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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為何112戶同意 1戶不同意 北市府還是敗訴

看板home-sale標題Re: [閒聊] 為何112戶同意 1戶不同意 北市府還是敗訴作者
jamo
(hi)
時間推噓 5 推:5 噓:0 →:14

※ 引述《suwy (Hank)》之銘言:
: 這是永春都更案2年前的判決,害的整個都更計畫、審議重跑一遍,
: 其實這個敗訴不是同意比例的問題,而是一個公平問題。
: 同意的那112戶,與建商簽的是「協議合建分屋」,
: 不同意的那1戶,因為不簽,則自動進入「權利變換選屋」,
: 問題就來了,
: 建商拿出200戶給那112同意戶來分配,卻拿出2戶給那1不同意戶來選,
: 好的都被選走了,爛的給我二選一,不同意戶當然不爽,
我比較好奇這個原因是甚麼
是因為別人都選走了,最後就剩兩戶可選還是怎樣
按常情來說建商也是希望能成案
不太可能給這麼爛的條件擺明羞辱人破局機率大增

: 最後,告上法院,北市府與建商敗訴,不同意戶勝訴。
: 節錄判決內容:
: 「......但二名原告所能選擇的範圍,僅限實施者先行為同意協議合建者保留戶數以外遞: 少數餘戶。如此,不僅與都發局96年函所定意旨不符,且對不同意參與協議合建的權利人: 選配更新後建築物的權利構成不當限制,有違平等原則。」
: 必須說,從公共利益來看,釘子戶固然不可取,
: 但是當釘子戶被迫加入到都更當中時,也必須保障其該有的權益。
我記得故事最後是被劃出都更範圍家族內鬨?

話說回來保障釘子戶的利益忽視其他99% 同意戶的權益?
要知道遲來的正義大多數都已經變形了
看看大同案就知道了,隨便訴訟都三五年
那時候的正義都不正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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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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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talchen07/07 22:28你看原文「200戶給112戶同意戶選」再怎麼選也不會剩下

castalchen07/07 22:28兩戶而已,只給本來的不同意戶兩戶選是建商設計的對

castalchen07/07 22:28不同意戶較不利益的政策,也是後來造成建商敗訴的原因

castalchen07/07 22:28

suwy07/07 22:43搜尋關鍵字能找到相關理由,原因也包括建商只開放選擇"價值

suwy07/07 22:43差距不超過10%的戶別",導致能選擇的沒幾戶

krjr2407/07 23:22可以自己拆掉蓋新透天啊

krjr2407/07 23:23被劃出都更範圍沒差吧

et2263964307/08 00:25樓上可以去現場看一下被劃出的那塊,基本上已成廢地了

IBIZA07/08 15:31蓋甚麼新透天, 那兩棟加起來十幾戶, 三幾坪地扣掉退縮, 你

IBIZA07/08 15:32蓋得出大家夠分的房子再來講

IBIZA07/08 15:33它們那塊地有容積都蓋不出來

IBIZA07/08 15:35最後大概就是看誰受不了賤價賣掉, 最後整合土地成功的自己

IBIZA07/08 15:35改建

kusomanfcu07/08 15:39變垃圾了啦,怎麼搞不不划算

kusomanfcu07/08 15:39搞都不划算

kusomanfcu07/08 15:40這樣很好啊 記憶永存,還有一堆房可以永保記憶

supa6407/08 17:49喔,可以蓋啊,真的,只是你會想住?先說啦,北市某棟就這

supa6407/08 17:49樣幹過,你想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