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試用期法制化才是保障吧
※ 引述 《CenaC》 之銘言:
: 民進黨支持者的態度:
:
: 希望不要設定試用期給薪底線為正常薪80%-> 所以雇主可再低都行 高過最低工資即可: 希望不要規範試用期最高只有3個月-> 所以雇主可以試用期超過3個月
:
現行勞基法根本就沒有所謂「試用期」
所謂三個月試用期只是三個月內我資遣你
我不需要10天前事先預告
除了這點,其他敘薪、一般福利上沒有任何差別
:
: 光是試用期超過3個月這種東西
: 我前份工作就有遇過代理商員工被延伸試用期
:
啥叫延伸試用期 XD 自創定義呀
正因為現在沒有「試用期」
所以你進公司就是領雙方議定的薪水
而而外簽訂三個月、一年可能的薪資調整
那叫「調薪」
:
: 不過民進黨支持者的態度
: 假如有公司在試用期給薪低過正常薪80% 那也是民進黨支持者贊成的 否則在反對什麼?: 假如有公司試用期高過3個月 也沒聽過民進黨支持者喊贊成
: 這就是到目前為止的結論
啥叫做民進黨支持者贊成
你是被國民黨今天大甩尾,拋飛摔傻了嗎?
現在哪間公司招聘薪資開32000
面試會跟你說試用期先打八折的 XD
頂多看你鳥鳥的跟你說30000
3個月後再依表現調薪
但國民黨參照西台灣的勞動合同法
定出的「試用期」辦法
我跟你議定好的薪水
我前三個月能正大光明的依法扣2成
我在反對什麼?
沒呀,身為萬惡資方的一份子
我可是樂見藍白聯手通過西台灣版本唷 XDD
看起來這甩尾真摔的不輕,怪可憐的
--
不用廢話啦 藍白愛過就趕快過 國會多數嘛
問題就是實務上一堆人有試用期啊
一個字都不要改 別縮喔
實際上有的事情不入法處理的話怎樣更
好 請論述
好啦 你說的都對 那就趕快過法案別廢話了
我是支持啊 反正你們塔綠班就是講不贏
人 只會靠人多跟跳針
而且貼那麼多文的大部分都是斑斑啊 嘻
嘻
如果斑斑支持的話為啥要討論那麼多
還特別去牛立委的fb留言 嘻嘻
是下一步對接西台灣55歲退休
國會仗著人多的不是藍白嗎 XD 幹嘛縮
因為有你這種錯誤解讀法條而且不視現在實際
存在問題的在抹黑帶風向啊
一直在那邊沒有啊,哪裡有試用期~
對啦,你沒有啦~
我沒有啊~其他人怎麼會有呢~
塔綠班網軍當然沒有試用期啊 嘻嘻
來幾個疑似試用期薪水被壓低於八成的案
例嘛~
畢竟是吸納溪
跳低於8成,我25%
而且你如果對於8成不滿意,不是應該鼓勵把
不準有試用期入法嗎
我看你不是啊,你是直接當不存在
人家把你當網軍不是沒有道理吧
我也不想去跳民進黨8年也沒有去正視這問題
,畢竟你也跳馬咧,是不是
問題在現在有人想解決如果你有更好的方法可
以提,但是無視存在問題這是哪招
簡直讓人莫名其妙哦~
你都不知道現在延伸試用期有多氾濫喔
難怪會這麼一副天真模樣
你也不知道有些公司打的折扣會讓你感覺這
麼沒有下限
目前規定就是保底全薪,你低於全薪就
是達法,結果還有人要挺保底變成8 成
,說試用期濫用應該要做的是如何遏
止,而不是幫他開一個門
違法
沒有這種規定 下去吧 連規定是什麼都不知
道
目前規定就是不可以約定試用期給幾
成薪這種作法,就是必須要給全薪。
你才下去。
哪條規定寫試用期全薪的你拿出來看看
有規定保底全薪哦,當無薪假是啥
那放無薪假不就違反了
也沒規定就是「不可以約定試用期給幾成薪
」這種事
而且他還洗了兩篇一模一樣的推文
你跟雇主簽多少薪就是給多少,本來
就不能用試用期的理由扣減薪水
這不是網軍這是啥,封了
少廢話 你拿法條出來談
你先找出現在有法定試用期的法條啦
試用期不給全薪本來就是違法的。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
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除非你簽的約是給“全額”,試用期
完調薪,那就沒違法,但這個不在這
次修法的範疇。
封掉看不到髒東西 真舒服^^
槓精 兩個字用再某人身上真貼切
連法條都不清楚的人 可以這麼瞎的在那邊跟
別人胡扯 這就反應為什麼民進黨支持者程度
每況愈下
早就沒定義試用期了 你怎麼找到跟試用期有
關的文字敘述?
