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有瑕疵?黃國昌提2
我簡單翻了下維基,看見蠻搞笑的內容
我直接節錄並重新排版:
https://is.gd/7Hib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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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
由於條例部分內容侵犯五權分立原則
(組成方式規定必須按照立法院中的政黨席位的比例來安置委員數量),
此舉等同讓立法院多數席次的中國國民黨與親民黨經由過半數席次控制真調會,
對民主進步黨不利,
故行政院隨即提出覆議,然而失敗。
民進黨立院黨團提請大法官釋憲,在此同時,總統依法公布該條例,
卻違反憲政慣例加以批註,並拒派代表參與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
隨後真調會即召開會議,執政的民進黨則發動行政機關行使抵抗權。
同年12月15日司法院大法官作成585號釋憲,認為真調會條例「部分違憲」
,宣告違憲的條例如下:
全部案卷證物移交真調會
真調會行使職權不受《國家機密保護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限制
不得以涉及國家機密等理由規避或拒絕說明
真調會有權對相關人做出限制出境處分
------
蔡宗珍:"你們是不是想挑戰釋字585"
我正要說"國民黨未曾改變時"才赫然想到:
主攻的黃國昌不是國民黨的阿?
如果我們假設廢物黃國昌這幾個月是有意為之,20年前他有一個情意結未解
那麼他的改進之處會在哪裡?
莫非只是單純的笨以及擁有藍色靈魂嗎?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85.173 (臺灣)
※ PTT 網址
推
昌是藍底,從來沒綠過
推
蔡宗珍那句還有後半段啦,她說的是立法
→
院的代表是不是想要根本的挑戰釋字585
→
號解釋,針對319真調會當時釋憲標的所
→
建立的暫時處份所做成的基本原則?
→
她還沒對585內容正式下手嘞
→
看來是有個緩衝帶,但結果黃國昌還是回答
→
不了吼?
噓
智障綠狗又要集合了
8
很好奇他提585號釋字是認真的嗎? 585號釋字明確告訴你立法院的 真相調查委員會擴權調查=違憲, 啊你一直跳針說585釋字說立院 有調查權是幹嘛?3
我不知道國蔥供三小 585原文是說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 涉及事項提供參考 資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 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9
如果你懶得自己去讀585解釋文的話,有兩個解說影片推薦。 補習班老師: 前大法官湯德宗(馬提名;就我自己理解影片中的立場偏向擴大調查權範圍):5
把你的話再重點提出一次 : 啊你一直跳針說585釋字說立院有調查權是幹嘛? : 他是不識字看不懂判決結果是違憲喔? 應該是你沒看懂他的意思 你跟民進黨支持者一樣…不過你本來就是民進黨支持者5
前文恕刪 立法院擁有調查權這件事 基本上從三權分立的法理上是對的 但是許宗力大法官不同意見書指出: 我國在未修憲前仍為五權憲法1
如果把這憲法開庭當做大學期末上台報告的話。 要交報告時,女隊友只會哎壓力很大,只有睡三小時。 另一位男隊友更廢,硬要在報告加個新的名詞(反質詢),但要他解釋就擺爛。 只好隊長出來扛。 但隊長上課也不專心,還開平板看直播留言。1
他就只是個政治網紅了 講的話都是為了把現有支持者抓緊 至於是哪些白痴會傻到信他說的那些去支持他 我想跟館粉差不多 但是去掉網軍之後,到底還剩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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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到底立法院可不可以作行政罰鍰處分?因為討論白藍聯手強行通過的國會擴權法案 支持方多截取釋字585號解釋來護航國會對人民罰鍰的合法性 特別去找了慕尼黑法學博士李惠宗教授的說法 來佐證不才本人雲慕尼黑鍵盤法學大師的看法 由於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真調會條例)是一項政治爭鬥痕跡頗深的法律X
