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啥微笑棺木的人沒有被法律制裁?
因為無法可管。現行法律殺人無法套用在遊戲殺人上面。除非是有罪推定或直接人治。
不然就要為此修改法律。但就算修改了。也很難判殺人罪。因為真的動手的就不是他們
就像今天有人說你打手槍會死人然後你一打他就去殺一個人。這算誰的問題?現行法律
只會是動手的人犯殺人罪。不會是打手槍的人
遊戲內殺人只是殺掉角色。跟殺掉遊戲怪物差不多。真的殺人的是微波爐頭盔。那控制
殺人頭盔的才會是殺人犯
遊戲殺人可能連間接殺人都算不上。因為中間的殺人控制不是由玩家控制。控制著只要
爽想要殺怪物會死人都行。不殺怪物不升等會死人也行。也會不知道是電死還是強制植
物人
當然。硬要判也是可以。立個專法什麼的
--
sao的情況真的要說也不是殺了遊戲角色所以死人。而是殺了遊戲角色會有人把被殺的人用?
罪刑法定主義,行為時沒有立法都來不及啦。
可是日本是有罪推定耶
是有罪推定也不代表全都會一樣。就跟無罪推定也有可能判有罪一樣。是看各國法律
※ 編輯: v9896678 (101.9.174.210 臺灣), 11/18/2021 07:54:53日本有罪推定?
無罪推定是國際公約欸,不然日本一堆人直接吃法案被關了
日本在交保前檢方會伴隨條件叫你認罪,起訴有罪率超過9
9%,法官在審理時也都因此不往無罪的方向去推定
起訴定罪率高不等於有罪推定啊...
那檢方還是要提出證據啊,如果拿出假的證據就好笑的被對
方律師洗臉
有罪推定的定義不是你說的那樣吧
很多冤罪起訴的證據是疑犯自己承認有罪...
那就拖火車撞人囉
無罪推定是公約,有罪推定是生活。如果你是上級國民
那另外談
我覺得應該不是這樣 應該比喻成頭盔是炸彈
但微笑灌木是引爆的人 事實上還是殺人罪,算不算共犯
是另一回事
有罪推定XD
就如死亡筆記本月也是殺人罪一樣
類似的概念可以參考不作為犯
至於打手槍殺人說 則有可能成為教唆犯 但因為教唆需
特定 實際上是不成立但其他部分仍符合教唆犯的定義
主要動手的是茅場啊 殺遊戲角色又不等於殺現實中的
人
對啊,我做了一個炸彈,給你按鈕說明按了會直接炸死
一個人,結果你聽了還按下去,真的能免責嗎
那個不叫有罪推定 有罪推定是我沒證據 但我覺得是你
舉個簡單的例子黑道老大跟小弟說 你們如果看到我拿煙
出來 就去殺她
你要怎麼證明按下去一定會引爆?
這件事情應該不是不作為犯,就是單純的作為犯而已。
殺人的手段或方式本來就不會規定在法律裡。衹要在做
某件事情之前,有會殺死某人的確信,而且具有不特定
對象的殺人故意。甚至打手槍跟真正拿槍殺人的人不用
有犯意聯絡。有聯絡的叫做教唆或共犯。沒聯絡至少也
是個間接正犯。
rog可以參考炸彈引爆說,炸死人的話製造炸彈的人不會
被認為殺人罪 而是按下引爆的人
重點應該不是在行為或不行為,而是在因果關係。
甲說我只是做了炸彈,沒有引爆殺人,乙說我不知道那
個按鈕真的會炸死人,以為甲在開玩笑,這樣是不是就
沒人要為死人負責了,單純好奇問一下這個情境
舉不作為犯只是舉類似概念 不然原本就是作為犯再拿作
為犯出來舉例不好理解 不如拿極端的不作為殺人更好理
解
這個我記得當年死筆剛出,法律系學生就戰過一輪XD
就SAO這個情境,幾乎所有PK行為都可以套用緊急避難吧。
shu 實際上會有過失致死罪
死筆更單純 應該根本沒啥討論空間就很單純的殺人
如果店家有免費販賣一個商品是隨機殺人 你去下單
結果店家真的跑去殺人 這樣下單的人算過失致死?