22-2根本沒有定義試用期
真的有夠可憐的
CenaC你要讀的不是勞基法,而是法
學緒論
藍白連基本的邏輯涵攝都有問題
chiangdapang 鬼扯也沒用 結果你玩不贏雇
主 哈哈
看來雇主都沒讀過卻可以比法盲強
很好奇到底多可憐才能得出這些結論
唉
不要被凹的比8成薪還低的法律系學生找不到
法學緒論可以講贏雇主 那就悲哀了
沒有定義試用期,意思就是你勞資私
法協議的試用期長短,不得影響法條
規定的薪資應全額發給規定,這種邏
輯國中生都能懂吧
所以才說你笨啊 今天雇主的玩法是 一般員
工拿4萬 你拿3萬 試用期過後才「加薪」到
4萬
CenaC你可以去跟勞工局說你僱人試
用期沒全額發給,你看勞工局會不會
開罰
難怪你只有國中邏輯
等你長大到雇主邏輯的時候 再來辯論吧
唉 真的很可憐
各縣市政府勞工局開罰案例太多了,
你不去檢舉,要嘛就是是你奴不敢去
,要嘛就是你根本雲台灣人
你有看清楚敘述嗎? 這能檢舉嗎?
好像有人不知道開罰很容易是不是?
好像有人不知道用加薪根本不違法是不是
這篇正解,現在口語上的試用期是不用預告
,但薪水是100%
不給全薪是違法的沒錯不要硬拗
自己去看各縣市政府裁罰案例表,薪
資未全額發給很常被罰,到底是有多
雲,還是你人現在在中國監獄啊?
檢舉很容易 那南部怎麼會低薪? 怎麼還有
試用期?
現在就是錄取就全額 所謂的考核後加
過幾個月之後加薪這種招數,國營企業也在
幹啊只是一年後加薪而已
這樣不合乎邏輯啊 很容易檢舉耶
薪是公司約定 不得違反勞基法
一切看你offer怎麼談好嗎?
口語上試用期跟法律上不一樣你搞錯而已
但勞基法沒寫清楚的地方 早就有對策處理了
小朋友才不知道雇主怎麼玩
真的有夠可悲欸
現在口語講試用期是未滿三個月解僱不用預
告期,文內講很清楚了
這邊很多雇主不用你來教
我知道現在中國新進員工試用期沒薪
水自己還要付錢給老闆當培訓費,但
是這招在台灣是違法的
雇主怕死勞資糾紛好嗎,又不是人人有養30
0名法務
piliwu 沒人在跟你講解僱 只有你一個人在
談自己的話題 滾遠點
霹靂吳都講公營怎麼玩了
chiangdapang 你知道的地方包括南部嗎
中南部實務上就是員工爛草莓來兩天不幹,
雇主要想盡辦法把兩天薪水拿給他,怕以後
被拿這事找公司麻煩
結果又跳全薪哦,就是這麼玩的,還全咧
最近幾年雇主徵新人如果亂搞,除了
勞基法還有就業服務法,開罰比勞基
法還容易還重
你講的兩段薪水國營企業就是這麼幹啊
那跟試用期一點關係都沒有
又在鬼扯中國試用期沒有薪水了
中國勞動法的明明寫了
因為他就是規避啊
何止公營這樣規避啊
不然以為我第一份減25%,後面再加個主管職給
你怎麼玩的
兩段薪不是規避,那是跟試用期完全無關的
東西
就業服務法前幾年通過的新法條很好
罰,和新人薪資溝通談不攏就要小心
被咬了
呵呵,三個月調哦
公營給你玩一年
兩段薪不是扣哦
是不是換票那種概念
藍白就是嫌薪水太多
我昨天就在說了要嘛給加個加主管職稱要嘛用
獎金差補你,你工資就等於你入職的時候了
就是這樣玩的
對啦,這叫入職時全薪啦
