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板上真的認為誣告成立合理嗎
要說柯文哲的弊案,或是高的詐領助理費,
雖然我覺得很多也是欲加之罪,
但至少真相可以討論,也越辯越明。
就算要說高真的有抄襲好了,
那也不能證明她是誣告,
因為重點在於高捏造了什麼陳做的事,
高覺得陳在臉書發文誹謗,
除非今天陳根本就沒有在臉書發文,
或是發文內容根本跟高無關,
這東西才會是誣告。
我相信塔綠斑稍微有點法律常識的,
都會知道我在講什麼,
真的覺得司法這樣搞是沒有問題的嗎?
所以只要遇到政敵就給他死就對了,
那這樣到底跟對岸有什麼差別?
至於要來自己秀下限的,
記得會歷史留名的。
--
變造證據 end
有沒有抄襲的證據無關,就算高知道她抄襲好了, 請問陳發文是無中生有嗎? 這樣講好了,某A發文說某B有養小三, 某B就去提高某A誹謗,法官判不成立, 事後發現某B真的有小三,某A就可以告誣告?
去看法官判書好嗎,整天拿對岸說事
因為抄襲不是重點 重點是誣告犯意
法盲還說別人沒法律常識
懂的就懂
趕快把你的意見提供給高做二審辯護
明知道自己有修改過論文,還拿出來當證
據,不判你判誰,主觀犯意確鑿,還要說
什麼
不合理,二審應該找你去辯護
去看判決書啦~自己在秀下限~
請問誰證明高捏造了什麼?
合理吧,高的律師團這把都輸了
你覺得你比法官懂法律喔?
說實話 真的不知道哪家的律師開綠燈
會放高送改過的版本的論文當證據...
應該說其實去論高到底有沒有抄襲本身就不合理了。 因為誣告的本身在於陳有沒有發文, 高沒有用假證據說明陳發文。
讀書不犯法
露馬腳給對面在法律攻防痛打 能說甚麼
你如果覺得沒成立就沒成立阿XD 就跟
有人覺得小智沒抄襲一樣 都可以的
自知理虧還告 證據還是自己提供有什麼好
冤枉
現在根本是混在一講,不管她抄不抄襲她都能告誹謗好嗎?
※ 編輯: louiswei1986 (211.20.60.7 臺灣), 08/22/2024 08:54:55土城找安也很清楚論文案是可受公評之
事,無論她有沒有變造證據,誹謗罪也
是不會成立。結果自己腦子被門夾到還
是選擇變造證據,自己拿刀給對方怪誰
證明的就是高虹安拿「追加對資策會謝
詞,跟引用多一條」的新版論文當成提
告陳時奮的證據啊。記者寫的新聞很多
沒寫到這點,你要去看司法院新聞稿。
小草這一天會跳針成這樣,其實台灣媒
體要負責啦,沒有一家新聞提到這件事
你還是沒懂,那些根本就不是重點, 我說你醜,你告我誹謗,然後你要自證自己不醜嗎? 否則就是誣告? 陳說高抄襲,高告陳誹謗,高還要證明自己沒抄襲? 否則就是誣告?
洨草你這幾句可以叫翁來告你了
來吧,反正現在也不意外了, 台灣司法讓我最不可思議的三件事, 一是阿扁保外、二是柯麻兒無罪、三就是高宏安誣告。
洨草:窩悶卡提弱法學院內の大家都在譴
責綠法官
結果看不懂司法院新聞稿的小草就這樣
被新聞媒體帶風向,以為法官是判抄襲
,其實法官判的一直都是「誣告」與否
看了你的回覆,你真的不懂誣告。
那麼厲害, 去當高的律師幫啊! 就你懂??
沒用阿,法官說了算。喔說錯了~党說了算。
※ 編輯: louiswei1986 (211.20.60.7 臺灣), 08/22/2024 08:58:12沒錯 法官不懂誣告亂判,二審就靠你了
根本就搞不懂重點還是新聞重點都裝瞎?
陳指控高的畢業論文引用了資策會時的
資料卻沒有誌謝 還有多處引用自己的舊
論文卻沒有註記引用來源
高虹安就因為這樣才兩次把自己論文加
了這兩種 然後再重上架 再提供製造加
工後的新版給北檢北院企圖讓陳的指控
變成不實 形成誣告有罪 再來告陳誣告
這麼白痴的套路你還好意思裝不懂啊??
建議二審請你去到辯護律師看會不會被打
臉
每件事都要講黨,那鄭文燦被誰羈押的
?
整件事就是法官在鑽漏洞,然後硬拗變造
證據
用跳針槓精辯護法,把法官嚇得屁滾尿
流
舉個最簡單的比喻:我變造你的文章說
你人身攻擊去檢舉你違反政黑板規3-1
,貼你別板講的話說是攻擊這篇的我。
你會不會去檢舉我變造證據?
