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法學探討 法律三讀不副屬不公布會怎麼樣
※ 引述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之銘言:
:
: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2 條
: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 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
:
: 其中57條被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取代
: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第 2 項
: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 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 ,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 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 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
:
: 行政院對立法院決議不滿
:
: 經總統同意 可向立法院請求覆議
這樣可以用賴FB的論點反擊
賴FB講了
行政院也表示,會依照憲法所賦予的權力,守護我們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
現在憲法寫清楚了
總統應公布法律
而行政院長可以覆議
又被立法院打槍的話
行政院長應接受該決議
也就是沒有不公布不副署的空間啦
你敢幹,就酸阿不是要遵守憲法?呵呵雙標
--
0分下去
是ㄇ 你是大法官ㄇ
抱歉就算你是 憲法法庭也開不成
2ㄏ2ㄏ
他說的是應接受,不是應副署,大不了就
接受但不副署啊呵呵
玩什麼文字遊戲==
不覆議也不簽並沒有違反憲法 下去吧
不滿意就提釋憲啊 啊現在人不夠吼
廢憲法,現在又要找憲法討拍了是嗎
立場堅定一點啦www
就算違憲了你也無法提釋憲,自己搞得,笑死.
柯憐哪,憲法法條貼出來不敢嗎?還在
造謠
你酸了又怎樣?你現在沒酸政府嗎?
憲法第 37 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
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
首長之副署。
換言之,行政院長可以不附署。這就是憲
法的保障。
這哪裡講可以不用 明明民進黨自己都不敢這樣講
叫大法官判違憲我就信阿!!! 阿!! 沒有憲法法
是不是發現沒辦法釋憲護你的陸配參政權
了,只剩情勒政府這招?
庭了!!!!! 笑死!!!!!!!!
這憲法賦予的,你藍白根本沒空間說違憲
。
釋憲護你的陸配參政權??? 去跪求傅崐萁阿!!!!
讓他補滿憲法法庭阿!!!!! 幹校死!!!!!!!!!
不知道 不清楚 需要釋憲 嘻嘻
「須經」副署,根本沒有強制也沒有不
副署的效果,藍白連法條都不敢貼只會
跳針造謠
需經行政院長之副署 他不副署你能怎樣
錯了 我不就講了 行政院長要接受該決議就是給我簽
有爭議就是釋憲啦,藍白一堆法盲
你能倒閣啊,快上啊嘻嘻,不倒是小狗ww
以前不講是給藍白一點面子。現在若要撕
破臉全面對幹,也不需要再客氣了
沒大法官,憲法解釋權就自己認定了
行政院覺得沒效,不認同遵守,你立法院要如
何?
現在也沒大法官 憲政法庭了
就是不簽。不然你想怎樣?
我不就講了 他沒有說接受 他也沒說不接
我笑民進黨不敢這樣玩啦XD
受 我就是要研議啦 你能怎樣?
憲法寫的是應接受,不是應副署。我就當
副署不在接受的範疇內就好了
沒大法官,憲政法庭,就是總統說了算
他如果這樣玩你要不要請雞排
沒有大法官就沒有違憲問題
人錢權軍警 都在行政權
沒大法官,憲政法庭,就是總統最大了
現在綠粉都在希望他這樣玩呢:)
好了啦,還在民進黨不敢玩,為什麼要
權力分立?因為行政權就是巨獸,沒有
束縛的行政權需要鳥你立法院嗎?
政府要接受的是自己的認定,不是你藍白
的看法。反正已經確定藍白沒膽倒閣了
怎麼會說不敢這樣玩 真可愛
薛丁格的法案 你咬我 白藍狗沒招了
而且,雖然我不太懂法,但法律沒需要把非
必要條件寫入法律中
笑死,二個不同的法條都可以混為一
談,可見你法律程度有多差?