TM,這不就是掩耳盜鈴嗎
你薪資寫面議,面試時說卻試用期打
八折只給3萬6,這個態樣勞工局一定
開罰
有人開罰了對吧
代表存在是吧,問題還有更多沒有開罰,因為
沒人去檢舉或是規避掉的對吧
獎金不一定能被定義為薪水
你跟雇主約定到職領30k,試用期滿加
薪到35k,這沒違法,也不在這次修法
範疇。
但你跟雇主約定到職領35k,但雇主用
試用期給你30k,那就違法。
但是這次修法完這個會變合法
沒有被抓的,當然不會這樣跟你講啊
經常性薪資在計算加班費時要列入母
數除240,沒列入的就不是,而且可
能還有繳補充保費的問題
現在人力銀行徵人廣告就要標明薪資
範圍,有試用期最好先寫,不然很容
易被咬
arc25610147 https://reurl.cc/QRLyM9
你別再造謠了啦
勞工局還有派勞檢人員假裝去面試的
,面試完回去就開罰單
其實試用期薪資是可以由雇主勞工雙方來協
調約定的,有些公司給付全薪,有些會打折
,但要經過勞工同意且絕對不能低於基本工
資。
雇主跟受雇者協定好就是合法 沒有你說的
「沒全薪就是違法」這種事
CenaC的問題就是太雲
看你這種人講一大堆錯的東西 還可以越講越
多 真的快吐血
自己去翻就業服務法,還有勞工局開
罰案例
連資料都拿不出來佐證還可以胡說八道
被開罰怪我囉,笑死人
我拿得出律師對試用期的見解 你拿出什麼東
西還討論沒有?
chiangdapang 把資料拿出來討論 鬼才知道
你談的案例是什麼內容
白紙黑字耶
昨天一整天跳不能有試用期的
跳試用期一定要全薪的
雲台灣人查資料是這樣查的嗎?
趕快拿出你的證據吧
這裡的沒有全額是指試用期他們約定好嗎
這簡直莫名其妙
你知不知道四萬以下薪資不得寫面議
?
未付全額不是這樣解讀的….
這樣開罰的玩意你敢貼哦
原來你的閱讀能力這樣差
原來是啥都不懂啊
小學生是吧
我還以為你能拿出法條討論 看來我太看得起
你了
我還以為真有人試用約定被開罰咧
看,被騙了
你薪資四萬以上未到五萬寫面議,結
果面試時對新人打八折,是不是就違
反就業服務法要開罰?
果然塔綠斑分子是來騙人的
真的 剛才我也以為還真有這種案例 結果拿
出這種東西
他講的未付全額並非是指試用期…
兩個在這篇底下唱什麼雙簧 隨便大賣場的
補貨員都不會寫什麼試用期 你們以為為什
麼公司這麼大不敢跟應徵者凹約定了? 真
的跟馬英九的22k同等級
chiangdapang 鬧笑話了 嘿嘿 道歉吧
陳水扁才17k
馬英九高他5k不錯了
未付全額態樣在勞動法規上很多啊
你要不要列舉出來?還是要查資料?
代表你菜 如果跳巢或好一點的工作
合約薪水不夠你根本不會簽 是你挑工
作 怎麼樣都覺得白癡 一堆塔綠班明
明就勞工可以因為政黨當資本打手 笑
死
吸吶吸你就說明一下我舉這個案例哪
邊是造謠哪邊跟現行法律不符啊。
你跟雇主約定到職領30k,試用期滿加
薪到35k,這沒違法,也不在這次修法範
疇。
但你跟雇主約定到職領35k,但雇主用
試用期給你30k,那就違法。
但是這次修法完這個會變合法。
你知不知道民事約定不能逾越法規規
定?
