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對方要求本人到場道歉才和解?
狀況一:
自掏腰包3千道歉,記得簽書面和解就是了
結果是不用出險漲保費、不用花時間上法院、不用背前科
狀況二:
信了板上很多吃瓜鄉民的建議,覺得有買保險就丟給保險處裡就好
保險又不管你刑事,看推文補充,對方也是有保第三責任險的
所以你車修多少對方又沒差,一堆人還亂給建議叫對方賠修車錢
還有說55你也叫對方道歉的,可是你沒受傷沒法告對方
誰要給你道歉,一堆文盲給的建議,你千萬慎思啊
但對方上法院告,過失傷害就是你有過失、他有傷害,你就不可能無罪
不過你也可以賭賭看,你的案例有沒有可能完全無過失啦
可是就算最後你只被判10天,你就是得自掏腰包繳給國家1萬元
然後民事對方只要是有單據的部分,法官判賠保險公司都會出
而他也不能再跟你要什麼多的賠償
所以結果是你損失1萬、明年漲保費、上法院浪費時間、然後背一條過失傷害的前科
但我必須說,其實過失傷害也沒什麼了不起,多花錢也沒什麼
如果你低不下頭,又想聽板上吃瓜鄉民的建議,那就去讓他告吧
記得要上來回報後續就是
--
前科?除非真的進去蹲,否則良民証一樣爽爽拿
三千解決真的省事 然後轉彎要看路 不要當打燈三寶
前科.....?
良民證爽爽拿和警察局有沒有案底是兩回事吧...
不過過失傷害的前科就是永遠留在警察局,人生汙點
頂多只是別人調不到紀錄而已,警察臨檢一查就會看到
以後上法院,法官也是會看到你的前科紀錄
不要以為不顯示的紀錄就會自動從國家檔案內抹除
我個人也是覺得過失傷害沒差那一派的,也不覺得是
如果不起訴會留 案底 嗎?
什麼污點,大不了就下一次又不小心出車禍,被法官
認為你不是初犯罷了,生活中根本不會有影響,要不
要吞還是前面那幾個因素實在多了。
一個紀錄而已,有沒有影響?下次做筆錄的時候會被問
不起訴會留下不起訴處分的紀錄
問有沒有前科,記得如實回答
一堆說讓他告的 因為被告也不是鄉民~網路喊喊好像
很有氣魄,又爽又不用負責~實際自己遇到還不是縮
就看人了,有人覺得有前科沒差有人有差,就這樣而已
你覺得花3000塊少那麼多鳥事還不好呀?
跟保險要對方的電話,打電話去道歉,送盒養氣人參
而且3000元也不一定要自己出,聰明的保險會透過你的
一切就沒事了
手拿給對方說是你自己出的...
人生污點??快笑了,沒這「污點」能幹嘛?給你立
個牌坊?XDD
我是不信說讓他告他就會去告啦,大家時間都很寶貴
一直跑和解 然後花更多錢和解 又沒起鬨鄉民的事
你不在意就去留前科阿...
而且對方這麼有把握出保就要上萬以上要得到
所以扯到最後跟對錯無關,是停損點在哪
你就是要爭一口氣,那就看這口氣值多少
狀況1來說,3000是能事後保險出帳的,這應該沒問題
他糾結在那句道歉吧XD
至於3000未來漲多少保費,應該懶得管,用富邦折扣優惠
碼就超過了
以現有規定,良民證我肯定是申請的到。犯罪資料庫
肯定也是有我,如何?XDD
就你壞壞啊
小壞蛋
沒有如何,也許你不會碰到,也許會碰到
哪天哪個工作或是單位或特別調查的...
不過也許你根本不會從事會被身家調查的工作
法官會不會特別去看犯罪資料庫我是不知道啦,但找工
作、移民肯定是沒差。還是你要找的工作這麼重要,
對方額外花錢請專業人士去該資料庫找?
看你有沒有把他人弄破皮?還是不小心罵了一聲「X」
?XDD
想請問和解的3000元,保險是用哪個名目出險?
你不知道過失傷害有可能只判500元以下罰金嗎......
