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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查弊案到底是誰的工作?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查弊案到底是誰的工作?作者
fdtu0928
(黑米)
時間推噓 2 推:9 噓:7 →:65

※ 引述《court0043 (紅色十月)》之銘言:
: ※ 引述《mana1993 (默莫)》之銘言:
: : 現在倒好,這個法案直接給了立委審判權,但卻不需要舉證,完全是只要夠多人認為

: 有
: : 罪你就有罪。
: 真的爛透了,
: 幾個小時沒來看,就又上來造謠,
: 到底有沒有唸過書啊?
: 哪一條條文說立委說你有罪就有罪啊?
: 真是莫名其妙,

還不用新法上路,現在就是啦!

就剛才的622慘案,黃國昌和張啟凱大約爆了十個以上的"弊案"吧!

下星期一十點就要開記者會了,調查結果完整了沒?沒。
指控弊案了沒?有。

更不用說新法上路後,聽證會一場場開,完了就開記者會,
至於是不是事實?誰管你!說你貪汙就貪汙!

然後,調查委員會或質詢,只要院會表決通過,官員就得罰錢,
要不要抓去關?那是檢調的事,但光讓你跑法院就弄死你了。

好威風,好官威呀!


: 現在連中文都不會看的,講話最大聲。
: 全世界一堆國會都有調查權、刑責,
: 就你台灣一堆低端意見最多。

你都不看人家聽證會有多少限制?與檢調的接軌都法制化了。

就問你新法上路後,調查委員會怎麼組?如何實施調查程序?

沒人知道。就法條裡寫:由院會決議。

這種法會沒有違憲?就你小草意見最多。

: 真相:一切都要移送地檢署,
: 跟各分局、刑事警察局、金管會等政府機關的函送、移送,
: 完全相同!

放屁啦!先開記者會未審先判,政治抹黑;
後續罰緩的部份院會表決通過就能罰,這點你都忘啦?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232.43 (臺灣)
PTT 網址

t21 06/22 22:02沒做錯怕什麼?自己心虛

如果三個政黑版友投票就能罰你錢,你沒做錯怕什麼? 要不要給版友這個權力? 說你網軍就網軍,還敢不認呀!投票決定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6/22/2024 22:03:52

t21 06/22 22:03事實民進黨就是文件不給你看。

court0043 06/22 22:04又一個胡說八道的低端。

胡說八道?我上面寫的哪一點錯?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6/22/2024 22:05:16

court0043 06/22 22:06所有的法律執行方式,都是先有母法再

court0043 06/22 22:06有子法,國會自主則不用依行政程序法。

court0043 06/22 22:06其他部分胡說八道連回的價值都沒有。低

court0043 06/22 22:06端!!

笑死。國會自主那真調會怎麼違憲的? 違憲的條文全部是"如何實施"的部份。 其他部份你根本回不了: 罰緩部份就是院會決議就能罰,法就是這麼寫。 調查委員會如何組成?院會決定。 調查委員會違反保密義務有沒有罰則?沒有。 記者會抹黑開了沒?剛才就演示給你看了。 笑死,誰低端?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6/22/2024 22:10:07

tengerinedog 06/22 22:07講的好像小吃店進快篩超思買蛋光電

tengerinedog 06/22 22:07弊案都人腦補,如果沒有制衡權就繼

tengerinedog 06/22 22:07續魚肉鄉民啊,反正不關你的事

光電弊案被指稱貪了一兆五千億,證據? 快篩現在好像TMD不敢提了。 蛋的事我想看看最後貪了多了。喊出來好像是十億?

court0043 06/22 22:07還敢問哪一點錯?是沒一點對。

說嘛,我講的哪一點錯,對法條呀!來。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6/22/2024 22:10:41

v40316 06/22 22:10怎麼沒衝立法院?

你去問經民聯呀!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6/22/2024 22:13:10

chunzheng 06/22 22:13你就說錯了啊 罰錢要有前提,你前提沒

chunzheng 06/22 22:13講,是只要想罰你錢就罰你錢嗎?因為什

chunzheng 06/22 22:13麼事罰錢你有講嗎?

除了公務員虛偽陳述以外的藐視國會行為。 好比官員超出質詢範圍,反質詢。調閱資料時延誤。一般人聽證會時為虛偽陳述。 以上都是院會表決決議就能罰錢且定義不清的。 我還沒說因行政特權或營業機密拒絕證言或繳交資料的認定嘞。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6/22/2024 22:30:18

t21 06/22 22:22反正一堆綠狗只會吃黨喂的屎。

ilove305 06/22 22:23真的,黑米論述要加油…

ilove305 06/22 22:25真的急了

你哦,就一張嘴亂噴。你能輪述?笑死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6/22/2024 22:31:23

