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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還需要仲介嗎?屋主是我朋友的朋友

看板home-sale標題Re: [請益] 還需要仲介嗎?屋主是我朋友的朋友作者
Fujiwarano
(獨孤浪客號:)
時間推噓 X 推:10 噓:11 →:48

※ 引述《peaksharp (思念無聲)》之銘言:
: 陰錯陽差下,知道屋主是我朋友的朋友
: 預計5天後簽約
: 目前我已經下斡旋5萬
: 仲介是**房屋,買收2%賣4%
: 如果現在反悔私下交易
: 我知道我們是損失5萬
: 那賣方有什麼合約的問題嗎?
: 還是說我們可以藉由認識,給房仲壓力
: 變成買1%賣2%這樣
: 因為朋友說竹北大都是1%
: 再請前輩們幫忙分享經驗
: 因為買房現金真的有點緊...
你朋友的朋友 所以呢? 你本來認識嗎? 還是只是強拉關係?

成交價1008萬 買賣6%就是60萬

就是你想省20萬 你想遊說屋主省40萬 兩人一起做壞事的樣子

做壞事還要上來問人?

都已經價格談好"1008萬" 且約好"5天後簽約了"

所以你的"永慶"業務仲介實際上已經完成他買賣成交的任務了

你要毀約就是賠錢而已 沒什麼

所以我早就說

台灣根本不需要保障買賣方簽約前不收費這種免費做工的事情

你讓買賣方免費在這些事情 結果呢?

好多仲介餓肚子沒收費競爭 最後好不容易價格談定"1008萬" "五天後要簽約"成交了

結果買賣方還想凹服務費買1% 賣2% 或是想私下成交直接收走6% 60萬

那誰來保障仲介業務勞工的勞動收入呢?

我承認我是在幫你備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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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16.214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Fujiwarano (114.43.116.214 臺灣), 06/10/2020 10:41:03

cicatrix06/10 10:42台灣人的醜陋去做服務業就可以感受到

cicatrix06/10 10:45這個產業會離開的人未必是沒賺到錢的人,多半是不想再

cicatrix06/10 10:45看到人性有多麼貪婪噁心,那些罵建商、仲介的人,很多

https://lihi1.com/uIuAd

所以我剛剛也提案了 審核中 到時候麻煩支持者幫忙附議共襄盛舉 感恩

https://taiwangov.com/O3TSz

幫附議 感恩

cicatrix06/10 10:45比建商還惡質

eipduolc06/10 10:49違約就是付錢就對了,講這麼多

eipduolc06/10 10:49買房現金緊你可以不要買啊,笑死

eipduolc06/10 10:50每個人之間不是中間都只差四個人之類

okis06/10 10:56其實就是鄉愿,想要占便宜就承認也沒甚麼,不用特地來問討拍

okis06/10 10:57仲介也是百百種,也不是每個都做好自己的事情還餓肚子

okis06/10 11:00覺得仲介服務很好值得就不要避這個費用,服務就是要錢

okis06/10 11:00花錢的人也要搞清楚這件事情...

Anyotw06/10 11:01現在人類又進化了。幹垃圾事情的他不是第一個,但比較少看

Anyotw06/10 11:01到上來炫耀的

xier06/10 11:04就不要太努力配合客戶屋主,做到剛好違約金可以cover 人力

xier06/10 11:04成本的程度就行,連違約金都想逃的就看公司事後抓的能力

xier06/10 11:05如果雙方互信連委託期也拖得過,那這佣金本來就拿不到的

x900213106/10 13:31真正要保障仲介的勞動收入 最好的辦法就是改變收費方式

x900213106/10 13:31 不要再用成交價的幾趴來就算了 改採有提供服務就開始

x900213106/10 13:31收費 不要再成交後收費 我是覺得這樣相當合理啦 不過仲

x900213106/10 13:31介們一定不會同意 因為我賺的錢變少啦 最後又回到一樣

x900213106/10 13:31的問題 價格談不攏

alanbread06/10 14:42

griswold06/10 19:17業務的本質是什麼?市場機制是什麼?難不成要立法強制付

griswold06/10 19:17錢,笑死

我只知道有工作就要有收入 管你業務本質是什麼? 付出勞務就是要得到收入而已 市場機制就是 沒薪水的工作沒人要做 只有你要做

Miwaitte06/10 19:35成交前的所有服務就是你的業務成本。業務的績效指標只有

Miwaitte06/10 19:35到手的業績。想要有工作就有收入,建議您趕快轉行,讓市

所以原原PO利用完仲介 都報1008成交了 買賣雙方想過河拆橋也是正常市場機制囉?

