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沒碰撞的車禍!女駕駛擅離 肇逃判刑6月
雙方都不是我的親人或仇人。我也不是鑑定專家。只是想聽大家意見,自己警惕。
白車有違規嗎、有肇事嗎。白車應該怎麼做才對?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kKUwVjATkk
1. 白小客車在支線、機車在主線。
2. 影片開始時,白車已經整輛車過了斑馬線,靜止停在十字路口中。
3. 約 2 秒後,機車在白車左側 5 公尺摔倒
(距離是用斑馬線推估。標準的斑馬線白線是 40 公分)
4. 這 2 秒過程中,白車右前方有一輛小貨車通過右轉。
白車在小貨車通過後,多向前移動一小步。
[ 白車有違規嗎? ]
在我看來,白車的動作,跟有紅綠燈的路口左轉一樣,這樣有違規嗎?
支線要讓主線,應該是指差不多時間到達路口時的順序,但白車早就在路口 2 秒了。
[ 白車有肇事嗎?白車"突然"往前移動了一下,擋了機車的去路,害機車急煞?]
機車是靠右行駛,白車已經整輛車過了斑馬線。所以,即使白車往前再移動一下,
也沒有檔了機車原本有的去路。對吧?
[ 白車應該怎麼左轉? ]
1. 防禦性駕駛,留給機車的安全煞車距離,要比留給汽車的更遠。(不是反串)
2. 最好要確認左、右、前都沒有來車,可以一口氣通過,才左轉 (但這很難吧)
[ 看到機車摔倒後,應該怎麼做?]
1. 為求自保,應該停車,打110報警。
2. 可能不必下車,尤其是對方動手拍車子。
3. 不能只是當場口頭和解,不然至少要錄音,不然事後還是可能被告肇逃。
--
不下車 把車靠邊觀察對方意圖並準備隨時報警
我比較偏向保護自己優先不預設任何未知事件
二輪會跟你扯停止線跟抖一下,所以乖乖回去線後面
不要轉,免得被猴子雷
其實白車真的已經開得很好了
機車行駛方向是靠車道外側 不管白車有沒有往前抖動
機車沒煞車都會撞到
再說白車就是等貨車過要準備跟著過同時注意到左方
所以她才會又剎車 全程她都已經盡到該注意的義務
無奈遇到一個沒注意路況的程咬金
整串看下來好像突然了解為什麼台灣人很多都不相信
司法 背離現實的法條+胡亂規劃的官僚+飄忽不定的檢
察官/法官心証=打官司結果跟擲筊好像沒差多少 搞到
幾乎大家幾乎都上訴拚重抽一個法官
司法跟法官有疑慮是一件事 惱人的是各種低端窮二輪
自以為很懂法律來車版戰四輪 跟那個拍車的自摔騎士
沒什麼兩樣 二輪路權無敵 騎車沒在看路車爛煞車自
摔怪別人
應該是每天為生活汲汲營營的人才會戰二輪四輪吧
在推文裡面一直看輪數崩潰 真的蠻好笑的
一開口就是滿嘴不懂法規 然後把別人抹成二輪 XDDD
是人生中最大成就就是有一台車才會這麼愛戰輪數嗎?
如果我是白車看他自摔我也是會離開 但被手拍車我會
白車換成腳踏車也是肇逃嗎
停 我會覺得是在拍三小? 報警不是因為有肇事 根本
沒肇事 報警是對我車動手腳
腳踏車不算 肇逃的要件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如果腳踏車算的話 那喝酒騎腳踏車也犯刑法185-3
支線讓幹道不是順序問題,支線要自己判斷何時能過
,這不是All-way stop先停先走
"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 行" 先行不是指順序嗎?
※ 編輯: mself (27.242.226.83 臺灣), 09/02/2022 21:37:55我是覺得這則新聞有刻意在帶風向 換另一個角度的
的影片 搞不好就一清二楚了
好像都沒人討論肇逃的要件"肇事"是怎麼判定的
如果只看新聞的影片 會漏很多細節 不過我猜是故意這
樣子放的XD
https://i.imgur.com/e5UW1ws.jpg 這樣判定可接受?