當然可以嘗試套用無期待可能性緊急避難 但如果撥出遊
戲內畫面,我想很難用這個主張說服法官,可能遊戲剛
開始初期情形還比較有可能說服法官,後面組織犯罪我
看就難了
rog 不算 那樣算買兇殺人 是正犯
你兩個例子的差異在於 信不信
問題是損害的只是對方的"遊戲帳號"而不是直接殺人啊。
不 連損壞帳號都沒有 只是很正常在遊戲PK角色而已
所以如果有事先說這個機制會殺人 然後你去做會觸發
這個機制的動作 法律上就有罪了嗎?
是的
不用想太多 拿刀捅心臟 他會死 有罪
拿刀砍人物 他會死 有罪
當然是前提你知道他會死
一來遊戲內沒有人可以證明茅場是不是在喇叭
二來如果判例成立 這樣包含主角在內一堆高等玩家也
要一起進去蹲
三來這樣遊戲中過失殺人太多了 不小心誤觸陷阱害死
隊友 打boss時也能說RL只會不利害死兩個隊友 這些
可能都要吃過失殺人
誤觸陷阱很難說是過失吧 陷阱本來就是要讓人誤觸的
高等玩家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微笑棺木只要堅持他不知道你也拿他沒辦法,雖然他本來就
想殺人
問題一直都在要怎麼把PK=玩家會死連結起來啊。
沒有人知道他是不是在喇叭倒是真的 這時候就看法官認
定:玩家應該知道與否
我猜大概是這樣
遊戲初期不知道是正常
過了2個禮拜還無法登出 就應該認知為真
假設這法官都可以讓微笑棺木的人殺遊戲角色被判刑
了 誤觸陷阱當然也能扯你為什麼不先讓有探索或開鎖
技能的玩家先偵查 應注意而為注意巴拉巴拉 進去一
起蹲吧
又來 到底為什麼無法登出=遊戲裡死現實也會死
再也不能登入有可能是註銷帳號,甚至播給玩家看的新聞
被關兩個禮拜還覺得茅場在唬爛 法官不採信你的說詞也
是很合理
茅場開場就宣告了啊,生命值歸零會死,也有半血結束判定
,把人故意打死明顯就是想殺人啊
也可能是GM偽造的情況下,其實都還有辯解餘地。
下面討論不是法律層面而是事實認定層面 你們就自己討
論吧 反正法官認為你在皮也不會管你自己想怎麼凹
微笑棺木的並沒有去攻擊高等玩家 畢竟微笑棺木的可
能也打不過攻略組的 並不存在正當防禦一說 是他們
攻擊其他玩家 高等玩家看不下去主動組織討伐隊去殺
他們 在微笑棺木被判刑的前提下 這討伐隊的也全部
要一起進去蹲
誤觸陷阱 也是好討論點 假設你有技能 約好要探,但省
魔不探就說沒問題 你就過失殺人 不過照劇情 大概也沒
命了
茅場開頭說的那個可能就是喇叭的啊 沒有玩家能證明
茅場說的和放出來的新聞畫面就是真的 他合成的怎麼
辦 我被關在遊戲裡面又不能Google
高等玩家沒被砍?= = 桐人是被麻痺砍爽的嗎
微笑棺木只是想確實的零風險殺掉高等玩家,不是不去攻擊
其實我覺得最神奇的是同系的技術做出的裝置之後居然還可
以上市做新的遊戲...
甚至在半血結束的pk他們會在接近半血的時候出大招直接秒
,殺人意圖是很明顯的
零風險殺掉=不是攻擊? 好喔 您真棒
是有攻擊啦 但是高等玩家不是主要目標 用陰的和用
圍毆的較多 但是除非你是在棺木打你的當下你反殺
這才是正當防衛 你烙一堆人去打棺木那叫做私刑正義
我以為是假的,我不知道真的會這樣。
在犯人宣告機制而且真的出不去遊戲的特殊情況,我覺
得法官應該不會採信這種狡辯?
