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民黨要不要臉?要修大法官現有總額
※ 引述《pupu20317 (慶寶)》之銘言:
: 媽的 國民黨真他媽的不要臉
: 這樣就是在卡大法官人事啊 操
: 案由還寫得很漂亮
: 扯什麼要多元
: 去你的
: 修法「現有總額”固定‘’」要依憲法第五條15人
: 那10月7位大法官要卸任
: 你們一直卡著不就有些事情沒法處理 幹
: 憲法法庭不就廢了?有夠下賤!
: https://i.imgur.com/H34c6PH.jpeg
是不是很多人看不懂這個修法阿
我簡單解釋
原本的憲法訴訟法沒有規定大法官一定要多少人開會
因為大法官的選任很容易因為政治因素卡住
比如阿扁時期朝小野大 就大法官難產
因為大法官是行政院提名立法院同意
所以原本的憲法訴訟就規定 用「現有人數」去做計算
也就是說 不管立法院有沒有同意 總之現有的大法官只要超過一定比例
就可以做出決定
這樣就不會因為大法官政治因素難產 而導致司法權實際上無法制衡的狀況
那翁曉玲這個立法簡單來說
就是把憲法訴訟所有的行為都綁死在15人的情況
這會造成兩個問題
1.你根本上就否認了原本憲法訴訟法的立法精神 那幹嘛原本法條還要用「現有人數」
來規定?你用一個特殊的名詞規定,然後現在又增加法條說這個名詞=15人。以立法
技術而言,真的是疊床架屋有夠爛。
2.這其實就在預告藍白要杯葛新任大法官選任了,而且只要立法院一直杯葛大法官的產
生,實際上就可以造成立法院變成獨大機關的效果,反正我立法出來,你行政院覆議我
就駁回,你想要申請違憲,抱歉人數不足不能做成決議~
翁曉玲潛稱憲法學者,卻提出這種修法,真的很噁心欸。
--
不爽你也沒辦法
不知道大法官的法官黃國昌會不會同意這
個修法
就是懂憲法才知道怎麼下手
就是懂運作才會去找到點去卡住啊
一樓,辦法很多。有種硬碾過看看
這種改法怎麼會懂憲法?法案過了又違憲
,笑死
翁真的太噁了
就是實質讓憲法法庭跛腳不能行動阿
非常噁心的立法
讀法律的真的都不覺得丟臉嗎==
神奇的是 竟然還有藍白共護航得下去
讀法律的都覺得很丟臉阿 沒看到藍白
找不到人來護航釋憲案 只好翁吳自己
親自下場嗎?
完全在踐踏法治制度、憲政體制ㄟ
對 完全不懂怎麼有人還護航的下去,國
中高中公民沒有教這些基本的法學素養
嗎...
這種修改沒有用,憲法訴訟法本身位
階是法律,大法官按照憲法可以宣告
任何違憲的法律違憲的
接下來藍白大概就會想動軍事統帥權
了
我想到的也是接下來杯葛人選 那以後就
沒人可以管立法院
卡大法官根本沒用 卸任的代行職權而已
記住我這半年一再強調的 4年後你各位
只能在召喚峽谷投票
依照藍白這個水準,我看之後修法改立委
任期也不會意外,萬年國代再現
憲法保留的東西 怎麼可能修法改www
要幻想也舉個實際一點的例子
這屆國民黨真的越來越讓我有國大代
表的既視感,民主化後這政黨還沒這
麼誇張過
因為目前實體法(憲法)動不了,藍白
就動歪心思去動程序法
意圖都明顯成這樣了藍白共還能護航
也是台灣奇觀
說個笑話: 現行法沒有規定多少人開會
台灣奇觀是現行法有的東西
被政黑說是沒有
然後底下蠢貨還群起附和www
你484閱讀障礙 原本現有總額→實際人數-迴避人數 現在現有總額=憲法規定人數(15人)-迴避人數
其實軍權已經偷偷在動手腳了,就是陳
永康之前提的國家安全戰略法,表面上好
像沒問題,實際上是要把總統的軍權下
放到行政院,這樣立法院就有權利去動
手腳
附和完又可以寫一篇小說了
恭喜政黑又贏了
有人是不是看不懂比例跟固定 國小數
學都考不及格哦
?????????????????????????????????????
有人是不是看不懂台灣法律的立法方式?
不過有一點你說對了 你的留言本身就是
笑話
你要不要翻一下公司法?
台灣法律對於"開會"的規定方式都是這樣
感謝又一個綠粉出來秀下限
喔 也對啦 雲台灣人可能不知道台灣法律
怎麼規定的
中共為了降低台灣人的戒心
整天派一群監獄出來的偽裝成綠粉
黃國昌一定是同意的
刻意拉低綠粉素質
所以我也是不易外
現有總額跟大法官全體總額根本不是
同個意思,現有代表不計卸任人數,
全體則是不管現任有多少人,都依照1
5人去算總額,這兩種意思混著講?
777777 現有總額跟15人分不清楚 奇蹟
實際是那一條新增不會改變啥
因為憲法訴訟法裡面迴避卸任的沒修掉
所以現有總額還是會把迴避卸任的算進去
所以不會是15
就是會改變什麼啦 不會改變什麼就不用拿什麼狗屁多元出來瞎扯 你要馬不認識字 要馬就是造謠 自己選一個
沒差別修這個幹嘛?修健康的?
