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前大法官黃虹霞:憲訴法修法若通過 侵害
※ 引述《ip001 (ip)》之銘言:
: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黃虹霞表示,大法官法定員額就是十五人,三分之二的比例沒有變,也就是十位大法官: 才
: : 可以開會,若不足十人就不能開會。
: : 黃虹霞說,七位大法官在十月底因任期屆滿退任,目前是八名大法官還在運作當中,而: 且
: : 是可以運作,因為是採「現有員額」,開會沒有問題。若翁曉玲等人提出的修正案通過: ,
: : 現有員額改為法定員額,憲法法庭將無法開會,就會癱瘓憲法法庭。
: : 黃虹霞示警說,據統計,大法官受理的案件有九成八是人民申請的案件,也就是人民需: 要
: : 大法官來保護其基本權,若憲法法庭整個「被癱瘓」、無法運作,誰來保障人民的基本: 權
: 第 30 條
: 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 過半數同意。
: 要找目前憲訴法規定,以「現有」總額的人數為基準
: 那假設說,大法官因故只剩下三名大法官在任
: 這三名大法官就能解釋憲法
: 寡頭大法官不用以高標準的規格來看待解釋先發這件事,我也佩服這名前大法官的獨裁思: 想了
: 民主制度,就是需要有平衡和制衡
: 更極端一點,如果只剩下一名大法官可以解釋憲法
: 那這名大法官是不是就可以解釋民主憲法的總統的產生,唯有賴清德一人有參選的權利: 並解釋總統當兩任的規定,違憲
: 賴清德得連選連任
: 是不是最後這名大法官直接解釋
: 中華民國其實真正的國名叫台灣共和國
: 總統就是皇帝?
: 憲法是國之根本,本應該就用高標準去解釋
: 提高到原有員額大法官,三分之二人數通過釋憲案
: 到底有什麼問題?
主要是大法官由總統提名,以現在的情況有7位大法官需要賴皇提名。
如果照國民黨翁曉玲的修法,只要賴皇耍賴不提名,只剩8位大法官永遠開不成憲法訴訟。
那這8位大法官就坐領乾薪直到他們任期結束為止。
你說賴皇一定會提名?拜託,他連要去個立法院做個國情報告都要推三阻四,
哪天發現憲法訴訟對他不利就死不推大法官,不讓憲法訴訟開起來,反正不推人總統也不會被處罰。
憲法訴訟法修法核心不是在現有還是原有總額數量打轉,直接規定最少就是要8位大法官才能開憲法訴訟。
且根據最近大法官對於死刑的釋憲結果,更可以要求參與憲法訴訟的大法官要達到一致決定才能做出判決。
這樣還可以避掉甚麼三分之二人數等可以讓綠共操作的空間。
最後,還有一個要修法的地方是刪除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
第 4 條
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二、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三、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
四、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專任教授十二年以上,講授法官法第五條第四項所定主要法律科目八年以上,有專門著作者。
五、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在學術機關從事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研究而有權威著作者。
六、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
就是有第六款,蔡先皇才會提沒當過法官,只當過律師的尤伯祥當大法官;
甚至賴皇敢提名姚立明這貨色也是因為有這個後門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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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虹霞也馬英九提名的啊
第六款就是標準的開後門 不然前面五款訂
的那面細 第六款只要隨便一個法律系畢業
的政客名嘴就可以當 合理嗎
賴皮就要硬幹 提綠油油的名單
政治經驗???
第六款就是智障條款
就是執政黨可以用來安插一堆傀儡用的~
然後
大法官須不須要中立 不能有偏頗的想法
結果還故意選一些早就在偏頗想法的當大
法官
在那邊搞死刑
真的,政治經驗在司法就是個減分.
本來應該是立法院開給自家的後門啦,結果都
是總統在爽.
