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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NET案到底有沒有違法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NET案到底有沒有違法作者
songgood
(ilovegoodg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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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合約到期
然後把廠商踢掉
一切照合約走
這樣有違法嗎
看綠政論都在講
是優良廠商
因該是第一順位續約
而不是把人踢走
跟別人簽約
所以NET
到底有沒有違法
還是就只是觀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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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KEDMw5t.jpg

老婆的妹妹房租要怎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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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41.185 (臺灣)
PTT 網址

DosTaLiCa 02/21 14:59市政府破壞門鎖這有沒有違法?

FKKMT 02/21 15:00等一下有人會來洗乙方惡房客

myIDis7 02/21 15:00等法院判很難嗎

songgood 02/21 15:00這個有 我是說合約上不是這個

rogudan 02/21 15:00看基隆市民決定,以後基隆市民的財產也

rogudan 02/21 15:00能跟NET一樣依法獲得保障

sinon0123 02/21 15:00等法院判很難嗎

sinon0123 02/21 15:00強制開鎖 連法院強制令都拿不出來

sinon0123 02/21 15:00全程不講話

hbj1941 02/21 15:01有沒有犯法,法院見,不是讓你帶去夜襲

sinon0123 02/21 15:01如果有法院命令 早拿出來了

songgood 02/21 15:01我是問合約不是撬門 撬門肯定被公幹

sinon0123 02/21 15:01開鎖警察怎不出示法院強制令

sinon0123 02/21 15:02法院說的算 NET說不算 謝國樑說不算

k798976869 02/21 15:02無緣無故不續約違法 但是大日賄賂官員

k798976869 02/21 15:02被起訴正常解約

gfabbh 02/21 15:02所以東岸廣場要停業嗎?既然基隆市府不能

gfabbh 02/21 15:02占有,那爭議的另一方Net又憑什麼繼續占

gfabbh 02/21 15:02有?

hbj1941 02/21 15:03那你有想過嗎,為什麼不照合約走偏偏要

hbj1941 02/21 15:03去夜襲?你跟這些人談合約問題?

sinon0123 02/21 15:03你就照法院判定 如果判定出來

sinon0123 02/21 15:03還可以提起不當得利 要求返還租金收入

signm 02/21 15:04當初ot案就是請二房東幫忙活絡東岸,人家

signm 02/21 15:04把東西蓋出來了,然後看到好賺直接把人家

signm 02/21 15:04趕走的確不違法但很難看

shoeii 02/21 15:04流浪漢大鎖團又要出來解釋了

cg7123456 02/21 15:04強劫行為就是違法,等著吃牢飯吧

sinon0123 02/21 15:04不當得利可以追溯

gfabbh 02/21 15:05既然是爭議中,憑什麼讓Net一邊打官司,

gfabbh 02/21 15:05一邊收租?

mark1127 02/21 15:055050萬不收,改收1500萬的原因是?

Chen73 02/21 15:05你以為說踢就踢嗎 這麼單純

sinon0123 02/21 15:05就跟你說判決出來 可以提起不當得利

gfabbh 02/21 15:06有誰拿得出微風得標是弊案的證據?

qq68 02/21 15:06有沒有違法要走法院吧 ,現在誰知道誰對誰

qq68 02/21 15:06錯 ,但是先請警察跟強盜一樣,我真的以為在

qq68 02/21 15:06共慘國家

hbj1941 02/21 15:06法院有勒令停業嗎?還不準人做生意?打

hbj1941 02/21 15:06完官司該賠,不當得利全部都要吐出來

fajita 02/21 15:06不用洗了,強搶行為就是不對

sinon0123 02/21 15:06請走法院

indium111 02/21 15:07違法啊,2-4樓的產權歸屬要等到法院官

indium111 02/21 15:07司打完才知道,謝國樑就急著租給微風

indium111 02/21 15:07廣場根本有問題

sinon0123 02/21 15:07最後判決是基隆市政府的 還可以提出

sinon0123 02/21 15:07租金不當得利要求返回

oooop3 02/21 15:07那就照合約走啊,強盜市長為什麼要夜襲別

oooop3 02/21 15:07

indium111 02/21 15:07而且派警察強佔根本是獨裁時期的鴨霸

indium111 02/21 15:07行為

gfabbh 02/21 15:07那為何不能是讓市府占有,若市府敗訴,再

gfabbh 02/21 15:07給Net不當得利?

qq68 02/21 15:07律師都在現場,看警察那種行為,真的無法想

qq68 02/21 15:07像是在台灣

qq68 02/21 15:08有看過影片的都應該不寒而慄

shoeii 02/21 15:08柬埔寨都沒這麼扯 至少抓去關之前有判刑

indium111 02/21 15:08如果基隆市府敗訴,基隆市府還要賠給

indium111 02/21 15:08微風廣場一大筆違約金

acottonx 02/21 15:09在洗5050萬租金的 真的智商考驗

gfabbh 02/21 15:09真照合約,就是Net現在對於東岸廣場沒有

gfabbh 02/21 15:09任何權利,除了他們自己主張的所有權。

shoeii 02/21 15:09為啥市府不能佔有? 乾脆整棟送我好了 笑死

smileahpain 02/21 15:09民事問題就上法院啊,等判決出來NET

smileahpain 02/21 15:09比照辦再請法院發執行令請警察執行

smileahpain 02/21 15:09不是嗎?

sinon0123 02/21 15:09法院判定 中文很難懂???

