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現在法律都保護租客,房東才是弱勢
※ 引述 《humbler (獸人H)》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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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說今年下半年,
: 租客可以申請法扶找免費律師,
: 現在法律已經對房東不利了,
: 對於租霸要拿回房子非常困難,
: 對於租霸破壞房子要求償他也兩手拍拍說沒錢,
: 現在租客還可以不花錢找律師處理房東,
: 逼房東跑法院還要花錢找律師,
: 甚至還可能被告刑事要跑地檢署最慘的話甚至要扛前科還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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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東才是真正的弱勢。
現在法律是保護低端的無賴
只要沒財產可以抵押,薪水不入戶頭,台灣奈何不了你。
如果再有精神疾病證明,連警察都怕你。
這個社會不是不幫弱勢,是真的不能幫,你有房就輸了。
他可以用你繳的稅金對付你,但是你告贏了,什麼也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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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32.21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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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慎選房客不能租低端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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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把房子租出去,但就怕遇到無賴,還沒賺到錢,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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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
推
“弱勢”分真弱勢、假弱勢,西遊記也有真假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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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無賴不是弱勢。假悟空不是悟空。
推
所以房客真的要慎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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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都親自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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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新聞說今年下半年, 租客可以申請法扶找免費律師, 現在法律已經對房東不利了, 對於租霸要拿回房子非常困難, 對於租霸破壞房子要求償他也兩手拍拍說沒錢,2
其實一直以來都是保障租客 不付房租,催討有跟騷法問題,甚至性騷擾 不付房租換鎖 開門 斷水電 也都違法 甚至房客水電未繳被斷都可以告房東 至於不付房租5
最保險的做法 還是要每1年都租約公證啦~ 至少可以做個停損點 如果有公證的話 租約到期可以馬上趕人 加上一開始收的2押1租X
雙北社宅業者來了 老哥 您真的到處說社宅不能挑房客耶 政府跟民間社宅都搞不清楚 我建議您別回文真的4
我來說說我的解法 長年以來大家都是覺得這東西不想跟政府對抗 所以都是默默的被割,如果大家有共識成立一個工會或聯盟 大家都加入那聯盟或公會,學學三家電信有默契的訂租金跟要求 再聘請些法顧來弄條款,各個房東再個別下去修訂4
星X第一家打給我,我也很客氣的說好資料拿來看看 新政策講的好像不錯 業者聽到就要我591下架,不是暫時關閉 其他業者打來不能再接,也不能招租了,除非聽完你不願意做 問租金說不知道要送審核,審核完成之前不可以租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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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崔媽媽基金會FB租屋族辛苦就是這樣 弱弱相逼 但又無可奈何 你是對的便宜最重要 這也是政府無奈的地方8
Re: [新聞] 租社宅找嘸保證人 得繳40萬保證金!話也可以反過來看, 連個保證人都找不到, 幹嘛跑來跟人家搶名額 市府的確是不想租給你, 才一次要40萬 就是要你知難而退 : 投訴人李先生表示,自己在10月23日遞補到健康社會住宅,租約一簽三年,都發局當下要 : 求他填寫一位保證人,由於自己找不到人擔任保證人,都發局要求他一次將三年租金全部6
Re: [問卦] 租房客憑什麼要求房屋損害補助?我覺得很合理啊 租客才是經濟上的弱勢 要補助本來就應該補助經濟上的弱勢 社會政策本來就應該是照顧弱勢、窮人 沒毛病- 第二句、我要反駁~ 租客才不是弱勢、房東才是真弱勢 請立委修法改善 現今法條、租客不繳房租、房東跟本沒皮條 租客不繳租、霸佔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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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唸法律系到底有沒有辦法保護自己?在面試的時候都講得很好聽 說唸法律是為了保護家人自己跟弱勢等等 可現實情況是 遇到瘋子還是沒用 連公眾人物唸法律還是會害怕而不敢尋求協助1
Re: [新聞] 法官不忍了!妻只給1萬生活費還要他我曾認真想過這個問題,但比較合理的推論, 可能是因為在民國70幾年以前,夫妻財產採聯合財產制,那個時候,就算房子掛老婆名下、 或是林林總總的財產給老婆,法律推定都還是「夫」的財產,老婆真的相當弱勢。或許如此 ,才開始流行房子登記老婆名下,老公薪水給老婆管的陋習,算是給老婆安心(反正法律上 還是夫的),讓老公手頭沒現金、名下沒財產,沒面子,不敢亂搞,又可以塑造寵妻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