白車最大問題沒報警開走。為求自保,應該要報警比較好。 但除了報警之外,蠻多人也認為,白車超過停止線太多,且卡在十字路口中間。 單看這點,算是白車違規嗎?我覺得白車是正常的左轉啊。
※ 編輯: mself (27.242.226.83 臺灣), 09/02/2022 21:50:04貨車在主線,白車一樣繼續往前啊,白車根本沒啥在看
的感覺,就是想要慢慢往前推過去。
法律上目前看來是白車違規 但是實務上只能這樣轉
我的疑問是,法律上也是這樣轉啊? 所有十字路口,不都是開都十字路口中,確認對向來車,再轉嗎?
白車要禮讓貨車才會慢慢往前
如果白車真的沒在看/沒要讓車的話不會起步後即煞車
看影片 白車並沒有無視貨車
而且白車會在路中心也是因為右方死角
機車來的方向是彎道 即使靠曲面鏡也看不到多遠
白車要禮讓貨車,就要完全停止,不是慢慢往前。
白車必須開到路中心才能判斷右方近/遠處有無來車
看機車的速度有可能根本就無法及時發現左方有車
支線看到幹道有車還在那裏慢慢滑行?
影片不是白車看到貨車右轉才慢慢吐嗎??
影片根本看不出來白車在那邊等貨車多久了
貨車都還沒完全通過白車車頭往右轉,他就開始滑行了
就影片來講 白車全程都有注意到左右來車了
鄉民都講的自己開的完美 事實都是違規大師啦
因為貨車是要右轉吧 跟白車行駛方向已經不衝突了
貨車轉過去之後,還有一隻反射鏡,如果他等貨車過去
看一下反射鏡才開始行進,搞不好就會看到有機車來了
慢慢滑行跟沒讓車應該不是互斥吧 真沒要讓還慢慢滑?
機車行駛位置在車道外側
不管白車有沒有吐 只要機車不剎車都會撞到
這個可以看影片相對位置來判定
嚴格來說 白車多吐一點 機車才有機會安全通過
判決書說是被告在支線未讓主線 不認為能停在路口中
才會有人說那個停止線的位置有問題
那就無解了
白車很有可能就是在可視範圍已判斷左方無來車
才會行駛到路中再判斷右方有無來車
誰知道左方不可視範圍會衝出一輛機車
這種路口要用四方皆停才比較沒問題 但是官僚就那樣
噗 白車換成行人呢
理論上行人最大 這路口走穿越道基本上沒任何責任
請問行人看到機車(可能是因行人的關係)摔倒,需要報警、留在原地嗎?
※ 編輯: mself (27.242.226.83 臺灣), 09/02/2022 22:22:35以肇逃罪來說 不需要 因為行人不構成要件
一切看法官自由心證
同樣事證,法官有權用心證判決
心證結果是否合理就憑運氣 不服只能上訴重抽 司改:)
法條不就沒寫你文中“差不多時間到達路口時的順序
”?
跟白車先到2秒有什麼關係?
法條寫 "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若不要求同時(或差不多時間)到達路口,又要讓幹道先行,支線只能無限期停車。
※ 編輯: mself (27.242.226.83 臺灣), 09/02/2022 22:41:24是的 依法條的標準就是支線車轉到一半有主線車來
就是沒讓 不管路口設計有無問題只能吞下去
轉過去是你運氣好 但是違規喔
無限期停車勒,到底哪條幹道永遠都有車,不想等還
上什麼路?