還有現在徵人要明碼標價
還有藍白昨天再扯試用期打八折,試
用期過了公司會回補,也是勞工局裁
罰態樣
某a再說啥啊
就試用期的薪水也是合意的
勞檢員對法條的解釋範圍比我還寬很
多,要罰你雇主很容易,然後你的公
司名字就會被公布在市府勞工局網站
都沒見他貼的法規解釋哦
看Cenac會寫「一般員工薪水4萬為啥有人
3萬」就知道他又在胡扯了嘛~
真的,法律說沒有試用期,現在社會上就
問題在你現在可以選擇不合意試用期
沒有
減薪,修法完你沒得選啊
就你們在亂跳
民事的合意不能逾越法律有規定的事
項
修法完為何沒得選,是不得低於8成耶
雲台灣人都很奴,不知道台灣刁民很
常打勞工局電話
你不合意可以走可以要求
你到底在跳啥啊
現在可不是這樣耶,可以低到8成下
只要你合意
我的天啊
修法完是連你合意都不能低於8成耶
我的天啊我的天啊
好奴喔
這都能理解困難嗎?
現在可以合意到8成下沒有奴嗎
側翼網軍的認知簡直刷新我對文字的理解
低到8成以下,還願意就職的比較奴 XD
我沒說誰唷~
所以沒有違法是吧
也就是說你們可以接受這沒有違法是吧
然後修了變違法你們無法接受是吧
你們到底在幹嘛?
原來是25%我太奴,可以不幹,但是不能讓它
變違法哦
自己瘋狂跳針然後說別人跳針
又來一個塔綠斑支持者
原來你們跳了兩天,得出這種結論哦
這樣只會造成家裡蹲越來越多好嗎?老闆給
的比父母還少,還不如孝順父母做長照
我說抄西台灣過時政策的話
違啥法… 高於基本薪資都合法呀
我是不知道你的25%哪來的啦,是跟你的
預期薪資相比?還是跟招募薪資相比。
你的履歷到底是多不受公司信任與尊重,
會開出-25%的條件。
而你是多不相信自己的能力會去接受這條
件 XD
又跳了
這不是廢話嗎,你為何要說廢話
你為何要說別人奴啊
就合法啊
合意了低於8成都合法,我又不是拿最低工資
不入法,那就不是八成薪的問題,是一成
薪的事了(喝茶),體驗過南部小賣店攤販
的水準就知道了,開價27實給7都有可能
。
合法但是說你奴~
站在雇主的角度,當然是市場自行決定,
靠,這不就是小粉綠維護黨的態勢嘛
站在勞工的角度,當然是誰管你雇主賺不
賺,不賺錢也要給我高薪。
結果人家修至少要給8成
他們還不樂意了,我靠
就奴呀~ 我無法接受砍1/4薪水呀,連國
民黨提的1/5我都不能接受了 XD
不好意思說話比較直,身為公司老闆,我
會這樣砍一個人的薪水,就是我打從心底
不相信你的履歷,有相信你能勝任這個職
務。
還是說你奴,我靠我靠
原來是老板哦
果然~
看來魔鬼是藏在細節哦
你這叫下面其他塔綠斑支持者該怎麼辦啦
我在馬據時期22k風暴期間求職時,也
沒看過有雇主敢說折20%的,只敢說是
3個月完多給你2000,算算多6%,老
闆還不敢說全薪打折,因為打折這個
字眼就觸法,可能雲台灣人覺得這樣
不夠奴吧
廢話嗎,你22k是怎麼打折啦
看~
現在27k也打不了折好嗎
笑死人咧,我還真沒看到試用期薪水打折
的公司,先拿幾間出來給大家看看好嗎
事後多給和事前打折是兩回事,然後
現在就業服務法會防止你鑽漏洞
還在跳耶
你到底有沒有去看法條解釋啊
愛舔土共舔到連法規都抄,藍營政客都腦
事前打折不低於最低薪,你合意也可以好嗎
剛剛差點被你騙,你還可以繼續跳
死了是吧,還是以為台灣公司都跟土共公
司一樣都靠關係不守法...舔共舔傻了我看
F先生你就說嘛,你的25%基準是啥就好~
現在外面沒有老闆敢說打折這種字眼
啦,瘋了喔嫌勞檢員KPI太低是不是
天啊,你講的律師講的,你再跳啥針啦
你到底懂不懂合意,法條沒有規定怎麼玩啊
一直在哪裡跳針打折是禁語
你這不就是禁語不行,但是操作起來可以嘛
哪家這麼操作說來聽聽阿..整天跳針說
舉不出哪家公司試用期薪水打折是在跳針
試用期薪水只有合意不低於最低工資就合法,
然後你在跳針不能說打折哦,會開罰哦
那你是不會說是合意哦
又說你求職沒有見過說打折的
吃到美鳳口水唷 XDD
看,腦袋瓜到底再想啥啦
而且真的要提高勞權不是應該直接訂薪資
不打折,一開口就打八折是哪招..