我建議你可以去判決書查詢網看看,過失傷害會被只判500元罰金的案件數有多少,再把沒 和解的因素加進去,看看你能不能找到判例。
所以我一直說每個人需求不同嘛...
對你不重要≠對別人不重要。就這樣而已
當然,但我質疑的就是,實務上影響在哪?
才3000,又不是30萬
你覺得沒實務影響 但有人在意非實務影響啊
生理上不能接受自己有案底這樣
機車的大絕招就是銾L失傷害
過失傷害
應該是「心理」上吧XD
既然心裡過不去,那就去給對方跪吧,求對方原諒你XD
實務上你要考調查局或是做外商某些高階工作就是會查
不過你可能一輩子都碰不到這類工作的邊吧
就不小心撞到別人然後對方以刑逼民被告個過失傷害
這哪個單位會因為這樣會永不錄用我搞不懂 XD
會把過失傷害當成人生污點的人是不是沒出過社會XD
推這篇專業中肯 上面說罰金500的要不要看一下現在已
經修法了,而且就算是修法前 罰金最高也可以判到一
萬五
舊法那條 500以下 是要乘30倍換算的
查案底只會載明判什麼罪責罰多少錢或關多少天吧,印
象不會寫多清楚發生什麼事
大事件通常google都會有
這篇正解,但原po聽不進去也沒用
是說有和解會被判過失傷害嗎?就是沒和解才會被判過
失傷害,所以法官發現沒和解後才會依情況判,所以這
邊我就問你,你哪裡來的依據,輕微的破皮擦傷最少會
被判到10天拘役?
調查局應考資格沒有限制過失傷害罪前科,某人可以查
一下任用資格有沒有,我是覺得沒有啦,不用自己嚇
自己XD。至於外商頂多就是要良民證,這個絕對是沒記
錄的,當然如果你是要應徵CEO,或許對方會另外請專
業人士查,但過失傷害跟CEO是否適任,有相關?XD
推
有些事情有沒有相關不是你說的算,是對方說的算
至於你說調查局,應考資格一定沒有,可是內部任用有
以前參觀調查局的時候,那裏的人員說的
不會告訴你因為前科紀錄不用你,但是實質上會做
我會選擇帶幾個好朋友一起去道歉的
而且我一開始就是說外商的高階工作...
三千你多包一倍,態度好一點就收工了
你要應徵花旗的銀行員當然只要良民證就好
這個社會多的是只能做不會說的事情
那裡的人只是說前科,有說哪種前科?如果對方不看
自行提出的良民証,而直接去犯罪資料庫調,那肯定會
看到是哪種罪,因弄破皮不任用?真的很好笑XD,好
啦,你信,那若你不幸弄破對方皮膚,就趕緊去跪著求
對方原諒XDD
就這樣吧,反正你的做法是你的選擇,沒人管的著
當然後續人生的因果也是各自承擔而已
你可以繼續用這種刺牙牙的方式走你的人生
本來就沒人管得著,怕這種「可能」的事,那就只能出
賣自尊去跪罷了,跪完「可能」還是要背刑責就是^_^
也沒人要跪阿,人家只是要一句道歉不是嗎
基本上道歉就會簽和解書了,如何背刑責?
你那麼篤定喔?又不是沒見過坐地起價的無賴。您真如
同是人世間的一朵蓮花XD
除非先簽再道歉,否則,對方隨時可以再加條件。
等他坐地起價,自然有其他的處理方式
當然都是先簽在道歉阿,你會沒簽和解書就付錢嗎
如果我是對方,肯定吃死這種怕背上污點的傢伙XDD
所以你就是用自己的做法在想其他人的做法啊
你們吵了那麼久到底是在供三小.........
就原po所寫的,對方可沒承諾說是先簽後道歉
所以你就承認你自己就是你說的那種人嚕?
