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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綠營打死不回應以前提國會聽證權的事?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綠營打死不回應以前提國會聽證權的事?作者
Neymar
(內馬爾)
時間推噓10 推:12 噓:2 →:30

※ 引述《court0043 (紅色十月)》之銘言:
: 大家都陸陸續翻出以前民進黨推國會聽證權的立法院公報,
: 有夠多,
: 調查權的部分有的真的超狠,
: 例如這個,陳水扁、呂秀蓮、柯建銘、謝長廷提出的,
: 證人說謊直接就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了:
: https://i.imgur.com/maP6PPK.jpeg

: https://i.imgur.com/KrNoQvA.jpeg
: https://i.imgur.com/GpV9TOr.jpeg
: https://i.imgur.com/njwg99S.jpeg
: 沈富雄、蘇嘉全、姚嘉文。。。
: 幾乎包括所有的主要民進黨立法委員:
: 「立法院應擁有監察院除糾彈調查權以外之
: 其他部分國會調查權」
: 「擬具立法院監察調查法草案」
: 真的打算裝死到底?
: 另外,這個板的所有爭執,
: 這個公報都講了。
: 所以,還在權力分立?
你這幾個版本都太舊,有些沒有經過釋憲案585和729,所以難免提出來的版本有問題

所以難免會有違憲之疑慮

585:2004年12月15日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766

729:2015年05月01日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910

所以要看就看2015年之後有提過的草案

想必提案立委經由這兩個釋憲文解釋後,提出的版本應該可以有所依循避免違憲吧

2016年民進黨團提案版本:

https://reurl.cc/bVdKal

有柯建銘,吳秉叡等人

往下翻到第八章和第八章之一,居然有調查權和聽證權的行使耶!

https://i.imgur.com/ue4bEYE.jpeg

https://i.imgur.com/Yf3qNqL.jpeg

按照2024年柯總召的說法,2016年的民進黨團也想要奪權喔?!根本毀憲亂政!

再來看看前國安會秘書長,現任國防部長顧立雄的提案

https://reurl.cc/r90OGO

聯署人有蔡適應,蘇巧慧,王定宇,何欣純,鍾佳濱

往下翻到第46-2

https://i.imgur.com/8lf5IV5.jpeg


第四十六條之二 調查權之行使,不得逾越調查事項與目的,亦不得侵害國家機關受

憲法保障獨立行使之職權。對於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小組行使調查權之要求,

受要求之政府機關(構)、其所屬人員及其他有關之法人、團體、個人(以下簡稱有

關機關或人民),無本法所定事由,不得拒絕。

政府機關對於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小組行使調查權之要求,主張行政特權或以其屬憲法

保障獨立職權事項之範圍而拒絕時,應由該政府機關所屬最高上級機關首長,

將其主張之具體理由公開聲明並函送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小組。

對前項之聲明,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小組不接受時,雙方應限期進行協商。

政府機關拒絕協商或經協商未獲共識仍拒絕調查之要求時,

立法院得依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絕調查者為相關處置。

(哇,所以也可以調查人民耶QQ,48條規定處罰甚麼?)

https://i.imgur.com/9KB0b5t.jpeg


第四十八條 對於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小組行使調查權之要求,

有關機關或人民無本法所定事由拒絕履行,或其提供、陳述有隱匿、不實者,

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小組得經決議,進行以下之處置:

一、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二、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三、涉有犯罪嫌疑者,移送司法機關追訴、處罰。

無本法定事由拒絕履行,或其提供、陳述有隱匿、不實者,得處新台幣二萬元

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經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小組命其限期履行或提供、陳述仍有隱匿、不實者,得按次連續

各處新台幣四萬元以上及二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前項對有關機關及人民之罰鍰,應以立法院之名義為之,惟由司法機關執行。

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小組依第二項規定對有關機關或人民,處以罰鍰前,

應定期限命其以書面陳述意見。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小組,

於有關機關或人民陳述意見或放棄陳述意見後,仍認有處以罰鍰之必要時,

應分向院會或委員會提報,並經院會或委員會決議,始得處罰之;

程序委員會應即編列議程將該處罰案提報院會,並不得交付黨團協商。

前項罰鍰處分,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於處分送達

之次日起二個月內,逕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罰鍰經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移送受處分者住、居地地方法院逕依行政執行

法規定執行之,不受行政執行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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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居然可以罰緩2萬到10萬,還可以連續處罰,而且第二次處罰是4萬到20萬QQ

然後也是經由院會或委員會決議就可以耶!!!!? 委員會人數不是更少?

憑甚麼?那麼少人可以投票來決定提供或陳述仍有隱匿不實??!!

為什麼經過585和729釋憲後還可以提出這種版本出來?