我沒看過台灣有這麼奴的,至少近十
年如此
只能跳針你沒有見過了哦
藍白智障提案讓人以為倒退回學徒制
了
問你25%怎算的,基準是啥有說不出來
不是你自己親身案例?
就說先舉出哪幾間公司有對試用期打折咩
舉不出來是在跳針啥..你自己有遇過膩..
那你幹嘛跳針有試用期8成薪的中國勞動法,
有公司試用期不給薪水
這就是違法嗎
你用明顯違法的事情來諷刺啥?
現在吵的不就是違法的事情要修成合
法?
諷刺台灣現在沒有規定下限
站在政治上我是支持藍白硬幹啦,笑
死
現在台灣只要不低於最低工資一切合法?
又跳了
小草是不是真的都腦子不好使
看來顏色讓人瘋咧
結果你不是在說我們討論的事哦
不過沒關係啦,反正ptt上應該用不到
試用期的比例比較高,支持修法者去
跟小草好好解釋比較重要喇
還在想看某些黨去犯錯的境地哦
馬英九22K政策也沒違法啊,政治問題
而已
一定要跳馬的啊
何止政治,是全球金融危機耶
不用跟小草解釋啊,反正他們九成的
沒差啊,藍營也不需要年輕人的票..
人都在中國監獄,其他在台灣的是破
腦沒得救
40元的台積電耶
我就看所謂試用期薪水打八折多少年輕人
之前沒22K狀況 大家或許還會相信試用期後
老闆會調回去 但偏偏就是發生22K狀況 所
以正常勞工根本不會認為台灣老闆在試用期
過會調回去
願意挺,呵呵
我看你除了跳針,也說不出中國哪裡好哪裡不
好
現在修是試用期最多三個月
不修你可以繼續合意延長
笑死,土共好到都能追回過去幾年獎金了
不過塔綠斑分子說修的奴
用這種國家的法律來改善勞權,真是好笑
這種和王美花說電費漲是體恤庶民一樣吧
又改口了喔,剛剛不是說是針對薪水打八
折,現在怎麼又變成針對試用期三個月..
就說藍營政客趕快大力宣傳試用期薪水打
八折阿,看多少年輕人會挺..
某w在跳啥針啊
修法內容不就是這些
跳針跳針,你跳針還我跳針..呵呵..
其實我早封你了
這篇下面除了某a
所以試用期薪水打八折不是藍營的修法內
其他人包括這篇文章po文者我早封了
只是點進來看看
原來我封得這麼準哦
容嗎,就說趕快宣傳咩..不要怕阿
就是一群跳針仔
人一綠腦就...
有差逆,繼續封阿,反正矇著眼睛就當看
F先生不要一直閃嘛,你自己說你被降25%
分享一下嘛,基準是怎樣出來的
不到咩,我很欣賞鴕鳥心態拉
而某a在跳針保底全薪後也被我封了
都是些胡說八道
呵呵,可以繼續嘴硬阿,反正藍營也不在
呼年輕人的票..
他媽的一人一信敦促藍委趕快立法試
用期法制化
推
試用期就違法啊,不知道在幹嘛
這麼鴕鳥的還真不常見 XD
其實打折也算是行之有年了,我所在的小
公司都這樣做幾十年了,去年用試用招進
來的也一樣是先打個八折,但是考進來的
就沒有。
當年陳菊推動派遣工法制化,也一樣不怕
年輕人反對。
其實事實上就真的只有雇主不爽法制化這
個動作,勞工之後都會拿著法規跟雇主對
幹。
7樓是不是看不懂這篇在寫什麼?你老闆
還是做勞資顧問的?kmt這樣搞他們都在
笑好嗎?還在塔綠班,媽媽十塊是不是
實務上有加瘦肉精,所以瘦肉精該入法只要
不加太多就好,這就是某些人的邏輯
沒出過社會?中小企業都碼先打三個
月的定期合約,約滿走人或續用。變
相的試用期
樓上這個合法,現在在吵的是跟你簽
非定期約,卻用試用期當理由不給全
薪。
如果本來簽約就約定試用期跟試用期
滿兩階段薪資那沒問題,但沒有約定
就是照約定要給全薪。
而這次修法直接讓老闆不用約定就可
以打折。
會說打定期契約3個月的不知道違反
勞基法第9條嗎
現在台灣刁民很多不怕被檢舉是不是
?還是人在中國監獄雲台灣人?
