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大直房子倒塌要算柯還是蔣公子的鍋?
風向仔真愛貼圖
本來就有的第九條怎麼不順便貼啊?
內文對應都不一樣還可以拿來對
第 九 條
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由都發局列管者,其協調處理程序如下:
一、損鄰事件雙方自行協調達成協議者,應簽訂和解書,並由建方報請都
發局註銷列管。
二、損鄰事件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時,建方應通知受損戶於十四日內指定鑑
定機構辦理損害鑑定,受損戶未於限期內指定者,由建方逕行選定,
並辦理損害鑑定後,損鄰事件雙方應再自行協調;如涉及二個以上建
築工程,應指定同一鑑定機構。鑑定費用應由建方負擔。
附送自由時報新聞
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13431
建管處處長劉美秀表示,目前損鄰規則並未強制建商應辦理鄰房現況鑑定,導致部分損鄰情形發生時缺少客觀的施工前、後資料可供監造建築師判斷損害責任歸屬,而建築工程施工前的鄰房現況鑑定資料是日後發生施工損鄰情形用以釐清損害責任的重要依據。
因此,修正後的損鄰規則明定建築工程施工前應辦理鄰房現況鑑定,另外,歷來多有民眾反映無現況鑑定資料時,僅由監造建築師認定損害責任歸屬過於主觀,修正後對於建商未納入辦理現況鑑定而發生損鄰時,則須交由第三方公正之鑑定機構來鑑定損害的責任歸屬,以符合公平、客觀原則。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原本建築物鄰損是受災戶自己找第三方鑑定判斷
: https://i.imgur.com/Gd1aLU7.jpg

: https://i.imgur.com/4u0B0nN.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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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拿一個第七條就明顯誤導啊
網軍不懂法條很正常
當年入行的時候 老建築師就說了
千萬不要只看一條法令 你會死很慘
他們只想找麻煩而已
呵呵,網軍哪不懂,帶風向學簡七段
每次都去頭去尾誤導不是習慣了
柯
這裡會有建築師?
沒有建築師不會有在建築師事務所工作
的人嗎XD
這次事件有第三方來鑑定嗎? 不是政府直
接發文說安全打回?
等一下 我看懂了 這條根本沒用 重點是
第七條說可以繼續建 第九條只說你們要去
協調根本沒強制力 協調到一半你家就倒了
那你第十條看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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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各位安安 最近那個大直有房子倒塌,雖然還沒完全倒但也沒辦法再住人了 房子是在柯市府時期蓋, 期間發生不少事情附近居民也陳情了 但蔣公子執政的都發局背書過可以繼續蓋![[黑特] 大直房子倒塌要算柯還是蔣公子的鍋? [黑特] 大直房子倒塌要算柯還是蔣公子的鍋?](https://i.imgur.com/WIyUa38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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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 開發營建工地坍方新聞不絕於耳 網路搜尋 就出來一票新聞 有鄰近道路坍方 有鄰近建築坍方 然後 首當其衝就是該縣市首長16
剛剛看新聞 附近住戶說這建案"兩年前"開工 當時就有住戶提出異議 結果沒人鳥 結果現在搞出一個天坑 要咎責的話 要從兩年前開始追咎惹 我看柯文哲和蔣萬安責任都跑不掉![Re: [黑特] 大直房子倒塌要算柯還是蔣公子的鍋? Re: [黑特] 大直房子倒塌要算柯還是蔣公子的鍋?](https://i.imgur.com/zEWxdGY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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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建築物鄰損是受災戶自己找第三方鑑定判斷 柯文哲改成建商自己找人鑑定是不是自己造成鄰損 我想問看看智商157是怎樣想出這個好方法![Re: [黑特] 大直房子倒塌要算柯還是蔣公子的鍋? Re: [黑特] 大直房子倒塌要算柯還是蔣公子的鍋?](https://i.imgur.com/Gd1aLU7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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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如果看法條只看一半 就不要出來丟臉 法規名稱: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2月14日 第五條
先備份再說。 我記得我早上有看到一篇文章 說法剛好和你相反。 沒關係。等下找一下法條就知道。 這種東西很好查證。3
嗨,大家午安, 發生憾事實在覺得可惜, 雖然大家義憤填膺, 我覺得要貼出全文比較好啦, 順便當作知識推廣,![Re: [黑特] 大直房子倒塌要算柯還是蔣公子的鍋? Re: [黑特] 大直房子倒塌要算柯還是蔣公子的鍋?](https://i.imgur.com/Dy2kz3f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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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科布林真的很會帶風向 這麼嚴重嚴肅的事情 綠色科布林就只會想到要把鍋丟給藍白 真的是有夠噁心的 個人現在對年代力量邱顯智委員只有佩服
我講的是停工,你講的是判斷責任歸屬,這是兩碼不同的事情 舉個例子來講好了,現在房子倒了,學校裂了,建商需不需要列管? 答案是不用列管 建商只需要依照第六條花錢找人弄個初步認定書說責任不在我這邊,就不用列管 找人也簡單,今天不需要鑑定人出責任非屬建商的報告,只要寫個多重因素的報告就好
初步認定書在 台北市爭議規則第六條就寫的很明確啦, 第 六 條 都發局受理申請後, 應通知建方會同監造方依下列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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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大直下沉事件誰要負責原本的規定是受損疑義戶應自現場會勘或接獲監造(拆)人書面認定報告之日起二個月內 檢附鑑定機構所出具鑑定報告,都發局再進行列管 111年2月14日臺北市政府變更規定,改成建商自己認定有沒有損害鄰居,有的話都發局才![Re: [問卦] 大直下沉事件誰要負責 Re: [問卦] 大直下沉事件誰要負責](https://i.imgur.com/W4Ji4er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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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大直住戶怒「8個月沒人理我們」2建商互推整體理性中立客觀釐清一下 議員貼文 公文附圖![Re: [新聞] 大直住戶怒「8個月沒人理我們」2建商互推 Re: [新聞] 大直住戶怒「8個月沒人理我們」2建商互推](https://i.imgur.com/v9jcVSi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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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大直6棟民宅下陷!居民怒吼「陳情8個月沒看到有人貼蚵屁時期的工安處理 2020年12月1日 德惠街建築工程進行拆除作業造成鄰房外牆及內部牆壁受損事件, 受損戶於11月27日通報施工損鄰事件,該建案由忠泰建設公司起造、豪豐營造施 工,建管處為避免施工造成損害擴大影響,已督促工地持續監測,如有異常應立即通報及6
Re: [黑特] 大直住戶: 北市府叫我們自己跟建商協調建設公司並沒有權力鑑定鄰損 依<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第十四條 鑑定機構應向都發局申請核可後,始得擔任本規則之鑑定工作。 前項核可前,應經本會審查通過。 第一項核可期限最長為三年。1
Re: [問卦] 大直下沉事件誰要負責這就帶風向的 舊條文 第 四 條 領有建築執照之工程,發生施工損害鄰房疑義事件(以下簡稱損鄰疑義事件1
Re: [問卦] 大直下沉事件誰要負責我倒覺得這招很好啊 如你所說 改成建商自己認定有沒有損害鄰居,有的話都發局會列管 那建商自己認定沒問題 卻出了問題 那當然是建商自己負責啊 想看看![Re: [問卦] 大直下沉事件誰要負責 Re: [問卦] 大直下沉事件誰要負責](https://i.imgur.com/uztHSb2b.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