Szss 06/22 22:34小草就跟當初信習近平打貪的韭菜們一樣破腦

Szss 06/22 22:35習近平最喜歡用打貪整肅異己 結果現在整個

Szss 06/22 22:35中國 笑死人

Szss 06/22 22:35換成習派貪腐 一事無成 笑死

Szss 06/22 22:36整個中國在陪習近平做大規模社會實驗 有夠

Szss 06/22 22:36北七

daniells 06/22 22:39他們裝作看不懂 繼續抹屎

ilove305 06/22 22:44給你個推,避免你太生氣出去傷人…

oklaaccc 06/22 22:53我笑了 當社畜的命 操官員的心

chunzheng 06/22 23:23超出質詢範圍、反質詢、處罰的前提是經

chunzheng 06/22 23:23主席制止命答覆,虛偽陳述、拒絕提供資

chunzheng 06/22 23:23料到底哪裡定義不清楚?虛偽陳述,拒絕

chunzheng 06/22 23:23提供資料有這麼難懂嗎?

chunzheng 06/22 23:25另外,法條裡沒有寫「延誤」調閱資料就

chunzheng 06/22 23:25罰,是「拖延」,拖延和延誤意思差在哪

chunzheng 06/22 23:25不知道的話是國文程度不好

不難懂呀。看看藍白委怎麼要你資料,怎麼抹你說謊就知道了 要我拿吳宗憲翁美玲怎樣一搭一唱說官員說謊給你看嗎?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6/22/2024 23:27:24

chunzheng 06/22 23:29再來,你違反行政機關(立法院所成立的

chunzheng 06/22 23:29調查委員會)調查程序,只要法律有規定

chunzheng 06/22 23:29行政罰,本來就可以科處罰鍰,性平法、

chunzheng 06/22 23:29個人資料保護法、傳染病防治法、很多行

chunzheng 06/22 23:29政法規都有科處罰鍰的規定,不配合可以

chunzheng連續罰鍰直至改正為止

https://reurl.cc/9vYLOx

說你說謊,趕你下台,和主席一搭一唱,也可以罰錢呀 101.9.97.194 06/22 23:29

jump2j 06/22 23:30樓上你怎麼定義質詢範圍啊?

jump2j 06/22 23:30開放性問題、問題裡面藏問題、問題裡面藏

jump2j 06/22 23:31指摘的時候,怎麼定義範圍?

jump2j 06/22 23:31立委用是非題扣帽子的時候,又怎麼辦?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6/22/2024 23:34:29

fdtu0928 06/22 23:37還敢講調查委員會程序?訂出來了嗎?真

fdtu0928 06/22 23:37調會訂出來的都一條條違憲,沒訂的我知

fdtu0928 06/22 23:37道你怎搞呀?

fdtu0928 06/22 23:39延拖?好比銓敘部退休金精算要半年,委

fdtu0928 06/22 23:39員會要求一週交這樣?又好比科學園區災

fdtu0928 06/22 23:39損報告10天要交這樣?

chunzheng 06/23 00:22https://i.imgur.com/zDiQ7Te.jpeg

chunzheng 06/23 00:22jump:你質疑質詢範圍怎麼定,現行法就

chunzheng 06/23 00:22是這樣寫,現行法也沒有明定質詢範圍,

chunzheng 06/23 00:22現行法違憲了嗎?

fdtu0928 06/23 00:27現行法又不用罰,且也沒有要罰的反質詢

jump2j 06/23 00:31現行法又沒有罰則,現在加上罰則,立法院

jump2j 06/23 00:32處決定要不要以罰鍰,或者在行政救濟程序

jump2j 06/23 00:32裡,就一定會碰上怎麼界定的問題啊?

jump2j 06/23 00:32我就想知道怎麼界定?

jump2j 06/23 00:33假設有個立委問國防部長「政府為甚麼要當

jump2j 06/23 00:34美國人的狗?為甚麼要台灣人幫美國人送死

jump2j 06/23 00:34?」(這是實際出現過的問題),範圍怎麼界

jump2j 06/23 00:34定?

jump2j 06/23 00:35如果部長回答「我們跟美國是互利合作關係

jump2j 06/23 00:35」這是不是超出問題範圍?我是問你為甚麼

jump2j 06/23 00:36當狗替人家送死的原因喔,不是要你狡辯自

jump2j 06/23 00:36己不是狗。

jump2j 06/23 00:37阿不然像原po舉的例子好了,吳宗憲自己質

jump2j 06/23 00:38詢時講錯,立職§25明明實質上就是調查權

jump2j 06/23 00:38,吳宗憲卻硬凹跟釋字585無關。官員指出吳

jump2j 06/23 00:38宗憲的錯誤,這是超出範圍嗎?

chunzheng 06/23 01:03fdtu:整個第八章和第九章之一就是程序

chunzheng 06/23 01:03的規定,不然你的程序是什麼?

chunzheng 06/23 01:15jump:你講的狗的問題要先有個前提,就

chunzheng 06/23 01:15是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目的是什麼?如果要

chunzheng 06/23 01:15問台灣人為美國人做狗,那調查目假設就

chunzheng 06/23 01:15是台灣人是否要當美國人的狗嗎?你覺得

chunzheng 06/23 01:15這種題目會成立調委會?能不能舉個有建

chunzheng 06/23 01:15設性的例子?你這已經是詭辯,不是討論

chunzheng 06/23 01:15,不要把在院會質詢的問題跟調查委員會

chunzheng 06/23 01:15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