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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看板C_Chat標題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作者
showwhat2
(風流無處止一家)
時間推噓13 推:14 噓:1 →:32

※ 引述《Katsuyuki118 (勝之・改)》之銘言:
: https://news.livedoor.com/lite/article_detail/24928241/
: 重點:
: 被告青葉對於起訴內容表示:
: “我確實那麼做了,沒想過會死那麼多人,我認為自己做得太過分了”
: 辯護方爭辯被告在事件當時的責任能力
: 主張心神喪失方面的無罪
: 被告被認為有責任能力的話 會主張心神耗弱而尋求減刑




我有稍微看了一下Wiki上面簡單的事發前後經過,所以我們稍微比較理性分析一下。



他能夠計畫,在幾天之中,冷靜地買完汽油和必備道具。

並且途中完全沒有被店員或是路人察覺到任何異樣,且順利地完成犯案。



這不符合心神喪失的狀況。



嚴重精神疾病發作的時間和嚴重程度,是非常難以做到這樣的。

也不太可能預謀,大部分都是當下衝動犯案、且對象大多都是周遭的親人朋友。



我覺得源頭可能是因為小時候父母離異所造成的連鎖反應。



因為從小的生活不美滿,造成人格上的扭曲。

再加上因為父親自殺而併發了一定程度的精神疾病,導致原本扭曲的人格無法壓抑。



另外放火本身也許比起直接殺人來說心理門檻較低,也因此他選擇了這種方式犯案。

可能各種層面下來環環相扣,因此他犯下了這個案件。



因為我也不懂法律和鑑定,不知道有沒有可能因為精神耗弱而獲得減刑。



那我們需不需要擔心嚴重精神疾病亂殺人?



因為嚴重精神疾病是退化性疾病,到最後通常患者不是都待家裡就是在病院。

一般來說如果真的發病攻擊,根據調查有九十趴以上都是攻擊自己的親朋好友。

而一些調查的結果,精神疾病攻擊人的案件跟平常人來比並沒有比較多。



路上就是多注意一下,因為發作狀況很明顯,有點理解就大概知道不對勁了。



另外不是每一位精神病患都能夠攻擊人,絕大部份可能還是會想去自殺或破壞公物。

每個人的本能上會有對於攻擊人上面,可能潛意識上的制約,統計上會攻擊人的很少。



精神疾病到底該不該減刑或無罪呢?



其實這也是我當初犯的錯,當時的我理解太少了。

我覺得國內的精神衛生知識普遍也比較少,但也不知道國外有沒有比較好。



精神疾病裡面就有分:人格疾患、精神官能症、嚴重精神疾病。



人格疾患是不被法律保障的精神疾病,也就是這個沒辦法主張減刑或無罪。

精神官能症是大家比較常見的那種,很多人會曬藥袋說自己有精神病的那種。

嚴重精神疾病是比較可能會有證明或手冊種類,大部分都是退化性疾病。



我舉一個例子,我比較熟的嚴重精神疾病裡面的躁鬱症。



我一直以為躁鬱症大家差不多只是症狀輕重,但我錯了

他裡面無論是從發作狀況、發作時間、發作順序、發作程度……

甚至是每個人體質、基因、心理,完全都有不同的可能,組合起來甚至上萬種。



也就是說,每一個躁鬱症患者,都是不一樣的。



有些人就是治療一下子就痊癒了、有些人一輩子輕症不用吃藥。

但很多都是只能吃藥吃一輩子,每次發作都會讓腦袋更加退化。



我覺得這也是很多精神病患的盲點,不應該把任何汙名化代入自己。



像我的話是明明症狀算嚴重,但因為體質代謝,穩定吃藥就能夠解決問題。

有些人可能體質不好或是代謝問題,導致於吃藥也很難穩定自己的病情。

而其實無論是思覺失調或是其他精神官能症,每個人的狀況其實也都不一樣。



所以其實不能夠使用一個名稱精神病患概括所有的精神病患。



每個人的狀況都不一樣、每一個案件的情形也都不一樣。

我覺得無論是法律或是醫師鑑定的專業,就是每一個案件都認真的對待。

不可能說我們討論出一個唯一的結果,接著以後都照這樣做就好。



抱歉,講了這麼多。



結論的話,我最後還是交給專業吧。

因為理解越多,就越覺得自己實在是太渺小了。(?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124.4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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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isfuck11/06 06:45醫生法官:不管啦你不專業 他很可憐的不原諒就是低端

chocobo2411/06 06:48即便精神疾病確定,還是覺得該還就要還,因為你殺人就

chocobo2411/06 06:48是你欠人家的,可以人道的還清,但沒什麼脫罪之辭

chocobo大,我覺得你算是比較理性的,確實是該還的就要還。 不過達到精神喪失的條件其實非常嚴苛,而精神喪失又要有能力攻擊人更困難。 根據美國的統計,犯罪案件其中只有3~5%為精神病患。 低於一般人患有精神疾病的比例,也就是高達18%。 而精神疾病所犯下的罪刑之中,僅有7.5%的犯案行為與症狀相關。 能夠提出精神喪失的比例更低了、而成功的比例是其四分之一。 這件事情真的是要理性討論就要

