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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吳昱辰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轉錄] 吳昱辰作者
purue
(pu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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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人生第一次對他人提告,也是我人生數不清第幾回在生死關頭撿回一條命。

今天晚上和女友在外用餐完,走回家的路上經過某路口,我方號誌是綠燈,我們沿著斑馬線正準備要過馬路,此時我注意到對向有一台車正在左轉並朝我們駛來,我見他開始減速,心想對方有看到我們,便繼續在斑馬線上前進,不料在他緩緩前進至離我們約3公尺時,對方突然踩下油門加速,我們被嚇到先是愣住,下一秒拔腿狂奔,對方也終於在此時發現自己差點釀成大禍,緊急踩了煞車。我見對方遲遲不搖下車窗道歉,生氣地敲了他的車窗大喊「你差點撞到人你知道嗎?」,他搖下車窗一副驚魂未定,愣了好幾秒說不出話,最後擠出一句「我有煞住了啊!」便關起車窗揚長而去。

我們走到路邊思考對策,首先沒有行車記錄器,監視器又不能進行行政處分,所以未停讓行人的罰單開不了,再來因為我們迅速閃避而沒有發生碰撞,因此肇事逃逸也不可行,最後只剩下一條機會渺茫的路可以走,我立刻撥打110向警方提出我要以「公共危險罪」告發對方。警察到現場確認完狀況後,告知我要提出刑事告訴才能到警局調閱監視器,我二話不說馬上答應,就算起訴不成,我也要看看我們是如何差點命喪街頭的。

到警局後,經過了一段時間的調閱,終於找到事發當時的畫面,如同前段敘述,對方最後一刻突然加速,我和女友被嚇到趕緊閃避,明明才剛以第一人稱視角經歷過,但從旁觀者的角度看來卻是更加地怵目驚心。儘管畫面帶給我們極大的震撼,幾位員警卻都說這大概很難起訴,因為「對方最後一刻仍然有煞車」,並問我確定要提告嗎?

其實我心裡早就有底,關注交通議題多年的我,看過台灣許多類似的判決,但同時我也知道在部份更重視行人安全的國家,這樣的行為是有可能被起訴公共危險罪的。台灣公共危險罪的要件——「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其中「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定義非常模糊,我認為這取決於兩件事,一是台灣整體社會價值,二是法官個人價值,因此我想賭一把,賭賭看在政府宣稱要擺脫行人地獄的這兩年,台灣的社會價值是否有所改變?法官的判斷基準是否會因而做出調整?能否遇到重視行人安全的法官審理此案?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即便最後不起訴,我也要讓對方知道他的行為已經嚴重跨越我的底線。

接下來的筆錄中,我冷靜回顧現場發生的事情並回答警員的提問,關鍵的「為何認為對方觸犯公共危險罪?」,我回答「如對方是被A柱遮擋視線,表示對方轉彎時沒有擺頭的習慣,並且他還在經過行人穿越道之前加速,這樣的行為會造成其他行人往來之危險。」

筆錄大約進行了半小時後結束,最後警員將報案證明交給我時,我向他說:「我知道這個案件大概很難起訴,但是台灣每年都有400個行人在路上失去生命,今天若是對方沒有煞住,我也許就成為了下一個,台灣真的不能再這樣下去了,今天很謝謝你們的幫忙。」

離開警局回家的路上,我變得極度焦慮,台南的道路設計本就對行人不友善,如今更是不知該如何面對,在沒有人行道的大馬路上深怕汽車衝撞過來,過馬路時深怕又遇到不長眼、不擺頭的駕駛。歷經千辛萬苦回到家,我無力地躺在床上,腦中出現許多畫面與聲音……

想起我和女友曾在合歡山旁的公路差點被大卡車撞死,當時更驚險,我們跳到路邊的護欄上才逃過一劫;

想起國中時騎腳踏車被路邊突然打開的車門撞飛;

想起大學時騎機車被路邊突然迴轉的車撞飛;

想起曾有好幾位朋友對我說過「你想太多了啦!台灣哪有那麼危險。」;

想起交通部提出、立法院通過的微罪不舉導致違規變得更加猖獗;

想起交通部遲遲不肯全面納管隔熱紙,導致我今天無法判斷對方駕駛的意圖;

想起台灣的駕訓制度與其他先進國家嚴重脫節,導致許多駕駛並不具備安全駕駛的能力;

想起台灣社會對於違規的包容以及對檢舉的仇視;

想起過去向警方報案時,好幾次得到消極和推託的回應,甚至試圖合理化違規;

想起在網路上討論交通議題時,無數次被不認識的人要求搬離我成長的國家……

今天下午我和女友經過開山王廟,看到大家在排隊拿可愛的虎爺拓印,我們也拿了。躺在床上被各種負面情緒淹沒,感覺幾乎要窒息時——

「是虎爺保護了我們!」女友突然這樣說。

是這樣嗎?我不知道,我只覺得好迷惘,對我腳下踩著的斑馬線、對路上象徵自由的車輛、對於這個國家是否能夠保障我的生命與自由,我已經不知道該相信什麼了,我只是想好好地活在這片土地上,不被他人威脅生命,但這個願望似乎奢侈到我不配擁有。

2024.12.14
https://myppt.cc/E6xyWi
為什麼對行人不友善 在馬路造成大危險的駕駛行為 大家卻會覺得在台灣卻連公共危險罪都無法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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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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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urue (106.1.228.144 臺灣), 12/15/2024 16:22:01

ILoveKMT 12/15 16:25滾 你家的事

meredith001 12/15 16:26

LeeSeDol 12/15 16:26藍白去修法啊!通通抓去關

gogobar 12/15 16:26大陸的車都會讓行人,台灣真的是笑死人

gogobar 12/15 16:27尤其是南部,根本是汽車殺人天堂

whyyeswhynot 12/15 16:28

LearnLong 12/15 16:28前言不對後語 你都說只有三公尺了

LearnLong 12/15 16:29還什麼A柱

peterw 12/15 16:31請問他是哪位?

ms883050 12/15 16:35誰?

hong414 12/15 16:42叫藍白修法 唯一死刑

Hoty69 12/15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