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轉錄] FB 黃國昌 「機關代表人」與「訴訟代理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轉錄] FB 黃國昌 「機關代表人」與「訴訟代理作者
were40228
(mid2king)
時間推噓19 推:25 噓:6 →:131

: 法規名稱: 憲法訴訟法
: 第 8 條
: 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理人:
: 一、法學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
: 二、當事人為公法人、機關、公法上之非法人團體時,其所屬辦理法制或法務相關業務

: 專任人員。
: 所以回黃國昌回這個要表達啥可以有人告訴我嗎?
: 訴訟代理人跟他是不是律師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 所以有小蔥可以告訴我
: 他回這樣一大段話要表達啥嗎?
: 他不是法學教授嗎?所以一定要用律師身分去嗎?


因為條文是”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而黃國昌本身具有律師資格 所以不能適用此項條款



仔細一點說:
黃國昌現在的身分是立委/律師/法學教授三者同時存在

所以
1.因為是立委 雖具有律師資格 所以照規定無法行使律師職權
2.因為具有律師資格 所以就憲法訴訟法規定不能適用第八條第3項

故因上述兩原因 黃國昌無法以訴訟代理人身分出庭
所以才以機關代表人身分出庭

以上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68.12 (臺灣)
PTT 網址

Cocochia 07/05 21:34不是這樣解釋的啦

neverfly 07/05 21:35律師的部份我可以接受黃國昌的說法,但

neverfly 07/05 21:35學者的部份蔥粉要這樣槓的話,那條文也

neverfly 07/05 21:35沒說要"執業律師"才能上場啊淦,有律師

neverfly 07/05 21:35執照就具律師資格了,沒在執業的律師就

neverfly 07/05 21:35不是律師嗎?

win8719 07/05 21:35他是說有以下身分可以當訴訟代理人

neverfly 07/05 21:36照蔥粉推翻學者身份的爛邏輯,國蔥又躲

neverfly 07/05 21:36不掉律師身份了,哭哭

fromia 07/05 21:36跟青鳥講法律沒用啦

win8719 07/05 21:38並沒有說他有律師身分就不能用教授資格

APSACO 07/05 21:38只要是小草 真的是很愛凹

win8719 07/05 21:38整個在超釋..