現行勞基法沒明定的試用期還是適用勞基法
,到底是誰教你試用期解除勞動契約不用預
告的?它只是在判斷不能勝任的程度上比較
寬鬆,這才是試用的真意,至於有人要把他
解釋成三個月免洗筷我予以尊重
實務上就有被延長試用期的,而且試用期根
本是業界常態,你說合法扣薪20%那只是你
片面的看法,要看怎麼談,如果新人談到試
用期3萬2過試用4萬,你能確定新人價是3萬
2還是4萬喔
三個月內解除勞動契約不用預告,阿
你離職也不用預告啊,供殺小,多唸
書好不好
發offer的時候不會看內容喔,果然
藍白就是沒腦
延長試用期你可以拒絕啊,公司要搞
你不會去檢舉喔
如果不入法定把最低下限寫進去,那要怎麼
改?又是台灣人最喜歡的鑽漏洞,按照現在
勞基法,大可以口頭虎爛你試用期後調薪,
然後3個月後延長試用,之後在口頭毀約,
反正沒白紙黑字
bigdaddy你就去檢舉啊,你以為企業會怕喔
,要搞他手段絕對比你多,光是跑調解就跑
死你,而且試用期不通過這事台灣多的是,
根本告不贏
快過啦 試用期不爽的快去支持啦 台灣越
來越好哦 週休二日也有囉
你都知道最愛鑽漏洞,還定錨三個月
八成,不就是鼓勵合法跟違法的一起
來凹人嗎,邏輯死亡,腦袋在哪裡?
要搞你手段很多,阿藍白不就說三個
月只給八成的公司你可以不要去,你
現在也可以不要去會搞人的公司啊,
藍白都是巨嬰耶,都要別人用好好的
,自己努力一點很難嗎?可悲
檢舉要玩就慢慢玩啦,你跟那些爛公
司認真幹嘛,笑死
薪水一樣要確定欸
除非沒工作過或運氣爆棚進入好公司
,不然台灣現在玩法多數就下面三種
啦
1. 全薪是法定底薪+津貼+獎金,但前
三個月(實際上就試用期)只有底薪
+津貼
2. 入職後過三個月(實際上就試用期
),主管找你面談一下,然後意思意
思說一下表現不錯,可以調薪,幅度
從1000到好幾千不等,看公司規模
3. 面試時被畫大餅,說表現好會調薪
之類的,結果被當萬年廉價勞工(實
際上就試用期不斷延長)
與其找個工作還要讓勞工賭運氣,不
如明文規定好
真多有八折的啊 你第一次工作?雲社會
認識?