只說要讓,沒有設條件,則1秒後到的幹道車該讓、5秒後的也該讓、50秒的也該讓, 依此類推,支線必須無期限停車。顯然您也同意,這樣解釋會有錯誤。 支線車不必讓 50 秒後的幹道車先行,代表法規有隱含"差不多時間到達"的條件。
對了 主線路邊起步車應該也算主線車喔:)
寧可每個路口都設紅綠燈算了 台灣大部分路口不滑出
追根究柢台灣沒有國外四向暫停的機制
所以理論上支線就是吃屎 得等到天荒地老
二輪怎麼會有錯 一定4輪的錯啊
去根本什麼都看不到,但滑出去主線有車出現就算不讓
,這樣要支線車怎麼開
騎這麼快是要趕投胎喔,此路是我開 路權無敵嗎
這種行動炸彈轉炸別人 還是別騎車了 改走路世界會
更好 自私自利看了就不爽
自己跌倒惱羞還拍別人車 是剛好遇到法官亂判 得了便
宜還拿翹 我就問在座的二輪仔換成你開車你會怎麼做
看完整串加這篇 還是支持老師,你不可能比白車開得
更好,也不可能比機車技術還差,不懂最後這個結局
,盲不盲,天在看更清楚吧
台灣的道路,人行道不外推,有號誌路口的停等線內
,還要浪費一塊機車停等區,路口視線極差,我比較
好奇請法官扮演該名自小客車駕駛,如何防止事故?
某p這麼凶,哪天換你的時候記得跟法官主張啊
當然,當事路口屬於閃燈的主支線交會口,但一樣有
如何在停等線內停車後,不往前再開一段,即可確認
能否安全橫越幹道的難題。事故當下難斷定對方會不
會趁機敲詐,更不能確認法官將怎麼認定,只能不斷
要求政府改良道路設計,避免一再發生敲竹槓事件。
說機車騎快的要怎麼舉證超速啊?肉眼測速?四輪大爺
看到機車第一句話就是你騎太快,卻又拿不出超速證據
推這篇
沒騎過車喔 正常速限內騎車 煞個車會自己雷產成這
樣喔 又不是碰瓷黨
不用舉證吧 事實就是大爺心態 馬路上亂騎一通 出事
就怪別人
其實可以把機車換成另一輛汽車,看到白車急煞失控撞到路邊。 或者把白車換成是一輛機車,在十字路口左轉,左邊的機車急煞摔車。
※ 編輯: mself (27.242.226.83 臺灣), 09/03/2022 00:11:34白車是一條狗 結論會很有趣
過一半。不代表路權是你的。最近討論串學到的。法律
就是這樣。要學會保護自己
我的文章已經回答了您的疑問,白車有違規..
有肇事 但判決沒說怎麼左轉 只有說觀察到左右向
沒車再走..
EVA96 二輪鬧板行之有年,風向不對就在那邊假中立
發言?各打五十大板?人家四輪大爺四輪大爺叫的時
候,有看到你出來說崩潰嗎?這樣自助餐真的不好看
啊
我都讓機車 強制機車要有ABS 跟強制險一樣
這串只看到一堆人當初法規不知道有沒有看,現在出
來罵的都是用自己習慣開車方法罵2輪,平常路權一直
在嘴上
笑死,看某個上次在自己主場被噓到X3的偏頗仔出來說
教,我也沒看到你對這案例有什麼就事論事的發言啊
難怪幾年前在中壢環中東路迴轉VS超速的車禍會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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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疏學淺 想請版上法律人士/專家幫我釐清疑問: > 當看到交通事故時 如何確認自己不會成為肇逃罪的對象? 以下提供幾個幻想事故例子來協助大家思考A車是否成立肇逃 若不成立 那在新增任意數量追加事實的情況下是否仍不成立? 0) 通用前提19
先表明立場,我覺得"按照現行規定"來說這個判決沒有太大問題 但問題是存在規定跟交通號誌上,等下再來說 我看了一下判決,其實很多人說的什麼白車抖動等等,根本不是法官關心的重點 判決上認為駕駛有過失只有幾個理由 由上可知,被告駕駛A 車至中和街441 巷與中和街交岔路口時,3
反正現在騎士很聰明啦 只要跌倒死抓一個人吉下去就對了 多年前也曾經一個騎士在我車後自摔 我連他摔了都不知道 結果他咬我擦撞,肇事逃逸12
版上顯學就是感覺流 我感覺我是對的 跟那女三寶一樣 感覺已經過路口一半就有路權 至於規範怎麼寫 法官依法裁判 我都不管啦5