一定是配合習近平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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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6.226.241.3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Neymar (136.226.241.3 臺灣), 05/30/2024 17:06:45 ※ 編輯: Neymar (114.45.144.17 臺灣), 05/30/2024 17:10:11

MyDice 05/30 17:11所以 你應該支持現在DPP的版本啊

笑死,用民進黨2024的標準來 看2016年的民進黨而已 連酸文都看不懂? 我支持現在的版本啊

※ 編輯: Neymar (114.45.144.17 臺灣), 05/30/2024 17:12:26

MyDice 05/30 17:12難不成你的電腦還用10年前的OS 不更新喔?

※ 編輯: Neymar (114.45.144.17 臺灣), 05/30/2024 17:14:46

我知道,時空背景不同! 2016年民進黨不毀憲亂政 2024年在野黨就毀憲亂政 早說,這樣我就懂了

※ 編輯: Neymar (114.45.144.17 臺灣), 05/30/2024 17:16:56

t1329kimo 05/30 17:16現在真的還是一堆沒辦法升Win11的電腦

t1329kimo 05/30 17:16死守Win10啊怎麼了嗎wwww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法律上也許可以根據時間去作調整 根本大法可以依照時空而改變 太神啦

※ 編輯: Neymar (114.45.144.17 臺灣), 05/30/2024 17:18:44

MyDice 05/30 17:19現在沒有刑法100條了 你知道嗎......

Neymar 05/30 17:21現在是討論有沒有違憲的標準,在不修憲的

Neymar 05/30 17:21情況下,違憲的標準可以依照時間不同而解

Neymar 05/30 17:21釋?

jim543000 05/30 17:22違憲的標準確實可以用時間推移解釋無誤

pideo 05/30 17:22這篇啪啪啪的打臉塔綠班低能兒死忠哈

Neymar 05/30 17:22憲法>法律>命令,沒錯吧。憲法有修嗎?沒

Neymar 05/30 17:22有。那判斷有否違憲為何2016和2024標準不

Neymar 05/30 17:22一樣?

MyDice: 這是法律嗎?….. 這次國會改革法案 不就是在修改立院職權行使辦法 這不是法律位階是什麼?

73.15.208.152 05/30 17:23

jim543000 05/30 17:23只是才過幾年就要拗成時空背景不同 那

jim543000 05/30 17:23也挺需要厚臉皮與勇氣

Neymar 05/30 17:24時間推宜而有所變化,但是從不違憲到違憲

Neymar 05/30 17:24?這說服力真的不夠啊

MyDice 05/30 17:24你OS應該跑不動了

※ 編輯: Neymar (114.45.144.17 臺灣), 05/30/2024 17:25:59

jim543000 05/30 17:25釋憲是這樣子啦 如果民情或是時空背景

jim543000 05/30 17:25變化確實會推翻

jim543000 05/30 17:26舉例來說 通姦罪

Iamidiots 05/30 17:30319徵調會就已經違憲了,所以才搞不行

Iamidiots 05/30 17:31噓回來

但是585基本上有明確定義國會的調查權有其輔助性權力(之前頂多說有調閱權) 同時有規範其調查權的適用範圍 同時585釋憲文針對319真調會明白指出,有幾項超過這範圍 因此判定319真調會違憲。

Neymar 05/30 17:32但是2016和2024差別在哪?除了提案者2016

Neymar 05/30 17:32年有眾多版本,2024年在野合作提出整合版

Neymar 05/30 17:32,然後過關了,2016年是提案後民進黨就忘

Neymar 05/30 17:32了這件事呢

※ 編輯: Neymar (136.226.241.3 臺灣), 05/30/2024 17:37:35

MyDice 05/30 17:342024也有提啊zzzZZZ

MyDice 05/30 17:34你在糾結什麼

Neymar 05/30 17:39對啊,有提出閹割版啊,或者說在野黨提出

Neymar 05/30 17:39和2016年民進黨版本類似的職權就是毀憲亂

Neymar 05/30 17:39政啊www

jim543000 05/30 17:47dpp說越多就是自己打臉自己 只能自慰

jim543000 05/30 17:47那都是党不要的 黑箱云云

jim543000 05/30 17:482016跟2024時空背景不同就是綠單獨過半

jim543000 05/30 17:48變成藍白加起來過半的不同而已啦

※ 編輯: Neymar (136.226.241.3 臺灣), 05/30/2024 17:54:11

trendfish 05/30 18:19給推,但無腦綠粉不會看,看了也不會清

trendfish 05/30 18:19醒,一樣只會認為民進黨都是為台灣好,

trendfish 05/30 18:19死忠?呵呵 是愚忠。

stocktonty 05/30 18:38那時候不是占多數 那怎麼最後沒通過?

ck97756 05/30 19:43一個沒出委員會的法案 拿出來洗幹嘛

babyMclaren 05/30 20:28下一秒跟這一秒,也算是時空不一樣

mazinger 05/30 23:09你很壞耶 人家只是不想被監督嘛 當初

mazinger 05/30 23:09忘了加 只要ddp執政就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