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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投資客奧步比法令快「付款先不登記」解套

看板home-sale標題Re: [新聞] 投資客奧步比法令快「付款先不登記」解套作者
yesnogod
(是無神)
時間推噓 1 推:2 噓:1 →:6

其實把事情回歸原點,建商幹麻要預售,不就是缺現金
投資客貸款給建商,約定用房子償還,說沒保障,一張本票也就夠了
建商拿現金,投資客有房子的優先權 ,漲價的利潤
會這樣應該是雙方都有一定的信任了,說不可能,是太小瞧商業間的合作關係
當然沒有管道,當然就不會有這樣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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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tureq12/12 21:24借別人錢沒擔保,人一跑路你向誰討

godlikeking12/12 21:37好就當作可能吧 那能這樣做的人也不多了吧

sdhpipt12/12 22:05大部分建商的資本額相對建案總銷都很小 所以說根本沒啥信

sdhpipt12/12 22:05用可言 你拿一張芭樂本票有屁用?所以才有各種預售屋的制

sdhpipt12/12 22:05度去約束建商 你要繞過預售屋付款制度 等於走回50年前

aaboutt12/12 22:16沒有合約,你出事了向誰討?怎麼打官司?

BLUESKY10112/12 22:22高雄& 竹北平轉+150站內

rbc40055012/12 22:23A7 平轉 站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