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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如果政府針對房屋加稅,房價會跌或租金漲

看板home-sale標題Re: [閒聊] 如果政府針對房屋加稅,房價會跌或租金漲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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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政府針對房屋加稅的話,其實理論上租金是會上漲的,至少在《租賃住宅市場
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前是這樣子的,這是因為《土地法》第97條的緣故,試解析
如下:

《土地法》第97條:
Ⅰ 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為限。
Ⅱ 約定房屋租金,超過前項規定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依前項所定標
準強制減定之。

《土地法》第97條第1項,所謂「城市地方」,實務上認為係依法發布都市計畫之
地區;又本條所稱「房屋」,司法實務見解認為係指供住宅用之房屋而言,不包
括營業用房屋。又所謂「土地及建築物之總價」年息百分之十為限,實務上指的是
租金以「申報地價及房屋評定現值」的年利率10%為上限(如果你真的去算過的話
,這個租金的天花板真的很低。)

《土地法》第97條第1項在性質上係屬強制規定,惟約定租金額若超過法定上限,
承租人僅得依第2項請求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法定上限標準強制減定,並非當
然無效。又約定租金額超過法定上限部分,出租人就該部分租金無請求權,承租人
亦得拒絕給付該部分之租金;承租人若已為給付,出租人受領該部分租金亦不構成
不當得利。

因此一旦調高「申報地價」或「房屋評定現值」,地價稅及房屋稅等持有稅會連動
而增加,依《土地法》第97條第1項都市地區的住宅用之房屋租金的天花板也會跟著
提高。

但這是在《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下稱《租賃專法》)施行前的事情,
在該條例施行後,住宅租金已不適用《土地法》第97條規定了(詳見《租賃專法》
第6條內容)。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6條:
租賃住宅之租金,由出租人與承租人約定,不適用土地法第九十七條規定。


PS1:一般人並不曉得《土地法》第97條的內容,會用的人大都是在法院主張。但
至少提供一個不動產持有稅與租金有正相關的法令上依據就是了。

PS2:民國101年起各縣市開始調漲房屋標準單價,但大都不會對舊有建築物溯及既
往,但好像有個例外的叫台南市,被罵得很慘,後來在賴清德離開之後,聽說也調
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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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9.9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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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oist9999 (1.162.19.96 臺灣), 10/19/2020 01:02:50

kusomanfcu10/19 01:03六都老屋因為稅基約市價5%是天花板

kusomanfcu10/19 01:04鄉下是2.5% 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這也跟房東用現金交易

※ 編輯: taoist9999 (1.162.9.81 臺灣), 10/19/2020 01: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