正當防衛基於現時危害 但沒有警察的起況下 現時的定
義我想會被極大的延長
我是說不是不去攻擊啊大哥,是沒有足夠勝算就不打而已
簡單來說就是我不要負死亡風險但是別人怎麼死我都堅持我
不知道他會死,好喔窩不知道
所以這邊很多人主張 恐怖份子抓人質 你沒按照恐怖份
子要求做事情 恐怖份子殺人質 都有教唆罪囉
我不懂這種邏輯啦 反正法律是肯定沒罪的
茅場沒脅迫說你不殺人你就會死吧
so what? 恐怖分子沒說你不匯錢就會死阿?
他只說時間到沒匯錢他就槍殺一名人質而已啊
要怎麼主張殺人是被逼的呢
這裡應該是有人說你匯多少錢錢給我,我就殺一個人,
結果真的有人聽了後跑去匯款吧
說到專法好像是有可能有罪的齁,台灣的立法不是最擅長
先射箭再畫靶了
有些人是不是都在無視我最後一句。sao的情況是你做了什
麼然後茅場就殺人。這在法律上是不犯法的
講白了。要不要殺人是茅場決定。不是玩家。就像是今天
pk遊戲有人發神經現實殺人也跟玩家沒關係一樣
日本是有罪推定wwwww 你怎麼會有這種不切實際的想法
日本一般人的心態先不說 制度上無罪推定比中華民國更完整
至於實際刑事程序 檢察官沒掌握到一定程度的證據
也一樣不能輕易起訴你 只是一但起訴你你就很難翻盤而已
我記得有個心理學實驗就是讓受試者控制開關 裡面有
個人會照著控制演出不同程度的觸電反應 照這篇推文
的邏輯 把開關轉到底都是殺人未遂?
如果其中並沒有可介入中間要素,像是有沒有人決定要電人。那就是拿著凶器殺人。但sao兩個行為中卡著茅場主觀意識。
殺不殺人是玩家決定,茅場是弄出一個遊戲內死亡=啟動遊
戲頭盔攻擊現實玩家的機制,你舉的手槍例子爛到不行
要不要殺人全看茅場自己,他爽你被殺照樣不會死。玩遊戲會有人死也是他搞出來的。就像是有人在你身上裝奈米機械你一打手槍他就可以殺一個人。想不想殺要不要殺跟玩家跟你完全沒關係。是他決定和設定
這系列文討論的好認真XDDD
1
https://reurl.cc/bnggkM 不要再舉手槍這種奇怪的例
子了
錯誤 茅場實際上就有權限決定這機制要不要執行
因為亞絲娜就是應該要死卻沒死的存在
拔頭盔跟斷線會死 也是茅場設定的 他也能取消
這就是為什麼我從頭到尾都用槍殺當例子
日本可怕的是認罪5萬羊,不認判有罪關三個月QQ
茅場能讓亞絲娜不死 他就能讓所有人都不死
所以反過來說 所有人都是因為茅場決定讓他死才死的
我只看第一、二季動畫,而且看得很隨便,如果如你所說茅
場才是實際決定是否觸發機制的人,那我認同你的說法,我
根本沒印象亞絲娜在遊戲中死亡過==
講白一點就作者說了算的東西,頂多就不合理的嘈點XD
最後桐人跟亞絲娜都被茅場殺了
亞絲娜幫桐人擋刀被殺 無論如何亞絲娜肯定要被燒得
桐人你說他被燒腦前破關了沒被燒還可以說
☁ 不要來湊熱鬧好嗎
然後我上面的手槍是指內文的打手槍,我剛剛還沒看推文只
有看內文==
我覺得還是要看執行機制啦,如果是遊戲死亡->茅場知悉->
茅場決定要不要觸發頭盔,這樣當然茅場有決定權,但如果
茅場只是有解除機制的權限,而不是每個遊戲人遊戲死亡都
再讓茅場有觸發機制決定權,那決定是否殺人的還是玩家而
不是茅場
微波燒腦又不是立刻燒死 是不是沒用過微波爐?
這也可以扯川原沒邏輯你自己不會去便利商店買微波食物看
一下喔?
