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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林智堅:論文我是原創、絕無抄襲 鄭運鵬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林智堅:論文我是原創、絕無抄襲 鄭運鵬作者
bota
(llll)
時間推噓 5 推:17 噓:12 →:30

其實我國的著作權法是採取 "創作主義"

不是採發表主義 (所以會有同時著作的麻煩),

也就是說, 雖然余先生先發表了

但如果小智能拿出手稿, 或電腦編輯檔 (word會有編輯記錄)

證明時間點, 是在余先生論文發表前

那還是可以逆轉勝,...把酸民的臉打成豬頭


ps: 學術論文好像採發表主義, 那其實這個兩法制會有衝突,...

假設這邊論文: 是可以寫進教科書等級的,...

如果被小智拿出來先創,.... 但因為是小余先發表

那以後教科書是要寫小余還是小智的名字

ps: 結論: 其實我覺得採發表主義會比較好(爭議比較少), 我們著作權應該要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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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47.3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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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ota (101.10.47.31 臺灣), 07/24/2022 12:31:35

peterwww 07/24 12:29這世界上什麼都有可能的

olaqe 07/24 12:29沒有錯的!藍白以為自己抓到把柄 真是笑死

DOOT 07/24 12:30所以今天拿出來了什麼(笑

mirce 07/24 12:30然後余先生的編輯檔跟紀錄就會突然消失不

djbell 07/24 12:30前提要有黨證

ghchen1978 07/24 12:30你有小抄余就不能有小抄,啥狗屁邏輯

Makubex82 07/24 12:30被抄襲的是論文 不是論文計劃書草稿

mirce 07/24 12:31見 只能以發表日為其證明 故堅原創成立

ghost001 07/24 12:31所以結論就是林才是原創,Kmt抹黑

ken88787 07/24 12:31資料提供者 何來創作?

Anvec 07/24 12:31想法是你的 你也不能把別人的文句複製貼上

olaqe 07/24 12:31據說學術論文還真的是以時間先後為原創

olaqe 07/24 12:32這也就是這次林最不利的地方囉

是, 牛頓達爾文不就是這樣黑人 ---> 他兩先發表了 (學術論文不是採創作主義) ----------------- 達爾文真的看過人家的手稿喔 ※ 編輯: bota (101.10.47.31 臺灣), 07/24/2022 12:34:14

ken88787 07/24 12:33創作定義是 提供資料就算嗎?

biore45 07/24 12:33那這樣一發生爭議應該可以立馬拿出來證

biore45 07/24 12:33明,結果呢?而且早就有「技術報告」這東

devidevi 07/24 12:33WORD的編輯紀錄時間是可以改的吧

biore45 07/24 12:33西可以避免這問題發生

stvc 07/24 12:35好的 抄襲仔

MsKing 07/24 12:36可是照林的說法 他以為概念是他原創所以

milk250 07/24 12:36他如果有應該早就拿出來了 呵呵

rb731024 07/24 12:37好了啦,如果是原創的,有這麼難證明嗎

MsKing 07/24 12:37後面複製貼上就不叫抄襲啊 這跟著作權不

rb731024 07/24 12:37??

MsKing 07/24 12:37一樣吧

MsKing 07/24 12:38而且著作權也是要證明你確實比別人擁有的

MsKing 07/24 12:38早啊 余的論文都有引用文獻出處 到了林的

MsKing 07/24 12:39論文文獻出處都變不見 誰抄誰的有寫過論文

greedystar1 07/24 12:39可惜的是 小智沒辦法證明這些 不要

greedystar1 07/24 12:39再想一些幫小智脫罪的假設 他就XX

MsKing 07/24 12:39的應該都看的出來

metcc80211 07/24 12:39眾目睽睽下,如何實現造假?

Gamelop 07/24 12:41拿著作權出來說,根本是兩回事

PICnow 07/24 12:43難看,兩個學位都該撤銷。

guanaco 07/24 12:44現在是在討論論文,扯什麼著作權法

著作權牽涉到錢的問題,... 可以求償喔 可能還有刑責,....也許更重要 ※ 編輯: bota (101.10.47.31 臺灣), 07/24/2022 12:46:44

aliangh 07/24 12:49這個偉大艱鉅的任務 就交給堅哥的助理們

aliangh 07/24 12:49了 加油 相信奸哥

bibi6668 07/24 12:50dpp不倒,台灣不會好!

PaoWann 07/24 12:51豬頭個低能兒 學術抄襲跟著作權法有屁關

PaoWann 07/24 12:51

ulli 07/24 12:52哪有差 阿通師一樣要付上責任

linceass 07/24 12:52歐北共

g1254501 07/24 12:52現在是要進行趙高實驗就是了?

athome1 07/24 12:54在護航就秀下限了

wake7078 07/24 12:58拿的出來快點拿

wake7078 07/24 12:59阿通師 等著看你自圓其說

sexygnome 07/24 13:03在那邊點點點,點屁點

hyperyoujo 07/24 15:33學術抄襲遠比著作權法重要太多了,你

hyperyoujo 07/24 15:33根本他媽搞錯重點,還罰則勒笑死,台

hyperyoujo 07/24 15:33大不最起碼撤銷他們兩個其中一個學位

hyperyoujo 07/24 15:33,整間學校的公信力蕩然無存,這比誰

hyperyoujo 07/24 15:33被罰款重要太多了

blackdragon 07/25 09:00拿的出草稿編輯紀錄早就拿出來說嘴

dark0224 07/25 09:37小什麼智 抄跑智

sisik 07/25 10:20提供資料,就可抄對方,笑死人了

iphyf 07/25 10:39護航的真爛,以後再怎麼修法也改變不了抄

iphyf 07/25 10:39襲事實

superfunjog 07/25 11:42你說的如果,就會變成余先生抄襲吧?

smallplug 07/25 13:05怎不說錯字是微軟選字的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