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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財劃法修改後,應該要求花蓮縣政府自己蓋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財劃法修改後,應該要求花蓮縣政府自己蓋作者
elite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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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拉

財劃法如果修改

地方的錢變多了

責任也要變多啊

ㄟ不是,你錢變多,路還要中央蓋,沒道理吧

財劃法如果改

應該要求花蓮縣政府自己負責

蘇花快

花蓮高鐵

跟國道六號延伸線吧

都是你花蓮要的

自己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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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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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ry 06/13 00:20蓋世界奇觀吧 雙贏!花蓮贏二次

Adler87 06/13 00:22這些東西本來就是中央地方各負擔一部分呀

Adler87 06/13 00:22?第一天當台灣人?

kevin190 06/13 00:35花蓮縣府的預算是用來綁樁用的

barbarian506 06/13 01:08預算都拿去修馬路囉,最好撈

dostey 06/13 02:56大理石 真的把人民納稅錢當水花

hong414 06/13 06:19說沒錢不補助你想怎樣

hong414 06/13 06:19愛玩就一起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