fajita 02/21 15:09這種強搶行為會嚇跑所有的投資

indium111 02/21 15:10基隆市府光強佔這條就有得賠了

oooop3 02/21 15:10但我認為基隆仔們開心就好嘻嘻

fajita 02/21 15:11基隆市改名白嫖0元購自治市好了

gfabbh 02/21 15:11如果認為爭議中,市府不能行使所有權,那

gfabbh 02/21 15:11Net又憑什麼行使他們自稱的所有權。

hlcian 02/21 15:11NET就民事糾紛 但鐵柱用公權力強制執行比

hlcian 02/21 15:11較有可能違法

indium111 02/21 15:12也就是贏了輸了微風廣場爽,但輸了基

indium111 02/21 15:12隆市府賠到脫褲子,謝國樑根本是拿市

indium111 02/21 15:12民的錢去爽到微風廣場而已

qq68 02/21 15:12強盜行為竟然還在護航 沒關係基隆喜歡就好

qq68 02/21 15:12一堆投資者看到真的要閃

sinon0123 02/21 15:12基隆市政府可以跟法院提暫時狀態假處分

sinon0123 02/21 15:13如果法院同意 就會先把經營權暫時給

sinon0123 02/21 15:13基隆市政府

sinon0123 02/21 15:13但有嗎

hlcian 02/21 15:13就算是惡房客 也必須等到法院判決才能強

hlcian 02/21 15:13制驅離 現在各說各話的時候就是不能硬幹

fajita 02/21 15:13台灣是法治國家,但有土霸王行人治之事

sd2567 02/21 15:13簽不簽是民事 關我屁事 但強盜警察破門很

sd2567 02/21 15:13有事

sinon0123 02/21 15:14這件案子只有一個贏家 就是微風

k44754 02/21 15:15Net又不是乙方,投標輸微風才在那哭爸

hlcian 02/21 15:15再怎麼不屑NET 或再怎麼替基隆市府洗地

hlcian 02/21 15:15也要等法院判了歸屬 鐵柱沒有等 鐵柱直接

hlcian 02/21 15:15硬幹 respect

sinon0123 02/21 15:15一邊可以經營20+10 一邊可以收違約金

sinon0123 02/21 15:15請法院判定 為啥有人就是講不聽

tactics2100 02/21 15:16交接市府連鎖也一起交接了 那市府破

hlcian 02/21 15:16隨你開心 要認為NET投標輸不起也是你自由

hlcian 02/21 15:16 但惡房客的東西也不是你想動就能動

tactics2100 02/21 15:16壞自己的門鎖有什麼問題

PunkGrass 02/21 15:16市政府強闖應該有

pirachikane 02/21 15:17沒有法院判決就不對 台灣不是警察國

pirachikane 02/21 15:17

qq68 02/21 15:17簽約有問題走法院 你跟強盜一樣 台灣什麼時

qq68 02/21 15:17後可以這樣

gfabbh 02/21 15:17那法院判定前,為何只能是Net占有,而不

gfabbh 02/21 15:17是市府占有?

sinon0123 02/21 15:17你可以先去請基隆市政府提起假處份

hlcian 02/21 15:17接收一個謄本上不是寫基隆市府的建物??

sinon0123 02/21 15:17這如果法院同意 很快歐

tactics2100 02/21 15:18市府就沒跟net 簽約啊 是要拿空氣跑

tactics2100 02/21 15:18法院?

sanwan 02/21 15:18現在2-4樓產權各說各話

hlcian 02/21 15:18謄本上就不是寫基隆市府啊 自己的東西?

Cheyne 02/21 15:19笑死 等等流浪漢大鎖哥又要出來洗文跳針

Cheyne 02/21 15:19了,不過我猜他不敢來政黑板啦

tactics2100 02/21 15:19就像房東跟A男租約到期 同居女友出來

tactics2100 02/21 15:19強佔房子說有爭議我不搬

sinon0123 02/21 15:20真好笑 有爭議就請法院判定阿

hlcian 02/21 15:20你這邏輯跟房東破壞惡房客門鎖一樣 對 門

hlcian 02/21 15:20鎖是房東的 但房東無權直接硬幹

tactics2100 02/21 15:20A男都同意搬走了 干沒簽約的同居女友

tactics2100 02/21 15:20屁事?

gfabbh 02/21 15:20Net也拿不出爭議樓層的權利證明,反倒市

gfabbh 02/21 15:20府還有契約能證明。

sd2567 02/21 15:20上法院啊 誰給你權利破門的zzzz

sd2567 02/21 15:21拿權狀出來啊

hlcian 02/21 15:21房客房東案例還可以確定產權是房東的 NET

hlcian 02/21 15:21案產權就爭議中誰跟你基隆市自己的

alanjiang 02/21 15:21一切合法 2600》5000

gfabbh 02/21 15:22那Net憑什麼在訴訟期間繼續占有,擺明只

gfabbh 02/21 15:22是想拖延時間收租。

hlcian 02/21 15:22對啊 女的就是惡房客 那房東應該找公權力

hlcian 02/21 15:22執行啊 怎麼會是破壞門鎖硬幹?

tactics2100 02/21 15:22而且那是開放空間 沒有破壞門鎖 一樣

tactics2100 02/21 15:22能進出 跟破門入侵一點屁關係都沒有

sinon0123 02/21 15:23法院判定很難?