Miwaitte06/10 19:35場機制正常運作。

x900213106/10 19:40可以考慮小7店員 有做就有收入 沒拿到薪水 法律可以保

x900213106/10 19:40障你 市場是殘酷的 怕就別入這行 這種價格問題 讓市場

市場是殘酷的 怕付服務費從一開始你就不應該找仲介為你服務 不是很簡單嗎?

x900213106/10 19:40機制去決定

roxiang06/10 19:51我比較好奇如果建立基本收費機制,那房仲賣房後沒得抽了

方案裡面有提阿 就是扣抵阿 成交前買賣雙方支出多少 成交後的服務費就是扣抵多少 這很公平阿 只有到處利用別人 然後不成交的人要支出最多

roxiang06/10 19:51願意接受嗎?

roxiang06/10 19:52畢竟大家都知道仲介就是強者年收破表,但多數都收入平平

roxiang06/10 19:56嗯...你要用扣抵這種不可能實現的,那我就不多說什麼了

收錢都可以開收據或發票了 為啥扣抵不可能?

roxiang06/10 19:56如果你只是單純在談建立仲介普遍的基本工資我還覺得比較

roxiang06/10 19:56實際

基本工資這想法更不可能 羊毛出在羊身上 錢是從買賣雙方來的 要怎麼建立基本工資? 只能照階段服務完成收費而已阿

x900213106/10 19:58我不怕服務費啊 我又沒說我不願意付服務費 房價和服務費

x900213106/10 19:58都是可以談的 談不攏就不成交囉 我覺得這樣的邏輯相當

x900213106/10 19:58簡單 那為什麼原po不願意付20萬的服務費呢?我覺得理由

所以你覺得原原PO的仲介該幫他把這案子拖一年才成交 才值得這20萬嗎? 笑死

x900213106/10 19:58也相當簡單 我一看到文章就馬上意會到了 我覺得你也可以

q135q13506/10 20:34有工作就要有收入?語畢 哄堂大笑

x900213106/10 20:38時間不是重點 重點是房仲提供的服務有沒有那個價值ok?

x900213106/10 20:38很顯然的原po覺得不值 這很主觀 我不知道你怎麼不能理

x900213106/10 20:38解 折抵服務費我覺得很荒謬 服務費本身就不是合理的收費

x900213106/10 20:38方式 不然現在為什麼有爭議? 提供多少服務 有多少專業

x900213106/10 20:38 就給多少仲介費 不敢把自己的專業拿來秤斤秤兩賣嗎?

x900213106/10 20:38還是自己本身根本沒有專業可言?提供的服務也是取代性

覺得仲介服務不值錢 你可以從一開始就不要找仲介 或自己當仲介 其他沒什麼跟你好談的 就連我也覺得你的職業也專業不值錢 你的老闆給你薪水太多了 不值那個薪水

x900213106/10 20:38高的服務 想當然爾 不願意取消服務費這種荒謬的收費方

x900213106/10 20:38式 現在資訊越來越容易取得 消費者要覺醒 買房要自己做

x900213106/10 20:38功課 不要把一些預算浪費在不專業的房仲上

q135q13506/10 20:45一個連買賣不破租賃都不懂的房仲 很難期待會有所謂的專

q135q13506/10 20:45業吧 對某些房仲而言 不管服務品質如何 夠不夠專業

q135q13506/10 20:45只要他們有提供服務 買賣方就是要付錢 哈

就跟律師按碼錶計費一樣阿 不管這個律師是不是流浪律師 或是常常在網路上當網路訟棍 一樣還是照收費 什麼 你覺得在網路上當網路訟棍的流浪律師不值錢 不該收費喔? 要可憐他們也有貸款要繳阿 你說 在網路上當網路訟棍的流浪律師不值得有工作就要有收入? 那是你說的喔 不關我的事

q135q13506/10 22:47不懂法律沒有專業的房仲會說出什麼樣的低能言論 已經有

q135q13506/10 22:47人出來示範了

q135q13506/10 22:51連就事論事的能力都沒有 就別出來丟人現眼了 倒是很好

q135q13506/10 22:51奇什麼樣的人心臟這麼大顆 竟敢委託不懂法律又沒有專業

q135q13506/10 22:51的人買賣房子

q135q13506/10 22:57竟然有房仲連居間和委任都分不清楚 可憐哪

對阿 就跟整天找人戰的網路訟棍 流浪律師一樣沒人敢找他接案子一樣阿 所以是我的問題囉? 我不管你什麼居間 委任 我只知道帶看就應該收費 提供買賣市場資訊做簡報就是要收費 接受委託賣房子打廣告跟帶看就是每個月該收費 其他我管你啊 大家都這樣收 你不爽去找別人阿 我只覺得立委比律師偉大多了 立委就是在把不合時宜的法修正 讓新法更貼近人民使用 律師只在拿不合時宜漏洞百出的法硬凹 看誰錢給的多就幫誰贏而已 就像李承翰的對造律師那樣 反正有錢給的多就能鑽到洞讓當事人無罪嘛

※ 編輯: Fujiwarano (114.43.116.214 臺灣), 06/11/2020 01:07:15

griswold06/11 05:43噗,房仲跟律師比??況且律師諮詢費也是市場機制,每家事

griswold06/11 05:43務所不同,你大房仲夠屌也是可以自己開價要代看費啦

haydou06/11 08:14房仲跟律師比,光進去的門檻不知道差多少...

x900213106/11 09:24趕快去當律師哦 按錶收費賺大錢

q135q13506/11 10:14看來已經氣到不知所云了 可憐啊

s2649275506/11 20:40有工作就要有收入 第一天當業務? 多少業務都是付出

s2649275506/11 20:40成本但不一定把把中 我一直覺得仇仲不好 唯獨你讓我

s2649275506/11 20:40理解 不好的仲仲真的很有事

q135q13506/11 23:11對於一個沒有自我反省能力 甚至自我感覺良好至極點的人

q135q13506/11 23:12 樓上講那些只是在對牛彈琴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