win8719 07/05 21:39然後他整個說法就是說他現在不是律師

win8719 07/05 21:41然後你又要把他扯回他是律師你真是天才

APSACO 07/05 21:43小草還是去八卦板取暖吧吧 你這種說詞在

APSACO 07/05 21:43那邊肯定被推爆的

tn00270144 07/05 21:45陳清秀當過律師,現在當教授不能當執

tn00270144 07/05 21:45業律師。他是國民黨訴訟代理人

allpass1983 07/05 21:56人家講法律,塔綠班在那邊講小草 蔥

allpass1983 07/05 21:56粉。

were40228 07/05 21:57他具有律師資格 但現在是立委 所以不

were40228 07/05 21:57能執業律師 有律師資格但不是執業律師

win8719 07/05 21:58所以他現在就不是律師

win8719 07/05 21:59黃國昌說一大段就是說他現在不是律師所以

win8719 07/05 21:59不能上

win8719 07/05 22:01如果是律師就可以上

win8719 07/05 22:01所以你到底要說他是不是律師

were40228 07/05 22:01法條中律師的意思 究竟是指擁有律師資

were40228 07/05 22:01格人士還是執業律師人士 我的認知是前

were40228 07/05 22:02者啦 如果有誤歡迎指正

tn00270144 07/05 22:02國民黨訴訟代理人陳清秀。完美反駁你

tn00270144 07/05 22:02這奇怪論述了。

win8719 07/05 22:02不用你認知了~人家舉了陳清秀給你看了

Hoty69 07/05 22:03關於這點,可能要搭配律師法服用

were40228 07/05 22:03我的認知是他是律師 所以不適用第八條

were40228 07/05 22:03第3項

win8719 07/05 22:033、 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規定專任

win8719 07/05 22:03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

win8719 07/05 22:03或兼職,而教育部於93年5月5日訂定「公立

win8719 07/05 22:03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亦規定

win8719 07/05 22:03教師兼任之職務,以與教學或研究專長領域

win8719 07/05 22:03相關者為限,教師不得兼任律師職務。

win8719 07/05 22:04你的認知跟實務上不一樣

win8719 07/05 22:04陳清秀就是跟黃國昌一樣狀況

win8719 07/05 22:04他一樣可以去當訴訟代理人

Hoty69 07/05 22:05https://i.imgur.com/IrWwSzr.jpeg

圖 FB 黃國昌 「機關代表人」與「訴訟代理

Hoty69 07/05 22:05這位陳清秀嗎

win8719 07/05 22:05他現在是大學教授

were40228 07/05 22:05陳清秀有律師資格啊 不是執業律師不代

win8719 07/05 22:05看到我貼給你看得規定沒

were40228 07/05 22:05表沒有律師資格

win8719 07/05 22:06所以陳清秀跟黃國昌狀況一樣

win8719 07/05 22:06他一樣不能執業律師

win8719 07/05 22:08懂了沒

were40228 07/05 22:09對啊 所以兩個人都有律師資格 但都不是

were40228 07/05 22:09執業律師 只是陳可以擔任訴訟代理人是

were40228 07/05 22:09因為他不是立委

win8719 07/05 22:10他是用教授去當訴訟代理人得

win8719 07/05 22:10然後立委可以兼任教授

win8719 07/05 22:10誰告訴你立委是教授得了

Hoty69 07/05 22:10Btw陳清秀是在東吳任教,不適用「公立各

Hoty69 07/05 22:10級學校…..」

were40228 07/05 22:17這要看陳清秀出席的身分是以律師身分

were40228 07/05 22:17還是教授 這部分我不清楚 如果是前者代

were40228 07/05 22:17表只要有律師資格就可以以律師身分出席

were40228 07/05 22:17 後者的話就是我認知錯了

Hoty69 07/05 22:20律師是當然合格訴訟代理人,其他身分是可

Hoty69 07/05 22:20以,但要經過審判長同意,至於陳清秀是否

Hoty69 07/05 22:20以後者身分出席,大概是下週才能釐清的事

Hoty69 07/05 22:20情,畢竟審判長週末沒上班

win8719 07/05 22:21還有一點就是這法條並沒有說有律師資格的

win8719 07/05 22:21人~不能以非律師資格出席

neverfly 07/05 22:24你還是沒搞清楚,陳清秀非執業律師,如

neverfly 07/05 22:24果是用律師身份擔任代理人,就代表黃國

neverfly 07/05 22:24昌也可以。陳清秀如用學者身份擔任代理

neverfly 07/05 22:24人,還是代表黃國昌也可以,懂?

neverfly 07/05 22:25怯戰就怯戰,黃國昌自認辯不贏那些法學

neverfly 07/05 22:25大咖就逃避又不可恥,你幹嘛硬要幫黃國

neverfly 07/05 22:25昌拗

were40228 07/05 22:28黃國昌是立委不能用律師身分上場啊 陳

were40228 07/05 22:28清秀不是立委所以沒這問題

were40228 07/05 22:29也有可能我說錯啦 但不管是不是訴訟代

were40228 07/05 22:29理人黃國昌不也都要出庭了? 要怯戰出

were40228 07/05 22:29庭幹嘛?

justlazy 07/05 22:32應該是陳清秀有登錄在律師公會。黃

justlazy 07/05 22:32沒有登陸律師公會吧。

sacola 07/05 22:39小草程度就只有這樣 自以為優質理性科學

sacola 07/05 22:40結果不堪一擊 難怪會當小草 可悲

ccw2013 07/05 22:42青鳥居然會說別人超譯,真不要臉啊

AnderinSky 07/05 22:49出庭但不講話啊 他如果真想當英雄就

AnderinSky 07/05 22:49用教授身分上台辯論

b1987517 07/05 23:07別在那邊亂解釋,只有使用什麼身份的問

b1987517 07/05 23:07題 還以上勒

b1987517 07/05 23:09為什麼不能用教授身分上場? 有說具有

b1987517 07/05 23:09教授身分的律師只能用律師身分上場嗎?

