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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地院可以不甩高院廢棄判決的裁定嗎?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地院可以不甩高院廢棄判決的裁定嗎?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推:0 噓:0 →:3

※ 引述《cigxm (不想當備胎 >_<)》之銘言:
: 都說是司法獨立,每個法官都是獨立審判不受影響
: 地方法院的法官可以不甩高等法院廢棄原判決的裁定,維持原判嗎?
: 高等法院的法官有不同意見就自己判,幹嘛叫地方法院改判
: 是嫌地院法官不夠忙嗎?
: 到時再來靠北法官的案件太多
: 高院有意見就自己判,原本地院的判決失效,這樣不是比較有效率嗎?

回顧鄭文燦的案件

第一次裁定交保後,經檢控方抗告並被發回後,第二次還是裁定交保,並且附上更多理由來表示呼應上級的定調

因此程序上來說,沒有什麼問題啊?



而套用在本次的案件上

第一次認定無保請回後,第二次也可以繼續請回處理,如果糟糕一點便是交保(或羈押),反正只要想得到理由使檢調(或當事人)閉嘴,都沒什麼大不了...



至於讓高等法院逕行裁定的作法

理論上已經違反《刑事訴訟法》、《羈押法》等,一旦持續亂搞的話就會出現「非常抗告」,給最高法院製造不必要的麻煩,因此不得不慎。

況且,程序上很少有「再抗告」的情況

且構成條件極其嚴苛,因此除非沒有挽救的管道,否則一切終究應依法辦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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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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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aptic (180.74.218.28 馬來西亞), 09/04/2024 20:36:51

iampig951753 09/04 23:09高院這次最下方有說不得再抗告是什

iampig951753 09/04 23:09麼意思 是手指終止線 只能跌到這裡

iampig951753 09/04 23:09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