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國昌這次通過的憲訴法有一條即刻生效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十三條 明定 公布之日起三天發生效力
故新法條施行但還沒有發生效力 就沒有拘束憲法法庭
所以憲法法庭可以在這三日內(嚴格來說是兩日)裁定暫時處分
結論:藍白小草崩潰
https://i.imgur.com/Pys6dj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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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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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黃國昌通過的憲訴法有一條寫公布即刻生效黃國昌通過的憲訴法有一條寫公布即刻生效 憲法訴訟法第四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再修正動議 第九十五條 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X
[轉錄] 黃國昌FB 唉~憲法法庭應該受輿論檢視~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黃國昌FB 3.轉錄內容︰1X
Re: [新聞] 吳崢太神! 憲法法庭國會改革「暫時處分不是吧…藍白輸不起也不是這樣 人家是講「或許」、「或許今天下班前」 你跟人家講「或許今天下午就會下午後雷陣雨」 「或許今天訂的網購就來了」 人家就只是猜測11
[討論] 15日自動生效也是要經過總統公布啊15日自動生效是依據: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四條 但你這「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四條」裡的自動生效 也是要經過「總統先公布」才行啊,怎麼一直有人搞錯 以為法令真的不用經過總統這關?10
Re: [問卦] 脆:法案通過不重要 不要公佈就好了立法院完成三讀之條文,是否立即生效?或仍須經過何種程序始能生效?又須要多久時間才 能生效?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仍應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經總統公布後始能生效。 三讀通過之法律,條文內容經核校無誤後,依憲法規定,送總統及行政院,若行政院未提覆 議,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不過,法律經總統公布後並不是立即生效,依中央法規標6
[黑特] 藍白共是假不知道 其實根本什麼都知道得很1.修憲訴法 目的:實質廢除國家憲訴功能 2.修選罷法 目的:實質廢除人民罷免立委權力 3.修財劃法 目的:奪取中央行政單位財權 環環相扣耶 我們來看十月出來的 狠狠打臉黃國昌 吳宗憲 傅萁崐 以及翁曉鈴的4
[問卦] 立法三讀通過之後。如果立法院完成三讀之條文,是否立即生效?或仍須經過何種程序始能生效?又須要多久時間才能生效?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仍應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經總統公布後始能生效。 三讀通過之法律,條文內容經核校無誤後,依憲法規定,送總統及行政院,若行政院未提覆議,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不過,法律經總統公布後並不是立即生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另同法第14條規定,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法律一旦發生效力,全體國人就必須遵守。 ———3
[討論] 會不會憲法訴訟法修法公布馬上被暫時處分大家都知道三讀通過之後 咨請總統公布,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例如公布日11/17,那就是11/19日生效 那如果憲法訴訟法修正,聲請人覺得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 因為憲法法庭要做出裁定,只是"得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之調查2
[舊聞] 趕在《憲訴》惡法三讀前 繫屬中案件應1.網址︰ 2.來源︰ 上報社論 3.完整轉錄標題 趕在《憲訴》惡法三讀前 繫屬中案件應準備聲請暫時處分- 依照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2項,憲法法庭為前項裁定前(指的就是暫時處分的裁定),得 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調查;依照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憲法法庭為暫 時處分裁定前,認有命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陳述或為調查之必要者,得指定由大法官行準 備程序。 換言之,該準備程序庭就是在憲法法庭裁定准予或駁回該暫時處分聲請所為的辯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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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lono 給我進來 我這就回應你啦 悲哀啊16
[討論] 那450萬就是妥妥 妥妥A錢了16
[轉錄] 鏡週刊 臉書:《鏡週刊》聲明11
Re: [討論] 老扁迷想勸柯粉8
Re: [黑特] 平心而論,北檢這次搞得有夠難看32
[討論] 今天看到柯文哲這樣其實很難過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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