請問高是改了陳的貼文內容嗎?
講內鬥就根本白癡,鄭文燦都已經被配
到一個沒有政治實權的海基會,去內鬥
為什麼都會忽略高拿"改過的"論文這件事
他敗掉民進黨聲勢,有沒有政治敏感度
啊
高虹安捏造證據想陷害翁達瑞坐牢
bluedemon你到底是活在哪個異世界敢講
出什麼鑽漏洞這種幹話啊?
還是我拿變造證據檢舉你人身攻擊,
所以高拿出陳的發文是變造的?你知道自己在說啥嗎? 高只是想證明自己不是陳說的那樣, 但跟陳有沒有發文罵她根本兩回事。
達成誣告罪的主觀犯意
你會乖乖吞下去?會的話我哪天不爽就
去檢舉。
抄襲案跟誣告案根本兩件事
草不只挺貪汙 連假證據都挺了 winwin
卡提諾法學院
你是不是都沒看內容啊...
不要跟槓精炒架啦 尤其是卡提諾法學院出
高改的就是陳指她抄襲的最初論文啊,
然後她提告時遞交的證據是「改過」的
論文,這樣你懂了嗎?
所以陳指她抄襲這件事有無變造?陳無論今天指她有說髒話、她有貪錢, 她無論是否有說髒話或是貪錢都可以告陳誹謗,而不是先證明他沒有。
※ 編輯: louiswei1986 (211.20.60.7 臺灣), 08/22/2024 09:05:20意圖,意圖,怎麼證明意圖?
自告奮勇去幫高虹安辯護啦
看回文就知道你不懂這個誣告是在告什麼
翁達瑞說高虹安拒絕提供這份email
最後是法官要求她在法庭上拿出來
口憐智力測驗沒過
今天高到底是為了捍衛自己名譽而告?還
是意圖使人入獄?
拿出來即證明並非辛辛那提大學的學
倫會公文
高虹安也在法庭承認她的博士論文被
下架二年了
還在貼信......
87%假博士被撤銷學位
會不會被撤學位那也是學校的事,扯這個
小草只會跳針
那個信就是證實這不是正式官方決定阿
陳說高的論文A抄襲 高把A改成A'說沒有
草和鼻孔一直凹那信是學校學倫會背書
變造證據 法盲急著出來詔告天下
你的例子錯誤,應該這麼舉例:我說你
以前沒整過時的照片很醜,但是你拿現
在整過的照片去告我毀謗,懂?
舉例有夠爛 不如不舉例 下次別舉了
還是聽看看專家說法好了..
我指原po
原PO好像搞不清楚修改過的是什麼
我花一篇扣打回你好了
變造證據
拿整容做比喻很符合情況
如果高在二審依然糾結在是否抄襲,那會
無法反駁一審法官的變造證據見解而被關
回你文了 再看不懂我也沒辦法
跟抄襲無關 跟他拿變造的論文給檢調有
關,挺柯繼續捐就好
讀書好嗎?別看
你去檢舉那個法官亂判
整件事若和抄襲無關,為何判決書還要故
意強調「大量抄襲」?
樓上,表示法官認為陳說有抄襲的說法並
非無病呻吟,重點是高拿了事後美化過的
論文去告人
不然你去當律師阿,嘴啥?
你可以去看一下陳的原文 其實陳的原
雜種草就是一群不讀書又法盲的垃圾
文寫得很聰明 就是都只講有實際發生
的事情(不是指抄襲 例如移除名字等
法官認為陳有一定的評論空間
所以整件事與抄襲有關對吧?我看判決書
裡出現了非常多次「抄襲」兩字
然後不起訴 之後自訴誣告
送證時 高送了改過版的論文
並且是有涵蓋陳寫文章中所述的部分
法官從這個部分認定他有構成犯意
我簡述的很簡化 但過程大概是這樣...
補充下 送證是誹謗的送證@@
司法上的抄襲,和學術上的抄襲,是一樣
嗎?有人能說明嗎?
我是覺得搞不清楚誣告構成要件又愛發文
嘴的比較會歷史留名啦
柯粉真的念書犯法
若誣告罪成立和抄襲無關,為何誣告罪判
決書會一直提抄襲.. 不太懂
「誣告」,即虛構事實進而申告他人犯罪
而言。大家查到的跟我查到的一樣嗎?
真的有夠可憐不愧是小草一堆人跟你
說高拿變造的證據,重點就是變造的
證據,整天搞不清楚重點亂跳針那麼
厲害快點去當法官啦
我查到的跟樓樓上一樣。因為高針對別人
質疑的內容去修改美化論文,再把美化過
的論文拿去告人誹謗。
你查一下「誣告」的定義咩.. 應該是有
一個明確的定義才對
應該這麼說,如果高一樣去修改更新論文
,但告誹謗的時候不提新版論文去當證據
,這個誣告就不會成立
剛查了一下,變造證據的確構成誣告,看
來高只能強調沒有變造了..