hlcian 02/21 15:23這些都是民事細節欸 這無法替謝國樑硬幹

hlcian 02/21 15:23洗地欸

sinon0123 02/21 15:23如果這麼斬釘截鐵 馬上可以提起暫時假

sinon0123 02/21 15:23分阿

hlcian 02/21 15:23一直扯民事各說各話 OK 那就交給法院判

tactics2100 02/21 15:23破壞鎖是為了換鎖 屬於裝修

sinon0123 02/21 15:23如果有理 暫時假處份下來很快的

siegfried30 02/21 15:23有爭議就是上法院,等法院裁定。

shoeii 02/21 15:23那2/1電鋸是鋸身體健康的喔 要幫你複習嗎?

gfabbh 02/21 15:24法院判定,應該由Net繼續占有的憑據為何

gfabbh 02/21 15:24

sd2567 02/21 15:24打官司贏了能叫他吐房租出來啊

hlcian 02/21 15:24但最有可能吃刑事違法的是2/1的行動

sinon0123 02/21 15:25就教你提起暫時假處份

sinon0123 02/21 15:25如果這麼斬釘截鐵 法院很快就可以判定

hlcian 02/21 15:25法院判NET輸 基隆市府可以索賠啊

k798976869 02/21 15:25net有提假處分 被法院駁回三次

hlcian 02/21 15:26你這麼不屑NET 那大可以把NET當作惡房客

hlcian 02/21 15:26但就是不能硬來

qq68 02/21 15:28支持國民黨跟net全面開幹

sinon0123 02/21 15:28沒事啊 反正謝就繼續

qq68 02/21 15:28最好要越激烈越好 我來看看之後到底會怎樣

tactics2100 02/21 15:28就沒有硬來啊 請警察是為了保護官員

tactics2100 02/21 15:28人身安全 保護官員換鎖啊 就算NET會

tactics2100 02/21 15:28自動交出鑰匙 鎖還是一定要換的 現在

tactics2100 02/21 15:28是NET不肯交出鑰匙 換鎖變得比較麻煩

gn01110728 02/21 15:29簡單講就行政權違憲挪用了司法的權限

qq68 02/21 15:29不只謝,歡迎所有國民黨的立委醫議員市長,

qq68 02/21 15:29全台跟net幹起來,不死不休

peienliudao 02/21 15:31合約到期死賴著不走,學賴清德撞死到

peienliudao 02/21 15:32底不拆就對了

OoJudyoO 02/21 15:33沒有法院給的強制執行 公權力破門就是

OoJudyoO 02/21 15:33該死

hlcian 02/21 15:34沒有硬來XDDDDDD

g9122xj 02/21 15:35沒有經過法院你破門就是違法,還是刑法

cfetan 02/21 15:36基市府已導入正軌,不知前面是否是誘敵深

cfetan 02/21 15:36入,有點好奇

g9122xj 02/21 15:37公權力搞這種流氓行為輿論本來就站不住腳

g9122xj 02/21 15:37,法律戰也守不住,謝國樑精彩了啦~

tactics2100 02/21 15:38都說是開放空間了 而且所謂的破門說

tactics2100 02/21 15:38法是為了保障居住權 net老董是住在商

tactics2100 02/21 15:38場門口是不是?

quatre00 02/21 15:38你在外面租房子沒有法院命令也不能這樣

quatre00 02/21 15:38強制搬遷

tactics2100 02/21 15:39說是門 功能跟柵欄差不多 現在只是柵

tactics2100 02/21 15:39欄卡住了 用電鋸修理柵欄

cfetan 02/21 15:39經尼特矚目焦點在春節發酵,基隆市民對合

cfetan 02/21 15:39約已再清楚不過,這部分是該謝謝人家尼特

cfetan 02/21 15:39,市府這點是該感恩

g9122xj 02/21 15:41想怎麼凹你的自由,但沒有法院裁定逼警察

cfetan 02/21 15:41護市產連市長,警察局長,警員都要成被告

g9122xj 02/21 15:41半夜點交,你看法院會不會理你幹話什麼開

cfetan 02/21 15:41,是客觀事實,弱問:市民能說不認真、努

cfetan 02/21 15:41力嗎?

g9122xj 02/21 15:41放空間,民眾會不會買單這種扯蛋藉口~

baan 02/21 15:42先看合約上有沒有net

signm 02/21 15:43開放空間都出來了,看來1900萬值得了

cfetan 02/21 15:43沒經春節尼特的變相宣傳,基隆市民怎知OT

cfetan 02/21 15:43還是ROT,其中有什差異?

cfetan 02/21 15:44沒經春節尼特的變相宣傳,基隆市民怎知契

cfetan 02/21 15:44約變更,市府收入差異變有多高?

