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
蠢草現在把黃國昌說的話還有民眾黨那幾張圖卡當成神諭,開始四處在那邊洗「京華城20%容積獎勵沒有違法」。
我就問一個問題,如果台北市政府可以依照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定,在細部計畫內容給予容積獎勵的話,那麼為什麼當初京華城在細部計畫公展書要寫著「準用」都更容積獎勵之規定?
蠢草一定不懂什麼「適用」、「準用」跟「類推適用」的差別吧?如果依法規想當然爾是如此,那麼應該是「適用」。如果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因為有其類似性而可以比照辦理,那麼應該「類推適用」。至於「準用」,則是立法者已經想好可以類推的情形,直接在法律上規定什麼情形下可以準用哪個條文。
所以那個公展其實也寫錯了,那個不是準用而是類推適用,只有立法者可以決定什麼情形要準用。但先不管這個,北市府既然說是準用,那就代表並不是「適用」,所以民眾黨那套「法律上本來就可以」的邏輯就破了。 行政機關固然可以決定要不要類推適用,但得要告訴大家,這個案子跟法定情形有什麼相似性而有類推的必要性,北市府有嗎?小草說的出來嗎?為什麼這件非都更案可以類推都更案?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細部計畫修改的前提是要配合台北市分區計畫施行,但本案有嗎?京華城配合了什麼分區計畫?
這還只是第一層次的問題,就算這個層次過了,還得回答為什麼北市府為京華城創設出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及移居城市這三個「全新」、「未曾使用過」的容積獎勵項目?就算過得了第一層次,在第二層次中,北市府為京華城申請自提細部計畫中,量身訂做了三個獎勵項目,幫京華城把容積獎勵灌好灌滿到20%有沒有圖利?
如果黃國昌、民眾黨、蠢草們那麼篤定,上面這些都沒有問題,那就建議柯文哲改變訴訟策略,不要再那邊推說自己不知情了,說自己是坦蕩蕩、依法辦理不就好了?幹嘛東閃西閃,一下說彭振聲自作主張蓋柯文哲的甲章,一下說自己是今年三月看新聞才知道的?然後又說自己沒有都計專業,獎勵項目是都委會決定的。大聲勇敢說出來,柯文哲是依法指示京華城案類推適用都更條例,並且依法給予30%容積移轉及20%容積獎勵,所以沒有圖利。蠢草在外面洗再多文章,都還不如柯文哲自己在法庭這樣主張吧?
最後再問個問題,其實這個問題是黃國昌問的:「誰決定有沒有違法?」正常人會回答法院,但蠢草可能會回答黃國昌。在本案中,承辦的公務員、包含都發局及法規會都曾提醒有圖利的問題,監察院報告書說違法、把柯文哲無保請回的裁定也說違法,都不如黃國昌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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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的法官你敢嘴?
奇怪?如果真的像小草說的容積獎勵合法
,那趕快跟阿北的律師獻策啊!沈慶京也
不用擔心行賄罪了,小草快去叫律師照做
啊,快啊,這是救阿北的好計!
法官沒上過卡提諾學員 不怪他 放人
黃狗娼自己才是他平常發文喜歡用的那
個「無恥至極、噁心至極、離譜至極」
的垃圾
還有「惡劣至極」
阿北現在的律師太爛了 建議換成蔥哥
國蔥33為了阿北 放棄立委吧
畢竟是卡提諾法學院院長的公告
公展的時候,你怎麼不提…怎麼現在才提
我小市民啦 今年三、四月看新聞在吵才知道的
推這篇,邏輯清晰,但小草們還是看不懂繼續
跳針
公務員寫錯準用和類推適用會犯法嗎?
然後會因為寫錯這個被圖利罪抓去關嗎
我有說是因為寫錯準用跟類推適用犯法嗎? 我知道對你這種程度的小草來說讀書犯法啦
※ 編輯: rhino0314 (123.226.4.118 日本), 09/16/2024 08:17:27如果合法當初為何說窩不知道?根本此
地無銀三百兩!