這種車禍過失傷害頂多就是拘役或罰金
先打個照面再說 看對方是真的有誠意還是來找碴的再
決定啊
而拘役或罰金都是直接不予記載的
就對方立場來看,你會親自來準備道歉,就是怕背前
科,怕事的不好好敲一筆怎麼對的起受傷的身體XDD
不予記載是對外,警察局的案底一樣會留下紀錄
這種只有破皮的根本不會有前科
所以你就是那種人了,我了解了
我的前科和你的前科應該不是指同樣的東西
s大,我早跟某人說了,但某人認為將來要當外商CEO
或調查局就職有差啊......
警方的警察刑事紀錄就是空白,不用扯那麼多
國家的案底會留下紀錄,看你覺得值不值得而已
當外商CEO也沒用因為警察刑事紀錄是空白的情況下就
你那麼厲害,知道對方不是喔XD
代表調紀錄也是一片空白
我會先去看看,當然獅子大開口就會換方式處理了
那是對外的紀錄好嗎,內部紀錄是不會刪除的...
啊,不是有前科是人生污點?難道9萬塊抵得過這污點
?XD
對內紀錄根本沒差,除非你把能調到對內紀錄人都智障
你所謂的對內紀錄是法院紀錄,這紀律是連你起訴未起
訴和解無罪等等全部都計進去的流水紀錄而已
沒錯,我就是說這個紀錄
有沒有誠意和解都看的出來的 有些調解會一來氣焰囂
紀錄
張的講一些五四三 這就沒什麼好談的了
而有能力看到這紀錄的人也自然會看到這是才拘役或
罰金的超小案,影響等於零
連這也算?真笑死人,我就不信調查局,CEO以這標準
當然不會想留下汙點,但是會有其他非法律的作法
選人,你是在選「聖人」?啊,這聖人還真不值錢,九
萬就賣了XD
喔,非法律的作法調查到對方曾經過失讓人破皮?
這非法律的作法,違法程度就遠比過失傷害破皮高了
我是說如果獅子大開口的話會有其他非法律的作法...
違法是要有紀錄才算數的...
就和偷竊是要警察抓到才叫偷竊
對方獅子大開口就是上法院給法院判,這種破皮小傷註
哇,用非法律方法讓自己不要付9萬也不留下前科,我
定就是極度輕微只有法院流水帳才會記載
好怕...
而你用非法方式不管是調資料或恐嚇他人和解都遠比
這過失破皮傷害要嚴重得太多太多
如果要調記錄應該只調得到對外記錄吧,所以要當CEO
應該也是可以? XD
你說的要留下紀錄才是[嚴重]
法院紀錄就是流水帳才全記,連不起訴都會記
正因為政府沒那麼蠢連各種雞毛蒜皮小事都貼前科標籤
真不懂某人在想什麼?跟以前為了貞節牌坊而「...」
我不覺得違法有什麼問題,被抓到留下紀錄才是問題
所以才會直接用法規規定什麼情況不予紀錄
如果你說留下紀錄就很嚴重那無罪也一樣要留紀錄啦
你這種說法就曲解大了...
嗯嗯,在對方提告前找人幹掉他,就不會有紀錄了,某
不管你信不信這都是事實
人的想法應該類似這樣
之前通姦罪也是刑法喔 ^_< 男生女生相愛 結過一方已
結婚 莫名其妙被告通姦罪 這也會計點喔 人生污點?
真的好可怕...