solo0724 02/21 15:45分局長率隊 40-50人 夜襲 辦重大刑案喔

sober921 02/21 15:45基隆市政府在破門前其實都沒違法

g9122xj 02/21 15:45這真的變刑事案件,不過警察和市府是被告

cfetan 02/21 15:46基隆市府明知宣傳沒綠營好,借尼特,借三

cfetan 02/21 15:46民自的免費宣傳,打出不錯的非典宣傳

cfetan 02/21 15:48告得好,沒告怎凸顯市產變相落入他人手,

cfetan 02/21 15:48是客觀事實

cfetan 02/21 15:51其實整件事發展,是變相替基隆宣傳,外地

cfetan 02/21 15:51人一定會想到這廣場打卡,若成打卡聖地,

cfetan 02/21 15:51是基隆的免費宣傳

chenchen0611 02/21 15:51重點是net出錢蓋的吧

chenchen0611 02/21 15:52當然不爽 整件事就事謝太想白嫖net

chenchen0611 02/21 15:52給微風啊

a10141013 02/21 15:53進去搬東西就違法了 就算產權有問題也

chenchen0611 02/21 15:53謝自己跟net溝通就好,結果越搞越

chenchen0611 02/21 15:53

a10141013 02/21 15:53要等行政執行XD 就算法院拖三五年也得

a10141013 02/21 15:53

cfetan 02/21 15:54基隆市民關心的是合約,是市產別落入他人

cfetan 02/21 15:54手,綠營自始打錯牌,下錯棋,是無可改變

cfetan 02/21 15:54的事情

ytwu 02/21 15:551.市府沒2-4樓產權(NET也沒有)2.一般就算

ytwu 02/21 15:55有產權的屋主,定期租約到期,租客不搬走房

ytwu 02/21 15:55東仍然不能破門而入,而是必須跑完法院的程

ytwu 02/21 15:55

cfetan 02/21 15:55邏輯很簡單,是尼特跟全體市民爭產,市長

cfetan 02/21 15:55、警察還被告,邏輯就是這麼簡單粗暴

zyic 02/21 15:56市長搞到自己變被告,也是奇葩

marinsky 02/21 15:57進去搬東西能不違法嗎

cfetan 02/21 15:57是尼特跟全體市民爭產,弱弱問:有人不爭

cfetan 02/21 15:57合約載明轉移,基隆市民該站哪邊?

cfetan 02/21 15:58有人不照合約載明轉移

cfetan 02/21 16:00有人不照合約載明轉移,出自前市長說不清

cfetan 02/21 16:00楚,結果造成市長、警察被告,是附加的情

cfetan 02/21 16:00

TanyaVonDeg 02/21 16:01深藍腦人最愛這種阿 違法又如何

TanyaVonDeg 02/21 16:02繼續無腦蓋國民黨阿不然咧

tactics2100 02/21 16:03如果net強佔公廁在裡面拉了坨屎說公

tactics2100 02/21 16:03廁有我的私人財產 難道也要上法院強

tactics2100 02/21 16:03制執行才能開門沖馬桶?

Cohlint 02/21 16:04本來基市府上法院去跟NET爭就好,而且照

Cohlint 02/21 16:04目前流出的合約看,產權官司市府贏面大

Cohlint 02/21 16:04,還能順帶尻洗前市長,但搞個公權力帶

Cohlint 02/21 16:04頭違法破門,直接贏家變輸家

tactics2100 02/21 16:05開放空間哪來的破門

cfetan 02/21 16:06基隆市府要用簡單粗暴的邏輯,用市民聽得

cfetan 02/21 16:06懂的論述,彰顯是有人不照合約載明轉移,

cfetan 02/21 16:06是尼特跟全台市民爭產

jun680825 02/21 16:06合約到了賴著不走..原來有這招

katanakiller 02/21 16:07看法官怎麼判啊

wubai51 02/21 16:08但看到的是洨礙強盜破門行為 只為給前女

wubai51 02/21 16:08友低價20年爽約

zyic 02/21 16:09本來民事問題,變成刑事案件,無言

cfetan 02/21 16:09過年前市府縱是說破嘴,市民鐵定聽不懂,

cfetan 02/21 16:09過年後有尼特三民自的變相宣傳,現在市民

wubai51 02/21 16:09合約糾紛就法院審理執行 這事還能護航腦

wubai51 02/21 16:09袋裝什吧

cfetan 02/21 16:09只要稍加說明,即可一目瞭然,事半功倍

tactics2100 02/21 16:09再比如 房子男方自有 男方跟同居女友

tactics2100 02/21 16:09分手 然後女方反鎖大門強佔房子 難道

tactics2100 02/21 16:09男方也要上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才能趕在

tactics2100 02/21 16:09女方?

tactics2100 02/21 16:10趕走?

tactics2100 02/21 16:10趕走女方?*

cfetan 02/21 16:11板上的例舉得很好,簡單明瞭,基隆市民聽

cfetan 02/21 16:11得懂的,嘻

wubai51 02/21 16:12笑死 籐本就沒寫是你的 還敢瞎比喻 白爛

wubai51 02/21 16:12黨藍蛆笑死人

cfetan 02/21 16:14有人要罷免市長,個人也很想看市民怎罷免

cfetan 02/21 16:14為護市產還被告的市長?