茅場的情況比較像挖了一個陷阱告訴你底下有刺,然後你就
把人推下去了,理由是地板遮住我怎麼知道有沒有刺
實際上你只要不推肯定是沒事的
茅場還能控制下面的刺要不要出現呢
亞絲娜掉下去結果下面就沒刺阿
反正犯罪意圖是很明顯的啦,只是就是不能判而已
不太對。sao的情況更像是你走出家門就會有人被抓去上吊
不管是殺角色還是走出家門。都是別人自己設立的
也是別人去實行的。這連教唆或從犯都算不上
根本不對吧,茅場是讓你有選擇的
照這樣講那現實怎麼會有人殺人罪呢?被殺就會死的自
然法則是誰設定的就找誰麻煩啊?
在殺人就會死的規則下,也不是電擊實驗的半強制心理
強迫。微笑棺木做出的行為還要找矛場來擋責很奇怪吧
照這樣說起來的確是所有的死亡都該由神明負責
要不要殺人是由茅場決定的。你今天切菜他就切人
這本身就不關你的事情。玩家一切的行為都是合理合法且
正常的行為。將其進行殺人連結與控制的是茅場
你看那麼多神蹟的故事,神也能決定誰該復活啊
你怎麼能保證死了不是前往更好的世界呢?
不對哦,你切菜他切人,你知道嗎?如果你知道,那你
應該成罪。甚至你知道的情況下你切菜最後他沒切人,
你都可以討論未遂。
因為殺人就會死的規則是人設立的。而且他還有控制權和
決定權
連結的是茅場,控制的是不是茅場要看機制是怎麼觸發的,
切菜不屬於犯罪行為。犯罪者只要講說是你觸發他殺人那
你就是殺人犯?神奇。這法律真好玩
如果你的房子被魔改成一開門就引爆某個炸彈,那直接造成
死亡結果的是你,要不要負法律責任是另一回事。
sao就是看茅場爽阿。你開了家門。但要不要引爆炸彈決定
權在茅場身上
這才是無法判罪的原因。除非今天茅場徹徹底底的放棄控
制權限。那還有話好說。但他沒有。那情況就是看他爽了
開門的例子根本不對,範圍要收斂一點,你如果把門全開就
會有人死掉,但是開一半是安全的,那全開到底是不是犯罪
?
你現在開門會有人死嗎?不會。因為這是正常合法安全的
行為。那為什麼會有人死?因為有人去殺人
照邏輯sao有砍過人的都應該被檢討傷害重傷哪怕殺人,
阻卻違法跟罪責是另一回事,但是沒有一刀切説都無罪
的
開門有炸彈引爆和開門有人控制炸彈引爆是不一樣的
遊戲內一切行為都是合理合法的。所為的後果都是由他人
增加去施行的
你以為遊戲內砍人和現實砍人一樣是不是。如果砍角色一
刀現實身體同樣位置就出現一刀那還有話說
省略一堆事實細節當然是不一樣的,你們認識嗎?你知
道嗎?你希望嗎?你以為那是什麼?智商或專業知識夠
知道那是什麼東西嗎?而且去脈絡化的討論就是先射箭
再畫靶,又不是海龜湯。
事實細節就是茅場確實能夠控制殺人與否。那殺人就是茅
場在決定的。sao是這樣玩的
如果殺人按鈕上了鎖(安全區域)還有好幾層保護殼(防禦
力),而且一次按不動(血條),但是你破除萬難就為了按
這個鈕,這殺人意圖超級明確啊,法律不能判就另外一回事
了
我確定了這是海龜湯,打擾了。期待未來會有一把刀,
刀身很漂亮,買回家之後握上去發現放不掉,上面冒出
一句“衹要插人就會死”。這位握到的人瞬間變成法外
之徒,怎麼插人都沒問題,因為是打刀的人的錯。
考量到復活機制 遊戲內殺人現實中應該是沒有馬上死
我知道大概po主會抗辯説茅場還可以決定要不要殺。不
過事實是這樣的,茅場從來不會無罪,但是不會因為他
有罪就讓實施者直接無罪。
大庭廣眾下大喊誰在動我就砍人。然後砍到被抓。動的人
算殺人?