無罪的紀錄算是汙點?曲解大了
當然是汙點啊,沒事怎麼會一直被人告,無罪可能只是
證據不足云云
既然你先假設一個非常人合法手段能取得的法院流水帳
也能算是汙點,非法手段全考慮進去自然可能性更多
講到污點讓我想到學生時拿了一堆功覺得自己很棒XD
然後老師都用記過來威脅,真懷念那段被騙小孩的時
車禍過失傷害算人生污點...errr 那很多只要被檢警
機關移送的在紀錄上早就不是白紙一張 不就該重新投
胎了 ?真的看的到的刑案記錄的 比較在意的是有沒
有受【有期徒刑】以上且不得易科罰金或勞動處分且【
執行完畢】或是某些案類才會影響工作或良民証申請
國考要擔心前科 先擔心自己實力考不考的上吧XD
刑案記錄跟到醫院看病的病例流水帳一樣 只要進入程
序就會有記錄 除非你未成年 沒什麼不起訴就沒記錄這
種事情 被移送就開始有了
至於什麼有前科被退訓的 人家在意的是你入學時有沒
有講實話 不是你的過去 真的有列管前科的身家調查就
直接打掉了 那有機會讓你進大門
要被判"有期徒刑"且"沒有緩刑"才會有所謂"前科"
你說的判十天可以易科罰金1萬的叫拘役
Tieylea大大說的才是正解 不要再拿什麼"前科"來嚇人
有多少不懂的人被這兩個字嚇到喪失自己權益
過失傷害前科+酒駕在釋字775下 是不會累犯的
過失犯 跟故意犯 是不一樣的各位
應該說 就算沒775也不會累犯
這有什麼好爭的?正常人都不會希望人生的紀錄上被標
記傷害,有些人學校被記隻警告就不得了了
白天的鄉民比較多理性的,昨天晚上一堆覺得三千划
這種是能免則免,真的碰到了也不會怎樣啦
算,要人私下和解的。都保險了還私下和解,保險公司
最喜歡這種人惹
又不是8+9覺得身上背個傷害就會覺得走路有風
三千塊。又沒多少錢。自己付掉就算了。明年漲的保費
搞不好都要三千塊了
保險公司還不是來要他道歉和解 保險公司也沒要原PO
硬到底啊 私下和解保險公司明明就沒差= =
映象中第三責任是加保費2年,兩年一共增加2400。比
三千多呢......
傷害跟過失傷害還是有差
私下和解事情當場處理掉了 告下去三方都要花時間
保險也在算時間成本啊 等到刑事判決下來 民事保險公
怎麼可能出險3000就加保費2400?那是加乘係數去算的
司接力 業務員想省麻煩叫原PO和解不想賺那幾千塊
人家業務員已經請你和解了 還在曲解保險公司意圖...
出險三千保費漲2400......,那保超額出險一千萬保費
不就漲八百萬?
幾年前被騎機車的三寶從左前葉子鈑撞到(對,我被
撞),三寶堅持要我賠,保險公司計算保費增幅後建
議我認賠比較划算,當時保險公司告知我接下來兩年保
費一共增加2400元,遠少於鑑定費用與罰金,所以我同
意認賠。那時保險公司賠了25000多吧。
一台破爛小五十,外加擦傷醫藥費,真他媽好賺=_=
對了,一開始三寶只要2萬喔,我方一答應賠,立馬再
加5千,人心啊......
對啊!兩萬五漲保費兩千四,你讓保險公司出險三千
按比例也才漲三百,哪來兩千四
保險公司是按比例算,哪有可能只要出險,不管金額,
保費都漲一樣
第三責任是按理賠紀錄算的,前一年出險,明年就加3
成
沒理解錯,本年度每理賠一次就加3成,最多加到6成
那就是你理解錯了啊......
