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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大法官憑什麼擅自決定死刑違憲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大法官憑什麼擅自決定死刑違憲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時間推噓 推:6 噓:6 →:4

※ 引述《jump2j (Lockel)》之銘言:
: 我之前就跟你講過
:
: 三權分立的架構是:1.立法院立法限制人權→2.行政院執行立法院通過的法律→3.大法

: 解釋該通過的法律是否違憲
:
: 大法官從中扮演的角色,不是主動限制人權,而是被動審查限制人權的法規是否違憲,
: 免民意機關假多數暴力侵害人權
:
: 連三權分立的權力結構都沒搞清楚,談甚麼大法官的存廢?
:
: 在三權分立架構下,只有立法院才有主動限制人權的權力好嗎?
: 大法官的權力只是被動審查而已
:

這種純學理的脫離現實,實在令人..... 不爽!

實然不等於應然,
法國大革命之前的政治理論,後來各國的實踐方式也不一樣,
尤其是在加入政黨政治之後.
(政黨政治其實就是幫派,只差在不以犯罪為宗旨... 理論上啦)

實際上要限制人民權利的, 都是行政權, 例如Covid-19下的衛福部,
怎麼做呢?
自己立個不用戒嚴、發佈緊急命令, 就權力無限大、但責任0的法案,
交給黨鞭去執行, 立法院就順利通過了, 黑機關 指揮中心 就成立,
它可以為一切處分, 錢隨便花, 還可以全保密,
被告了的時候, 說居家檢疫通知單上沒有它的印章.
(特偵組之前被公幹、後來解散,很大原因就是它權責不符、黑機關)

偶爾有去看立法院二讀會(委員會)的紀錄就知道我在講什麼,
咆哮虎講得滿口泡泡、美國德國蝦咪國的立法搬出來也沒用,
綠黨鞭隨便講幾去,
就依綠色黨團意見通過了。

所以請不要把行政機關講得像小媳婦、專門執行國會法案的下屬一樣,
那叫: 理論!! 而且是故意遺漏事實的理論,
完全無視「行政機關提案權」、「政黨政治」在台灣的運作實情,
實際上台灣的行政權, 尤其是總統, 根本權力無限大,
運作方式和對岸的共產黨沒有差太多.
(權力集中制)
你講的全是英國內閣制的運作方式.

離開三權分立、回到本題:
人民真的權利被國家侵害了, 會怎麼樣?
對, 我們只有一個選擇: 人民敗訴法院!!

現在有憲法法院了, 繼續去聲請會怎樣?
幹它的格式還真不是普通的要求繁索.. 也就算了,
但人民仍然會9成99得到: 不受理!!

不用講那麼複雜啦,我就問: 這十年來,大法官有做什麼事?
再問:
當年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那種胡搞瞎搞,
大法官還可以一推了事、全推給立法權的價值判斷和取捨,
那死刑也是價值判斷和取捨, 還是先驗於一切制度、文明的存在,
大法官的憲法法庭受理這個, 是怎樣?

不用在那邊裝,
就是要假借司法程序,逼所有台灣人接受他們的信仰而已!!
大家都知道「有開辯論」的憲法法庭想幹什麼.

正事不做,做這種, 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憲法訴願? 有在做嗎?
法律違憲審查? 哪一件不是合憲性解釋? (這時候就超尊重立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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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93.13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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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her 04/23 03:56沒空

※ 編輯: court0043 (49.216.93.136 臺灣), 04/23/2024 03:56:40

angela0319 04/23 04:02謝謝

alancool 04/23 04:46那請問沒有大法官要如何制衡多數暴力和

alancool 04/23 04:47政府濫權?

你的想法很好,但真的只是想法, 還有比現在效忠特定政黨的大法官s還恐怖的嗎? 現實一點,我們有眼前的危機, 而不是去幻想未來會怎樣、或者遙想古時候大法官有多棒.

oldcrow 04/23 04:52牠們就是這樣硬幹,民眾拿牠們沒辦法

最扯的,這樣做的人就是法律背景的人, 最了解權力節制、三權分立的人, 所幹的事卻是從系統的最底層去毁掉它.

seanfan 04/23 04:59民進黨畜生就是這種弱肉強食的組織

arishina 04/23 05:26把司法權拿掉你連0.1%的機會都沒

大法官不代表司法權. 我也是有朋友認識前大法官, 連他們都看不起現任的, 直說不要幻想什麼大法官解釋、憲法裁判, 在既有的三級三審法院系統,得到正義的機率還比較高。

dagun92 04/23 07:17你是要狗去咬主人? 法律人有多少是沒軟

以前台大法律系整個深綠的後果, 慢慢浮現了出來。 他們不認為我們是在監督政府,而是在攻擊他們的本土政權。

dagun92 04/23 07:17骨症的?

※ 編輯: court0043 (49.216.93.129 臺灣), 04/23/2024 10:17:55

bightc99753 04/23 11:26第二段是不是在偷臭國民黨

PetrVanis 04/23 12:41我相信你

vev 04/23 12:54要廢死也是立法院權責吧!不是法官

open22512 04/23 13:52超好笑 有朋友認識 又是八卦版幻想宅

open22512 04/23 13:52哦 放這種空話真的有夠可悲

比較可悲的是像你這種肥仔, 一會大家都跟你一樣躲在家裡裡按鍵盤而已, 連個象牙都沒看你吐出來,

jump2j 04/23 15:07絕對法律保留、相對法律保留,了解一下

所以才說現在這一代的法律人,包括大法官, 很是所謂的不肖子孫: 前人建立了法律保留相關的各種解釋, 後人就只會牙牙學語、跟著講一樣的東西, 不敢超越前人, 反而只想媚於現實、無視於行政權跟立法權走在一起的時候, 法律保留根本不再是問題。 (以前在講法律保留,主要是因為立法權是改革的勢力所在。) 然後到頭來,繼續鬼打牆法律保留、相對法律保留。 最後要開始嗆誰書念比較多嗎? 我可以跟你講一個名字:吳庚. 但請想一想:這是幾百年前的事情了?! 長進一點好嗎,台灣人!

※ 編輯: court0043 (203.145.94.46 香港), 04/23/2024 16:56:41

※ 編輯: court0043 (203.145.94.46 香港), 04/23/2024 17:00:23

jump2j 04/23 17:40你基礎理論不學,怎麼超越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