pig2014 02/21 16:14破壞違法鎖上的鎖,我的見解是無罪。如

pig2014 02/21 16:14果破壞鎖本身有罪,則鎖上鎖亦有罪,並

pig2014 02/21 16:14且如果罪行相當,則變相鼓勵任何人隨意

pig2014 02/21 16:14違法上鎖他人資產、藉冗長司法程序實行

pig2014 02/21 16:14勒索之實。癥結點還是在於NET與市府無合

pig2014 02/21 16:14

tactics2100 02/21 16:15可以改成 A男的老爸死了 結果老爸的

tactics2100 02/21 16:15同居女友強佔老爸的房子

cfetan 02/21 16:16版友的好例子不斷產生,是基隆市民之福

pig2014 02/21 16:17問題就在於NET非乙方亦非房客,覺青法盲

pig2014 02/21 16:17刻意各式混淆視聽,想建立基隆市府與NET

pig2014 02/21 16:17之法律關係。然而這純粹就是民粹思維,

pig2014 02/21 16:17基隆市府只與大日有合約,NET如果權益受

pig2014 02/21 16:17損應向大日求償,而非強佔公有資產

gamer 02/21 16:21NET又不是在爭不續約違法...是認為招標的結

gamer 02/21 16:21果有問題

wubai51 02/21 16:24所以這case 洨礙是林的兒子啊 房子也不

wubai51 02/21 16:24是你講的誰 騰本就都沒寫 你扯你老婆的

wubai51 02/21 16:24客兄也一樣 笑死人 不倫不類瞎車

gamer 02/21 16:25說NET非乙方非訪客的根本在混淆問題,爭點

gamer 02/21 16:25又不是簽約的地上一樓跟地下四樓停車場,那

gamer 02/21 16:25些部分大日已經配合點交給基隆市府了。爭點

gamer 02/21 16:25是2-4樓的產權,NET的主張是這個並不在合約

gamer 02/21 16:25範圍內,所以基隆市府並不擁有上述建物的產

gamer 02/21 16:25權,而基隆市府反之。重點在這部分還在訴訟

gamer 02/21 16:25中,根本就還沒判決確定,但基隆市府就強制

raes88097 02/21 16:25二到四樓從來就不是公有資產,不要誤

raes88097 02/21 16:25導爭產問題,最多就是占用土地,沒有免

gamer 02/21 16:25破壞門鎖讓新廠商入駐

raes88097 02/21 16:25費奉送給基隆市政府的啦

raes88097 02/21 16:30這就像是二房東租五樓讓房客自己花錢在

raes88097 02/21 16:30六樓加蓋違建,大房東跟二房東把五樓

raes88097 02/21 16:30收回來,但六樓加蓋的產權依民法規定就

raes88097 02/21 16:31是出資興建者所有(不管有沒有權狀),

raes88097 02/21 16:31現在大房東可以告房客占用土地,但不

raes88097 02/21 16:31能直接把六樓加蓋據為己有,大房東可以

raes88097 02/21 16:31告二房東也可以告房客損害賠償或不當得

raes88097 02/21 16:31利,但就是不能說六樓是大房東的,遑

raes88097 02/21 16:31論帶人換鎖

ZhaiMan 02/21 16:34沒有 有違法基隆市政府就直接提告了

tactics2100 02/21 16:35是大日自己答應二到四樓要送市府的

tactics2100 02/21 16:35而大日是找NET來蓋你所謂的頂樓加蓋

tactics2100 02/21 16:35問題只在於大日沒付錢給NET這個泥作

tactics2100 02/21 16:35而已

jay53085308 02/21 16:37請問簽名檔是什麼遊戲

k798976869 02/21 16:37沒辦法 大日和主富和市府都有用印的那

k798976869 02/21 16:37張合約就寫 一到四樓 白紙黑字 GG

nask 02/21 16:39房客自己裝了新的鎖,但超過租約了,房東可

nask 02/21 16:39以破門趕走嗎

tactics2100 02/21 16:40Net就不是房客 只不過是合大日同居

wubai51 02/21 16:41屁話那麼多 你的合法產權資料就沒有 你

wubai51 02/21 16:41可以法院訴訟但破門就是違法

k798976869 02/21 16:41房東可以換鎖 但是不能進去

tactics2100 02/21 16:41借住在大日租的房子而已

k798976869 02/21 16:42也不能把人關在裡面 所有最好是等人外

k798976869 02/21 16:42出時趕快換鎖把自己的房子鎖住 或是門

k798976869 02/21 16:42堵住 逼他來找你和解

pig2014 02/21 16:42樓上就在洨,在你的例子裡大房東跟「二

pig2014 02/21 16:42房東的房客」根本無任何契約關係,因此

pig2014 02/21 16:42「二房東的房客」可以替換為「陌生人」

pig2014 02/21 16:42。請問陌生人在大房東土地上建築不動產

pig2014 02/21 16:42並且聲稱自己有產權,大房東只能當原告

pig2014 02/21 16:42走漫長民事訴訟(行政已不受裡)?這是一

pig2014 02/21 16:42個消極做法。在我看來大房東基隆市政府

pig2014 02/21 16:42具有警察職權行使之能力,拆除違反鎖上

pig2014 02/21 16:42的鎖,並且讓陌生人自己當原告走漫長民

pig2014 02/21 16:42事+行政訴訟,是減少公有資產損失的合理

pig2014 02/21 16:42做法。

tactics2100 02/21 16:42大日都搬走了 破個屁門

wubai51 02/21 16:43要gg先到法院判啦 空口gg誰都會說 我也

wubai51 02/21 16:43會說洨礙簽這種讓利又20年的肥前女友約

wubai51 02/21 16:43就不要被監院查到gg

k798976869 02/21 16:43你們還是搞錯 因為後來又轉租出去 現

k798976869 02/21 16:43在真正佔有的房客是那些餐飲業

wubai51 02/21 16:44破門是手段粗糙 但那個20年肥約才是問題

pig2014 02/21 16:45樓上講的才是重點,當那些餐飲業都換跟

pig2014 02/21 16:45微風簽約後,真正慘的就會是NET。所以NE

pig2014 02/21 16:45T趕快和解停止裝逼帶覺青風向比較實際

redblue9999 02/21 16:50私刑講得這麼大聲我也是醉了

hinew167 02/21 16:52先不管房子,裡面東西是net的吧,直接

hinew167 02/21 16:52佔去用捏

KOKEY 02/21 16:55問就是234樓誰的

raes88097 02/21 16:57Pig2014不要胡扯,大房東真的只能這樣

raes88097 02/21 16:57提告沒錯啊,我們幫房東打遷讓房屋訴訟

raes88097 02/21 16:57就是這樣啊,連這個都不懂就破殼小雞

raes88097 02/21 16:57啊,為什麼房東有些要公證,就是要跳過

raes88097 02/21 16:57訴訟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不要講什麼公

