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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二親等持份買賣取得成本疑問

看板home-sale標題Re: [請益] 二親等持份買賣取得成本疑問作者
amberace
(MM)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4

※ 引述《amberace (MM)》之銘言:
: 我目前和哥哥共同持有一套房產, 當初買屋總價是2000萬, 各持有50%所有權
: 房貸貸款由我自己一個人貸, 約1500萬, 哥哥是擔保人
: 現在計畫由我買下哥哥的50%所有權, 而我跟家人談好是我付哥哥目前已經付出
: 的成本當成買賣價格(頭期+已繳貸款約200萬)
: 針對取得成本去詢問兩位代書卻有不同答案
: A代書: 買賣的合約價格可以寫哥哥的購屋買價1000萬, 但實際上只需付談好的200萬
: 因為銀行貸款是你一人貸, 所以可以透過權利變更處理(這句話不太理解...)
: 而這樣做你的持有成本還是2000萬, 也不會被扣贈與稅
: B代書: 買賣的合約價格只能寫200萬+244萬價金免除額, 所以未來若要賣房的時候,
: 國稅局會認定你的取得成本是2000*0.5+200+244=1444萬, 而不是原價2000萬
: 這時候會被扣較重的房地合一稅, 取得成本降低無法避免, 而且由於你是銀行: 貸款的唯一債務人, 無法用貸款方式支付哥哥的尾款貸款
: 想請教這兩位代書哪位的說法才是比較正確的?
: 畢竟未來若被扣價差約600萬的房地合一稅, 也是很重的負擔...謝謝願意回答的大大

根據回文的建議去詢問C代書, 且也打電話去國稅局確認過, 情況應該如下:

C代書: 買賣的合約可以寫原成本價1000萬, 雖然貸款只有你一個人承擔, 哥哥是擔保人, 但可以檢附哥哥有每個月匯五成房貸的金流證明, 向國稅局主張哥哥是共同
債務人的事實, 哥哥有按照持分付款, 1000萬會把哥哥應該要繳的貸款承擔下來, 國稅局可以認列這個成本

國稅局: 是可以按照C代書說的方法執行, 但國稅局會要求檢附從買房付頭期到這幾年繳 房貸的所有金流證明, 因二等親買賣會有贈與問題, 會較嚴格審視每一筆金流的 合法性, 由你委辦的代書提交委託及資料, 國稅局這邊會內部研議能不能過關

請問版上有無大大有類似的經驗? 聽起來若要申辦國稅局會review每一筆大額金流(包含父母), 怕辦起來會非常麻煩, 要一直提交證明, 且不一定會過, 代書也說這一項是增加業務會多收$5000的承辦費, 很難抉擇是否要直接走B代書的做法>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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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qmmmm02/26 18:35假設你哥哥真的有要共同承擔當初的債務,但沒有每

qwqmmmm02/26 18:35個月繳款的證明

qwqmmmm02/26 18:35,可以跟國稅局確認是否由哥哥補足其應繳之貸款差

qwqmmmm02/26 18:35額作為證明,我

qwqmmmm02/26 18:35明天會想問問看國稅局這個作法

pipigy02/26 20:24https://bit.ly/48qL5VH 68/05/25台財稅第33414號函

kamayer02/26 22:13二親等買賣真的國稅局很嚴格喔!金流真的查很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