個案

討論。 因為絕大部分都是個人問題,而非精神疾病這個標籤一貼就能一視同仁。 而為什麼精神喪失可以有減刑、免刑的原因。 這個我是不懂啦,我看資料是說刑罰對這些精神喪失的人已經沒有意義了。

simon933111/06 06:52沒有人有義務被神經病殺掉,憑什麼神經病可以用來脫罪?

s21012511/06 07:03關醫生啥事 醫生又不負責判決 一樓連工作都搞不清

s21012511/06 07:03楚嗎

pttisfuck11/06 07:04醫生會說精神病很可憐開給他們殺人許可證

pttisfuck11/06 07:04你連這個都不懂? 他們是合作關係好嗎

s21012511/06 07:05沒看過這麼硬凹的 超可憐 要合作什麼 你說一下啊

s21012511/06 07:05這有什麼好合作關係的 對醫生有什麼好處

s21012511/06 07:07看過仇醫的 沒看過用這個毫無邏輯的觀點仇醫的

pttisfuck11/06 07:10你高興就好 遇到精神病自己小心點

s21012511/06 07:13真的是很可憐 有邏輯的話一句都講不出來 小丑一個

cyclone05511/06 07:16或許會有好的精神病患啦,但我只知道不出

s21012511/06 07:26樓上去查一下身心科患者有多少人 再來說什麼或許有

s21012511/06 07:26好的這種鬼話

owo020411/06 07:27現代刑法體系就是神經病有優待 啊不然你想怎樣

jaguarroco11/06 07:49那只好超越人類了,jojo

cyclone05511/06 07:52或許會有好的精神病患啦:)

※ 編輯: showwhat2 (123.205.124.49 臺灣), 11/06/2023 08:18:00

aaaaooo11/06 08:04要平等對待那更不該給精障特權才對

satheni11/06 08:16我也覺得用精神疾病脫罪根本是本末倒置,我們把罪犯殺了

satheni11/06 08:16或是關起來是為了保護自己,既然他證明了自己沒有能力控

satheni11/06 08:16制自己,那有什麼好減刑的

showwhat211/06 08:25就真的不能一概而論,很多都是要談案子,像這個縱火案

showwhat211/06 08:26,我是覺得不太會減刑了。

showwhat211/06 08:27其實我也對台灣一些判決感到不滿啊,但這真的都要個案

showwhat211/06 08:28討論,理性去看那個犯案比例是真的不高。

papertim11/06 08:52很多案子都會用這招擋,但不代表成功率高。說不定是律師

papertim11/06 08:52找不到理由之後的最後手段

owo020411/06 09:06因為現代關人的意義跟你要的不一樣 現在是定義為教育矯

owo020411/06 09:06

westgatepark11/06 09:30因為現代刑罰是有矯正意義的 精神病你罰他又不可能

westgatepark11/06 09:30就這樣治好 所以精神病犯罪不用關 但會被強制送醫

westgatepark11/06 09:31現代標準會判到死刑的都是判斷無法矯正

westgatepark11/06 09:31罪行已經大到容不下這個人的程度

newgunden11/06 10:26你要說能不能逃過起訴的話,可以說是不可能,因為是日

newgunden11/06 10:26本。

newgunden11/06 10:26當然跟現在討論的無關

habbit2411/06 13:24符不符合又不是你說了算w

westgatepark11/06 15:45精神病犯罪證據夠都會起訴啊 問題在量刑而己

showwhat211/06 23:20量刑的話,我覺得法律界和社會大眾可以商討。

showwhat211/06 23:22我今天不滿的是,明明犯刑的主要原因不是精神病,卻要

showwhat211/06 23:22污名化精神病,社會氛圍變成盲目打壓根本沒太多關係的

showwhat211/06 23:22精神病。

showwhat211/06 23:23像是鐵路殺警案,我的想法就跟檢察官類似,你今天心裡

showwhat211/06 23:23變態拿精神病來擋免死金牌,然後整個精神病就這樣被標

showwhat211/06 23:23籤,你氣不氣?我是很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