raes88097 02/21 16:57有資產要趕快搶回來,我就問今天有2-4

raes88097 02/21 16:57樓是有影響1樓及地下的使用及公益性嗎

raes88097 02/21 16:57?今天就算是公益目的,也沒有強制接

raes88097 02/21 16:57管的,我們之前辦基隆海科館依據促參法

raes88097 02/21 16:57在弄強制接管程序,真的超級複雜,戒慎

raes88097 02/21 16:57小心,當時連冰箱裡面的罐頭都不能隨便

raes88097 02/21 16:57處置,我們遷讓房屋在強制執行的時候也

raes88097 02/21 16:57不敢弄壞房客的傢俱電器欸

joeduck 02/21 16:57給法院判啊,有什麼好燒的

cuteyuyu1130 02/21 16:58NET不走也是霸占的違法行為,市府用

cuteyuyu1130 02/21 16:58更霸氣的行為趕人。同樣的事如果是

cuteyuyu1130 02/21 16:58暖市或西瓜市,風向會相反

extrachaos 02/21 16:58東西被NET硬搶走,派人去搶回來很合理

extrachaos 02/21 16:58吧,我小時候東西被被隔壁桌拿走,我

extrachaos 02/21 16:58也是把對方痛扁一頓然後把東西搶回來

extrachaos 02/21 16:58

cfetan 02/21 16:59綠營側翼講先不管合約,根本就是偷換概念

cfetan 02/21 16:59,觀其全局就是要幫尼特強佔全體市民財產

cfetan 02/21 16:59,不知是有誤會什,綠營還要市民跟尼特一

cfetan 02/21 16:59起討,要市民放棄市產,邏輯在哪?

goodzoro 02/21 16:59破門進入有沒有違法

eas06u4 02/21 17:00行政權要依法行政 法律沒說 法院沒判就是

eas06u4 02/21 17:00不能做 這是基本的邏輯

raes88097 02/21 17:00現在是法治社會,不是憑感覺,什麼在你

raes88097 02/21 17:00看來警察有權,你根本沒唸過警察職權

raes88097 02/21 17:00行使法,要接管一定要有行政處分或法院

raes88097 02/21 17:00強制執行的執行命令,請問基隆市政府

raes88097 02/21 17:00取得哪樣了?

cfetan 02/21 17:01違不違法是個人見仁見智,綠營側翼幫尼特

cfetan 02/21 17:01強市民財產是客觀事實

eas06u4 02/21 17:02法院判決沒出來 哪裡違法了。鍵盤大法官

eas06u4 02/21 17:02真丟臉

cfetan 02/21 17:03若個人是基隆市長,一定宣示為維護全體市

cfetan 02/21 17:03民財產,縱然是被告也是值得

raes88097 02/21 17:03cfetan 不要偷換概念,根本沒有搶佔市

raes88097 02/21 17:03產,2-4樓根本不是市產,我就問目前以

raes88097 02/21 17:03什麼法規取得?基隆市政府有出資興建

raes88097 02/21 17:03嗎?有買賣嗎?有贈與嗎?是依據促參法

raes88097 02/21 17:03強制接管嗎(但那不是促參範圍啊)?總

raes88097 02/21 17:03不會無主物先占吧?去唸民法和總則和

raes88097 02/21 17:03物權編好不好

cfetan 02/21 17:04是不是市產等尼特去法院告贏了再說,是客

cfetan 02/21 17:04觀事實

cfetan 02/21 17:04有合約在是不爭的事實

cfetan 02/21 17:05市長為護市產,被說像拉K,市民看在眼裡是

cfetan 02/21 17:05事實

raes88097 02/21 17:06今天不管net 即使違法占用那塊土地,

raes88097 02/21 17:06頂多占用土地,基隆市政府只能提告拆

raes88097 02/21 17:06除,排除占用的地上物,我們辦占用土地

raes88097 02/21 17:06(拆屋還地訴訟)絕對不可能主張占用地

raes88097 02/21 17:06上物是土地所有權人

cuteyuyu1130 02/21 17:06你看南鐵東移,拂曉出擊抬人拆屋,

cuteyuyu1130 02/21 17:06把老人家嚇到往生,比NET這惡劣百倍

cuteyuyu1130 02/21 17:06。這些猛批謝國樑的人還不是投給更

cuteyuyu1130 02/21 17:06糟的賴皮

cfetan 02/21 17:06去法院講吧,行政法院不理了,是事實

raes88097 02/21 17:06所以你的合約寫了什麼?是net 白紙黑字

raes88097 02/21 17:07跟基隆市政府說,我蓋的2-4樓屬於基隆

raes88097 02/21 17:07市政府的嗎?

