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
讓道派心裡想主張但又不常直接講明的,其實是「能不能超速超車」。
這點毫無疑問違反現行法,也與法院及主管機關對現行法的解釋不符;目前沒有任何人
提出過一則判決或一則主管機關解釋認同現行法下「可以為了超車而超速」,或只因為
「沒有讓後車超車」就以「堵塞行車」為由,處罰「已經開在最高速限」的前車。
不過,法律可以修改,如果客觀上(而不是任一方感覺或認為)多數民意都認為現行法
不合理,那真正值得討論的是「要不要修法開放超車的時候可以超速?」
既然是討論未來修法,那就是看贊成或反對方,哪一邊比較能提出對方無法反駁的質疑。
在這個討論基礎上,對於贊成「可以為了超車而超速」的一方,需要思考的問題是:
假設開放超速超車,那完成超車後要不要降回速限或切回不能超速的非超車道?如果要,
那跟現行法「前後車均以最高限速在內線往前移動」差別在哪?如果不用,意思是超車後
縱使內線前方沒車可超,還是可以繼續超速前進嗎?如果是,那修法就不只「超速超車」
而是要「廢除最高速限」了。
同樣,反對方需要思考的問題是:
如果不同意修法也就是維持現狀,如何解決「快樂錶造成內線實際車速低於最高速限」,
也就是現行法下,讓道派對巡航派最不滿的一點。對照法院實務上確實經常出現低於最高
速限行駛內線的案例,這點確實是巡航派要解決的問題。
綜合以上分析,答案應該很清楚:
(一)巡航派要維持內線巡航的權利,必須解決快樂錶的問題。具體做法應該是先檢測
自己車輛的快樂錶誤差有多少,假設是「比實際車速快5公里」,那之後要巡航內線時,
就要確保儀表板上的時速表「高於最高速限5公里以上」;如果不想或無法維持此速度,
除非是因為車況堵塞,否則就應該讓出內線。
(二)至於讓道派,與其在不利於讓道派的現行法底下爭執,不如想出有說服力的說法,
讓主管機關或立法院修法,提高內線超車道速限,或甚至廢除最高速限。這樣才能真正
達到現行法下做不到的「超速(指現行速限)超車」或甚至「只要後車比前車快,不論
前車速度多少,都要讓道」。
最後附帶說明,「快樂錶」與「不罰10公里」是二回事。巡航派必須要解決前者的問題,
是因為快樂錶確實會讓實際車速低於速限,那就不符合現行法的巡航條件。但如果巡航派
已經把快樂錶的誤差加入實際車速,讓道派就不能要求巡航派還要往上再加不罰10公里,
因為「不罰」不等於「合法」;不能要求別人違法,應該是不論哪一派都該遵守的底線。
至於其他爭點,老實說,扣掉(不管哪一方)找架吵、挑語病、設特例的,應該都有客觀
有效的正確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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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題已經吵到臭了
華國的惡法實在太多了
所以與其一直吵雙方都心知肚明的事,不如光明正大討論,要不要修法開放超速超車或 直接在一定條件下廢除最高速限,否則現行法已經定死,再吵只會無限循環。
誰跟妳超速? 我們 都很乖的!
如果讓道派不超速、都很乖,那只要巡航派補上快樂錶誤差,就沒有爭議。
10年前吵這問題時就已經提過大家進內線要知道自己的
錶速差
讓道派就是要絕塵而去的尊爵不凡,享受送別人看不到
車尾燈的優越感。我可以幹譙你擋路,你不能質疑我超
速
你是國道警察嗎 質疑他超速幹嘛 要跟老師打小報告
嗎
單看"只要後車比你快,就得讓" 就知道是飆車道了
哪有什麼擋路的問題...龜仔質疑人家超速,飆仔質疑
人家龜速. 前方有車就是跟上車流很難嗎?
你是國道警察嗎? 質疑內線擋道?跟老師打小報告?
政府網站張貼,若是你覺得他是錯誤引用或是在誤導,
請去戰他,你我都不是警察,我也只能參考政府表達得
當依據。
討論了半天,實際上用低於最高限速的龜車還是一堆
重點是占用內線的87%根本沒用最高限速開,討論屁XD
如果這個87%是可檢驗的客觀統計,你可以把統計資料反映給主管機關或選區立委,對修法 會有說服力。 這個議題最缺的就是客觀統計資料,否則每個人都只憑自己的經驗當作通案,很難對焦。
重點是要前車讓道的依據是什麼
內線超車道使用,除非壅塞,超完車一律回右線。多
數國家如此規定。在這前提下,假設內線有兩車,前
慢後快,路況非壅塞狀態。前車要有自覺完成超車回
右線。後車有義務耐心等待前車完成超車行為。
請問台灣有規定嗎
這樣不就符合前車讓後車,後車不逼車的理想境界:-)
台灣的規定不是前提啊!文意應該很清楚吧!