擺明就是想亂搞還想凹
sky說了一大堆,然後基本邏輯沒顧
到,就是吳宗憲修這個幹嘛?
很多人一直投民進黨的一個重要理由
,就是希望四年後還有選舉可以投票
你知道立院每年都修了一堆沒意義的法嗎
有修跟沒修一樣的法律很多^^
你第一天關注修法對吧?
民進黨選舉真的很容易
只要一直讓粉絲焦慮4年後不能投票
就可以躺著贏了wwwww
全世界有這麼好選的政黨的嗎
創造焦慮就可以有選票
拜登應該多跟民進黨學學
sky繼續硬拗吧
光是要修這個就直接激怒現任大法官
了
看來藍白也沒在乎硬幹
就是只能拿到立院多數
就要搞成立院權力全包
毀憲亂政 樓上某s應該是國策的啦
2只能修憲,理由就是你解釋的第1行
收回上面那行,我好像弄錯了
高調
33
首Po媽的 國民黨真他媽的不要臉 這樣就是在卡大法官人事啊 操 案由還寫得很漂亮 扯什麼要多元 去你的5
→ chiangdapang: 這種修改沒有用,憲法訴訟法本身位 27.53.99.2 07/04 09:55 → chiangdapang: 階是法律,大法官按照憲法可以宣告 27.53.99.2 07/04 09:55 → chiangdapang: 任何違憲的法律違憲的 27.53.99.2 07/04 09:55 你還沒發現這個法案會產生的bug嗎? 簡單說,一旦法案通過又覆議失敗,等到十月一部分大法官任期屆滿3
這法通過,台灣就完成了國民黨選前說過要完成的「內閣制」了 而且更超過,是「內閣獨裁制」 內閣制是什麼? 就是立法權主導一切,官員就算不是立法權直接指派 核心精神也差不多是立法權說了算了 而這個「內閣獨裁制」X
其實這是在提升大法官公信力, 一直到10月7號以前,大法官組成非常弔詭, 15位大法官都是根據之前民意遴選的, 2024/02/01的新民意卻沒有選出任何大法官, 導致10月7號以前的釋憲結果缺乏民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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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綠營可以先去慶祝釋憲了釋字632號解釋,指確保監察院實質存續與正常運行,應屬所有憲法機關職責,總統若消 極不提名,或立法院消極不行使同意權,致監察院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會破壞國家 憲政制度的完整性,作出違憲的議決。 所以同理可證 你砍預算如果砍到監察院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會破壞國家 憲政制度的完整性,應該也是違憲。7
[討論] 小草:如果釋憲過民進黨要負全部責任我說... 這... 大法官會議 要民進黨負責?? 小草是不是智商...7
Re: [新聞] 39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 籲「國會五法」退現在這只是在演戲塑造後續釋憲的表面合理性而已, 依憲法訴訟法第49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 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所以雖然民進黨目前沒有過半,但民進黨完全有資格跟能力申請釋憲, 又就第52-1條,判決宣告法規範違憲且應失效者,該法規範自判決生效日起失效。8
Re: [黑特] 館長:國會擴權若違憲,將號召人民上街錯了 主流民主國家的憲法就是由大法官說了算 美國就是這樣 立法機關制定法律 行政機關依法行政6
Re: [討論] 綠營可以先去慶祝釋憲了喔,也就是說只要立法院不同意大法官提名人選 自動當選這樣? 那憲法規定的立法院同意權不就形同具文 那還同意權個屁啊 賴清德隨便提名任何人當大法官2
[討論] 賊頭請進,關於大法官裸考的賊頭說15名大法官都是EE提名,是一黨專制 但這問題應該回頭問問自己的黨,還有先前拜會的馬狗吧 在第4次修憲的時候,確實有意設計大法官「交錯任期」 增修條文第5條第3項規定:「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 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2
Re: [討論] 釋憲不像公投有兩年限制這個說法大概有幾個問題: 1.法律被宣告違憲之後,縱使不修法,法律還是會自動失效 依照憲法訴訟法52條,一旦法律被宣布立即失效之後,就算法律條文放在那邊,立法院就是不動。在法律上條文還是不能用了,也就是說從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檢察官都不會去適用殺人罪等刑法,求處死刑。現在正在被求處死刑的案件,也都要重新科刑。並不會存在你說到的法律上疑義的狀態,也不可能重新釋憲。這是因為在中華民國,甚至任何現代憲法國家裡面,法律上最終的判斷是司法權所享有。 2.立法院可不可能反制大法官? 立法院當然可以反制大法官,不過,這個反制通常會是一種間接的反制,而難以直接在死刑存廢上正面對決。X
Re: [討論] 黃國昌如果被大法官認證違憲?問題是黃國昌就不覺得有違憲啊 因為大法官釋憲,釋字第585號: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 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 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1
Re: [討論] 覆議案後然後呢?好,整理一下 所以總共是 第72條 第57條 第52條
爆
[討論] 分署長比次長還硬?60
Re: [討論] TheoEpstein王董請進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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