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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高虹安V 資策會爭議重點 法盲都進來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高虹安V 資策會爭議重點 法盲都進來作者
final951753
(藍色布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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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rry52 (NicePYa)》之銘言:
: 我提供另一個面向:資策會要主張 "期刊文章"本身的著作權或財產權,應該是很困難。: 應該要從實際的研究成果去看。
: 用個簡單的例子來講:
: 假設今天資策會的計畫是叫高虹安去學習造一台車。然後要實際打造一台車出來並要提供: 所有技術資料 (機構圖紙、內部電路線路圖等),然後高虹安就去辛辛那提請教李傑怎麼: 做,然後學會之後就造了一台車然後把車跟相關資料交付給資策會了,然後把造車的方: 法公開發表在會議期刊上(假設資策會同意公開發表)
: 資策會靠高的研究成果得到了一台車跟相關技術資料,相關智財權當然也是歸資策會。但: 介紹造車方法發表在期刊上的論文,其論文的著作人格權應該是算資策會還是文章作者?: (「研究成果」跟「闡述研究成果的論文」 的所有權應該是可以分開討論?)
: 有些人可能會引用資策會合約第十條關於著作權須轉移甲方(資策會)的規定,來說明
: 「闡述研究成果的論文」的著作權也算資策會的,但要注意根據條文轉移的前提是
: 研究成果得是 "著作",但我相信資策會預期高虹安的研究成果應該是要產生某項技術。: 當然資策會也還是可以主張該會議論文本身也是所謂的"研究成果"所以著作權當然算資策: 會的,所以這方面最後大概就兩端律師攻防戰
: https://i.imgur.com/Uuyt7kS.jpg

圖https://i.imgur.com/Uuyt7kS.jpg?e=1667338654&s=t8aZfqhGpBBlc3flMg5UKQ, 高虹安V 資策會爭議重點 法盲都進來

覺得資策會管不到,

以前寫期刊還要跟出版商共同持有著作權,因為裡面還有編輯或校稿協助修整期刊論文,

而且要發期刊還要繳錢給出版商,出版商又會販賣期刊營利,

有問題的話,期刊出版商早就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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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181410/08 03:22就選舉亂黑而已

eirose10/08 05:15選完就會裝死然後煙消雲散

ohha022110/08 19:13她發的應該是IEEE吧?資策會應該是管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