後車保持距離行駛 不隨意變換車道 不是更好
台灣容許以最高速限行駛不是嗎!這當然沒有義務回
右線,即使右線無車。
有些單位水準不佳,我覺沒什好討論的。
退一百步來說 就算前車不到90 後車依然沒權利叫前
車讓道
現實上就是有人會超速,就如同有人需要嫖妓,不可
能沒有。我是信仰速度分流,所以超完車就回去,除
非回不去。至於什麼叫回不去就有待磨合。
前方讓道是好心 不是必須
一堆人本末倒置
前車低於最高速限,依現行規定該回去,除非回不去
。
但就算前車違規 後車也沒權利叫前車讓道
前車違規,後車還是不能逼車啊。同理,後車超速,
前車也不願管這麼多,都是他家的事。但目前衝突怎
解決?我認為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拿掉可以解決多數
情況。
我也贊成拿掉 這樣超速會更少
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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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國道設計超車道 就是外車道若想要超前車 在安全的狀況,切到內側車道超車 超完後就駛離內側車道跑去外車道 現在的問題是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66
我記得我當年在考DMV駕照時候 有一題是 如果後方逼車時 你的做法該是? 正確答案是 換車道 讓後者先走 就算你已經是最高速行駛 看看美國這邊說法 車主閃大燈 不客氣逼車72
小弟滿常在國外開車的,我想歐美日的「高速公路」用路環境,應該沒人會說比台灣差吧 ? 以我自身的經驗,在這些國家開高速公路,真的極少遇到前面慢車不讓道的情況。撇除掉 那種尖峰時間,全線車多到沒空間切車道的塞車情況,大多數內線道只要你後車快過前車 ,都會很快讓出空間來讓你超車,連閃燈喇叭都不必。開起來真的就是舒服啊!3
交通規則真的不必一直看國外 因為國外的法規並沒有參照台灣 有些地區甚至連平面道路都有規定左側車道為準備左轉或超車用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5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19
台灣充斥自私沒公德心的用路人,只是有分程度而已 最低級的就是開車不看標線燈號,自己也不用燈號溝通,自把自為,常防不慎防的造成的 殺傷危害,各式三寶無須多加解釋 其次當然是飆車競速鑽車陣,不管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靠著別人的奉公守法保住自己跟其 他人的小命4
光是看每個月兩派人在那邊爭 就知道這是個有問題的規定 依照之前發信詢問國道警察的回覆 基本該法規目的就是 沒擋到人跟很塞的時候可以走8
奇怪 跟車跟一陣子就知道前面那台有沒有壓在速限附近了啊 不論是acc還是腳踩,這速差應該不難判斷吧 你說精確到一兩公里當然不可能,但110上下跟90上下總會分吧 你說內線卡在90上下當然叫他滾,但110上下有什麼好生氣的?硬要他讓道?不就自己想飆 台灣車就多,空一道根本浪費,外加一堆人切車道根本沒留安全距離給後車,自己切過是爽15
飆仔的理由很詭異是正常的 他們表面上是很有道德的叫開最高速限的滾,維護超車道的用途只能超車 但其實內心的中心思維都是內線要清空給他們超速專用 用連小學生都懂的邏輯就能看出他們的矛盾 前提:內線道有車用最高速限行駛6
其實最尷尬的地方在於,高速公路三線道,小客車三條線都可以走,大型車輛只能走中外線 ,所以中線相對來說就是大型車的超車道。眾所皆知,高速公路的學長不管是大貨還是大客 ,速度都是飛快,雖然大型車輛限速90公里,但是很多都是110以上在跑的。 於是自小客車的駕駛就算在內線遇到快車想要換到中線讓道,有很大的機率遇到正在使用中 線道超車的學長門,一個不小心就會被夾殺。17
內線開100,外線也能開100, 內線龜何必堅持一定要龜內線? 別人覺得速限+10 不算超速,不會被罰, 你為何要強迫後面的車接受你的觀念? 比你快的就一定要扣別人是飆仔的帽子?
爆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這種早就有標準答案的問題可以當月經文一直爭 最主要的原因就在於飆仔會用自助餐的方式看條款 : 重新梳理一下啦 : 我上一篇底下有人分享這張 :12
Re: [新聞] 國道內車道解除速限的連署提案,交通月經題看那麼久了 我覺得比右車道慢就該讓開,都比右車道慢了,那你就開右車道,反正前面都沒車 ,都可以巡航,讓出左道給開比你快的人,有困難嗎? 不過我也尊重最高速限派,畢竟高公局就有說,最高速限可以在內線巡航 也就是速限100KM,就老老實實開100KM在內線巡航的2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不是啊 這明明就超簡單 你保持最高速限可以繼續內線 但不管超速與否 只要有車已經靠近你了 就是要讓道啊20
Re: [討論] 只要把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拿掉就解決了一下子說沒人能確定自己的車速 所以不準有人以最高速限連續行駛內線道 輪到自己又變成只有警察能抓他超速 超速他自己的事,跟別人無關 這時又不說只有警察能抓未以最高速限連續行駛9
Re: [問題] 國道內線開120km要不要讓道?真的很不懂為什麼這種文章要一直吵(抓頭) 各項規則鄉民應該都可以查得到, 不該超速,不該佔用超車道,可以在超車道用最高速行駛, 這些規則都很明確了。 無論你今天實際速度是多少(先不探討快樂表或是雷射槍)9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今天有特別詢問國道警察局了 也就是說 後來網友說的是正確的 你行駛在限速110的路段 行駛超過110是沒有違規的 但你低於110行駛在超車道就屬佔用超車道- 這種車真的越來越多 都不知道什麼叫速限,速限110開超過110就是超速了,還以為自己最正確 現在我都從右邊超車到他前面,然後定速110,GPS大概105,在他前面巡航 跟著我守法不好嗎?舒服,覺得我有問題請政府開我罰單嚕 因為政府開單的依據,是速限+-10KM,不是只有+10KM,還有-1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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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 : 唉 完全不願意面對違法的事情欸 : 台灣的法規規定就是110,開110本來就沒有問題啊 : : 我就問你,內線開110有沒有違規?有沒有?X
Re: [問題] 最高速限開內車道有錯嗎1. 你先問他:速限110路段你開多少? 2. 9成內線巡航最高速限會告訴你 GPS118~120 3. 規定速限是110,他開120,自己已經超速了 他又超速、又佔據內線,好意思說要超他的是違規在先? 就是自私+自以為是