcrow講的不合理啊 : 申請釋憲的機關是行政院(民進黨 : 民進黨應該要派人去才對1
Re: [轉錄] FB 黃國昌 「機關代表人」與「訴訟代務 : 之 : : 專任人員。 : : 所以回黃國昌回這個要表達啥可以有人告訴我嗎? : : 訴訟代理人跟他是不是律師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X
Re: [討論] 黃國昌:立委不得執行律師職務不會親自出馬司法院網頁上公布: Q18 : 憲法訴訟是否必須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憲法訴訟是否必須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 憲法訴訟法對於聲請憲法審查,並未採律師強制代理,- 幹嘛一直強調律師身份什麼鬼的 之前一直對外宣稱 要自己上場辯論的 現在又在那邊說什麼屁話 之前失智忘記了 黃國昌現在想起自己不算執業律師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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