b1987517 07/05 23:09 邏輯死亡

myIDis7 07/05 23:11這些但書是怕阿貓阿狗下去辯論 所以才限

myIDis7 07/05 23:11制律師身份或是法律相關學者

myIDis7 07/05 23:12法律有很重要的觀點就是立意,一直會討論

myIDis7 07/05 23:12立意如何所以要限縮解釋還是擴充解釋

myIDis7 07/05 23:13除非國昌老師自認為阿貓阿狗 不然以這法

myIDis7 07/05 23:13條限制的就絕對不會是他

givar 07/05 23:14很會欸

zyic 07/05 23:48不是這樣解釋,那叫硬凹

were40228 07/06 00:20如果有法律專業板友歡迎指正啊 畢竟看

were40228 07/06 00:20法條本來每個人都有不同見解 非律師的

were40228 07/06 00:20涵義本來就不是只有一種解釋 沒有律師

were40228 07/06 00:20資格跟未執業律師都可以解釋成非律師

were40228 07/06 00:20 只是我認為是前者罷了

zyic 07/06 01:00法條還不同見解,你法官膩,自由心證膩

zyic 07/06 01:02在台灣考過證書都叫律師,沒有所謂執業不執

zyic 07/06 01:02業的問題,有那個證照都叫律師

zyic 07/06 01:10黃國昌也是在硬拗,他就是當事人,當事人立

zyic 07/06 01:10委是可以直接當庭辯論的,沒有強制要訴訟代

zyic 07/06 01:10理人,就跟民法刑法訴訟一樣,自己可以為自

zyic 07/06 01:10己辯護

zyic 07/06 01:13當事人有法學資格就可以辯論了

zyic 07/06 01:13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時,則採律師強制代理為

zyic 07/06 01:13原則,除當事人或其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具有

zyic 07/06 01:13一定的專業資格(即具有法官、律師或法學教師

zyic 07/06 01:13資格)

zyic 07/06 01:13即便是強制代理人,有專業資格也可以言詞辯

zyic 07/06 01:14

zyic 07/06 01:16憲法訴訟法第8條

zyic 07/06 01:16當事人或其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具有法官、律

zyic 07/06 01:16師或第三項第一款得為訴訟代理人之資格

zyic 07/06 01:20其中第三項第一款,就是法學教授副教授助理

zyic 07/06 01:20教授,黃國昌是律師,本身就適用第8條第一

zyic 07/06 01:20項第一款,同時也適用第三項第一款,而且由

zyic 07/06 01:20於它具有律師資格,不需要憲法法庭審判長許

zyic 07/06 01:20可好嗎

zyic 07/06 01:22除非黃國昌自己承認沒有法學資格,包含他的

zyic 07/06 01:22康乃爾博士都是沒用的東西,不然法律上他就

zyic 07/06 01:22是可以去參加言詞辯論,當訴訟代理人

were40228 07/06 02:00但黃國昌同時也是立委啊 立委就沒辦法

were40228 07/06 02:00行使律師職務 而且第8條第三項的前提是

were40228 07/06 02:00非律師 黃國昌有律師資格但沒有執業 這

were40228 07/06 02:00樣算不算非律師? 如果算 那就是你說

were40228 07/06 02:00的那樣以法學教授身分擔任訴訟代理人

were40228 07/06 02:00 但如果不算那就不能適用該項法條

were40228 07/06 02:00也就沒辦法成為訴訟代理人 但不論如何

were40228 07/06 02:00最後他是以機關代表人出庭

Cocochia 07/06 02:13黃國昌是立委,立委就是當事人。 當事人

Cocochia 07/06 02:13可以參加言詞辯論的有:法官、律師、第

Cocochia 07/06 02:13三項第一款(法學教授、副教授、助理教

Cocochia 07/06 02:13授)。

Cocochia 07/06 02:14黃國昌是法學教授,當然可以當言詞辯論

Cocochia 07/06 02:14的訴訟代理人啊!

Cocochia 07/06 02:15沒有你說的什麼律師還是非律師所以怎樣

Cocochia 07/06 02:15怎樣,沒那麼複雜啦!

t21 07/06 02:24綠狗就低能兒只會吃屎

pemit 07/06 03:32塔綠班超譯!不過昌哥怯戰倒是事實啦!

ke0119 07/06 04:39你要確定這個智商沒問題捏

zyic 07/06 07:32律師同時也適用第三款第一項法學教授副教授

zyic 07/06 07:32助理教授

zyic 07/06 07:33不是第三款第一項就一定是非律師才適用,律

zyic 07/06 07:33師同樣也適用第三款第一項

zyic 07/06 07:37黃國昌有證照就是有律師資格,他就是適用第

zyic 07/06 07:37一款第一項,也同時有第三款第一項,法學教

zyic 07/06 07:37授,很難懂嗎,不管他用哪一種身份,都可以

zyic 07/06 07:37為自己當言詞辯論的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