Re: [黑特] 蔡宗珍大法官到底在講甚麼?蔡宗珍大法官的問題重點: 1、立法院代表表示這次增修條文不能成為暫時處分的標的,但蔡宗珍認為這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修條文涉及各個憲法機關的權限,319真調會條例雖主要涉及行政院與立法院的權限爭議,但釋字585號針對319真調會條例也可以做成暫時處分的標的,只是當時沒有做成暫時處分的必要,所以立法院代表是不是想根本挑戰釋字585號做成暫時處分的基本原則? 2、這次增修條文對於總統、行政院相關部會,一般人民課與義務的規定,是否有「拘束力」,這些規定是否為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 3、第二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這些規定是否已經是涉及其他憲法機關權限行使的憲政爭議? 4、承上,如果已經存在憲政爭議,又存在相關權利或公益遭受波及,那做成暫時處分究竟有無不利益?15
Re: [新聞] 嗆藍白「想挑戰釋字585?」 蔡宗珍曾霸這個記者看起來是直接超譯了蔡大法官說的內容! 一開始,蔡大法官就直接講了: 1.這是暫時處份申請案中的意見陳述的流程,並不涉及後續的言詞辯論(8/6),所以不管 是那一方,如果要拒絕陳述都是可以的。 2.審議的標地立院職權行使法增修條文是法律,不用關心現實的政治運作及政治攻防。8
Re: [新聞] 柯建銘嗆藍白國會改革毀憲 黃國昌反譏司來來來,我們來看是誰才是違憲~ 【立法委員柯建銘等九十三人解釋憲法聲請書】 立法委員柯建銘、李俊毅、蔡煌瑯、黃宗源、陳建銘、黃政哲等 九十三人,為立法院(以下稱本院)於九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通過之8
Re: [黑特] 319真調會就違憲了藍白粉還在跳針319真調會違憲的理由一堆 不但侵犯司法權 還可以調用檢察官 ====================== 如:4
[討論] 國蔥sir的老虎老鼠(釋憲585小整理)有鑑於國蔥sir 善於以老虎老鼠的方式解讀法條, 索性為鄉民做個關於"釋字585號"小整理懶人包。 釋字585號連結 [前提] 1_釋字585號,源於2004.3.19總統大選的兩顆子彈事件,國民黨首次淪為在野黨。3
Re: [討論] 立法院調查權可以拿來查弊案嗎?好笑的是, 黃國昌整天掛嘴邊的釋字585號, 就是針對"真調會條例"所做的釋憲。 而釋字585號的結果, 就是前兩天讓吳宗憲粉高潮噴汁的"部份違憲",- 先說,你朋友的法律專業,很不專業 : 他說這個法案本來就該過 純法條論述 : 585釋字本身就有給立委調查權行使的權利 : 本身法案沒什麼問題 : 主要在適合對象的限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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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如果立法院不理大法官會怎樣?其實在阿扁時期第二任,因為319槍擊案的導火線,行政跟立法也對立嚴重,當時以國民黨、親民黨多數的立法院就很常報復,甚至不聽大法官的決定。 舉兩個例子,一個是2005年的釋字601,一個是2007年的釋字632。 因為319槍擊案,立法院想要發展「調查權」,在2004年通過319真調會條例,大法官在2004年做出釋字585,認為319真調會條例違憲,然後立法院國民黨跟親民黨非常不滿,於是就報復,在預算審議時砍了大法官的薪水。後來民進黨立委提起釋憲(柯建銘領銜),大法官認為砍薪水這個違憲,做出釋字601解釋。 20年後,釋字585竟然成為國民黨跟民眾黨背書國會調查權的理由,真是魔幻寫實。 第二個例子是2007年的釋字632,這個案子是因為2005年1月,當時的監察委員任期屆滿,陳水扁向立法院提名新的監察委員,但是國民黨親民黨多數的立法院就程序性不審,然後使得舊的一任監委卸任後,沒有新的監委可以上任。後來民進黨立委提起釋憲(賴清德領銜),大法官做出釋字632認為立法院遲遲不審監察院人事同意案是違憲的,但國親為多數的立法院並沒有遵守大法官的決定,後來直到馬英九上任,2008年重新提監委人選,監察院才有監委。從2005年1月到2008年8月,長達三年半,監察院沒有監委。當時印象中有個新聞,王建煊上任監察院長後,覺得監察院荒밊o許久,民進黨的巴紐案沒人查之類的,還不是因為國親不審監察院人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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