反覆看了錄影帶 白車確實違反停止線規定,擋住機車的路線 很有可能機車以為白車不會動 當下想要左側超越 殊不知白車突然啟動把他的路線封死7
我也先表明立場,不是針對原 po 及眾多版友。 還有我不是雙方親人、仇人、本人、關係人,也不是永遠只走主線或支線, 以下討論跟汽車機車也無關,可把雙方都換成汽車,沒有偏向任一方。 判決書說:"(A 車未)暫停讓幹線道之告訴人騎乘之 B 機車先行" 讓的前提條件是:兩車差不多時間到達路口。2
這個判決上訴後有很大可能會改判為易科罰金 (就算沒有上訴, 依原本的判決屬宣告刑6個月以下, 還是可以易服社會勞動) 102年起: 原本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是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08年05月31日: 大法官針對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作出第777號解釋18
請問這個案例如果現在白車跟機車路線對換, 也就是白車閃黃燈,機車閃紅燈,結果發生了一樣的狀況,白車還是會被判肇事逃逸關六 個月嗎? --15
先看法條 第 185-4 條 1.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前項之罪,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爆
[問卦] 請問這是台北市設計的少子化路口嗎(發錢)更新:澄清一下,我沒有要臭台北市政府 只是我覺得這路口一看就知道設計有問題 一個違停仔就可以癱瘓整個過馬路的人 我就住在附近,這路口我已經不只用台北通陳情過一次 去年詢問結果是50
[閒聊] yt這車禍限速內騎真的就不會撞到嗎?看到留言蠻訝異的,這距離即使限速45~50騎,遇到對向硬轉, 從開始反應急煞到煞停要不碰到白車都很緊繃吧? 白車開始轉的時間剛好摩托車剛過停止線,摩托車左方還有一台黑色轎車, 摩托車視角看到白車硬轉大概是剛過黑車副駕位置才會看到,X
[協尋]三年前發生在文藻附近的車禍肇事者大概在三年前,2019年的十月,地點在鼎強街和鼎金後路的十字路口有發生一場車禍。 情況大概是,與我同個行徑方向的左前方有一台機車,到十字路口中間的時候對方機車開 始減速往左偏(當時判斷他要左轉),然後左偏到一半,對方突然直接改為右轉, 當時因為太靠近,所以看到對方突然往右邊切時我就馬上急煞, 最後是差點碰撞到但是沒碰撞,但因為我瞬間煞車力道過猛,最後重心不穩自摔,造成手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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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白車三年就一定變黃?想買一台白色的新車 老闆卻說白色只要過三年就變黃了 請問這是放室外的白車必然的宿命嗎? 或者有辦法讓室外的白車不變黃呢? --17
Re: [討論] 汽車撞機車 誰問題大?很多人應該都同時有騎機車和開車 路邊起步的車很明顯沒在注意路況,想轉彎就轉彎,甚至看起來是沒打方向燈。其實它才是 始作俑者。但其他兩台車也有問題。 機車應該要更有防衛意識一點,看到路邊這種混蛋車,當下反射動作就是看左側後照鏡,確 認左後方有沒有車輛,有的話保持行進方向,慢慢減速等到後車過了,在避開路邊的車,或13
Re: [新聞] 沒碰撞的車禍!女駕駛擅離 肇逃判刑6月看起來雖然有點不直觀 但是這感覺是法官的觀念是路權優先 我模擬一下法官邏輯: 1. 幹道路權: 機車, 支線: 白車 2. 支線待轉: 超過停止線至路中央影響幹道路權2X
[問卦] 機車兩段式左轉是會怎麼樣嗎?機車什麼促進會的 經常主張要交通部廢除機車兩段式左轉 這個會的信徒們也會到處貼文 批評機車兩段式左轉應該取消 但我想問,機車左轉的時候分兩階段是會怎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