raes88097 02/21 17:08如果大日跟基隆市政府說,net 蓋的我同

raes88097 02/21 17:08意送給基隆市政府,那這就是大日公司無

raes88097 02/21 17:08權處分他人之物,我不信基隆市政府可以

raes88097 02/21 17:08主張善意受讓取得所有權啦

cfetan 02/21 17:08基隆市府不能再用老套宣傳或處理市務,該

cfetan 02/21 17:08有點非典思維,不然,容易被綠營側翼帶走

cfetan 02/21 17:08風向

tactics2100 02/21 17:09佔用地上物居然有建照 而且還寫市府

tactics2100 02/21 17:09是起造人 還要起造人拆自己起造的房

tactics2100 02/21 17:09子?

raes88097 02/21 17:09cfetan 講不贏就跑了是不是,要帶風向

raes88097 02/21 17:09拜託去唸民法和促參法

cfetan 02/21 17:10去法院講,沒經法院判定的,市民是不會認

cfetan 02/21 17:10定是客觀事實,而且行政法院不理是不爭事

cfetan 02/21 17:10

wsad50232 02/21 17:12租約到期 房東趕房客 天經地義 還要等

wsad50232 02/21 17:12法院判決 什麼邏輯 模糊焦點而已

raes88097 02/21 17:13起造人不一定是出資興建者,只是認定

raes88097 02/21 17:13方便,而且建照指的是和建管機關申請

raes88097 02/21 17:13建築,請問有核發使用執照嗎?不知道現

raes88097 02/21 17:13在掛名起造人一堆嗎?

cfetan 02/21 17:13講得好像你的法律見解是見解,別人的法律

cfetan 02/21 17:13見解不是見解

raes88097 02/21 17:14會認為房東趕房客天經地義,就沒唸書沒

raes88097 02/21 17:14有法治觀念,除非今天修法任何一個主張

raes88097 02/21 17:14是房東的都可以先趕人再賠償,我們法院

raes88097 02/21 17:14每年直接少了幾千幾萬件遷讓房屋訴訟

cfetan 02/21 17:14講歸播,若是同板上的一定,行政法院就不

cfetan 02/21 17:14會不理了,不然,邏輯在哪?

raes88097 02/21 17:14你有拿什麼法律見解?願聞其詳

gamer 02/21 17:15依法在民事判決確認前,基隆市政府就是只能

gamer 02/21 17:15等待結果,在沒有法院授權下使用警察公權力

gamer 02/21 17:15強制取得房產就是違法,這種行為還能護航成

gamer 02/21 17:15是積極維護市民權利,這我也是醉了

raes88097 02/21 17:16為什麼行政法院不受理,因為這是私權

raes88097 02/21 17:16糾紛啊,促參法契約問題是私法不是公法

raes88097 02/21 17:16問題,去唸書好不好,這個行政法院和

raes88097 02/21 17:16民事法院和學者教授吵很久了啦,根本

raes88097 02/21 17:16不能拿來當作因為行政法院不受理就可以

raes88097 02/21 17:16強佔私產啦

lbowlbow 02/21 17:17如果官司打完的話可能不違法,現在……

gamer 02/21 17:17房產爭議又不規行政法院管轄,當然不受理,

gamer 02/21 17:17現在民事法院判決是出來了嗎?沒出來你怎麼

gamer 02/21 17:17知道產權是基隆市府?

lbowlbow 02/21 17:17現在的問題是「違幾個法」

raes88097 02/21 17:18提供法律知識,不是所有行政機關的案子

raes88097 02/21 17:18都是行政法院,只要跟行政權行使及公益

raes88097 02/21 17:18相關才去行政訴訟,政府採購、工程契

raes88097 02/21 17:18約、財產處分接管、促參法投資契約,

raes88097 02/21 17:18都是民事法院受理,拜託去唸書

gamer 02/21 17:18然後扯說大日移轉產權的,大日移轉的那個謄

gamer 02/21 17:18本上就沒有2-4樓啦

gamer 02/21 17:19你說屬於基隆市府,謄本在哪?

wubai51 02/21 17:20破門是違法鴨霸噁心 但給20+10肥約才是

wubai51 02/21 17:20大問題

herculex 02/21 17:21有沒有違法是法院說了算,強制執行也是

herculex 02/21 17:22法院才可以

chenry 02/21 17:28公民課是共產黨教的?

michaelkobe 02/21 17:57你把不是你產權的東西隨便租給其他人

michaelkobe 02/21 17:57使用,你說呢?

timeriver235 02/21 17:58一堆低能小草

fewhy 02/21 17:59該不該優先續約問題複雜很多 但是直接闖入

fewhy 02/21 17:59肯定有問題

yjjia 02/21 18:00你是共產黨員嗎??