哇靠 這篇大集結
一堆黑單都跑來護航這個蠢提案
拿未給全薪被罰來解釋不能有試用期,
我也是醉了;
實務上試用期修掉了,但就是有試用期
這種東西,不管試用期未給足全薪(這
部分沒寫清楚會有爭議)、或試用期過
調薪,對企業來說都是同一種東西;而
實務上就是需要試用期制度。有在面試
人的都知道:面試一個樣,進來後一個
樣的一堆,現在履歷達人面試達人一堆
,堪不堪用又是另一回事。
白痴,以前舊法試用期限制40天不能
打折,你弄個試用期3個月打8折還好
棒棒,小草就是奴
推,這篇正解
1X
首Po很多人說80%變相減薪 很多人說他們本來就沒有試用期 那是因為他們沒有遇到吧 太多企業是給你試用期大砍薪甚至半薪 或是試用期拖超久不給你轉正2
我只能說 立這個法的人 立意良善 但是跟這個版上大部分人一樣,沒見過真實世界 沒有太多投履歷、面試、談薪水的經驗 任何規定首先要考慮它的可行性,沒辦法執行的規定 等於沒有規定X
你講這個綠畜網軍哪懂 綠畜網軍就是考不上公立大學外面找不到工作 才會當綠畜網軍啊 現在綠畜網軍開始洗風向要把保障勞工的法案抹成砍薪水80% 真的笑鼠人 最低80%的意思又不是說不能付全薪 或說付全薪違法5
民進黨支持者的態度: 希望不要設定試用期給薪底線為正常薪80%-> 所以雇主可再低都行 高過最低工資即可 希望不要規範試用期最高只有3個月-> 所以雇主可以試用期超過3個月 光是試用期超過3個月這種東西 我前份工作就有遇過代理商員工被延伸試用期X
先確定目前「試用期約款」是不是合法的? 按勞動部給出的回答 既然現行勞基法沒有規定不可以約定試用期 那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勞資雙方就自由約定1
笑死了 資方根本就氣死這個法案了好嗎 中南部一堆中小企業 這些大部分都被民進黨搞到快倒了 訂單一直掉單 電費又漲 然後又請不到人
90
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吃不吃屎不是看當不當勞工 而是看腦袋是否選擇去吃塔綠班的屎 後天就是五一勞動節,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以及游顥於今(29)日舉行 記者會,宣布共同推出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期望提升勞工各方保障,修法內容包含「試78
[抱怨] 試用期法制化現在是全薪而且不能有試用期 之後要要修法成八成薪 新國會新民意挺勞工 提出勞基法修法護權益 游顥、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等四位立委今天召開記者會,推出 #勞動基準法 七大修正 ,內容包括:15
Re: [討論] 試用期能這樣吵,塔綠班到底有沒有出門找所以代表臺灣勞基法中已無試用期這3個字... ,只是保留也不違法而已 沒有甚麼法律是叫保留也不違法拉, 勞動部那個函釋講的是說,依民法契約自由原則, 員工同意前三個月拿比較低的薪資,日後(3個月)再調薪是可以的,14
[討論] 試用期-20%影響試算(中生代)試用期影響試算(國民黨版本勞基法) 剛剛看到國民黨立委澄清-20%也不能低於最低薪資27,470,聽起來好像沒那麼可怕但是我 們來算看看。 假設你是一個能力普普,已經出社會幾年,有小孩要養的人。現職的薪水是45,000,下一 份想要開50,000。13
[問題] 試用期後薪資問題前年入職時,薪水開n 公司要求試用期n-1 通過後n+1 入職合約有寫試用期三個月,與調薪後最高數字n+1 試用期後的領薪日用訊息詢問主管 主管回覆公司正進行制度調整,但試用期分數打很高,絕對不是因為工作表現等等4
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的塔綠斑真的讓我噁心到想吐, 這種抹法到底有多缺德? 明明就是為了保護勞工, 抹到願意給八成薪? 現行的勞基法就沒有規定試用期,4
Re: [討論] 什麼是「不得」,勞基法修正真那麼差?法規上沒有試用期, 但實務上屬於雙方議定項目, 目前台灣還是很多公司執行這個做法。 但台灣人最缺乏的就是合約概念, 大多數人都是公司給啥就簽啥,X
Re: [問題] 試用期多久才正常勞動基準法中沒有明定試用期這東西,但有判例與案例形成了慣例與規則如下分享: 可不可以有試用期:可以,合理範圍內試用期是勞動局也尊重的。 試用期是雙向的,公司試用勞工,勞工也試用公司。怎樣叫做合理? 人:公司有告知勞工,會有試用期,且雙方皆同意。 事:公司應提出試用期的明確指標,比如考試分數、學習成果、工作達標率。5
Re: [討論] 藍白草的邏輯真的是太神了吧8成工資可以用乘的針對「試用期的薪水最低可以打到八折」 兩邊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不同 綠的那邊會覺得 基本工資27470,老闆很有可能會用基本工資招人 試用期薪水最低可以打八折1
Re: [討論] 被告知延長試用期該怎麼調適上述恕不做評論和回應 : 我知道沒有試用期只有雙方協議的,當下被問同意延長嗎就覺得有問題,啊我不延長能怎 : 麼辦,資遣我嗎? 勞基法裡沒有提到試用期,但試用期是可以存在的。 試用期可以約定試用期間的考核標準、調薪與否標準、給予公司特有福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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