你才沒有法律常識,高是拿修改過後的論文
告教授,被告誣告剛好而已
寫得蠻清楚的 這串可以去看一下
吵架的Re不用看
你可以不認同法官的客觀陳述
但主觀上高虹安的誣告一定成立
更別提高調提告低調撤告/送證不同證據
加深了法官在這件事情上的判決傾向
陳的原文應該是這篇
你會發現其實陳(翁)蠻聰明的
用詞都很小心....
因為高鼻擠壓膏式偷改了自己的論文
人家質疑部分她就改,沒質疑就不改
欲加之罪
如果一開始就自己殊失,應該全部改
一次改一點點,證明她在有捏造虛構
我先當作你是真的不明白
你只要把抄襲這兩字換成瑕疵
整個新聞稿就能看懂了
被打臉了 柯憐
笑死
這個判決已引起極大爭議,增加人民對司法
的不信任。
誣告≠告錯了 而是明知不是事實卻要告對方
阿扁保外是馬幹的,呵呵。
好了啦小草
只能說一審法官撿到槍了,
「明知道抄襲事實,還要告」這句話在什
麼情況下不成立?
順著這個思路,想想看
律師執照po一下
高告陳的是被李傑除名,結果法官在判抄
襲,一直說偽造證據,論文到底和有沒有
除名有啥關係,誣告?
高律師已說是告陳食糞說高被老師除名,
結果採用陳食糞的意見去比對論文是三小
55
[問卦] 法官判高虹安誣告的邏輯根本潑皮高根本被釣進經典邏輯的死亡陷阱 我一步步跟大家解釋這裡面的八陣圖在哪 各位如果碰過分析哲學的經典邏輯就知道 有效論證的定義是:前提為假or結論為真 翁去年放話的內容,一句話說就是:60
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重點根本不是有沒有抄襲 誣告成立的要點是無中生有 憑空捏造 跟內容對與錯無關 假設你沒罵過我 我沒事跑去告你 我就是誣告 假設你罵過我醜 就算我不是帥哥 我一樣可以告你誹謗 至於誹謗成不成立 要看法官怎麼 判35
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判刑10個月!黃揚明:被判到這回來看看一個月前的新聞 事實上,陳時奮告高虹安誣告罪有2種解法,一是由於高是針對陳對她學歷的指摘提告誹 謗,並非「憑空捏造」出一段陳沒有說過的話,因此,法官單純依誣告罪構成要件審認也 可。31
Re: [新聞]高虹安誣告翁達瑞判刑10月 北院:明知論最瞎的就是這段 誣告成罪要件之一是憑空捏造事實 但翁在臉書上對高的評論是存在的客觀事實 判決書連臉書發文篇名都有 代表不符合要件卻還是判誣告成罪?20
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妙的是 當初高虹安是告翁達瑞寫她「遭指導教授除名」的言論是誹謗 結果法院判決結論是「本案博士論文有抄襲本案期刊論文之情形,而自訴人以上開Facebo ok發文指摘此節,與事實並無相悖」?? 法官的結論根本有錯吧?16
Re: [新聞] 翁達瑞控誣告 高虹安被判刑10月: 簡單來說 這位陳先生說「他只是要說高虹安被下架」 而不是說「高虹安有抄襲的問題」 我幹你娘的說什麼鬼話 智障法官這樣也信嗎= =8
[心情] 希望大牙能提告陳建州誣告被北檢認證陳建州確實有涉嫌性騷擾 表示陳建州以「我沒有性騷擾大牙」的理由提告加重誹謗已經符合誣告罪的成立要件捏造 事實! P.S.過去確實有因此成立誣告罪的判例 刑法169X
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判10月 北院:以司法使批評者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看到本板的討論還侷限在抄襲認定就覺得很好笑, 判決書自己去找來補,絕大部分對於為何誣告的解釋是寫在X
Re: [問卦] 黑人為什麼是提民事訴訟?可能原因(以下只是我個人根據多年的新聞猜測) 如果告刑事的加重誹謗 萬一最後不起訴的理由係「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這樣黑人的提告就會成立刑事的誣告罪 誣告罪的成立要件有完全捏造及部分捏造- 如果PO文屬實原告應該是不會冒險提告刑法310-2(加重誹謗) 因為只要原PO在陳述提到我沒有做都是被告造謠及抹黑就會觸犯刑法169(誣告) (原告捏造自己沒有做這件事的事實誣告被告誹謗他) ※ 引述《HiLuna (月光貓咪)》之銘言: : 去年8月,朋友因為她的姊妹一段交友軟體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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