我那次理賠前,很多年沒理賠紀錄了,保費是打7折,
隔年保費加三成,回到原價罷了
第三確實不看理賠金額啊
只看理賠次數
民主法治社會還有人拿潛規則出來嚇人 把有問題的數
據貼一貼來“規勸”比較理性吧 隨便假設誰不會
推這邊 頭腦清楚
保費漲不漲。跟次數比較相關+1。跟理賠金額關係比較
小
而且換保險公司也沒用。這紀錄保險公司都查得到
查網路是出險一次。係數加0.2。也就是第三人的部分
。保費增加兩成左右歐。車體險那邊不相干。所以你每
你每年第三人保費只保兩三千塊 兩成的確沒多少錢
。 不過我第三人都有保到一萬塊以上。車體險反而我
保丙式而已
遇過一場,對方受傷,要求本人道歉
我自認無過失不幹,叫他去告我,最後叫保險給他一筆
錢打發
推這篇...然後不是大家都想吞過失傷害這條罪
真的推這篇,愛聽智障亂教就等著背過失前科
3
我也發生一模一樣的車禍。但我是機車直行, 對方轎車右轉。 最後他大概賠了20萬才和解 你可以等到交通裁決出來,看最後結果如何。 但我想通常這種情況右轉車應該百分百全責。 不是打右轉燈就可以右轉,你還要確定旁邊20
台灣汽機車之間糾紛這麼多不外乎以下幾點 1.機車仗著自己機動性高、恣意鑽車 2.四輪看到二輪就想擠 3.機車看到前方汽車要右轉,要嘛等他轉完再走、不然就是從左邊繞過去, 但在台灣60%以上的機車都選擇從右邊加速過爆
首Po朋友無帳號 以下代po 如題 跟各位前輩請教一下 小弟上禮拜發生一場很小車禍 過程就不描述了 總之真的很小 對方騎機車只有手破皮(挫傷 有診斷證明) 對方後來就只有給這張當天的診斷證明 上面寫手挫傷 其他沒了17
你開車轉彎撞到人,他運氣好只有手受傷,運氣差要住院。他被撞到當然不爽,這場車禍 你又不是被撞當然沒感覺,他心裡搞不好是想說好家在平時有燒香拜拜。 : 對方後來就只有給這張當天的診斷證明 上面寫手挫傷 其他沒了 : 雙方保險連絡後 對方提出一個很玄的要求 : 他要求我本人一定要到場跟他致歉 這樣他願意以三千元和解
爆
[問題] 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 各位大大好 年初時家人開車行經路口時與機車發生車禍,路口為閃燈號誌,我方汽車直行閃黃燈,對 方機車直行閃紅燈於路口碰撞 我方因撞擊後安全氣囊爆開,衝撞路邊電線桿,臉部與身上有挫傷與撕裂傷,急診後出院19
Re: [討論] 家人做外送員被後車追撞先不用擔心 後車撞前車 後車不是完全肇責 也是7成以上 如果你有保最基本的第三人責任險的話 就更不用擔心 你們完全不用賠一毛錢15
[理賠] 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 各位大大好 年初時家人開車行經路口時與機車發生車禍,路口為閃燈號誌,我方汽車直行閃黃燈,對 方機車直行閃紅燈於路口碰撞 我方因撞擊後安全氣囊爆開,衝撞路邊電線桿,臉部與身上有挫傷與撕裂傷,急診後出院12
Re: [問題] 被酒駕機車撞(文長)錄 : 器,所以去警局做筆錄的時候有麻煩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給我們看 : : (這時候懷孕10週左右) : 我們開車,要右轉前因為是閃紅燈所以老公有停車,確定沒車後才轉到橋上,結果轉到正13
Re: [問題] 車禍 過失傷害 以刑逼民之前有類似經驗也給你做個參考 如果有錯也請版友指教 ***** 法律流程: 1.對方不滿意保險公司賠償金額8
Re: [問題] 車禍請益-對方肇責大本來想推文,太冗長乾脆回文 保險認賠到都要有單據,且財損一定跟你算折舊 不過大部分保險也不會真的一條一條跟你算 通常保險在收到你的單據後,把認賠部分算好,會多少再加一些包一個整數當和解條件 用意大概就是其實只能賠多少,但保險公司善意多賠一些這樣7
Re: [問題] 兩邊都闖紅燈的車禍責任問題如果對方的傷勢非常嚴重 那你要有心理準備 這種案件一定會上法院的 上法院就分民事和刑事 民事上3
Re: [問題] 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我是鄉民鍵盤俠,說的不一定對 聽聽當參考 如果你是站的住腳的,那就給他告吧 你都花錢買保險了,就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而且都有超額1000萬 對方真的去提告,3
Re: [問卦] 有沒有第三責任險(任意險)的八卦第三責任險基本上的運作就是 保險理賠員自行認定肇事比例跟理賠項目 最後會給一個他們認為合理的價格 但是如果對這個價格不滿意就上法院去告 到最後法院認定多少就賠多少2
Re: [理賠] 保險公司第三人保險賠償問題保險公司這樣不賠很正常啊 理賠是要有依據的,對方都拿不出證據,這要怎麼賠 你們都談不成,最後就是花時間上法院談了。 至於過失傷害的部分 你有過失,他有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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