我知道你是在討論類推適用都更有沒有濫
用裁量權的問題啊
問題還是回到他的公益性、對價性不是嗎
是啊 採購法準用最有利標 可是法裡面直接
說明準用的條件 什麼都沒有 自行決定準用
肯定違法
你少看了幾個字,未盡事宜才準用
有心整理推
推
66
^^^^^^^^^^^^^^^^^^^^ 為什麼這篇報導不寫清楚這條施行細則全名? 全名叫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是不是知道全台灣人都清楚臺北市不歸台灣省管? 然後台北市明明有自己的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啊20
先不管小草是怎麼護航的,我們就看看黃珊珊/黃國昌(或他們律師團的策略): 現在應該是打合法+市長尊重專業這雙軌併行。 她用的邏輯是: #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 「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 #細部計畫 規定地區4
我覺得這一切實在太囉嗦了 對草懶人包: "北市府公務員認為違法,局處長認為違法, 任內不肯妥協的局處與都委紛紛被撤換,卸任後議員調查團認為違法 監察院認為違法,檢察官認為違法,法官認為違法63
我真的笑死!這個黨就是個騙子黨,從上到下都是個LIAR,而且是臉不紅氣不喘,說謊 不打草稿的那種。 我就問一句,如果真的照你們所說台北市政府可以依照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定 ,於細部計畫內容給予容積獎勵的話,那麼為什麼當初京華城在細部計畫公展書還要 白紙黑字寫著「準用」都更容積獎勵之規定?64
噓 waynecode: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 61.231.35.207 09/16 02:18 → waynecode: 依第七點訂定之容積率,不得逾越都市 61.231.35.207 09/16 02:18 → waynecode: 計畫法省 (市) 施行細則「或」土地使 61.231.35.207 09/16 02:18 → waynecode: 用分區管制規則之規定,且不得違反主 61.231.35.207 09/16 02:18 → waynecode: 要計畫有關使用強度之指 61.231.35.207 09/16 02:1832
這比較不像是中文理解能力出問題 這比較像是高中數學課最早最早教的邏輯集合基礎沒有學好 這就別推給文組了 文組考數學乙最重要的就是這一套 這根小草 是連這麼基礎的邏輯101都沒學好 是連文組都不收的好嗎?15
想不到規劃界跟都市計畫技師也有這個榮幸被民眾堂得罪光,照民眾堂邏輯全台灣所有都 市計畫地區建案都有資格申請容積獎勵了。那京華城幹嘛還大費周章寫準用都更。 京華城的問題很清楚啦,不要講一堆有的沒的。 扯細部計畫那個途徑叫做變更基準容積,新竹兒童醫院就是走這個途徑,京華城今天就不 是走細部計畫變更。京華城容獎為何違法理由很單純:X
我忘了提醒各位 這是都市計畫法,不是都更條例,不限定危老重建 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也不是限定危老或都更 只有第33條第二項跟第34-2條前項是限定危老重建 因為第34-2條第3項說的很清楚了:1
都 : : 市計畫地區建案都有資格申請容積獎勵了。那京華城幹嘛還大費周章寫準用都更。 : : 京華城的問題很清楚啦,不要講一堆有的沒的。 : : 扯細部計畫那個途徑叫做變更基準容積,新竹兒童醫院就是走這個途徑,京華城今天就 不2
小草不讀書不要害人好嗎... 你認為法規可以(還是亂引用) 那就來看當初這條的立法原意好嗎... 開宗明義就跟你說條件就是為了30年以上5層樓以下公寓大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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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柯親簽的關鍵文件是這個啦彭蓋甲章我記得之前就有新聞啦。北市議員日前質疑的是某些爭議文件柯有親簽。最重要的是容積獎勵那份,彭說他不敢簽給柯簽,而那也是北院提到的20%。 …… 最爭議的關鍵就是自創容積獎勵20%,北市議會京華城調查小組發現,具關鍵的決策公文,包括柯文哲接獲京華城陳情容積率及更多樓地板面積,柯2020年3月19日「交辦」都發局處理。2020年4月6日都發局上專簽,柯於4月15日蓋章決行,同意讓都委會開會來重新檢討京華城容積率、開發範圍及樓地板面積的陳情案件。 都發局2020年10月27日把都委會研議結果以公文專簽提報給柯文哲,內容包含給予容積獎勵20%、容積移轉以50%為上限、有關綠建築等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柯蓋上市長章,核可變更草案內容,讓京華城細部計畫得以公告公展。但彭日前8月26日來議會小組說明,認為京華城準用都更條例不妥,因此由柯親簽決行。54
[討論] 蔡正元FB內容,監院早早就說不行蔡正元FB 第四點認為 台北市於是自訂的 「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55
Re: [討論] 黃國昌:京華城30%容積是自己花錢買的欸黃國昌又在示範怎麼講一半了 30%是容積移轉可以買,但他不告訴你爭議點在購買的對價夠不夠 20%是縣市政府可以給的獎勵,但他不告訴你這個是法律保留事項 要給容積獎勵要符合法律規定 然後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十一章就有給予容積獎勵的條件2
Re: [新聞] 逆風挺柯文哲!稱京華城「無違法」 帥過李 : 政龍攝) : 京華城容積率爭議爭論不休,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北檢依「貪污罪」申請羈押失敗後, 北 : 檢又以「圖利罪」抗告成功,柯5日被收押禁見,引起社會激烈爭論。房產名人帥過頭(18
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北院說的是 阿北不知道是違法的 不是不知道容積獎勵 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院認「無犯罪高度可能」詳細說明 "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 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10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1、北市府認為京華城案合法? 北市府9/5發的最新聲明是指北市府認為審議程序上沒有違法,但京華城獎勵20%通過理由 有沒有違法尊重法院判決。 2、京華城案到底違反了什麼法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違反了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與內政部訂定「都市4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他們對話的對象就小草,不是智商正常 的一般人啊。 全台北市更多四五十年的老房子、 幾千件陳情公文都還躺著那邊, 偏偏你柯文哲就只對京華城比照X
[討論] 一口氣搞懂京華城爭議:引述《platinum500a (變形驚肛AAA)》之銘言: : : 影片中有提到這20%獎勵有問題 : 京華城不適用都更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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