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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作者
TouchAgain
(謝謝)
時間推噓18 推:21 噓:3 →:62

如果從立法邏輯來看


第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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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第 34-1 條
內政部、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如有增設供公眾使用停車空間及開放空間之必要,得於都市計畫書訂定增加容積獎勵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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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當初應該是參考34-1去訂定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79-82條
有關公共開放空間獎勵的部分



第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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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第 34-2 條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建築;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
一、採綠建築規劃設計: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及通過綠建築分級評估銀級以上。
二、提高結構物耐震性能:耐震能力達現行規定之一點二五倍。
三、應用智慧建築技術: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智慧建築設計,取得候選智慧建築證書,且通過智慧建築等級評估銀級以上。
四、納入綠色能源:使用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五、其他對於都市環境品質有高於法規規定之具體貢獻。
縣(市)政府辦理審查前項條件時,應就分級、細目、條件、容積額度及協議等事項作必要之規定。
依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辦理重建者,不得再依第一項規定申請放寬建築容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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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當初應該是參考34-2去訂定 或者說至少是參考來源之一
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第 25 條

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
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
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及有關
交通、景觀、防火等事項,並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程序辦理。



也就是說獎勵可以分為兩大類

公共空間的獎勵 跟 其餘獎勵

在法條上的來源就不同

當碰到公共空間時 適用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但其餘的 像京華城什麼綠建築這些

就適用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這從法條來源上應該就可以看出來

所以說用土管條例去檢驗京華城只能說莫名其妙

至於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就是指定用細部計畫的方式來擬訂容積

這個方式是台北市權責範圍

我相信京華城也不會是唯一一個引用此法條擬定容積的北市建物

除非你告訴我他真的是幾十年來唯一適用此法條的建物

否則這沒有什麼好吵的 就是適用這個法條



至於給到20%還是給到15%還是給到幾%比較合理

那又是另一個問題 這個也牽涉到都發專業 我不懂 不發表意見

但至少法源應該沒問題



※ 引述《xa9277178 (楓曦)》之銘言:
: 你扯這麼多
: 簡單來說就是 台北市有容積獎勵20%的權限
: 這個沒問題吧 大家都沒爭議
: 但誰說一定都要寫好容積獎勵標準才能照著給?
: 根本就沒規定過要寫好獎勵通則才能給
: 人家就跟你說用計畫審議的方式了 你直接忽略?
: 還有一個一直扯什麼土管規定的
: 這就是張飛打岳飛
: 你可以參照其他相關的容積率給定方式當標準
: 沒有人說不參照就叫違法好嗎 什麼低能邏輯= =
: 台北市最大的問題在於他沒定通則 這我同意
: 但不是說沒定通則就不能給
: 照你這個邏輯 所有台北市容積獎勵的案子 全部都違法
: 台北市不是今年才用這套容積獎勵的標準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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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158.23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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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uchAgain (123.110.158.234 臺灣), 09/16/2024 02:29:17

htc314 09/16 02:30https://i.imgur.com/Q1EoJtn.jpeg

treeeasy 09/16 02:30

jj782995 09/16 02:30你知道土管多大嗎...就跟農發條是一樣

jj782995 09/16 02:31建議你先去讀土地法再來說立法精神

這些不重要 實務上我相信京華城不會是唯一適用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來擬訂細部計畫的案件 根據目前的情報來看 北市應該一直都是這樣幹的 如果幾十年來都適用這條例 沒道理京華城特別不適用 除非你告訴我幾十年來台北市的法律適用都有問題 那也是議會該做修法的事情 跟明知違法圖利八竿子打不著

jj782995 09/16 02:37這些不重要...那你拿法條出來幹嘛

jj782995 09/16 02:37真的有夠鍵盤法律專家

我就是告訴你實際上使用的是什麼法條 以及來源 但如果你要跟我討論這個法條該放在土管法裡面還是都市計畫施行條例裡面 我就認為不重要 這個問題應該台北市議員去討論

fredfang65 09/16 02:43要不要去問柯屁, 核准前知不知道

faryoo 09/16 02:44台北市那些公務員長年以來都搞錯了? 笑死

現在看起來就是這樣啊 以前這樣做都問題 京華城同樣這樣做突然有問題 要嘛就是一起對 要嘛一起錯 不然勒?

jj782995 09/16 02:46以前做就有問題?哪個提出來看看 有貓

jj782995 09/16 02:46膩嗎

任何一個靠擬訂計畫獲得獎勵容積的都是阿 那我請問以前他們是適用哪個法條? 反正不是土管 土管只規定公共開放空間 沒有包含綠建築那些 下面是其他網友貼的 我複製過來

https://imgur.com/LeyWgPA

treeeasy 09/16 02:51誰說25條細計不能自創26條土管沒有的,

treeeasy 09/16 02:51土管沒說不能新創好嗎?那不叫逾越。土

sexygnome 09/16 02:51以前沒有問題因為市長不是柯XDD

treeeasy 09/16 02:52管說基準容積300,你細計寫310,那才叫

treeeasy 09/16 02:52逾越,不然26條都訂好了,25條寫要訂容

treeeasy 09/16 02:52積率是寫心酸的歐。

chiachen 09/16 02:53一群小草為了護主真的亂講一通,有本事

chiachen 09/16 02:53柯都說知情這無違法

treeeasy 09/16 02:54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 25 條 就

treeeasy 09/16 02:55是細計自訂容獎的授權法源了,又其是來

treeeasy 09/16 02:55自母法都市計畫法39條授權的。

是的 講授權的話是都市計畫法39條 講內容的參照的話應該是我內文講的

treeeasy 09/16 03:00連你們這些人都弄錯了,柯一定不懂的啦

treeeasy 09/16 03:00,但他就全權授權都委會去弄呀,都委會

treeeasy 09/16 03:00都通過了,市長一定簽名同意發布呀。這

treeeasy 09/16 03:00邏輯很簡單,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當然