timeriver235 02/21 18:01換民進黨帶警察破門 佔狗廁會洗個50

timeriver235 02/21 18:010篇來帶民進黨的錯

hank7218 02/21 18:08看招標過程,我只知道類似案件,長官一

hank7218 02/21 18:08定要我寫意見

xulzj524 02/21 18:09南鐵強拆沒問題啦

xulzj524 02/21 18:10基隆這個該死國民黨下台

a79102112 02/21 18:14講真的 與其買平價衣服 我還是比較喜歡

a79102112 02/21 18:14百貨 但是藍共就是惡質啦

raes88097 02/21 18:24南鐵完全無關啊,而且有法院判決喔

menchian 02/21 18:25應啦幹

symeng 02/21 18:30一堆白癡聽到NET就高潮了

s595857 02/21 18:34

CrackedVoice 02/21 18:55破門一定是違法

wubai51 02/21 19:03扯南鐵真是笑死人

RICEFINCH 02/21 19:15XD謝國樑列他字案了

billlinmana 02/21 19:21下次我去你家破門 看看有無違法

pig2014 02/21 19:37媽的就不是房客,是在供三小raes就在換

pig2014 02/21 19:37洗,想把侵占的陌生人洗成房客。樓上更

pig2014 02/21 19:37扯,媽的如果我家土地所有權是你然後無

pig2014 02/21 19:37合約建物無所有權,歡迎來破門。同樣的

pig2014 02/21 19:37如果你家土地是我的然後沒合約建物又沒

pig2014 02/21 19:37有所有權,我有警察權肯定破門,然後歡

pig2014 02/21 19:37迎來告民事告兩年。

pig2014 02/21 19:38你陌生人侵占我土地,憑甚麼我去告你讓

pig2014 02/21 19:38你爽住兩年?我一定搶回來讓你告我訴訟

pig2014 02/21 19:38兩年

KaworuNagisa 02/21 19:43支持Net把增建拆掉

rahit 02/21 20:49竅門違法 合約當初沒訂好 所以沒有違法的問

rahit 02/21 20:49

raes88097 02/21 22:05所以我說你法盲啊,警察權不是這樣搞

raes88097 02/21 22:05的,警察權沒有一項叫做幫人把土地搶回

raes88097 02/21 22:05來,根本沒有,你講那麼多都是妄想,如

raes88097 02/21 22:05同共產國家運用國家機器達到施政目的

raes88097 02/21 22:05的妄想,根本就不是現在法律規定的,

raes88097 02/21 22:05警察權這麼大的話,我上次去執行拆屋

raes88097 02/21 22:05還地,被占用人怒譙錄影還作勢打我,

raes88097 02/21 22:05結果警察在旁邊納涼滑手機,警察權呢?

raes88097 02/21 22:05怎麼不幫我把土地拿回來?我告贏了還

raes88097 02/21 22:05有執行命令欸?拜託去唸書再來護航啦,

raes88097 02/21 22:05或是跟我們律師去跑一次拆屋還地或遷

raes88097 02/21 22:05讓房屋的強制執行程序,就知道謝國樑

raes88097 02/21 22:05根本藐視這些法規

raes88097 02/21 22:08侵佔的陌生人跟二房東的房客,有什麼

raes88097 02/21 22:08不一樣,對大房東而言都是無權占用人沒

raes88097 02/21 22:08錯啊,就去告啊,告贏再來拿啊,請求

raes88097 02/21 22:08賠償損害啊,你覺得這樣拖太久,快修法

raes88097 02/21 22:08啊,沒修法又想要跳過法規,阿不就是共

raes88097 02/21 22:08產國家強制收歸國有喔?

raes88097 02/21 22:09不然基隆市政府你聲請假處分啊,訴訟確

raes88097 02/21 22:09定前先讓微風經營,問題是也沒有假處

raes88097 02/21 22:09分啊?到底憑什麼法律依據啊?繳不出

raes88097 02/21 22:09來就不是依法行政了,不要講什麼理想

raes88097 02/21 22:09或損失,法律依據拿出來再說

tobeacat 02/21 22:46裝睡的人叫不醒 裝傻的人聽不懂

tobeacat 02/21 22:52樓上r大真是好人 還會解釋這麼多

Tomince 02/21 23:58很多硬辯的永遠想把net 拉成乙方概念

Tomince 02/22 00:09如果你家被陌生人鎖上了,想回家還不能

Tomince 02/22 00:09開鎖我還真不知住哪個國家,如果你一定

Tomince 02/22 00:09都要簡單比喻的話

tobeacat 02/22 01:00法治國家運作的基礎是法律 不是靠樓上

tobeacat 02/22 01:00所謂的「簡單比喻」

tobeacat 02/22 01:01「法律」「法律」「法律」 因為很重要

tobeacat 02/22 01:01 所以說三遍

tobeacat 02/22 01:05裝睡的人叫不醒......

fakeimage 02/22 01:14法盲和小草一樣憑感覺選邊

tomchun6 02/22 02:49還在簡單比喻XDD 最簡單比喻就是你要硬

tomchun6 02/22 02:49拆鎖好歹拿到法院公文啦,之前爭議很多

tomchun6 02/22 02:50的政府拆房之類的事件人家可都是拿著法

tomchun6 02/22 02:50院判決公文再動手的,沒人像謝國樑那樣

tomchun6 02/22 02:50直接強盜行為的

tactics2100 02/22 08:34樓上還在破門論 都說是開放空間了 東

tactics2100 02/22 08:34岸一樓有沒有電梯? 電梯是被電焊焊

tactics2100 02/22 08:34死了是不是? 要硬拗2-4樓不是市府的

tactics2100 02/22 08:34 那一樓勒 市府的人是不是可以坐電梯

tactics2100 02/22 08:34到3 樓? 那不就可以自由進出 2-4樓

tactics2100 02/22 08:34還是吱蟑側翼也想硬拗按電梯開門也是

tactics2100 02/22 08:34破門 也是違法

tactics2100 02/22 08:36Net鎖正門只是要噁心市府 根本擋不了

tactics2100 02/22 08:36任何人 只是個障礙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