嗯復活跟送醫院其實是一個意思,沒死頂多是未遂,衹
能說結果發生被延後到死亡效果發生過一個時間後。
你在遊戲內動手的當下 對方實際上連受傷都沒有
遊戲pvp行為是完全合法的。你遊戲裡殺在多人都可以不死
人。因為電不電腦子全看茅場
實施者是茅場。不是玩家
對,要討論。但是避免緊急危難、自救行為都有機會可
以阻卻。你怎麼又換題目了?你知道經典的媽媽老婆救
哪個的這個問題都可以討論殺人罪嗎?
復活代表的是角色被砍死根本不會立馬往生。這就代表死
亡控制更不受玩家主宰
你也可以參考別人宗教的神蹟,人是不是會復活?那人死了
是不是神明該負責?
呵呵
那你要先驗證神存不存在 並且復活要能反覆驗證
媽啊又繞回來了,你知道你砍人以後茅場會燒人腦,你
樂意開心自主沒有被強迫地砍人。然後你說榮耀全部歸
於茅場會不會太幸福?
你都知道有復活機制了 為啥會覺得殺人就會死
光是遊戲內殺人現實不會受傷 就能證明決定權在茅場了
我們就當作這是設定的一環啊,你認為sao的設定是這樣,那
同樣的宗教的設定既然說了神能復活人,那就表示了他們認
為人死了神明該負責嘛,根本不用驗證啊
SAO是遊戲 所有機制是大家都知道 不是設定好嗎
現實有sao嗎?
你有沒有看懂你是在功三小
很合理吧,sao是故事,宗教也是故事,那依照你的理論,宗
教的那些人都覺得神明該負責才對啊
你這樣等於拿兩本不同的書在比
那可以叫神龍出來復活 大家都沒死 就不用討論了
對啊,因為神龍可以復活所有人,所有七龍珠沒有罪犯
所以
所以你要拿不同設定來比的話 就是沒有罪犯
有復活機制 跟殺人行為無關..現在有急救 醫院 所以
就能殺人無責 因為不知道會不會死?
殺人歸殺人,復活歸復活+1
如果知道手槍能殺人 那拿手槍朝人射擊就是射擊的人錯
而不是製造手槍的 同理知道弄死對方角色能殺人還去
做 那怎麼會是製造裝置的人的責任
扯神明的是在幹嘛
問題是遊戲內pk本來就是正常玩法
要比喻也要拿本來正常機制的東西忽然跟他人死亡掛勾來比
而且那些人本來就是要來玩這遊戲 事實上裡面也真的是遊戲
6
抱歉文太多了就刪了 不過也是贊同你說的 反正現在就是從上帝視角 在紅色玩家已經被茅場告知只要殺了遊戲角色就會害死現實中的玩家 那假如警方找到所有遊戲對話紀錄,最好是連影像都有爆
現實就有找不到屍體或是只有間接證據的實況下判刑成功的案子 這案子拿到美國給陪審團審達成一致認定有罪應該有可能 畢竟茅場一開始就有拿新聞報導恐嚇所有玩家了 已經讓玩家建立遊戲中殺人=現實中殺人的連結感 不管這是不是茅場的虛張聲勢15
→ MoneyMonkey: 全體玩家一個月無法登出就很符合常識? 這為什麼不符合常識? 無法登出在現實中的網路遊戲是非常常見的 比如說戰鬥時是無法登出,除非你強行關閉遊戲/切掉電源 即使你強行關閉遊戲,你的角色還是被判定在線上1
畢竟那種制度 是看陪審團<"覺得"有沒有罪>決定 而不是看法律條文定罪 : 畢竟茅場一開始就有拿新聞報導恐嚇所有玩家了 : 已經讓玩家建立遊戲中殺人=現實中殺人的連結感16
現代的線上遊戲和小說中那個完全潛行遊戲完全沒有可比性。 Wow的角色和玩家意識是分開的, 無法登出頂多像是遙控車被劫持了。 硬關機,然後放著不管頂多是損失一台遙控車, 事實上硬關機也可以視為一種另類的登出,13
得到第一個被劃上消除線榮譽的人,在遊戲開始三個小時後便出現了。 死因不是與怪物戰鬥,而是自殺。 這個男人提出了,以NERvGear的構造來說,只要能夠切斷與遊戲系統的連線,應該就 可以自動恢復意識這樣的論點。於是他便越過在起始之城鎮南端,也就是位於艾恩葛朗特 最週邊展望台的高柵欄,縱身跳了下去。3