treeeasy 09/16 03:01無法理解。

a7983115 09/16 03:01都市計畫法39條確實有授權,說違法太牽

a7983115 09/16 03:01

GEoilo 09/16 03:04好了啦~私法院說綠執政合法,其他都違法

a7983115 09/16 03:04事實上,都市更新就是因為難以推動才訂

a7983115 09/16 03:04的那麼寬鬆

※ 編輯: TouchAgain (123.110.158.234 臺灣), 09/16/2024 03:08:01

cancellarame 09/16 03:11嗯 那個阻卻責任是辯方要主張的啦

cancellarame 09/16 03:11。 嗯 ... 如果辯方律師照你的方

cancellarame 09/16 03:11式講。 法官很容易判:)

spadenet 09/16 03:25單從地方自治角度來看,直轄市可以自行

spadenet 09/16 03:25於施行細則中規定的事項,殊難想像貴為

spadenet 09/16 03:25首都的台北市會這樣限縮自己的裁量權限

spadenet 09/16 03:25,再不濟頂多如其他直轄市直接在施行細

spadenet 09/16 03:25則訂定容獎事由及標準而已

jj782995 09/16 03:59還在南港輪胎阿 你們是同一組人嗎同一張

jj782995 09/16 03:59照片一直洗

jj782995 09/16 04:00南港輪胎都更案 都更條例65

這我不清楚 這案例不適用就算了 我也懶得找 看下面一篇有人舉例 總之京華城不可能是唯一用這條例的吧

cityport 09/16 04:01台北市不屬於台灣省

brzrkr 09/16 04:24蔣萬安說過了以前沒有以後也不會有

※ 編輯: TouchAgain (123.110.158.234 臺灣), 09/16/2024 04:25:22

HAYABUSA1207 09/16 04:40我可以確定的是:一群學法律的都可

HAYABUSA1207 09/16 04:40以爭論這件事這麼久,還無法確定有

HAYABUSA1207 09/16 04:40無違法,柯文哲在蓋章時一定不知道

HAYABUSA1207 09/16 04:40自己有沒有違法。

eaious 09/16 04:43本來就是這樣啊 正反意見爭論成這樣 行政

eaious 09/16 04:43法庭也還沒判 你硬要說它違法 還明知違法

eaious 09/16 04:43而為之 真的只有瞎扯

eaious 09/16 04:44北檢也絕對知道 死活都要挖出柯收賄的證

eaious 09/16 04:44

mastoid 09/16 04:47動則得咎 難怪公務員什麼都不想做

yw1002 09/16 05:06我們都沒錯 只是不適合

eemail 09/16 05:43什麼交給都委專業判斷 京華城這事要是第一

eemail 09/16 05:44次進北市府我就信這講法 前提是郝市府沒給

eemail 09/16 05:45過 他做這動作根本要是要翻郝市府的盤了

ericsonzhen 09/16 05:49郝市府是沒拿到好處也不遵法硬擋,監

ericsonzhen 09/16 05:49院糾正不就提過一次560不給是違法了

ericsonzhen 09/16 05:49嗎? 行政法院也再次肯認560合法,刪

ericsonzhen 09/16 05:49除原定重建的樓地板上限數字

cga423 09/16 05:54

supervisorz 09/16 06:02其它縣市都比照五條件給

supervisorz 09/16 06:02就台北自創條件

semind 09/16 06:28檢察官一定想就算京華城沒圖利,五大案總

semind 09/16 06:28會抓到你犯罪吧。其他人都不敢有政績,柯

semind 09/16 06:28這麼大膽敢蓋那麼多東西。很有信心就羈押

semind 09/16 06:28起來了。但若找不到金流,硬用圖利罪抓,

semind 09/16 06:29就會變得像南京彭宇案一樣,對社會發展產

semind 09/16 06:30生不可逆的負面效應。官員都不敢獎勵發展

semind 09/16 06:30人民沒有改變的動力,就原地擺爛。

liuhan 09/16 06:35黨養的檢查狗跟法狗說違法耶

Dayton 09/16 06:41南港輪胎都更跟都計的容積獎勵都有拿啊

Dayton 09/16 06:41https://i.imgur.com/UuB2uFI.jpeg

Dayton 09/16 06:41內政部還函釋說都計的容積獎勵不能限制都

Dayton 09/16 06:41更等依法享有的容積獎勵

Dayton 09/16 06:44不知道都計/都更獎勵可以疊加的就別來鬧

nashpan7 09/16 07:10一推綠腦把監院當令牌 可撥

JY1102 09/16 09:08所以很多案子擺爛不動就是這樣啊,嘻嘻!

JY1102 09/16 09:08換一個不想擺爛破壞共識的

berryc 09/16 12:18上法院就知道了啦,這樣就圖利罪笑死

berryc 09/16 12:18難怪檢察官用盡手段就是非要挖到金流

berryc 09/16 12:19最多就4個月,看你多會挖

berryc 09/16 12:19最後用圖利起訴, 北檢就是輸了

berryc 09/16 12:19法院審完柯P無罪, 政治風暴才要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