本來五權有衝突,就是要靠大法官,藍白自己
搞大法官,玩死五權分立
你說的覆議是增修條文第三條,但行
政院的副署在第二條,二個法律根本
不一樣,別在那邊張冠李戴,指鹿為
馬
其實憲法是寫五權有衝突 總統"得"召開
第2條
.......
法律寫進去的條件應該是充要條件
如果行政院可以沒必要副署,就不會寫”需
”行政院長
會議協調 當然不協調也不會怎樣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
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
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別跟他認真
反正先釋憲給我看看
藍白法盲還在跳針憲法爭議就是釋憲啦
反正藍白先破壞遊戲規則,就大家一起來玩,
敢不敢的問題
所有的後果早在幾個月前都提醒過藍白了
。既然藍白不買帳,那就自己吞下後果吧
。
總統滿意度不低,根本不怕你立法院
藍畜又自己當大法官了嗎
原po現在支持的是國民黨對吧?這些憲法
都是國民黨訂的,你可以去找他們哭訴喔^
^
你kmt立法院先搞專制濫權,現在行政權只是
反制,敢不敢的問題
簡言之,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的規
定,總總公布的法令除特殊情況下,
沒有行政院的副署就不生效力,至於
行政院要不要提覆議那是另外一回事
,別把馮京當馬涼混為一談
33
首Po如題 法律三讀通過後 行政院應副署 總統應公布 但不副署不公布也沒罰則 本法盲的法律認知到這邊 然後看到在這之後的發展有兩種說法5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2 條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 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 其中57條被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取代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第 2 項17
基本上你附上的內容都對 但問題就在於增修條文 第 3 條 第 2 項"行政院對立法決議不滿" 大前提存在著BUG 覆議要行政院不滿才能提出 但是憲法並沒有規範行政院要在"多久時間內"表示滿意或不滿26
從更基礎的地方講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立法院不得提議增加預算 那麼把中央政府的預算挪到地方政府 總預算沒有變,算不算沒有增加預算提議? 釋字391告訴你這就是增加支出提議2
釋字391是講立法院審預算 不能自行追加預算 但是修財劃法 = 審預算? 換句話說 修財政收支劃分法讓某縣市多拿錢 就是增加預算 立法院沒有權限修法? 小妹我法盲啦 不要騙我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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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三讀! 宣告違憲時大法官人憲法37條 寫在總統 怎麼看 都是在限制總統權力 怎麼被解釋成總統可以制衡立法院.... 第 37 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5
[討論]以行政院長不副署逼迫立法院提不信任案倒標題:[討論]以行政院長不副署逼迫立法院提不信任案倒閣 時間: Sat Dec 21 03:02:24 2024 我知道藍白法盲一定會扯行政院不副署違憲,但我要說這根本是法盲的說法,根本不可能 成立,理由如下: 1.行政院長副署權是憲法明定的權力,行政院長不副署,大法官也無從強迫其副署。19
Re: [討論] 綠畜集體自慰立法院三讀不用執行?笑死,藍白法盲連我國憲法第37條明定的行政院長副署權都不知道,難怪一直跳針,還複 決哩!!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 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第37 條8
Re: [討論] 尚毅夫說藍白玩死自己查了一下 第 37 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 副署。 高中公民與社會 - 副署權- 笑死,有人高中公民沒念好,不知道行政院長副署權是雙首長制的特色,一直要自己出來 秀下限丟人現眼?還違憲哩 高中公民與社會 副署制度 元首為虛位元首,無實質權力與責任,公布法令須由閣揆及閣員副署,以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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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憲訴法修法三讀》憲法法庭:減損人民笑死人了 國會至上你在平行世界嗎? 大法官的憲法法庭就直接指導立法院立法 大法官一句憲法沒有明定,所以立法院立法是擴權違憲 行政院直接無視立法院立法, 法案通過補償是法案- 不好意思喔 憲法規定的第37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 副署。 只要行政院長不副署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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