原文恕刪 關於微笑棺木 我多少還是有點研究拉 微笑棺木的MARK長這樣 看出來了嗎? 很明顯的吧6
這問題感覺跟死亡筆記本很像吧? 但記得在討論死筆的時候結論是法律是可以制裁月的啊 所以同理微笑棺木應該也有辦法制裁吧? 主張的遊戲內殺人無法跟現實人死連結? 實際動手的是茅場7
系列文看下來 不少的人都是支持 由於在遊戲中無法驗證殺角色跟殺人的因果關係 所以無法可罰 我沒法律背景啦 如果邏輯有問題的話請包涵 我想試試看把sao 殺角色等價成就是在現實殺人6
法律的重點在於是否有主客觀犯意,而不是在死亡的直接執行 舉個例子,把人推到路上被車撞,撞死人的是開車者 推人的人是成立殺人罪的,殺人罪(謀殺)是看產生直接因果的人 有意圖使特定對象死亡,而動手執行就滿足了,反而茅場 的罪刑這類處理上還比較困難,要成立殺人罪還蠻有討論空間,
14
Re: [問卦] 廢死的目的是保護殺人犯生命嗎?答案不是他奪取別人的生命 是他基於自我利益或是情緒等原因奪取無辜人民的性命 國家執行死刑是為了執行正義 也是為了懲罰他這樣的行為 避免後面又有人以相同 的原因遇害 所以國家執行死刑並沒有錯 兩者根本不同。 2.無論任何司法體系,(理論上)都會有錯判的可能。殺人如果是不對的,那國家因為誤 : 判殺了不該殺的人,豈非錯上加錯?沒有死刑,雖然還是有誤判,至少有機會讓當事人活13
[問卦] 如何打造我殺人不犯法的社會如題 這個前提是 別人殺人有罪 我殺人無罪 看到社會上有少數人害死官員 害死警察的父親 害死人民 至今逍遙法外6
Re: [閒聊] 為啥微笑棺木的人沒有被法律制裁?其實從正共犯的定義應該就能判別了 先說結論,我認為不會被法律制裁 刑法上最廣義的共犯,分別有「共同正犯」、「教唆犯」跟「幫助犯」 而共同正犯其實就等於正犯,教唆犯跟幫助犯才是狹義的共犯 正犯跟共犯的區別就在於,共犯會受到的刑責會比正犯還輕6
Re: [新聞] 3馬國女子遇害 黃明志:想殺人別衝動 約來台灣再下手很多人都解讀錯誤 黃明志的意思吧 黃明志根本沒提到說 台灣治安不好啊 黃明志講的是 殺人犯在台灣 法律會保證你的安全而已 在台灣殺人的殺人犯 被判死刑的機率超低 就算被判了死刑 執行機率更低1
[問卦]廢死會幫殺了殺人的人辯護嗎?現在不少證據確鑿的殺人犯被認為可教化未判死刑。 廢死支持者們也認為教化殺人犯是台灣的社會責任。 廢死律師也一直在努力的幫那些殺人犯找理由辯護。 肥宅很好奇…. 如果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因為害怕,團結起來把那些關幾年就放出來的殺人犯殺了X
Re: [新聞] 3歲女童遭洗車場噴槍奪命 生父判刑10年定什麼垃圾司法 殺父母加重刑期 隨便找殺父母的,至少都17.18年 結果殺自己小孩 殺一個毫無反抗能力的幼童2
Re: [問卦] 殺手認錯人,把人殺掉算故意殺人嗎刑法271(I) 普通殺人罪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個殺人者 除了有致人於死的行為外 還要 有想要故意致人於死的想法 當想法和行為不一致 就不成立殺人罪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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