沒大法官 行政權想怎樣就怎樣 立法委員
想申請個 隨扈 門都沒有
尤是第三款包
吧 什麼包
尤伯祥是2005年才當律師。縱使做到他上任大法官也只有18年,不符合第三款的要件。
※ 編輯: zhanguihan (223.140.230.152 臺灣), 11/30/2024 10:04:54尤伯祥就是違法大法官 不符合資格還能當
尤伯祥還是蔡英文英系的競選後援會會長
多來幾個尤伯祥..大法官就廢了
你現在知道為何有那麼多律師站民進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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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虹霞表示,大法官法定員額就是十五人,三分之二的比例沒有變,也就是十位大法官 才 : 可以開會,若不足十人就不能開會。 : 黃虹霞說,七位大法官在十月底因任期屆滿退任,目前是八名大法官還在運作當中,而![Re: [新聞] 前大法官黃虹霞:憲訴法修法若通過 侵害 Re: [新聞] 前大法官黃虹霞:憲訴法修法若通過 侵害](https://i.imgur.com/SFBHc1O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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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得聽你們在那邊阿巴阿巴的 會造成現在這個困境是你們先 知法玩法 大家都知道現在的政府是少數黨政府 那著重的點就是在團結協商 可是你們就硬幹不協商 政治上不去溝通採納多數黨意見 那也就算了 那多數黨投票立出來的法案理當應該要遵守
要不要先說說是什麼權利被侵害? 訴訟權嗎? 大法官曾說過幾個審級是「立法權」決定的。 而且,本來就有三級三審,如果「憲法訴訟」是所稱「訴訟權」保障範圍, 怎可以憑3個大法官「感覺」重要或不重要,就決定受不受理,1
其實這很簡單 由藍白列出大法官建議人選名單 給清德宗去提名。 若清德宗要說這些名單都是藍白走狗或是中共同路人他不提名的話 那你清德宗要怎麼證明你提名的不是民進黨走狗咧.. 藍白就一直列名單給清德宗選好了...清德宗有種就一直說這些都是藍白走狗.. 就只有民進黨提名的才是公正嚴明的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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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姚立明有資格當大法官吧要件有符合啊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二、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三、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 四、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專任教授十二年以上,講授法官法第五條第四![[討論] 姚立明有資格當大法官吧要件有符合啊 [討論] 姚立明有資格當大法官吧要件有符合啊](https://i.imgur.com/suxkbNe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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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市府以細部計畫審定20%容獎 黃珊珊:簡單說拉 監察院說 北市府給容積率20%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 但 北市府用的是都市計畫法第25條給20%容積率![Re: [新聞] 柯市府以細部計畫審定20%容獎 黃珊珊: Re: [新聞] 柯市府以細部計畫審定20%容獎 黃珊珊:](https://i.imgur.com/yjLZfFH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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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法官的最高頂點是大法官嗎?ㄈㄓ之前有朋友想考司法官, 第一關過了,後來第二關心理壓力就沒參加。 看了一下原來司法官薪水受訓完有10萬以上,不知道有沒有加班費? 能升大法官的資格,其實也不屬容易? 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8
[討論] 黃國昌如果毛遂自薦當大法官符合資格嗎?黃國昌現在對大法官全體有很多抱怨 更脫口而出 要大法官面對歷史的審判 那很好奇想知道 假設黃國昌覺得大法官素質沒有自己高X
[討論] 驚! 隨便法律系畢業都可以當大法官?剛剛才去看了大法官的資格… 大法官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二、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三、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1
Re: [討論] 尤伯祥是有史以來學識最爛的大法官嗎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二、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三、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 四、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專任教授十二年以上,講授法官法第五條第四2
[黑特] 國昌怎麼不糾正之漢?國昌接受之漢採訪 之漢崩潰大喊 那個尤三小的大法官 只當過律師 沒當過法官 這樣也能當大法官![[黑特] 國昌怎麼不糾正之漢? [黑特] 國昌怎麼不糾正之漢?](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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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路邊的阿貓阿狗都能當大法官?司法院組織法 中華民國36年12月23日 第四條 大法官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最高法院推事十年以上者。1
Re: [討論] 大法官沒當過法官?《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第一項 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二、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三、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
Re: [問卦] 這樣的三權分立設定是不是有問題?大法官依司法院組織法,有任命資格限制: 一、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二、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三、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 四、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專任教授十二年以上,講授法官法第五條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